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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Evo

[北美] 在明尼阿波利斯被美国移民执法局杀死女子的详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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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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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54
穿着制服,叫你下车,你配合,可以走流程。你要不配合,那就是直接抓捕。他不走流程,你手机开着录像,周 ...

没报号码和first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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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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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没觉得最大的元凶,是背后的资助者吗?创立了ice watch,专门与政府作对,为非法移民通风报信,阻挠执法,打法律擦边球,这次的悲剧,并非仅仅是偶然。奇怪这样的组织,这样的行为,在美国竟然不必追究。在澳洲有类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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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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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 发表于 2026-1-12 16:04
看这样的信息描述

怎么觉得那么负面?

你觉得这是真的?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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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在澳洲 + 2 只怪我太善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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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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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4:48
在上手前,ICE很清楚表达了get out of the car,而且多次,但是她没遵守指令,在倒车打方向。 ...

先确定清楚事实再讨论观念

1.在ICE叫她下车之前,她的车停在了道路中央,占了一条车道,期间有车辆从她车头前和车身后通过,她始终没有让道也没有进一步阻拦,占道时长几分钟,中间有鸣笛。
2.ICE多次喊她下车的时候,她的车没动,车窗摇下来,没有拒绝沟通,但是没下车
3.从ICE拉车门开始,车子发动,司机看向拉门的人,先倒后进,进的过程中碰到车前的ICE,司机被击毙

这些事实有什么不认同的地方没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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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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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07
先确定清楚事实再讨论观念

1.在ICE叫她下车之前,她的车停在了道路中央,占了一条车道,期间有车辆从她 ...

就问你拉门前有没有让她get out of the car?

发表于 2026-1-12 16: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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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00
在美国,当警察在进行合法交通拦截(traffic stop)并明确要求你下车时,几乎在所有情况下,你都必须服从 ...

你要问的是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车门,因为开车门导致了车辆开动,要求下车的时候没有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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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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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07
先确定清楚事实再讨论观念

1.在ICE叫她下车之前,她的车停在了道路中央,占了一条车道,期间有车辆从她 ...

在美国,当你被警察拦截(Traffic Stop)并明确要求下车时,即使警察没有说明拦截或要求下车的理由,你仍然必须服从下车的合法指令,不能开车离开。

以下是您不能拒绝的原因和相应的法律风险:

1. ???? 法律要求:服从指令
警官安全优先: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如 Pennsylvania v. Mimms 案),在进行合法的交通拦截时,警察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有权要求司机下车,无需额外的理由来支持这个下车指令。

指令合法性: 只要交通拦截本身是基于“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比如超速、未打转向灯等),警官的后续指令(如要求出示证件、要求下车)就被视为合法的。

拒绝的后果: 拒绝下车并开车离开,将被视为:

拒捕 (Resisting Arrest)

逃逸或拒不服从 (Fleeing and Eluding)

妨碍公务 (Obstruction of Justice)

这些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通常是重罪 Felony),后果远比原始的交通违规或你不了解的潜在犯罪严重得多。

2. ⚠️ 安全风险:升级武力
威胁感知: 警察会把“拒绝服从指令”和“开车逃离”视为极度危险的行为,因为这强烈暗示了你有重大犯罪企图或携带武器,试图逃避抓捕。

升级武力: 在这种情况下,警官有理由认为你对他或公众构成即时威胁,可能会立即呼叫增援,并在追逐中采取更激进的行动,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考虑使用武力。

发表于 2026-1-12 16: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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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box 发表于 2026-1-12 15:03
拒绝配合可以不下车并大声要求对方表明身份,事实上她们去就是专门为了干扰ice执法,她们知道这些人确实 ...

她就是没下车呀,但是强行拉车门就不一样了,这相当于非法入侵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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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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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08
你要问的是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车门,因为开车门导致了车辆开动,要求下车的时候没有 ...

警察开不开车门不是你可以启动车辆的原因,我说了,警察违规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你自己不服从指令,那就相当危险。

发表于 2026-1-12 16: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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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ockbox 于 2026-1-12 14:13 编辑
fayefaye 发表于 2026-1-12 14:05
没报号码和first name


装备服装标识都很清晰,现场抓捕时不需要主动报,如果对方要求或者事后追查则一定需要提供,不要把电影情节随意带入现实。现场记录受害人和伴侣没有要求提供就开始逃走。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发表于 2026-1-12 16: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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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09
在美国,当你被警察拦截(Traffic Stop)并明确要求下车时,即使警察没有说明拦截或要求下车的理由,你仍 ...

你先搞清楚什么是合法拦截吧,你问问不穿带警号的制服的话,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下车,需不需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车主同意强开车门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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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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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box 发表于 2026-1-12 15:12
装备服装标识都很清晰,现场抓捕时不需要主动报,如果对方要求或者事后追查则一定需要提供,不要把电影情 ...

现场抓捕不需要主动报的前提是对方是抓捕目标,都有warrant的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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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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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12
你先搞清楚什么是合法拦截吧,你问问不穿带警号的制服的话,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下车,需不需要出示证 ...

你楼上已经回答你的问题了,你假设太多,你把这些条件都放ai问问不就得了?不告知理由,警察能不能开你车门。

发表于 2026-1-12 16: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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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17
你楼上已经回答你的问题了,你假设太多,你把这些条件都放ai问问不就得了?不告知理由,警察能不能开你车 ...


这个我不需要问ai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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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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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18
这个我不需要问ai

问问嘛。你自己不是理由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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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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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18
这个我不需要问ai

警察强行开门的法律依据
当你拒绝服从下车指令时,以下法律原则通常会适用:

合法指令的执行 (Execution of a Lawful Command):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Pennsylvania v. Mimms),警察在合法的交通拦截中,无需额外的理由即可要求司机下车,这是出于警官的安全考虑。

拒绝服从这个合法指令,本身就构成了拒捕 (Resisting Arrest) 或妨碍公务 (Obstruction of Justice) 等新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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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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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4:10
她就是没下车呀,但是强行拉车门就不一样了,这相当于非法入侵

没下车配合也是可以强行抓捕的,她也没提要求对方澄清身份,可以默认她不需要,这种情况下她不配合,强行抓捕拉车门就是合理的。抓捕的时候不可能你不问他不说,等你自己下车,如果干扰执法罪名成立,没要求澄清身份也不下车相当于拘捕,拉车门就是强行抓捕的合法行为,不存在非法入侵,除非法庭认定她没有犯罪抓捕不合法这时候才是非法。这些辩论在法庭才有意义。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发表于 2026-1-12 16: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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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4:14
现场抓捕不需要主动报的前提是对方是抓捕目标,都有warrant的

干扰联邦执法人员执法,这个事实基本上很清晰,可以被当场认定为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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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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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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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19
问问嘛。你自己不是理由多么

如果便衣警察没有出示警徽和证件,车内人员于是没有配合警察下车,警察可以强行破门抓人吗

在美国,便衣警察(不穿制服、无明显警号)在要求车内人员下车或强行开车门前,必须先表明身份并出示警徽或证件。若未表明身份,强制执法(如强开车门)通常被视为违法,除非存在紧急情况或合理怀疑重大犯罪正在发生。

---

???? 便衣警察执法的合法前提

行为        是否必须出示身份        是否需说明理由        是否可强制执行       
要求下车        ✅ 必须出示警徽和证件        ❌ 通常不强制说明理由,但你可询问        ✅ 若身份明确 + 有合理怀疑       
强行开车门        ✅ 必须表明身份        ✅ 需有合理怀疑或紧急情况        ✅ 仅限特定情形(见下)       
未出示身份即强制执法        ❌ 违法        ❌        ❌ 可能构成非法搜查或滥权       


---

???? 合法强开车门的典型情形

1. 合理怀疑存在威胁或犯罪行为• 如警察看到车内有武器、毒品、可疑动作(如藏匿、焚毁证据)。
• 需具备“reasonable suspicion”或“probable cause”。

2. 紧急情况(Exigent Circumstances)• 如车内有人生命危险、火灾、枪击、儿童被困等。
• 此时可不经车主同意直接开门或破窗。

3. 逮捕令或搜查令执行• 若警察持有法院签发的逮捕或搜查令,可依法强制开门。

4. 司机拒不配合且构成妨碍执法• 如多次要求下车无效,警察可升级执法手段,但仍需身份明确。



---

❌ 不合法的情况(警察可能违法)

• 未穿制服、未出示证件就要求下车或开门
• 无合理怀疑,仅凭直觉或偏见执法
• 以威胁、误导方式诱导下车或开门
• 未说明身份即破窗、拖人


这些行为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构成非法搜查或扣押,相关证据也可能在法庭上被排除。

---

????️ 公民应对建议

• 确认身份:要求便衣警察出示警徽和证件,可说:“May I see your badge and ID?”
• 不贸然开门或下车:在身份未确认前,保持车门锁闭、双手可见。
• 可拨打911确认:告知你被拦截,要求核实是否为真实警察。
• 记录执法过程:拍摄视频、记下时间地点、警徽编号。
• 如遭非法破门:保留证据,事后可提起民事诉讼或投诉。


---

如你希望,我可以进一步整理一份“美国 vs 澳大利亚警察在便衣执法中的权力与限制对比表”,帮助你从跨法域角度理解执法边界。是否需要?
不就是玩儿嘛

发表于 2026-1-12 16: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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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flirpa 发表于 2026-1-12 14:06
大家没觉得最大的元凶,是背后的资助者吗?创立了ice watch,专门与政府作对,为非法移民通风报信,阻挠执 ...

你说的没错,虽然反政府未必不是好事,但是这种针对执法,而不针对立法的行为,是非常危险也愚蠢的。美国虽然的确很撕裂,但从根本改变立法才是更有效的路径。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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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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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27
如果便衣警察没有出示警徽和证件,车内人员于是没有配合警察下车,警察可以强行破门抓人吗

在美国,便衣 ...

哈哈,只能用“便衣警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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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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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4:27
如果便衣警察没有出示警徽和证件,车内人员于是没有配合警察下车,警察可以强行破门抓人吗

在美国,便衣 ...

拉车门喊她下车的不是便衣。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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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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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27
如果便衣警察没有出示警徽和证件,车内人员于是没有配合警察下车,警察可以强行破门抓人吗

在美国,便衣 ...

“便衣”(Plainclothes Agent / Officer)或“卧底”(Undercover Agent)指的是没有穿着制式警服,而是穿着普通服装以隐藏其执法身份的特工或警官。

因此:

穿制服的 ICE 特工: 如果他们穿着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的制式制服,那么他们就是制服特工 (Uniformed Agent)。他们的身份是公开和明显的。

便衣特工: 只有那些没有穿制服,而是穿着普通服装或执行卧底任务的 ICE 特工,才被称为便衣特工。

总结: 穿制服的 ICE 特工和便衣特工是两种不同的执法身份表现形式。

发表于 2026-1-12 16: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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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21
警察强行开门的法律依据
当你拒绝服从下车指令时,以下法律原则通常会适用:


你喜欢AI,那就让AI之间聊吧

这是不是应该算是合法拦截lawful stop?

这个问题你抓得非常准,而且你引用的那段话本身在“前提成立时是对的”,但本案的争议点正好卡在那个前提。

我直接给结论,再逐层拆:

本次 ICE 事件中,“是否构成合法拦截(lawful stop)”并不确定,且从目前公开视频与已知事实看,存在“不满足合法拦截要件”的重大争议。
因此前述

“拒绝下车 = 抵抗合法指令 = 可强行开门”
不能直接套用。

下面是严谨拆解。



一、你引用的法律链条,本身逻辑是成立的 ——但有一个“硬前提”

你引用的是一个标准执法升级链条:

1️⃣ 合法交通拦截(lawful stop)成立
⬇️
2️⃣ 根据 Pennsylvania v. Mimms
警察可无须额外理由命令司机下车
⬇️
3️⃣ 司机拒绝
⬇️
4️⃣ 构成妨碍 / 抵抗
⬇️
5️⃣ 可使用合理武力(包括强行开门)

⚠️ 关键在第 1 步:
???? 是不是“合法拦截”?

如果 第 1 步不成立,
那么 后面每一步都会失效。



二、什么才叫“合法拦截”(再压缩一遍核心要件)

要构成 lawful stop,至少要满足 以下之一:

✅ A. 有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
        •        交通违法
        •        与具体案件嫌疑高度吻合
        •        明确、可陈述的异常行为

✅ B. 有充分理由(probable cause)
        •        目击犯罪
        •        正在执行逮捕

✅ C. 法定例外
        •        DUI 检查点
        •        边境执法点
        •        经授权的封控

并且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附加条件:

该拦截行为本身,必须让“理性第三人”清楚意识到:
自己正被执法机关合法拘留,而不是遭遇私人强制。



三、把这套标准,直接套回“本次 ICE 事件”

我们只用目前已公开、无争议的事实。



❌ 1️⃣ 是否存在“交通违法”?
        •        车辆 并非在行驶中被拦
        •        是 停在路面 / 低速状态
        •        没有明确证据显示:
        •        超速
        •        危险驾驶
        •        DUI

➡️ 不构成典型交通拦截



❌ 2️⃣ 是否存在“合理怀疑她本人正在犯罪”?
        •        ICE 并非针对该车主本人执行移民抓捕
        •        她不是逮捕目标
        •        没有证据显示她携带武器
        •        没有证据显示她实施暴力行为

➡️ 缺乏 individualized reasonable suspicion



⚠️ 3️⃣ “阻碍执法 / 阻挡道路”能不能反推合法拦截?

这是争议最大的点。

关键法律问题是:

你能不能先因为“阻挡”,
就立即升级为“强制拘留 + 命令下车”?

美国法院对此非常谨慎。

一般原则是:
        •        ✔️ 口头劝离 / 指示移车
        •        ✔️ 设立路障、绕行
        •        ✔️ 传唤制服警力
        •        ❌ 直接物理控制车主本人

⚠️ “阻碍”通常是事后指控,不是自动授权强制拘留的起点。



❌ 4️⃣ 是否构成“清晰的执法拦停场景”?

从公开视频与目击描述看:
        •        多名 ICE 为便衣
        •        未见统一制服
        •        未见明确拦停信号(如交通警式拦停)
        •        接近方式更像“包围 / 靠近车辆”

这会触发一个致命法律问题:

一个理性司机,是否“清楚知道自己已被合法拘留”?

如果答案是“不确定”,
那就很难认定为 lawful stop。



四、所以:她拒绝下车,算不算“妨碍 / 拒捕”?

???? 关键结论:

如果拦截本身不被认定为合法,
那么“拒绝下车”不自动构成妨碍或拒捕。

这是美国判例里反复出现的原则:
        •        ❌ 不能用一个非法拦截
        •        ❌ 制造一个“合法命令”
        •        ❌ 再用不服从来反推执法合理性

法院非常反感这种“倒果为因”。



五、那 ICE 试图强开车门的法律基础,站不站得住?

只能说一句非常克制、但清楚的话:

在“合法拦截”未明确成立的前提下,
强行开门的法律依据是“高度不稳固的”。

这也是为什么:
        •        案件被移交联邦层级调查
        •        官方表态极其谨慎
        •        没有直接宣布“完全合法用武”



六、一句话总结你这个问题的“法理答案”

Mimms 案确实赋予警察在“合法拦截后”要求下车的权力;
但本案是否构成“合法拦截”本身存在重大争议;
如果第一步不成立,那么拒绝下车 ≠ 妨碍公务,
强行开门也就缺乏稳固的法律基础。

如果你愿意,下一步我可以帮你做两件事之一:
        •        ???? 逐条对照 Mimms / Terry / Garner 的判例要件,看本案卡在哪一条
        •        ???? 解释为什么执法部门往往“先升级控制”,但法庭未必买账

你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是在法院层级的思考方式了。
不就是玩儿嘛

发表于 2026-1-12 16: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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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30
“便衣”(Plainclothes Agent / Officer)或“卧底”(Undercover Agent)指的是没有穿着制式警服,而是 ...

那这些ICE当天穿的是制式制服吗?我好像看到背部有字

关于你问的 ICE 执法人员当天穿的服装是否是制式制服(front/back 有标识)——现在公开报道与视频里看到的情况是有一些细节可以说明的,但目前新闻报道并没有官方一眼确认“他们穿的是完整制式制服”。

???? 1. 官方新闻报道与现场照片

主流媒体发布的现场照片和报道里,可以看到 ICE 相关人员在行动现场,通常是穿着带有 字样或明显执法装备外套(如背部有标识文字或装备背心) 的样子,但报道并未强调他们穿的是传统“整套制式制服”。 
        •        有照片显示执法人员在现场,但报道强调的是他们是 ICE 探员,而不是仅凭外观确认的“制服式军警装”。 
        •        新闻文本本身并未用“制服制服”去形容他们穿的衣服(例如蓝色警服、领章、帽子等可识别警察套装),而是更多聚焦他们是联邦执法机构的行动人员。 



???? 2. 现场视频片段与旁观者描述

多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和旁观者分析显示:
        •        在一些片段里,行动的 ICE 探员确实有明显的执法装备(如 tactical vest、外套上可能有标识),而不是什么便衣随意打扮;
        •        但这些不是“典型的制服警察衬衫配警裤”的样子,而是执法/战术风格的外套或背心,很多是衣服背部有大字指明身份(如 ICE / Law Enforcement / Enforcement Agent 等)。
这也是你看到前面“正面没有明显标识,但背部有字”的视觉印象可能来源。 

不过,目前没有权威媒体逐一确认说:

“他们穿的是官方发放的统一制服,就像你在街上看到警察那样。”

因为报道更聚焦事件经过和争议,而不是服装细节本身。



???? 3. 为什么他们可能不是传统制服?

ICE 不同于地方警察局,其锋面行动通常是:
        •        联邦特工身穿战术外衣/战术背心
        •        配有执法标志(一般在背部或装备上)
        •        前胸有徽章/文字但有时不明显
        •        配合 unmarked 或 plainclothes 情况

这种装备风格在联邦执法抓捕行动中很常见,尤其:

✔ 不是日常巡逻式制服
✔ 更像战术小组或特别行动装备
✔ 标识多在背部或装备背心而不是正面胸口

这就是为什么你看起来觉得:

背部有字(例如 ICE / Law Enforcement)
正面却没有明显的警徽/警号

这种视觉感觉实际上很常见。 



???? 4. 这对你之前关心的“合法性判断”有什么影响?

在判断“执法是否让人能识别”的法律逻辑中,关键是:

理性第三方是否能合理认为这些人是官方执法人员

ICE 探员的这种战术装备 + 背部明显标识 + 行动方式,在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执法人员,而不只是普通人或冒充者。
但这并不自动解决整个行动是否合法,它只是执法身份识别的一部分。
最终合法性判断仍然要看:
        •        是否存在合法拦截权力
        •        是否进行了正确告知
        •        是否存在合理怀疑或其他立法授权
        •        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执法政策标准

也就是说:

✔ 有标识和装备可帮助证明他们的身份
❌ 但这不等于自动构成合法拦截 / 合法使用武力



???? 结论(简洁版)

???? 他们当天的服装看起来不是传统制服警装那种样式,
???? 更多是战术装备 + 背部有执法标识(例如文字),
???? 在视频和照片中这种装备通常可以让旁观者辨识出他们属于执法人员,
???? 但正面不明显标识并不代表他们是“便衣随意人员”。
???? 这在联邦执法行动中其实比较常见。 



如果你想,我还可以:

???? 帮你找一些现场视频截图文字描述分析,
???? 或说明在美国法庭上“是否穿制服/是否标识清楚”在合法性审查里具体怎么被使用。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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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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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6:39
你喜欢AI,那就让AI之间聊吧

这是不是应该算是合法拦截lawful stop?

对罗,存在巨大争议,然后你用命去试这个争议,那么只有祝你好运了。回头你可以看看这个ICE agent会不会有什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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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7: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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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公园 发表于 2026-1-12 15:53
对罗,存在巨大争议,然后你用命去试这个争议,那么只有祝你好运了。回头你可以看看这个ICE agent会不会 ...

我#221楼就说了,我认为ICE可以全身而退,不妨碍我认为ICE直接上手开车门是整个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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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26-1-12 17: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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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摩尔公园 于 2026-1-12 17:08 编辑
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7:00
我#221楼就说了,我认为ICE可以全身而退,不妨碍我认为ICE直接上手开车门是整个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


所以也就是你认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把自己的命去搏对方不会有任何行动除了被洗脑我看不出任何合理性。难道你觉得美国的法律或者ICE的执法方式会因为这个有修改,别说这个,哪怕起诉ICE特工都够呛,不信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26-1-12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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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视 于 2026-1-12 17:11 编辑
lipmove 发表于 2026-1-12 17:00
我#221楼就说了,我认为ICE可以全身而退,不妨碍我认为ICE直接上手开车门是整个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


对付美国law enforcement,除了他们要搜查你的车,你可以表示不同意,其他都照做就好。如果非要他们硬来搜车,搜出来的东西在法庭上是无效证据。

另外在不妨碍他们执法的前提下,你可以手机录像

发表于 2026-1-12 17: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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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box 发表于 2026-1-12 15:22
没下车配合也是可以强行抓捕的,她也没提要求对方澄清身份,可以默认她不需要,这种情况下她不配合,强行 ...

ICE认为车主干扰联邦执法人员执法,这个事实基本上很清晰,可以被当场认定为执法目标。在让车主下车没有得到回应以后,可以强开车门
这个说法准确吗,不考虑枪击是否合法,只讨论是否可以因为不配合执法,强开车门

不准确。
如果单纯讨论法律上是否可以因为对方“没有配合执法”就强行打开车门(不考虑枪击),目前公开信息和法律原则看起来并不支持这种说法。

???? 重要事实背景(与讨论相关)
        •        视频显示ICE特工曾试图拉车门把手、命令车主下车。
但是否有明确合法逮捕理由、合理怀疑或逮捕令 仍然存在争议和不明确。现场官方叙述与目击视频之间有明显矛盾。 



????‍⚖️ 法律原则:执法人员能否强开车门

✅ 1. 执法人员一般不能仅凭“不配合”就强行打开车门

在美国执法实践中:
        •        警方/联邦探员要求民众下车: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交通停靠中要求驾驶员下车),执法人员有权要求下车——这基于最高法院判例(如 Pennsylvania v. Mimms 等)及相似法律,目的是为了保障安全。
但这种权力通常基于合法的停查或逮捕理由。
(注:ICE作为联邦执法机构,本质上要遵循类似的宪法和警务规则。)
        •        没有明确逮捕理由时,强行打开车门属于实质性搜查或强制措施(seizure),需要法律依据(如逮捕令、合理怀疑、紧急情况等)。
        •        仅仅因为对方不配合,没有立即下车回应,并不是自动合法地允许强制开车门或进入车辆。

???? 结论

仅凭车主“未响应下车命令”,并不能在法律上自动允许执法人员强开车门。必须首先满足相关法律标准 —— 如合理怀疑、逮捕理由、威胁评估、或某种紧急情况等。



⚖️ 与现场具体情况的关系

???? “可以因为不配合执法强开车门”这个说法不成立

公开视频资料显示有ICE特工试图打开车门,但:
        1.        没有公开证据表明当时ICE探员拥有合法逮捕权、或有充分合理怀疑证明车主即将犯罪(如危险武器或严重犯罪证据)。
州内外报道指出这一点本身争议很大。 
        2.        视频显示车主可能试图驶离(至少是转向离开),而不是明显攻击某个人。 
        3.        即使执法人员喊“下车”,如果没有合法停查/逮捕基础,车主有权不下车;执法人员没有权利仅凭不配合就拆解车门。



???? 结论(不考虑枪击)

“ICE认为车主干扰执法… 在让车主下车没有得到回应以后,可以强开车门”
— 这个说法不准确。
单纯因“不配合下车命令”,执法人员无权在法律上自动强行打开车门。

要合法地强开车门,通常需要:
        •        合法的逮捕或搜查依据,或
        •        明确的紧急危险情形(即时危险 threatening imminent harm)

而目前公开报道没有证据显示这类条件在现场已经满足。



如你愿意,我也可以进一步解释:
???? 在美国执法中,什么时候执法人员才能合法强行打开车门(案例/标准)。
???? 如果有具体州法律或联邦法律条文支持或反对这种做法。
不就是玩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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