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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猪猪妈妈

这样值得吗:发生在身边的真实移民故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6 2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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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5-1-16 23:25
S是良心坏了。。。

偏偏有那么一群不顾一切想走捷径的人,“滋养”了S。。。比如文中的M。。。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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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23:4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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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23: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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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eur 发表于 2015-1-16 23:32
偏偏有那么一群不顾一切想走捷径的人,“滋养”了S。。。比如文中的M。。。 ...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人,在得不到一个东西的时候,往往会把它想得无限好。

不过,世事难料。

难到W拿到了身份,就一定是好事吗?拿不到,就一定是坏事吗?

也未必。

发表于 2015-1-16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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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5-1-16 23:42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人,在得不到一个东西的时候,往往会把它想得无限好。

不管去留,M登陆之前,就布错了局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1-16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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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人更有贱人治,S会遇到滴

发表于 2015-1-16 23: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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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猪猪妈妈 于 2015-1-20 13:46 编辑

在对W的选择做最后了结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被大家称为人渣的S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毫无疑问,如果最后以离婚收场,一定是两败俱伤。按照我之前的印象所了解的移民担保的规定,一个PR或Citizen一生只有两次为配偶担保的机会,中间要间隔五年。像W和S这种情况,即便在女方拿到身份之前被撤销了担保,也算用去了一次S的担保资格。说到这儿,大家是不是觉得W和S都很可悲呢?

S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不是像有的TX说的专门以担保的方式玩弄年轻女性?这个可能只有S自己最清楚,或者他自己本身都搞不明白。但无疑,S的性格本身是有缺陷的。由于年龄关系,我们不想对其老母有所不敬,但可以想象,一个长期和自己母亲同住的男人,是不是或多或少会受其影响?S也不是傻瓜,如果单单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那他以担保对方的方式作为筹码,无疑也太重了,况且机会只有两次。同时,又毫无疑问,S是贪婪的,他不甘心以他本身固有的条件找一个年龄相当的已有身份的女人作为结婚对象,却利用那具有双刃剑般杀伤能力的担保资格,屡次将目光投向年轻貌美者,再一再二又再三,却每每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也许他刚开始的动机是好的,只可惜,他又不懂得怎样去维系婚姻,怎么样去爱对方。甚至感觉有恩于对方,又将“孝子”的头衔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让对方感觉自己是他家娶回的高级保姆。所以说,S纵然年纪一大把,终究还是爱情的白痴。

一段从刚开始就知道各取所需的婚姻,却在中途出了偏差。W在接到邮件后,还会力挽狂澜吗?S是否还会念旧情?答案稍后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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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雪 + 3 W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大泽乡的雨 + 1 PR或Citizen一生只能配偶担保2次..
fenice + 3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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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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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啊、翻了十页还被调在半空中(paopaobing(62))

发表于 2015-1-17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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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写啊~
等好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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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ko + 6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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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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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馬上就完了。。。又掉坑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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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lizhang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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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1-17 0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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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妈妈 发表于 2015-1-16 23:56
在对W的选择做最后了结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被大家称为人渣的S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毫无疑问,如果最后以离 ...

S之前已经用了两次名额了,W是他最后一次吧,其实这样算来,S并没有占多大便宜,只苦了W了
Chase perfection
Focus on the plan
Achieve excellence

发表于 2015-1-17 06: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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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1-17 07: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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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的悲剧
确实由自己写成。

但凡勤力点,自立点,自尊点,
人生的剧本,都会正面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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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va + 2 我很赞同
maodoubao + 5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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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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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故意吊大家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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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zhan2011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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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9: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ood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ood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太有才了,比说书的还牛,每次停到节骨眼上。

发表于 2015-1-17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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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下文

发表于 2015-1-17 1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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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楼主是不想结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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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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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应该能看到结局了吧

发表于 2015-1-17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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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人一生只能从海外担保2次结婚吗?S为什么能做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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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2: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想吃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想吃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养肥了再看。

发表于 2015-1-17 12: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uckwe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uckwe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掉深坑里的感觉真难过

发表于 2015-1-17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1shar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1shar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慢慢慢慢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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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7: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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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住需要人照顾你你宝宝吗?

发表于 2015-1-17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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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等结局

发表于 2015-1-17 19: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ells16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ells16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深坑

发表于 2015-1-17 19: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js52120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js52120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Cjs521205 于 2015-1-17 18:46 编辑

LZ有文采。大家听故事。

发表于 2015-1-17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tterfly56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tterfly56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这是专业的写手吧?太吊人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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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0: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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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有文采,

发表于 2015-1-17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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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马一下

发表于 2015-1-17 2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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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还没更新呀,楼主快来~~~

发表于 2015-1-17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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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守候,现在终于有点儿时间来进行更新。

在移民局发给W的信件中,规定了她能出入澳洲的时间,但间隔非常短,LZ依稀记得只有20多天不到一个月的样子。表面上看很民主,但倾向于保护谁的利益,一目了然。要不怎么说邮件的发出时间很有技术含量呢?早了,W有更多的绝地反击的机会;晚了,W已抵达澳洲,岂不是会闹得人仰马翻。而在启程当天收到邮件的W,似乎连改签的时间都没有了。无疑W当天没有回到澳洲,况且那个所谓的家现在已经成了过去时,还敢回吗?随后的一两天,W打电话让LZ再帮个忙,让我联系一下当地的律师,看怎么说。LZ自是不敢怠慢,去留之际的大事,尽快给相关的律师打了电话。律师楼一般是前台接电话,询问一下大概情况,然后等律师方便的时候再打过来。可是我左等右等电话也没来。于是又打了另一家,对方在听了大概情况后,简单答复说:W即便没有PR,财产还是有权利争一争的。但似乎感觉律师的积极性并不高。无论无何,我把相关情况告诉了W,她可能也需要时间考虑一下,看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打官司,来最后捍卫一下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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