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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的计算器坏了, 只能自己算了,自己算是可以的,让大家帮我检查下.
09年10月持PR 短陆, 1周后回国. 11年11月长登到现在, 中间回国一个月.
这样 在今天之前的4年里 (4年都是lawful residence), 有效居住期是 11年11月到今年10月, 算上中间回国的一个月, 只要到今年12月就能入籍了.
请问这样算的对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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