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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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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有多少人是这样偶然结识的?但偶然的相遇也不是全凭偶然。即使不是上天注定,也是靠人的意愿和努力安排的。对叶小锋来说,和琳达相遇是迟早会发生的事。也许名字不是琳达,而是艾薇、葛瑞丝什么的。但叫琳达最理想不过了。因为未婚妻已经叫霖铃了,“琳达”听起来有点像,又完全不同,如同妻子和情人在全然不同的世界,又全都重叠在他的世界。琳达是一种匿名,像是对大学舞会上陌生女孩的亲密称呼。
他送走了琳达,回到屋里,撩开窗帘去关窗户。窗外繁星满天,他望着窗外微笑,“琳达!琳达!”他听见自己轻轻叫出了声。清凉的空气迎面而来,星空陈列眼前。但他不再多看,合拢了窗帘。
叶小锋毕业已经四年了,他大学里学的是天文,班里只有十几个同学,清一色全是男生,他们自称和尚庙。功课很难,一堂数学课结束,大家都还坐在座位上痴呆呆琢磨得发愣。惟其辛苦,玩乐的时光才格外甘美,从天南地北汇集于此的女孩们才格外动人,在深夜里七八个不同专业的人挤在一起侃历史、艺术、哲学、政治才格外让人兴奋。他的大学在一座古城,他上学那会儿,学校风气自由,学生中荡漾着一股疯狂劲儿,就是市民中间也时常能发现保留着的古都的雍容风度。
毕业后,他回到他从小生长的城市。这个城市枉担了大城市的虚名,处处闭塞迟缓,人也庸庸碌碌。他混迹其中,感到就像一条名牌牛仔裤,却穿不出样子来,也没人认出它价值不菲。
他是个有脑子、也肯努力的人,可他的脑子反倒让他迷茫,让他的努力都付诸流水。他从小喜欢看星星,立志当天文学家。这不容易,可他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天文系,总算迈出了第一步。然而等到毕业时,他已经了解了看星星的工作清贫而艰苦。权衡了工作条件、自己的能力、发展路径和可能的结果、其它的机会、父母的让他务实的劝说……这所有的加在一起,他选择了放弃专业,告别了小时候的梦想,心想那只是儿童天真的美梦,尽管从小学到中学,都一直是那闪耀的星空在鼓励他攻克一道道难题、一个个数学物理竞赛。他在一家工程公司 找了一个收入丰厚、工作时间自由的职位。他的工作给他提供了很舒服的生活,他比较满意,他只是不能再去想天文台,一想还是有些痛。
他有一个爱好:收集密纹唱片。从十三岁起他就开始喜欢古典音乐,上学期间偷偷从饭钱里省出钱来买唱片,已经积攒二百多张了。但眼见着CD技术势不可挡,黑胶唱片逃不掉被淘汰的命运,他狠狠心把这些当年的宝贝都放到唱片店里寄售,二十块钱一张。他有时也写点音乐评论,但也只是存在电脑里就完了,他不认为有人会去听、去想、去读;他自己也不再崇信这些作品内部的“思想”,更不信赖由这些作品堆筑起来的“文化”。他曾以为在思想和文化上可以安身立命,谁知它们却像夏天水面上的浮萍,看上去像一片芳草地,你要信以为真,真踩上去,就掉沟里了。所有这些空中楼阁,还不如换取一张流行的萨克风CD,它总能准确无误地召唤他身边的女孩进入爱情。女孩们!难道他现在能做的只有这一件事了吗?
他唯一从大学生活中保留下来的习惯是好客——他乐于留宿朋友,有时是女孩。他和父母不住在一处,他父母在大学教书,住在学校分的房子里,另有一套更老的小房子他住,他的房子就成了朋友们的聚点。其间女孩们来了又走了,有的把他当做最随和的朋友,有的爱上他,因他伤了心。他不愿意伤人,可她们来或去,爱或怨,似乎是他也难以左右的事情。唯独霖铃,一直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她人聪明,有教养,妻子应该是她这样的;何况她又那样地爱他,为了能和他厮守在一起,她放弃了保送研究生的机会,回来在一家公司做她并不喜欢的会计;更何况她的父母和他的父母还是老朋友,至今还在一些关键地方帮他。叶小锋心平气和地和霖铃订了婚。后来他父母催促他结婚,他就开始装修房子。这时他遇见了琳达。
生活一如既往,谁也没准备改变它的航向。
[ 本帖最后由 暖茶 于 2011-6-8 22:1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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