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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公共场合拍摄的法律底线是什么? [复制链接]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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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闻版这个帖子: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14495&

有点儿好奇,这种在公共场合对着别人拍摄的法律底线到底是什么?尤其那些后来又上传社交媒体的。被拍摄到的人也有权利要求自己的肖像权或者隐私权吧?不知道澳洲这边的法律对这些是如何界定的?

有了解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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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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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应该是有没有用作商业用途吧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2: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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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24-1-24 11:24
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应该是有没有用作商业用途吧

当然不是,否则新闻镜头就不能包括大众人群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2: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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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很大程度上就同意了放弃大部分个人隐私。

发表于 2024-1-24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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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2:26
当然不是,否则新闻镜头就不能包括大众人群

应该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大新闻集团应该除外, 个人盈利肯定是侵犯肖像权的

发表于 2024-1-24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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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油管有相关规定, 被摄者可以向油管申诉, 这样拍摄者会被要求下架或者黄标(无收入),马赛克后可以重新上架

各国法律应该类似, 详细应咨询律师, 而不是网络上搜集的碎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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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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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宽泛的规定是, 公众场合可以拍人, 但要注意隐私, 包括隐私地点, 隐私部位. 还要尊重被摄者的个人意愿等.
那人脸算不算个人隐私, 戴帽子的算不算, 裙底算不算. 这些规定都太宽泛. 具体案例还需具体分析.

发表于 2024-1-24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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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xdll 于 2024-1-24 11:40 编辑

自己主动在直播或者街头采访中露脸的,应该认定他们是自动放弃了相关的隐私权。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if you never never go, you never never know

发表于 2024-1-24 12: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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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有权利要求自己的隐私肖像权的

这个新闻是那个网红钢琴家借助这个事情非要扯什么共产党,就是一个故意博流量的小丑而已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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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ox 发表于 2024-1-24 11:32
比如油管有相关规定, 被摄者可以向油管申诉, 这样拍摄者会被要求下架或者黄标(无收入),马赛克后可以重新上 ...

油管这个规定还挺合理。

发表于 2024-1-24 12: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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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ockbox 于 2024-1-24 11:27 编辑

generally,你自己选择出现在公众场合就相当于放弃部分(外貌形象)隐私权,除非是视频被针对性用作刻意损毁你的个人形像造成名誉肖像损失或者挪作它用才算侵犯。否则只是路人的话基本无权要求删除的。当然可以客气要求,那件事一开始的沟通我觉得都很合理,理由比较牵强,不如直接说不喜欢被拍入直播,不舒服,只是人家不删的结果他们无法接受。最后警察也没有要求强行删除。或者可以像ls说的向平台申诉。
至于他提到自己因工作原因不能出现在其它视频里,那不是视频拍摄者的问题,合同不是他签的,他们签合同的自己要注意保密,而不是第三者的责任。但很显然这件事搞大,导致后果恰恰相反,并不是他们口头希望保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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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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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ox 发表于 2024-1-24 11:30
应该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大新闻集团应该除外, 个人盈利肯定是侵犯肖像权的 ...


只有指导原则。

基本上,个人在公共场合没有肖像权。这方面有著名判例。

不愿曝光就不要去公共场合。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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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ox 发表于 2024-1-24 11:35
比较宽泛的规定是, 公众场合可以拍人, 但要注意隐私, 包括隐私地点, 隐私部位. 还要尊重被摄者的个人意愿等 ...

就是觉得吧,每个人的边界感不一样,如果设身处地是被拍的那个人,感觉还是很不舒服的。等网络传播了再去维权,再找律师啥的,想想也挺糟心了。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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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是,不要在拍摄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

发表于 2024-1-24 13: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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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1:37
就是觉得吧,每个人的边界感不一样,如果设身处地是被拍的那个人,感觉还是很不舒服的。等网络传播了再去 ...

边界感过强就只能穿hijab出街。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发表于 2024-1-24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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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着陌生人拍我觉得是最基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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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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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box 发表于 2024-1-24 12:18
边界感过强就只能穿hijab出街。

会不会还提高了被拍的机率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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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wei7461 发表于 2024-1-24 12:19
不对着陌生人拍我觉得是最基本的了。。

对啊,就看一些视频就对着人拍,高清大脸被怼在镜头上,觉得也挺替画中人不舒服的。

有的还不好看,属于如果自己拍了绝对不会发朋友圈那种  就被别人上传社交媒体了

发表于 2024-1-24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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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3:26
对啊,就看一些视频就对着人拍,高清大脸被怼在镜头上,觉得也挺替画中人不舒服的。

有的还不好看,属 ...

只要不是不雅的镜头我都不会介意。这方面日本的vlogger做得比较好,通常会给进入镜头的陌生人头像打马赛克。其他国家的比较少见。也许是因为日本法律的原因。在英国和南美拍的视频里我看到好多主动在镜头打招呼的陌生人。

发表于 2024-1-24 13: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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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tsgo 于 2024-1-24 13:37 编辑

好像中国方面与吃饭在公共场合的隐私权有些不一样。

比如拍摄街上的小孩,在澳洲是非法的。
新闻版中的钢琴家,在别人表示很介意后还继续拍摄,在澳洲行,但在中国是不允许的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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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2:08
底线是,不要在拍摄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

嗯,不是故意。很多时候是无意中伤害了别人(的感受)。

很想知道这种被伤害,能不能做为一种可以被捍卫的权利,要求对方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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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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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s 发表于 2024-1-24 12:34
只要不是不雅的镜头我都不会介意。这方面日本的vlogger做得比较好,通常会给进入镜头的陌生人头像打马赛 ...


给日本vlogger点个赞。真是值得尊重。

发表于 2024-1-24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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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go 发表于 2024-1-24 13:34
好像中国方面与吃饭在公共场合的隐私权有些不一样。

比如拍摄街上的小孩,在澳洲是非法的。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哪里摄像头无处不在。说中国公共场合保护肖像权和个人隐私?

发表于 2024-1-24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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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moking999 于 2024-1-24 14:12 编辑
letsgo 发表于 2024-1-24 13:34
好像中国方面与吃饭在公共场合的隐私权有些不一样。

比如拍摄街上的小孩,在澳洲是非法的。


未经允许而拍摄街上的小孩,是很不礼貌的,但是我找不到任何澳洲的法律条文,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甚至,我找到的案例,陌生人从大街上拍居民家里的小孩,都是合法的,除非拍摄的是小孩不雅的画面(比如裸体,上厕所)之类。

“In a familiar scenario to all parents you are at your child’s Saturday morning soccer game when you see the other team’s parent taking photos of your children and filming.  You haven’t given permission for them to take photos or film your children, can they do this without your permission?

Yes.

It is not illegal for people to take photos of your children in public places without your permission.

There is no right to privacy that forbids people from taking a person’s photograph whilst on public property.  In fact, you can take photos of someone in their house or backyard, so long as you do not trespass onto their private property.  If someone on the street is taking a photograph, as long as they are not physically trespassing, there is no law that prevents that.

https://www.macamiet.com.au/can- ... hout-my-permission/

“Imagine this — you're at home and in the backyard with your children. You notice a nearby neighbour begin to snap photographs of your kids.

Naturally you're concerned, so you call police to see what can be done only to be told that it's legal provided no-one photographed is naked.”

https://www.abc.net.au/news/2018 ... e-in-public/964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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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4: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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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2:44
嗯,不是故意。很多时候是无意中伤害了别人(的感受)。

很想知道这种被伤害,能不能做为一种可以被捍卫 ...

灰色领域。

但如果对方拒绝停止摄像,真的去告他,一般也会败诉。有类似的判例。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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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4: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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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4:36
灰色领域。

但如果对方拒绝停止摄像,真的去告他,一般也会败诉。有类似的判例。 ...

拍摄本身不是啥问题,问题通常出现在拍摄者后来把视频放到了社交媒体,再加上有意或者无意的评论之后,对被拍摄者造成伤害,这种要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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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nders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nders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个钢琴家貌似也是经常寻衅滋事的。我只是猜测,因为他知道女警官的名字,视频里好像警官没有挂名牌。或许女警官先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看着好像跟警官挺熟的样子,警官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如果公共场合没有任何隐私,那还有什么理由指责中国公共场合到处都是摄像头?不考虑隐私的话,摄像头对于破案追凶、认定事故责任等帮助可大了。

发表于 2024-1-24 15: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ttmi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ttmi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epYY 发表于 2024-1-24 14:44
拍摄本身不是啥问题,问题通常出现在拍摄者后来把视频放到了社交媒体,再加上有意或者无意的评论之后,对 ...

这个事件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即时性,你正在发现自己被直播,甚至知道自己被恶搞,是否要采取回应。

发表于 2024-1-24 15: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一司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一司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1:26
当然不是,否则新闻镜头就不能包括大众人群

背景和针对拍摄应该不同吧。而且各国也不相同,至少澳洲你不可以拍别人孩子,比如沙滩上孩子换衣服不仅拍看都不可以,但大姑娘小媳妇你可以随便看,嘿嘿
加分怎么加?加满啊!分用完了?加金币啊!没金币?买啊!

发表于 2024-1-24 15: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pblu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pblu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3:44
嗯,不是故意。很多时候是无意中伤害了别人(的感受)。

很想知道这种被伤害,能不能做为一种可以被捍卫 ...

法律没有禁止,只能说征求对方同意是一种礼节

YouTube上有很多Social experience的视频,他们会对每个拍进去搞笑的路人都要问一下可不可以放在YouTub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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