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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亦舒 作者:园心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i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i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ail注:园心是俺在一个文学论坛的网友,那个论坛里聚集了一大批喜欢或者曾经喜欢过亦舒的MM,很多很多优秀的网络作者,现在已经不开放注册了。征得园心的同意,将她写的读后感转过来,给鳄鱼MM以及其他感兴趣的朋友们。


坛子里最近更新慢,每天一下子就看了所有的文章,剩下的时间就去老坛子看亦舒,当吸氧。重读亦舒,不免发现一些以前没注意过的线索,得空一一记下:
            
1. 没有月亮的晚上。
            这一篇,我胡猜,是亦舒在某个第一百遍读张爱玲<倾城之恋>后的夜晚突然下笔如有神助完成的故事。是将倾城之恋这一局牌打散了又加些其它的演义。这一次,白流苏没有嫁成范柳园――海湄是“没嫁成”的白流苏;朱二呢,自然是没有被倾了城的战事而逼到婚约里的范公子了,可惜最后也不得善终。
            说范柳园、朱二这样的人没有真心,自然不对。他们是被流苏和海湄吸引的,但这种男人呢,活得似狼,尤其当猎取女人时,更似狼,狼总会在月圆之夜失态――范在月夜给流苏打电话,朱二更与海湄月光下共舞至天明,不一而足。变花样玩花活儿不外是告诉她,他其实爱她,不玩了不玩了,我其实爱你。
            但是不玩,又怎得过了茫茫一世。
            需要提出的是,亦舒这一时期的作品,是最好看禁得琢磨的。关于爱情的心动,不舍,纠缠,想念,仇恨等数十样情绪,她一支笔水里来火里去,总令人动容。而且亦舒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又格外精致些,看得人恨不能自己变成女主角。尽管<开到荼蔴>中的王韵娜嘲笑说:“有人以不能享受到如此多姿多彩的感情生活为憾”(大意),但我恐怕亦舒和她的读者都多少盼望自己是女主角,再苦也值了,当遇到朱二或左文思或傅于琛那样的男人,爱一次,被爱一次,被辜负了,再爱一次。。。。
            既然读者和作者都这样地代入了,那么,想离开海湄的朱二,哼哼,逃得了一死么?!不死也要被走火枪打断肠子!哼。亦舒不允许笔下人犯错,谁犯下了,谁要付出代价――女的是永世生活在恶梦中,男的是中刀中枪,留下骇人伤痕或丢了卿卿性命。
            说到枪支弹药,伤人的小刀子,亦舒玩得似那什么全美方钻,什么什么跑车一样熟。我猜她并不见得拥有,但是她很会得玩儿。
            此外<没有月亮的晚上>中那些对小孩子阴毒的“婶母”,生活空虚却没资本放纵恨人有笑人无的阔太太,也是她常用的桥段,她对这些人,也从不放过,常给她们难堪,前者有时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2.阿修罗
            对亦舒以第三人称写的小说,向有偏见,偏爱作者至此,仍有几篇一直未翻,阿修罗就是其中之一。
            前几天看JM(钱真多?)在某贴后替张柏芝不平,说“张柏芝是阿修罗“。我好奇心大发,于是就去看这篇阿修罗。
            在我脑中,三两岁的吴珉珉就长了张柏芝的脸孔,不过并不骇人,脸比巴掌小点,等她长到十余岁二十岁,就更是张柏芝了,脸跟巴掌一样大即可,难不倒我。
            这篇小说,每一字一句都好,但是通篇看来,前后矛盾处甚多。很明显,亦舒在开篇时,想将吴描写成有特异功能的阿修罗,这孩子邪气得要命,小小年纪致力于揭穿秘密,制造误会,降祸于对她不利的人,很是翻云覆雨,折腾的登徒子和狐狸精们愁云惨雾。
            亦舒甚至安排意长的祖父亲自跟读者解释“阿修罗”这一词的来历,并告诉吴珉珉对他的孙儿:“手下留情“
            但是写到中间,亦舒突然变了主意,将周围视吴珉珉为异类的大人们,全描写为神经病,以吴珉珉的父亲、继母和阿姨为最,似乎连至亲都因偏心而视她为真正的异类。
            但是比如她继母的流产,怎样解释最后让她滑了一跤的那张地毯?女佣说得很清楚,那本来是铺在小姐屋子里的。
            结尾处,吴珉珉“失去法力”,与一直爱慕她的人结婚生子,变成寻常妇人,眼中已失去了精光。作者安排一位少女登门造访,暗指为破坏她家庭的坏分子,然后叹一句:所有少女都是阿修罗,意思是年轻便具有法力。
            我觉得不妥,不太具有说服力。
            不过,忘了这些结构,文字仍是好的,从头至尾,没有一刻令我失望。

            3. 城市故事
            常见有JM讽刺亦舒在小大学读的酒店管理小文凭,但是我却很感谢她的这张小文凭,能让本<城市故事>中的丹薇在“珍珠酒店”承包了西饼店。
            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行内人称我有“艺术家般的手指”。噢,真开心。
            工作代替了爱情,我的生活美满得天衣无缝,男人们持机关枪也闯不迸我的生活,我还是需要他们的,但是他们即使不需要我,我也无所谓。
            亦舒一直在向读者灌输这一理论,但是,不管她真信假信,她的女主角从来不因这一理论幸福。别跟我提<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她可乐意作一辈子陶器?才不,她得到翟君即刻躲回家。
            城市故事中的丹薇也一样。工作,再有成就也是放屁,亦舒还是要她们恋爱,好好恋爱,倾其所有(不过是青春和美貌,性命和尊严)地恋爱,朝生暮死地恋爱。更何况女主人公叫作丹薇?在亦舒笔下,叫丹薇的女子,是恋爱用的。以此为使命。死不足惜。
            当她写到:
            一日我有一个助手请假,我逼得自己动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这一点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会得到满足。
            跪在地上洗得起劲,有人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双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头,我看了他。我发呆。 他说:“好,是仙德瑞拉吗?”
            我心中长啸,试问谁不曾盼望过,那个离开的人,这样回头?你正为什么事忙着,一抬头,看见了他,在说:“好吗?”说是作梦都不信自己有这么好运气――他真的来了?你没有惊喜,只敢拿不着三四的话搪塞,假装已不爱他,甚至已不记得他,但是。
            每次看亦舒走笔若此,我都想扔下一手上的破事,噌噌噌跑到顶楼,振臂高呼:我爱亦舒!我永远爱亦舒!!
            我真的是。

[ Last edited by sail on 2005-1-27 at 12:38 PM ]
情深不寿 强极则辱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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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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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到荼蘼和如今都是错
            
      这两本都脱胎于一个故事。但开到荼蘼似乎是较晚写的,主人公为了年少时一段所谓“不伦恋”心灰意冷,即便再度恋爱也是疲倦的,故事结局较为苍凉;如今都是错的人物则狂放的多,估且算是“后丹薇”时期罢,女主人公辛蒂并不曾为了得不到爱而杀人越货,只是出国自我放逐一段,作者暗示这段留学生涯有点放荡,甚至有同性情人。最后呢,为了所爱的“坚”爱自己的丈夫“家明”,索性摊牌曰:想见他么,跟我一起就能保证你见到他。真是一本糊涂帐,哈。
            两本我都很喜欢,但看了最多遍的,仍是开到荼蘼。
            每次看,总觉得这故事是现成的好电影,每个人物都活生生的,有现成的人来演。左文思:张国荣,滕海圻:曾江,王韵娜:刘嘉玲(?),不算太好,嗐,大不了推给张曼玉,林青霞,这二位再演不了的,别人也就休想了,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角色。左淑东,找个那种过气上点年纪的三级片明星,姬娜,更好找了,香港还愁找不到这类叽叽喳喳的时髦小明星么。
            看了这书几遍,不致于会背,但连不大有用的细节都记住了。比如韵娜替左文思拍照那天:“一致通过我有最好看的足趾,小小一只只,犹如孩子,不象一些人,穿高跟鞋穿坏了脚,拇趾特别弯曲粗壮。故此叫我赤脚。”

            比如左文思替韵娜设计的一件小礼服:黑色,镶着水钻,肩带细细,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比如,韵娜在文思楼下流连,突然听他在上面叫她名字,她嚷:快说!罗密欧,为什么你不是罗密欧。
            。。。。。。
            还有左文思的家,简直能凭空在脑海中汇出平面图来,客厅的屋顶是能开合的,半夜能在星光下共舞,客厅到卧室要经过厨房--,韵娜在发现文思和滕的关系前,先在那里作了杯咖啡,而过道上堆满了黑白两色的成匹布料。。。
            我觉得亦舒的浪漫情怀在<开到荼蘼>、<圆舞>、<蔷薇泡沫>中达到了不可能的极致,真正是写了普通人三辈子也过不完的醉生梦死。这也符合亦舒卸下中环白领的盔甲,愿当一只蝴蝶的梦想。
      
      5 曾经深爱过

            读过这本书的各位,有谁没去打听过哪瓶“晨曦”香水的,请举手。
            没去化妆品柜台猜过那瓶“金色面霜”是迪奥还是雅诗兰黛的,请举手。
            我反正都找过。但亦舒这人,显然重视香水名字甚过其香味。她推荐的那个午夜飞行,据说已停产。她倒腾的那鸦片和JOY,能呛消防员一跟头。至于这晨曦,她说是森林露水的味道,姑妄听之。真喜欢森林露水味道的人呢,容我跟您推荐香奈尔19号。
            啊,还有,小郭侦探给周至美出的测试题,你有没有给先生作过?我有。他作完了骂我神经病,看的什么怪书。又由于他不是原子物理学家或流体力学专家,所以将就得了75分。全球通报表扬,以兹鼓励。
            地球人都知道,周至美的原形是亦舒之老弟,鞍山老魏是亦舒大哥,高级工程师。咱们坛子里还有神通广大的JM贴过前者的照片。
            “立方氮化硼是一种人造结晶体,在一九五七年发现, 六八年正式投入工业服务,晶体内含 碳与硼,原子排列与
            钻石类似,可忍耐高温至摄氏一三七O度,而钻石到摄氏八七O度已经开始燃烧。”
            “钻石遇热,化为乌有,从什么地方来,回到什么 地方去,化为碳分子消失在空气中, 而立方氮化硼没有这种弊端。”
            每当我设想亦舒左手翻着兄弟的参考书,右手一知半解地抄下上述段落,都不禁会心微笑。好感谢他弟学了这一脑门子专业知识,让我们有缘看到这本动人的<曾经深爱过>。
            亦舒以男性视角写作,短篇中常见。大多是爱上女强人表白了被拒,爱上女朋友的朋友不敢表白,爱上老师的中学生无法表白,爱上父亲的女人表白了还不如不表白,总之,大多是小男人。此篇中的周至美不同。如钻石一般至坚,至刚,且卖相至美,心地至纯。说他不够浪漫,他追求利壁伽和邓永超时都作过傻事,不赘述,我总记得他形容利壁伽是“射入生命的第一道金茫”,他第一眼见到利,是秋天,耳边是孩子们的笑声如银铃,呵呵呵,呵呵呵,一连串不停摇下去。
            他后来遇到邓永超,原谅我,我心中一直漠然,没啥子共鸣,没觉出那是真正的恋爱。我知道人一生可能爱很多回,但“金茫”恐怕只出现一次,若太多,怕不晃瞎了眼睛。
            亦舒除了写爱情,也顺便在这一篇里为职业女性编写了<简明有气质员工手册>,包括:每天洗头,用淡香水,首饰要精少――别披挂的似盔甲,不要将睫毛涂地似甲虫腿,衣服上不能有渍子,出差要穿便鞋,黑色斗篷最帅,是中国人就要学普通话,闲来研究红楼梦之游戏;香港同胞到内地旅游,要对这片土地有起码的尊重,不得随便在旅行车后座给孩子撒糖,等等。话说回来,编写此类手册是亦舒一生为之努力的副业,我个人受益良多。(me too,me too--sail)
            综上所述,<曾经深爱过>,是一本动人的爱情故事,一个不知深浅的流子力学扫肓,一本以假乱真的时尚杂志,一个幽默的婚姻顾问ABC,怎能不好看!

            6. 圆舞
            亦舒心仪的男子,是酒一样的男人,都届中年,有无可挑剔的外表,尊贵的社会地位,一颗如被骄纵的女人般飘乎的心。勖存姿,朱二,傅于琛,都是,就连她一口一个魔鬼,一口一个毒蛇的滕海圻,都有那么点意思――不好算上等白兰地,也够人喝一壶的。
            圆舞这本书,与张爱玲的<半生缘>并列我平生两大恨事,别让我翻开,翻开了我就想捧着书跪在作者门口求她:您重写罢,您改个结尾吧,求您了,让他们在一起罢。
            亦舒议论起美貌的女子,一点不输男人,什么38寸的胸,18寸的腰,海藻般长发,巴掌小脸,贝壳般牙齿,孩子似的脚丫,“最光滑的”皮肤,不一而足。
            所以我一直想象不出玫瑰是什么样,窃以为普天下没有那样的艳色。说张曼玉是玫瑰?她能让人看一眼如遭雷轰?周承鈺倒没有长得这样夸张,但也算真正的红颜,且薄命,一生少有快乐时分。
            数得出的快活,都是在圆舞中碰上傅于琛的那几回,虽短暂如烟花,也够人追忆叹息一生一世。
            要说爱,你我都爱过,寂寞,也都寂寞过,但试问谁象周承鈺这样寂寞地爱过?在公寓里架了天文望远镜去看他,趴在床上把玩他以前送的邮票,睡着了,被人叫醒,长发里都沾着邮票,被人一张张拣出来。。。谁这样爱过。
            我若这样爱一个人,拼死拼了他看不起,也要说出来。作一只狗又怎么样?不是能整天看见他么?还被他爱抚。得了癌症又怎么样,只剩一只乳房又怎么样?
            可是周承鈺不肯。也许是亦舒不肯,她强迫天下痴男怨女承认: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最好的,是得不到的。真够狠的。为了该死的浪漫苍凉等狗屁意境,有情人偏不成眷属。
            但偶而她又安排周承鈺和傅于琛重逢一下,在纽约,。。。。。。差三步路到酒店大门口,我滑了一交,面孔栽在肮脏的雪堆里,努力想爬起来,没成功,我暗暗叹一口气,要命。正在这个时候,一只强壮的手臂把我整个人扯离地上,我一抬头,救人者与被救者皆呆住。
            “付于心!”我叫出来。 “阁下是谁?”他没把我认出来。 “是我,是我!” 他听见我声音,变了色,用戴着手套的手拂开我脸上的头发与脏物。
            “承钰!我的天,国际名女人怎么会搞成这样子?”他大笑,拥抱我。
            想到入骨入血的人,这样相逢一次,又够平心静气过个两三年了吧。
            承钰嫁给袁祖康的时候,傅说:你会回来的,请记住这支舞的名字。
            依我看,就是这句话,支撑承鈺过了一辈子。又如咒语,讲明了两人这间,不过是一场舞的缘分,跳得再久,也要分手,更何况,中间还要换舞伴?
            该死的圆舞规则。

[ Last edited by sail on 2005-1-27 at 04:48 PM ]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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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兰花

            就象我没有看过<连环>,<兰花>可能也被你错过了。这也是一部让人魇住的小说,我的至爱。是亦舒笔下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说到这里,自己也发现已数次将亦舒与张爱玲作无心地比较。真是没办法,虽然学张爱玲已不算是羞耻,学得好还是本事,但我所知道的学张的女作家中,别人只不过学些文字的华丽皮毛,只有亦舒,是生来带了一半张的灵魂,有意无意,不由自主地,她改写了张的一些故事,在兰花中,亦舒将张的混蛋振宝拆成了思恩和思惠两兄弟。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网球场,她不胖,穿短裤,白T恤,腿是长长的,但不知为什么,她给人一种胖的感觉,在T恤与短裤下的皮肤给人一种紧张。”
            ――此时说兰花就是王娇蕊,似牵强。别急。
            “她打完了一局,把网球拍一扔,有人拍着掌,她向思恩走过来,原来也早看见他了。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淡了下去,她的影子在地下拖得长长的。
              思恩趋向前去,跟她低低的说话,她点看头,一语不发。妻说:“很美丽,那身段是无懈可击的,那胸长得多么好。” 我转过头去,温和的一笑。
            ――比王娇蕊冷淡多了,是不是,那是因为思恩不是她心里的人,也就没有温暖给他。
            妻说:“工程部打了电话,让你去一次,他们叫你去取那个MIMACHE。说是通知你多时了,仿佛你不在乎。”  我点点头。
            那个女孩子忽然抬头春了我一眼。我觉得她脸圆圆的,还是那种金棕色的皮肤,就像一头猫似的,大抵这样的女孩子,是有资格发点小脾气的,我就忍不住微笑了一下。
            ――好了,她这就开始注意他了,他倒早就注意了她,但是,每每她只不过让他“温和地笑“,”忍不住笑“,居高临下地,她先输了气势。
            临睡的时候,妻说:“你看到她的裙子没有?那是什么料子呢?如此贴身。”她念念不忘。
            ――看见没有,他注意的事,却借妻子的口中说出来,从一开始,他就不打算爱她,不敢爱她,想也不敢想。那是弟弟的女朋友啊。
            亦舒的男女主角,有没有缘分,都曾相遇一次,并共度长长短短一段安闲适意的时光,至少一次,让存了那份心思的当事人, 当时有个幻象,事后有个念想。思惠去巴黎出差,
            刚巧下雨了,我才发觉巴黎的确是美丽的,走过三合一教堂,迎面来了一顶花伞,差点没撞在我身上,差点要撞上来,却又轻巧的避开了。那女孩子圆圆的眼睛,叫我:“沈大哥。”我想:真正到处碰得见熟人,定睛一耆;却是兰花。她和气的微笑着,那种温文是罕见的。我先是高兴了。“你呀,你在巴黎……,放假嘛?”真没想到在巴黎遇见她。/blue]
            可是还要装洋蒜:我说:“……如果与思恩在一起,倒是有趣,他也喜欢这样。”我有意探听一下她对思恩的意思。
            她说:“思恩?他喜欢得太多了。”她停了一停:“太多了。”
            我坦白的说:“他喜欢你。”她笑了,牙齿雪白的,她说:“沈大哥,你是君子人,你不会明白思恩的。”
            好罢,请问恋爱的时候最怕遇上什么人?我最怕遇上君子人。说他不知道,他心里明镜儿一般,可是从不言语造次,更休提毛手毛脚。让人看不见希望。
            我这才发觉,她的好处不止是会“穿一件贴身的裙子”,像妻所形容一般,我忽然喜欢她起来,存心爱她嫁给思恩。
            是吗?真的吗?
            思惠替思恩求婚一场,极有趣。
            她说:“大哥,我不瞒你,我妈妈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饭有两种,我妈妈说的:一种是做戏,胡乱上台诌几句,钱就来了。她以前是做戏的,她应该知道。另外一种,是做太太。做戏的女人,一样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营生,若在外国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选择范围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这里嫁人。思恩是不错,很多女人等着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欢他,然而他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你给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当然答应,谢谢你,大哥。”
            她说得这么坦白,我自然明白。她并不爱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对象,可是因为她已经廿三岁了,势必要嫁人的,家里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刚好在这个时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应下来。我隐隐觉得不妥。我低声问:“你难道不爱思恩?”
            兰花答得很快,“我爱他就痛苦了。”这倒也是实话。
            在一段感情中,能够不爱的那一方,真是省心,幸福。
            “订了婚总要结婚的。”“未必。”她说:“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会明白的。”她翻翻覆覆称我为“君子”,我觉得很诧异。这个女孩子根本叫我诧异。
            骂你呢,老土。
            我说:“你总是不快乐,兰花,为什么呢?”谁说我不快乐!”她微笑着站起来,“那天在左岸吃海鲜,我多么快乐!”
            “我的天呀,那是半年前内事儿了!”“半年快乐一次,还不够吗?我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在一段感情中,不能不爱的那一方,是快乐还是痛苦呢,你说?
            现在来看一眼兰花的房间:
            大概有两百尺大,一张大床,上面铺着一张七彩手钩的毛线花被,小块小块并的,墙是米色的,木板地很旧了,但擦得很亮,铺着一张很厚的棕色杂米色的毯子。有摇椅不稀奇,还有一匹摇木马,房间有种奇异,另一个世界的感觉,有花,有草,有天花板上吊下来的玻璃球,有说不尽,形容不出的小玩具,洋娃娃,各种各样的纪念品,以及书,无数好书本。
            美丽的房间,美丽得随意,一种不自觉的美丽,就像她本人。
            窃以为,这间房曾被陈冲借去,拍了“纽约的秋天“。这是亦舒笔下的中年男人常愿搬去的一个地方,美丽,年轻,有童心,但是思惠却不愿?不敢?没用的东西。
            这房间里简直一尘不染,妻看了恐怕要妒忌的,明窗,又暖和,不知租金如何,因在顶楼,有一只窗门是斜的。她的书桌也是斜的,像建筑师那种,考究之至,就放在房间中央,床倒是贴着墙,墙上挂一个日历,那日历上有史诺比,睡在屋顶上,他在想:“明天或者是一个好天,今晚睡久一点。”胡士托早在他身边梦周公去了。我微笑。她捧了茶来,我舒舒服服的坐在摇椅上,摇呀摇的,喝着她喷香的玫瑰普洱,忘了来意。
            看,多好。所谓负心人、狗男女,自有他们的道理。
            兰花和思恩结婚了。她爱的人的兄弟。
            兰花胖了以后,那身裁更是曲折离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着眼瞧,然后轻轻的说:“胸罩也没有,什么都看见了,思恩真大方。”兰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长裙,没有衬裙,内裤是淡蓝的,腰细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对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头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象王娇蕊了没有?红玫瑰们的可惜在于,她为了爱什么都愿交出去,但她爱的男人只看见她的肉。
            兰花始终像一个局外人。这桌饭是与她无关的,她不是属于这里的。她吸着烟,左手夹着长长的滤咀香烟,右手把一只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机翻来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到她母亲那种年龄,她也还是美丽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后颈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样,她毫无知觉,垂着头。思恩恨也就恨她这点,倘若她对他紧张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点,肉麻一点──什么都好,思恩就满足了,就开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却不是空的,她满满的是诱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
            可是跟爱她的人一起呢,她又那么不快乐,不甘心。终于找了个借口,离了婚。离得却又不够干净利索,招夫家人骂,唾弃。思惠夫妇也吵了架,他得空想到了她,象一个梦。
            然后在沙发上,牵牵绊绊的,都是兰花的影子,我仿佛听见她的声音,她低声道:“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你是君子人。”
            我只觉得汗毛直竖,倒了一小杯拔兰地喝了,她又没死,怎么那人却老似阴魂似的,缠在这里不放。然后我想到认识兰花这么多年,总末见她舒心欢畅过,忍不住为她伤心,过了一会儿,我自觉十二分的没趣,就上床睡了。
            到了半夜,我还是隐隐约约的听见兰花的声音:“──大哥──” 暖气像比往时暖得多,我把被子不断的掀来掀去。
            然后我听见女人的哭声,挣扎起来,一身冷汗,我开了床头灯,吓了一大跳,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床头,她抬起头来,是妻。
            这一段也象极了红玫瑰中的一景。
            多年后他们重逢。
            我正在喝啤酒,陪着两个外国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头,见到了她。 她笑着走过来,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来,仿佛很有力气的样子。”
            她一直笑着走过来,她戴着一副金耳环,非常俗气的一种黄金圈圈,可是她戴起来有一种奇异的对比。我心中诅咒着她,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廿岁有廿岁的美丽,三十岁有三十岁的美丽!如今都中年了,还如此吸引!她芳无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乐,大哥,今天见到你真快乐。”
            我还以为她说生活快乐,谁晓得后来又加了一句。  我硬绑绑的说:“见到我有什么快乐?”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脸上油光水滑的,一点皱纹也看不出来,手臂结结实实,晒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柠檬水,给她儿子吸着,那孩子倒有说不出的可爱。
            我忍不住问:“叫什么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叫什么?”我大吃一惊。
            “思恩。”她看着我,若无其事的,脸上毫无喜怒哀乐,倒是有一种是生气的平静。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与找,从来没有真正的说过话,不过是很含蓄的,点到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满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点疑惑。
            活脱脱的王娇蕊,是不是。
            看,拼死了不去爱,得到心的安宁,可是,这种安宁, 有什么意思?
            张爱玲的红玫瑰,比起亦舒的兰花,算是真的在她爱人面前活过,放纵过,付出过,爱过,被狠狠地抛弃伤害过。兰花心里也想当一回玫瑰吧我想,可是思惠只许她当一支“兰花“。丰肥的青春,给了无关的人,不爱的人,也毁了那个人的一生――思恩。
            思恩反问:“我有什么不快乐?我一生早就完了。”说得这么平淡,这么肯定。 我默默的回家,几乎没失声痛哭。
            咱们兄弟俩,我是从来没追求过快乐,我也不敢去触动快乐,索性麻木不仁,一道直线过其一生。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快乐,抓得一点是一点,结果蜜的滋味他尝到了,失去以后,什么都如灰如缟一般。
            别问我谁幸福谁不幸福。我不知道。
            噢,都忘了说,思恩后来娶的女子,活脱脱就是一个水印般的白玫瑰。你若有心,就去看看吧,我实在是懒得说了。对白玫瑰。
            因为自作主张猜测有不少人没有看过或注意到这本<兰花>,费劲八啦地拷了不少原文在这里,弄那些蓝字弄得我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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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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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蔷薇泡沫

            <蔷薇泡沫>和<风信子>一样,都脱胎于皇室王朝的八卦演义。我佩服亦舒,在其才情,还在其想象力。她写科幻,倒没什么,宇宙飞船的事,自有倪匡教她,他哥写了一辈子外星人,她自然不免技痒。她写<人淡如菊>和<曾经深爱过>,引用的立方氮化硼或物理实验,也没啥吓人,她弟反正是内行(有兄弟真好);她写<胭脂>,提到中国古建筑的藻井,嘿,更现成了,枕头边问问老庄就行。但是写大英帝国,写宋家王朝,写平民百姓掺和到王室婚姻或政权纠葛中,也就是亦舒啊,她真敢想!
            <蔷薇泡沫>是借“马宝琳”之口写帕米拉,“扇风耳占姆士”就是查尔斯王子,他要迎娶的“女大公“,就是黛安娜王妃。容我再说一遍,亦舒真敢想,咱们最多编编小狐狸精和别人的丈夫,她老大姐呢,跟王子恋爱!还似模似样――坐直升机,接勋章,住皇宫,被太后威胁,殴打太阳报记者,这世上还有她不想干的好事儿么!
            真能编!这是我在看完上述两书后,一人坐在沙发里撒癔症似反复念叨的话。
            我看圆舞,好爱她,看蔷薇泡沫风信子,好佩服她。看喜宝,赞叹灰心地几乎不敢再写字。我年少时省出作数学的心思看亦舒,真不枉年轻过。
            好了,世人都同情黛妃,唾弃又老又丑的帕米拉,不理解猥琐的查尔斯――你什么审美观?
            但据传,帕米拉是个极其幽默,圆熟,周到,热心,有教养有风度的女士,而黛妃,相比之下,精神世界乏善足陈,似一杯白开水,在和王子蜜月旅行期间,她一直节食,吃了再用手抠出来吐那样地节,以至王子后来说:“我的蜜月,自始至终充满酸腐的呕吐味道。”好吧,这人不仅用情不专,还得了便宜卖乖,真是下作男人,所以上帝罚他,长成个野鸭子样!且永远不能扶正登基!
            亦舒笔下的占姆士,比他强些。天真,脆弱,浪漫,义气。
            我所记得的细节,有他生了气一个人去街角吃冰激淋,结果没带钱被扣住,看侍者白眼,可怜巴巴等宝琳去接,多么可爱,让人心疼,让人恨不得去揔撸他头发,
            掐着他腮帮子,问到脸上去:“下次还敢不敢了?你说你,离了我你还能干什么!?”
            还有他说他的家人称他“塞尔斯”,宝琳说:“多奇怪的称呼,赶明儿让朋友叫我半山马。”
            “赶明儿”是京片子,亦舒比李碧华强就强在,写作的语言特别纯粹,身在香港,绝不用广东话,只用全中国都看得懂的国语,加一点上海话,再加一点点京片子,特别讨好我这样喜欢耍贫嘴的读者。
            占姆士王子大婚前夜,赶到宝琳处告别,这一场写得甚悲,她问他:童话里女孩子只要遇上王子,一切都能起死回生,怎么现在情形不一样了呢?" 他答不出来,只知道哭。
            他送她一个怀表,她强笑:"袋表像一颗心,"她说,"滴滴答答的跳动。"接过来,放进衬衫口袋,贴近心窝。
            。。。。。。
            马宝琳后来嫁给了戴米奇手表的老史。她幸福吗?她知道多年以后,王妃将在车祸中丧生,她会渐渐得到王室和百姓的承认,最终和当年爱上的王子“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吗?
            唉.

9。雷霆

            亦舒的丹薇,喜欢舞男似的漂亮男人。我们自己翻翻高中大学时的毕业照,约摸也能找出那个当年让咱意思乱情迷了一两学期的人,指点笑话一番;看他穿着过时的尖领衬衫,细脖子梗着,小眉头皱着,鸡胸脯挺着,这叫一个不可一世。
            还有什么比漂亮的年轻男子更可怕,更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真要入了演艺界,又是另一会事,现实里入不了演艺界的那些,他们大多是草包,脾气比漂亮女人还坏,得整天哄着,端着,丹薇的唐,就是这样。但是一个17岁的女孩子,失恋真是癌症。
            看丹薇失恋后的生活,仿佛在一个阴雨天的黄昏缠一团乱了的风筝线,越着急越乱,越难过越没有希望。
            人常说,所谓缘分,就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雷霆却在自己老婆怀孕时遇到失恋的丹薇,时间错得一蹋糊涂,
            人又猥琐脏相兼缺德,闲着没事送上门来给丹薇贬损个够,连他那叫雷霓的弟弟都没幸免。北京话说:酒瓶子挂树梢,找CEI。
            我顶喜欢丹薇骂他兄弟俩:
            好,算我处处表演我是个大学生,那么我请问你,你念过大学吗?你嫂嫂念过大学吗?你嫂嫂的妹妹念过大学吗﹖既然你们都做不到我能够做到的事,且不要管大学生是否一毛五分一打,但偏偏我是,而你们不是!为什么我没有权帅﹖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话是对的,以便她们去配更缺德的男人
            他追求他老婆的时候,还以为他老婆是白雪公主呢。无论你怎么想,我拿过学士学位,总比在电视上扭几扭,唱个『郎有意来妹有意』的歌儿好吧?你可以送我回家了,我希望你听懂了我的话。」

            有时候奇怪;在他们那么小小的世界里,他们怎么会愉快?日出日落,搓搓小麻将,当差的时候,两星期才回家四天,四天内与老婆吵三天,然后再飞上去,天天有被摔成肉泥的危险,他们最大的志愿是与一个金发美女上床,我真的相信——不是嘉芙莲丹露那种,他们的程度不到那里,而是染过廉价发水的那种纽约第五街鸡。他们令我失望,原来空军是这样的
            既然没有能力请老妈子代劳,就不该好高骛远,娶个小电视明星,为什么不好好娶个贤妻良母呢?到头来怨天尤人。
            事情还没办成功,你别急,你又别请我去什么瘪三美军俱乐部,我不习惯看美国兵夹着一个华籍女人坐在那里用不锈钢餐具吃蹩脚西菜。你要是坚持一辈子做个粗人,不求上进,闲来坐在信陵,完了去洗三温暖,那么就不要把粗人粗人挂在嘴边,你简直做粗人做得心甘乐意得很。」

            空军——你还不是混太保混不下去了,跑去当兵的,英雄少提当年勇,你一切的所谓苦恼都是你一手造成的。」
            我们之间除了排排坐看魂断蓝桥之外,没办法有任何交通,你没听过鲁迅?你坐在井里,你根本不知道你损失了什么。或者我不应该如此同情你,可怜你,各人生存价值观念与水准是不一样的,我们谈些别的轻松问题。」

            我干吗?我要跟你们混在一起,我书白念啦?」
            「你们孙家真可笑,直把周府当马戏班,那个人都可以闹上门来,一会子是老婆,一会儿是小姨子,一下子是哥哥,现在又换了弟弟,丫头老妈子几时上门来?」

            雷霆的老婆来电话,那可是理直气壮的,仿佛我这边的屋租水电都是她在付,我是他们孙家的小老婆,就差没替我换个名字,改叫秋香或是小红。
            他向我诉苦,把每一样事情都告诉我,他不务正业的小姨子,那小姨子的几个姘头是谁,如何养的私生女,与他的女儿只差三天大,给我看照片,一般是秃瘪夜壶面孔,生命的浪费,整容院未来的大主顾
            觉得怎么样?过瘾不过瘾?上班上得头大如斗的时候,真想花钱找人给我这样骂。可爱的亦舒,十七岁看八十!
            所以我一直将这篇凄惨的丹薇代表作当相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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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两个女人

            亦舒的小说里常有一样惹是生非的道具。在喜宝中,是麻将牌似的全美方钻,和害死了德国人的苏芙里。在<两个女人>中,是“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施扬名第一次见识任思龙,两个人就吵个不了,任思龙指某部下是“饭桶”,施反驳,任说“我看到饭桶的时候我认得出来。”啧啧。
            老总把这两员大将搓弄到一块吃饭,任先到的,面前已放了一杯啤酒,施到了后,一肚子的气和不耐烦,他点了“云尼拉冰激淋苏打”。他注意到她神色变了一变,心想:“还不知又怎么编排我”,总之是水火不容。
            两个女人中的另一个女人是美眷,施扬名的妻。美眷的表哥要追求任思龙,请施帮着说好话,在以此为目的的饭局上,施刚要走,任思龙来了,施只好看表哥面子又坐下,再点了一杯“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有一次施在周末回办公至取文件,正撞上任在办公室边加班边等盒饭边浩叹:“唉,我什么时候崩溃呢。”窃以为,这一段比较做作,让人看了失笑一两秒,但亦舒的文字遮百丑,施扬名且动了心。两个人的隔阂渐渐云散。
            任斯龙在年假时接下制作部的邀请,在电视剧中客串一个职业女性的角色,她的美艳吸引全摄制组的人,中午吃饭的时候,
            我叫来了伙计,还没开口,任思龙忽然代我接上去,她说:“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我几乎跳起来。她怎么晓得? 她在微笑呢,很温和地。
            我的心卜卜地跳,我的文件夹子跌在地上。不不,这不是任思龙。我迷惘地低下头。 我的冰淇淋苏打来了。
            全世界的编剧与演员都争着与任思龙说话,但是她却讨好我。 我默默啜着苏打。是她替我叫的。 我最心爱的饮料,自五岁起最欢喜的饮料。
            不仅施扬名的心卜卜跳,读者的心也格登一下,爱来如山倒,爱去如抽丝,当事人无法解释,无法理喻,只好拿一杯饮料作由头,胡乱搪塞自己。
            而且施又以此为由,说“我的老婆不了解我。”顺便说,此乃亦舒最恨的两大名句之一,另一句是“你不过是想我跟你结婚。”请看:
            美眷:你老人家怎么了,一辈子不过问家里的事,有空就忽然抽样调查,大发议论,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赔笑,“对不起。”
            “喝什么?”她问。 喝什么?不是一直知道我喝云尼拉冰淇淋苏打吗? 小宇抽棋盘摆出来。 “喝什么?”美眷又问。 “你不知道吗?”我问。
            “施先生,你别卖关子,好不好?”美眷不耐烦。 我低声说:“云尼拉冰淇淋苏打照旧。”
            美眷一直对任思龙不无好感,更何况还要趁机给她和表哥拉线,这天她炖好一锅“竹笋烧猪肉”,让施给送去。施不敢去,而且也正生着任的气,你知道,恋爱中的人,特别容易受伤,特别喜欢生气,因为这都是日后回味的一景。施最后当然还是去了,这一段颇为荡气回肠
            坐在我对面的任思龙一句话也不说,却又像说过一千句话。 我站起来,“我要走了。” “喝杯饮料才走。” 她站起来到厨房去。
            她的厨房没有油烟。这是可以肯定的。 我扬声:“我要走了。” 她匆匆转出来,手里拿着高高窄窄的杯子,是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我张大嘴,看着她,我如五雷轰顶般惊异。 她记得,她居然记得。
            。
            接下来没有再出现过这杯饮料。 施决定抛家弃子追随任思龙,却发现自己没有了傍身的社会地位――失去了人们的尊重,失去了孩子的尊敬。背了一屁股
            人情债和金钱债。冰激淋苏打般的爱情也变了味。
            写到这里,真是懒得写下去了。比真实生活还要真实的逃不脱的平淡不如意,无法实现的目标,若再加上爱和希望,误解和争执,只能加倍让这生活显得更痛苦无望。

            最后两人散了了事,施又回到妻子身边。
            我想到这个白衣女郎,我的颜色女郎。她的生命是幻觉,我的不是。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否定人生的意义,我不行,我在电视长篇剧、麻将牌、孩子们的尿布中老死,我配不起她。有那么一刹那,思想起她,我已充分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我常发现,在爱情故事中,成年人好似儿童,比如说施扬名吧,他五岁时爱喝的饮料,能爱一生。而对于任思龙这个“刀片般锋利的女人”来说,施不过是一杯饮料,喝过,幸福过,也就忘了。
            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11. 人淡如菊

            同事的女儿去英国念书,寒假回来,参加部门的春节联欢,我们卡拉OK,她拿过话筒来唱那首著名的Yesterday。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 seems so faraway…
            我看着她,就想起<人淡如菊>来,想:她会不会也是个陈乔。
            个人认为,亦舒写得最好的是只应天上有的传奇人物,象喜宝、周承鈺,倒不是因为她们长得太美,而是她们自出场就心智成熟,爱和痛,只为一个人,一件事。
            周承鈺9岁和28岁想得到的都是同一个人;喜宝自出场,为了好多好多钱,好多好多爱,和健康,什么也肯付出,最后都付出了什么也没得到,我也没看出她后悔过。 
            相比这下,黄玫瑰长得再倾国倾城也没用,白白蹉跎了数十年岁月,什么糊涂事也作过,什么上不了台盘的人也嫁了,一辈子也不过就是个长得美的二百五女子。阿修罗也是如此,少年时叱诧风云,到了嫁给个资质平平的仰慕者也罢了,却还由得他外边找小女孩玩,真没出息。
            除了上述喜某周某这样看得俺目瞪口呆,唏嘘不已的传奇人物,我爱看的,就是从青涩的丹薇长成“要收买我,放下钱快走”的马宝琳这号活泼人物。<人淡如菊>中的乔是长大了点的丹薇――不再那么张狂刻薄,却离马宝琳的成熟风趣看得开还远着,仍在“寂寞地渴望着爱”。
            这本书,我曾推荐周围每一个人看。连我爸都看了,看到二人第一夜,乔对纳凡说:“刚才好不好”那里,老同志说:“太不象话。”我又把它寄给当年在外留学的朋友,说:“瞧瞧人家。”结果这位朋友回来嫁给等了她六七年的高中同学,真让俺失望。
            扯远了。回来。
            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我不用找出原著来,尤能记得乔在圣诞节前的雪天里,在咖啡店里对纳凡先生说:我爱你,有很久了。
            这个章节象边角发黄了的黑白照片,历历在目。咖啡馆里的烟雾和嘈杂,她表白后走出来落在大衣肩头的雪花,都在照片里,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让人一怔。
            还有纳凡追到乔家,第一句话就是:我老了。
            他这个角色,到篇尾变成那么猥琐的一个人,可是每次重读时看见这句话,我心里都会辟里啪啦作响。不过,要是小说里的人,也象咱们似的,人家一说:我爱你,咱就说:我也是,人家说:好久了,咱说,我更久。。。那小说还写什么劲呢。
            生不逢时,遇不逢时。亦舒的爱情小说,不外是这八个大字。
            亦舒是不赞成中国女子嫁外国男人的,所以我只在她的短篇集<散发>里看到过一篇,写中国女子顶着父母的压力嫁了老外,还很幸福的样子。亦舒不仅在杂文里对“跟洋人走”的女子百般挖苦,也从来不在小说里给她们安排好的结局。不信?君不见<蔷薇泡沫>?连王子都嫁不得,信不过嘞。
            比尔纳凡后来成了英国版施杨名,以一句“我对不起你”“我配不上你”告别了年轻的乔,回到家中吃冷豆泥,哄孩子去了。这倒也罢了,但是那拯救乔的家明,这样的处心积虑,这样地有组织有预谋地接近她,照顾她,得到她,乔后来说:我是不敢跟他争的。
            倒弄得我多年来一直替她揪着点儿心,不知道小两口过得怎样了,开心不开心。
            嘿。

            12胭脂

            迟迟未写胭脂,因为这是一篇较有烟火气的小说。好看归好看,但却让人没情绪,今儿个得空翻一页,明儿个又放下了,得拖且拖,象一切任务。
            人们常说这是亦舒“愤怒中年”时期的作品。真是了不得,亦舒好象总是愤怒的,度过了愤怒青年,迎头就是愤怒中年,其实我倒一直喜欢她的刀子嘴,喜欢旁听她的愤怒,她的得理不让人,无理绞三分,怎么样呢,又不敢对同事老板放肆,书里看看照着读一遍也开怀。
            迟迟没写胭脂,也是被各种杂事耽搁下来了,考试,工作中新派的项目,家里来了亲戚。。。总之是和书里的杨之俊一样,蓬头垢面的。
            胭脂写的是庸常生活,不开心,没有惊喜,只有麻烦。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一天又一天。
            在办公室里抽空写这篇文章,看看周围,我怀疑每一个此刻正在忙碌的女子,早晚都会体验到之俊的心情――上有小姐脾气的母亲,下有青春期的女儿,渴望爱情,身边的却不过是个花花公子,而求婚的人,又是尊他如神的长辈,这真是,让人疲倦,让人不知说什么好。
            我喜欢亦舒那些成年人的童话,悲伤也好,残酷也好,都是美的。美的邪气,妖娆,美得苍凉落寞。而胭脂,写的是,给阔太太找金脸盆,挑剔女儿的外国男朋友,与同事彻夜开会,去上海找一种珠子织的老披肩。。。及至最后在百货公司给母女三代人买胭脂,都是我们作过或迟早要作的事。有甚稀奇。
            不过她仍然是写的好,永远地写的好:
            售货员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过,与孙灵芝道别。 我走出店铺,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挡住阳光,向前走。
             [最后修改时间:2003年9月16日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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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sail on 2005-1-27 at 12:35 PM ]
情深不寿 强极则辱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5-1-27 12: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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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没法细看,匆匆一读,感觉这位更喜欢的是丹薇时期的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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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短腿小鳄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短腿小鳄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美酒姐姐的推荐!呵呵,我前几天在别的坛子看了(曾经深爱),不是太喜欢唉!
昨天看了一点儿(流金岁月),感觉听好看的。如你朋友所说,我看完后就向朋友打
听可知道那个晨曦香水的英文名。

这个周末,那儿也不去,我要看爱情小说!!!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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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1-27 12:58 PM 发表:

上班没法细看,匆匆一读,感觉这位更喜欢的是丹薇时期的亦舒


错了,你看这句“所以我一直将这篇凄惨的丹薇代表作当相声看。”

[ Last edited by sail on 2005-1-27 at 04: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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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isce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isce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能人真多,我回家细细看来~~

发表于 2005-1-27 16: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还从来没有关注过亦舒的书,看来要好好读读才行。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1-27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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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在 2005-1-27 04:31 PM 发表:

我还从来没有关注过亦舒的书,看来要好好读读才行。


恭喜你发现了这么大一个宝藏俺的书柜最外面一个摆的就是齐刷刷一片金庸全集加60本亦舒,睡前随便抽一本看看的就这2个作家了。
情深不寿 强极则辱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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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2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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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  在 2005-1-27 04:55 PM 发表:

恭喜你发现了这么大一个宝藏俺的书柜最外面一个摆的就是齐刷刷一片金庸全集加60本亦舒,睡前随便抽一本看看的就这2个作家了。


金庸和亦舒,有点
亦舒很少看,金庸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启蒙老师,最爱的是古龙,等JJ到了MEL,少不了要和JJ刀光剑影一番。

发表于 2005-1-27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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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行装的时候很多书都舍弃了。独独金庸的就全数带了过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2-1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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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和尚  在 2005-1-27 09:40 PM 发表:

金庸和亦舒,有点
亦舒很少看,金庸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启蒙老师,最爱的是古龙,等JJ到了MEL,少不了要和JJ刀光剑影一番。


傻什么傻?金庸和亦舒兄妹(亦舒的哥哥就是倪匡(卫斯理))是好朋友,惺惺的很,在亦舒的小说中经常提到金庸小说,而倪匡小说里的人物,比如小郭先生,她干脆拿来自己用了。
古龙我也是喜欢的,唉,大凡不是课本,俺都喜欢。
情深不寿 强极则辱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发表于 2005-2-1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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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在 2005-1-27 11:05 PM 发表:

在整理行装的时候很多书都舍弃了。独独金庸的就全数带了过来。


瓦,好像很少看到有为武侠小说痴迷的女生啊,一下子就让偶发现了两个,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5-2-1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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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和尚偏见。金庸和亦舒,讲的都是至情至性的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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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5-2-1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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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多,喜欢金庸的女生很多啊

发表于 2005-2-1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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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  在 2005-2-1 08:35 PM 发表:

傻什么傻?金庸和亦舒兄妹(亦舒的哥哥就是倪匡(卫斯理))是好朋友,惺惺的很,在亦舒的小说中经常提到金庸小说,而倪匡小说里的人物,比如小郭先生,她干脆拿来自己用了。
古龙我也是喜欢的,唉,大凡不是课本 ...


倪匡的妹妹是亦老太,更

发表于 2005-2-1 2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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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2-1 08:52 PM 发表:

怎么不多,喜欢金庸的女生很多啊


你也喜欢?

发表于 2005-2-1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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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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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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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喜欢?上初中的时候把射雕神雕压在政治课本下读,一回头看见班主任在后窗上阴冷的脸,那一刻的惊慌一辈子都记得

来澳以后,金庸著作不知道又复习了多少遍。羡慕沙发精记性不好,随便抓一本就能读;偶不行,要隔个半年一年的才能哄骗自己説,大概有些不记得了把,可以再看一遍了吧
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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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5-2-1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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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胖头鱼  在 2005-2-1 08:58 PM 发表:

亦舒是谁?


著名女作家,倪匡的妹妹,在小说上的成就不输乃兄

发表于 2005-2-1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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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八部和鹿鼎记,每部看了8遍。从13岁到16岁,一直生活在1000年前江湖武林中,爽。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5-2-1 21: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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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好像都不止8遍了。萧锋是我最喜欢的金庸笔下的男儿。那样顶天立地,才当得气男人两个字

发表于 2005-2-1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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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啊!初中里有次通宵看得, 第二天连考试都起不来~得了个零分!:(
被老爸狂扁一顿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2-2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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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是打算把金庸全集和60本亦舒带去澳洲的,已经可以给天天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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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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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2-1 10:44 PM 发表:

金庸啊!初中里有次通宵看得, 第二天连考试都起不来~得了个零分!:(
被老爸狂扁一顿


初三那年我妈为了中考严厉禁止我看金庸,结果两天后发现我精神恍惚,目光呆滞,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第三天她立马就跑到同事家里借了一套射雕,小心翼翼的送到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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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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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你发神经病啊?

发表于 2005-2-2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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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2-2 09:28 PM 发表:

怕你发神经病啊?


7,这叫做知女莫若母,伟大的母爱,你的明白?

发表于 2005-2-3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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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亦舒的文字。

武侠小说喜欢梁羽生和金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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