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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两个女人
亦舒的小说里常有一样惹是生非的道具。在喜宝中,是麻将牌似的全美方钻,和害死了德国人的苏芙里。在<两个女人>中,是“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施扬名第一次见识任思龙,两个人就吵个不了,任思龙指某部下是“饭桶”,施反驳,任说“我看到饭桶的时候我认得出来。”啧啧。
老总把这两员大将搓弄到一块吃饭,任先到的,面前已放了一杯啤酒,施到了后,一肚子的气和不耐烦,他点了“云尼拉冰激淋苏打”。他注意到她神色变了一变,心想:“还不知又怎么编排我”,总之是水火不容。
两个女人中的另一个女人是美眷,施扬名的妻。美眷的表哥要追求任思龙,请施帮着说好话,在以此为目的的饭局上,施刚要走,任思龙来了,施只好看表哥面子又坐下,再点了一杯“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有一次施在周末回办公至取文件,正撞上任在办公室边加班边等盒饭边浩叹:“唉,我什么时候崩溃呢。”窃以为,这一段比较做作,让人看了失笑一两秒,但亦舒的文字遮百丑,施扬名且动了心。两个人的隔阂渐渐云散。
任斯龙在年假时接下制作部的邀请,在电视剧中客串一个职业女性的角色,她的美艳吸引全摄制组的人,中午吃饭的时候,
我叫来了伙计,还没开口,任思龙忽然代我接上去,她说:“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我几乎跳起来。她怎么晓得? 她在微笑呢,很温和地。
我的心卜卜地跳,我的文件夹子跌在地上。不不,这不是任思龙。我迷惘地低下头。 我的冰淇淋苏打来了。
全世界的编剧与演员都争着与任思龙说话,但是她却讨好我。 我默默啜着苏打。是她替我叫的。 我最心爱的饮料,自五岁起最欢喜的饮料。
不仅施扬名的心卜卜跳,读者的心也格登一下,爱来如山倒,爱去如抽丝,当事人无法解释,无法理喻,只好拿一杯饮料作由头,胡乱搪塞自己。
而且施又以此为由,说“我的老婆不了解我。”顺便说,此乃亦舒最恨的两大名句之一,另一句是“你不过是想我跟你结婚。”请看:
美眷:你老人家怎么了,一辈子不过问家里的事,有空就忽然抽样调查,大发议论,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赔笑,“对不起。”
“喝什么?”她问。 喝什么?不是一直知道我喝云尼拉冰淇淋苏打吗? 小宇抽棋盘摆出来。 “喝什么?”美眷又问。 “你不知道吗?”我问。
“施先生,你别卖关子,好不好?”美眷不耐烦。 我低声说:“云尼拉冰淇淋苏打照旧。”
美眷一直对任思龙不无好感,更何况还要趁机给她和表哥拉线,这天她炖好一锅“竹笋烧猪肉”,让施给送去。施不敢去,而且也正生着任的气,你知道,恋爱中的人,特别容易受伤,特别喜欢生气,因为这都是日后回味的一景。施最后当然还是去了,这一段颇为荡气回肠
坐在我对面的任思龙一句话也不说,却又像说过一千句话。 我站起来,“我要走了。” “喝杯饮料才走。” 她站起来到厨房去。
她的厨房没有油烟。这是可以肯定的。 我扬声:“我要走了。” 她匆匆转出来,手里拿着高高窄窄的杯子,是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我张大嘴,看着她,我如五雷轰顶般惊异。 她记得,她居然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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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没有再出现过这杯饮料。 施决定抛家弃子追随任思龙,却发现自己没有了傍身的社会地位――失去了人们的尊重,失去了孩子的尊敬。背了一屁股
人情债和金钱债。冰激淋苏打般的爱情也变了味。
写到这里,真是懒得写下去了。比真实生活还要真实的逃不脱的平淡不如意,无法实现的目标,若再加上爱和希望,误解和争执,只能加倍让这生活显得更痛苦无望。
最后两人散了了事,施又回到妻子身边。
我想到这个白衣女郎,我的颜色女郎。她的生命是幻觉,我的不是。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否定人生的意义,我不行,我在电视长篇剧、麻将牌、孩子们的尿布中老死,我配不起她。有那么一刹那,思想起她,我已充分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我常发现,在爱情故事中,成年人好似儿童,比如说施扬名吧,他五岁时爱喝的饮料,能爱一生。而对于任思龙这个“刀片般锋利的女人”来说,施不过是一杯饮料,喝过,幸福过,也就忘了。
云尼拉冰激淋苏打。
11. 人淡如菊
同事的女儿去英国念书,寒假回来,参加部门的春节联欢,我们卡拉OK,她拿过话筒来唱那首著名的Yesterday。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 seems so faraway…
我看着她,就想起<人淡如菊>来,想:她会不会也是个陈乔。
个人认为,亦舒写得最好的是只应天上有的传奇人物,象喜宝、周承鈺,倒不是因为她们长得太美,而是她们自出场就心智成熟,爱和痛,只为一个人,一件事。
周承鈺9岁和28岁想得到的都是同一个人;喜宝自出场,为了好多好多钱,好多好多爱,和健康,什么也肯付出,最后都付出了什么也没得到,我也没看出她后悔过。
相比这下,黄玫瑰长得再倾国倾城也没用,白白蹉跎了数十年岁月,什么糊涂事也作过,什么上不了台盘的人也嫁了,一辈子也不过就是个长得美的二百五女子。阿修罗也是如此,少年时叱诧风云,到了嫁给个资质平平的仰慕者也罢了,却还由得他外边找小女孩玩,真没出息。
除了上述喜某周某这样看得俺目瞪口呆,唏嘘不已的传奇人物,我爱看的,就是从青涩的丹薇长成“要收买我,放下钱快走”的马宝琳这号活泼人物。<人淡如菊>中的乔是长大了点的丹薇――不再那么张狂刻薄,却离马宝琳的成熟风趣看得开还远着,仍在“寂寞地渴望着爱”。
这本书,我曾推荐周围每一个人看。连我爸都看了,看到二人第一夜,乔对纳凡说:“刚才好不好”那里,老同志说:“太不象话。”我又把它寄给当年在外留学的朋友,说:“瞧瞧人家。”结果这位朋友回来嫁给等了她六七年的高中同学,真让俺失望。
扯远了。回来。
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我不用找出原著来,尤能记得乔在圣诞节前的雪天里,在咖啡店里对纳凡先生说:我爱你,有很久了。
这个章节象边角发黄了的黑白照片,历历在目。咖啡馆里的烟雾和嘈杂,她表白后走出来落在大衣肩头的雪花,都在照片里,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让人一怔。
还有纳凡追到乔家,第一句话就是:我老了。
他这个角色,到篇尾变成那么猥琐的一个人,可是每次重读时看见这句话,我心里都会辟里啪啦作响。不过,要是小说里的人,也象咱们似的,人家一说:我爱你,咱就说:我也是,人家说:好久了,咱说,我更久。。。那小说还写什么劲呢。
生不逢时,遇不逢时。亦舒的爱情小说,不外是这八个大字。
亦舒是不赞成中国女子嫁外国男人的,所以我只在她的短篇集<散发>里看到过一篇,写中国女子顶着父母的压力嫁了老外,还很幸福的样子。亦舒不仅在杂文里对“跟洋人走”的女子百般挖苦,也从来不在小说里给她们安排好的结局。不信?君不见<蔷薇泡沫>?连王子都嫁不得,信不过嘞。
比尔纳凡后来成了英国版施杨名,以一句“我对不起你”“我配不上你”告别了年轻的乔,回到家中吃冷豆泥,哄孩子去了。这倒也罢了,但是那拯救乔的家明,这样的处心积虑,这样地有组织有预谋地接近她,照顾她,得到她,乔后来说:我是不敢跟他争的。
倒弄得我多年来一直替她揪着点儿心,不知道小两口过得怎样了,开心不开心。
嘿。
12胭脂
迟迟未写胭脂,因为这是一篇较有烟火气的小说。好看归好看,但却让人没情绪,今儿个得空翻一页,明儿个又放下了,得拖且拖,象一切任务。
人们常说这是亦舒“愤怒中年”时期的作品。真是了不得,亦舒好象总是愤怒的,度过了愤怒青年,迎头就是愤怒中年,其实我倒一直喜欢她的刀子嘴,喜欢旁听她的愤怒,她的得理不让人,无理绞三分,怎么样呢,又不敢对同事老板放肆,书里看看照着读一遍也开怀。
迟迟没写胭脂,也是被各种杂事耽搁下来了,考试,工作中新派的项目,家里来了亲戚。。。总之是和书里的杨之俊一样,蓬头垢面的。
胭脂写的是庸常生活,不开心,没有惊喜,只有麻烦。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一天又一天。
在办公室里抽空写这篇文章,看看周围,我怀疑每一个此刻正在忙碌的女子,早晚都会体验到之俊的心情――上有小姐脾气的母亲,下有青春期的女儿,渴望爱情,身边的却不过是个花花公子,而求婚的人,又是尊他如神的长辈,这真是,让人疲倦,让人不知说什么好。
我喜欢亦舒那些成年人的童话,悲伤也好,残酷也好,都是美的。美的邪气,妖娆,美得苍凉落寞。而胭脂,写的是,给阔太太找金脸盆,挑剔女儿的外国男朋友,与同事彻夜开会,去上海找一种珠子织的老披肩。。。及至最后在百货公司给母女三代人买胭脂,都是我们作过或迟早要作的事。有甚稀奇。
不过她仍然是写的好,永远地写的好:
售货员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过,与孙灵芝道别。 我走出店铺,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挡住阳光,向前走。
[最后修改时间:2003年9月16日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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