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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想移民海外又不想继续纳税?这个可以有,但不是那么简单。
加拿大人如果移民海外,要不要继续向加拿大政府纳税?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是否继续纳税和是否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并无关联,因为第一,加拿大是明确承认公民有权拥有多个国籍的国家,一个加拿大公民移居海外并加入外籍,只要不通过官方渠道明确声明放弃加拿大籍,对加拿大政府而言,他就仍然是加拿大公民,而事实上真正“把事做这么绝”的几乎没有;第二,加拿大联邦政府是否向一个自然人征税,看的并非这个人的国籍,而是这个人的经济活动是否与加拿大有关联,如果有,即便从未加入过加拿大国籍,而只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即俗称的“枫叶卡”持有者),且并不常住加拿大,他也一样逃不脱向加拿大政府纳税的义务。
如果一名加拿大公民真的要移居海外,那么他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照常纳税,每年填写税单并报税,且不但要填写、申报自己在加拿大所拥有的财产和所获得的收入,也要照样填写自己在海外拥有的财产和获得的收入,如果您所居住的新国家和加拿大并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那么对不起,您就只好分别向两国缴纳同一份收入和财产的税款了。
第二种选择,是申请做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所谓“非税务居民”,即保留随时回到加拿大居住的资格,但因满足某些条件而合法豁免向加拿大纳税义务的居民。
如前所述,任何有权合法在加拿大永久居住的人,只要和加拿大存在经济活动的关联,就自动获得向加拿大的纳税义务,那么反过来,只要切断一切和加拿大的经济活动联系,这个纳税义务也就自然而然地不复存在了。
既然已经离开加拿大,自然应该放弃在加拿大的工作,也就不能再获得工资等收入,这个很容易理解和做到;养老金、租金、股息、红利、退休津贴等收入仍可继续获得,且这部分收入仍要向加拿大报税(但不影响“非税务居民”身份),这也不是大问题。要做“非税务居民”,最大的难题有三个。
首先,您不能在加拿大拥有不动产。如果拥有,您可以选择出租,但租约中不得有“退出条款”,也就是说这个租客不能想走就走,因为这个出租屋只要一天不处于被出租状态,您就又变成税务居民了;您也可以选择过户给成年子女或其他成年直系亲属,但必须经法律公证,确保他们不需要您抚养、赡养,否则您将会因“与加拿大的某个人仍保留经济活动联系”而被认定为税务居民。您还要小心,不要在房子里保留自己的房间,否则一切白搭。当然,最干脆的办法是把房子卖了拉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