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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找Quantity Surveyor估价作depreciation report,不过后来看到jhsun3的帖子才得知,"从5月8号起,非本国居民(注意这里这次指非本国居民(non-residents)在此买卖房子,即使持有房子超过12个月,将不再被享受本国居民所享受的50%的免增值税。
(在此非常感謝jhsun3提供的资讯。)
我的情形是,新的service apt, 本來天真的以為作Quantity Surveyor每年可以deduct不少expenses,不过我很有可能在5年内卖出这笔房产,如果卖时无法享有50%的免增值税(我是foreigner),那么我是不是根本不需要作这个depreciation report? 我上星期问过我的会计师作Quantity Surveyor對我的tax situation是不是有帮助,她告诉我当然有帮助,但她却没有问过我是不是要长期保有这项资产。对她的回应有一些失望... (我只有银行利息和一套房产,HR B***K却要求超过200元的报税费用,而且也没有提供我任何的投资建议,这样的价格真的合理吗?(paopaobing(78))
本来是想,到时卖出虽然要把Depreciation expenses 加回到CG, 但会有50%的免增值税, 这样还是划算, 却不知原来游戏规则又改了,真不好玩...
不知我的理解到底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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