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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挥挥手

[移民入籍] 删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1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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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原帖由 一米沙滩 于 2011-12-11 03:48 发表


请你不要在胡乱给人错误的意见了

移民政策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有孩子没有任何作用!

除了我上面说得那四点,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

若说有办法,就是楼上几位所说的,劝老公改变主意能帮忙。

但他若是不肯签名,他并不吃亏,因为这次并不占用担保名额,所以他有权不签名。他自己心里也清楚。

你热心是好事,但往错误的方向指引楼主,我真的看不下去。

别再说有孩子肯定行这种话了,因为事实就是一定不行!

原帖由 一米沙滩 于 2011-12-8 22:25 发表
理解有误,只要申请人配偶没拿到Pr,就不算一次担保结束。

因此,只要楼主的丈夫撤销担保,他就没有完成担保

但对于配偶签证申请人来说,四种情况可以在不经过这个人担保能拿到Pr
老公过世、生澳籍孩子、换老公、被家暴


算是PHOTO吧
我也看不下去了 你这人脑子逻辑清楚不清楚啊? 请看红色字部分 你前言搭后语吗?
TMD一会说只有四个情况可以 包括生澳籍孩子 一会又说拿孩子说事一定不可以。。。
我X了 你没事吧?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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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1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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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肥咪他妈 于 2011-12-11 12:39 发表
TR批了算不算一次担保资格,你去看了法再说,不要断章取义的拿个配偶手册就在这说事!

“但对于配偶签证申请人来说,四种情况可以在不经过这个人担保能拿到Pr
老公过世、生澳籍孩子、换老公、被家暴”

生澳籍孩子,但是不用 ...


我PHOTO他说的SB话了 前言不搭后语的 逻辑乱的一塌糊涂
真有空。。。大家都洗洗睡吧 就凭以上我PHOTO的红字 就没必要再和他浪费时间了 还牛比哄哄的真以为自己权威

发表于 2011-12-11 12:4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l001 91#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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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这种处境,在申请人在澳洲生活并且有澳洲孩子的时候,最终甚至可以通过开庭获得澳洲签证。

但在我发那四种能获得澳洲签证的四种处境后,有足友说楼主和孩子中国出生并现居中国的处境,也许是在其它帖子中获得楼主的信息。此时,肥咪依然坚持孩子能令其获得永居,而毫不考虑楼主情况,借你的回复,我重复一遍:

不要再说有孩子就一定行这种话了!事实就是一定不行!

麻烦加红体字!并把"事实"两个字加粗放一号字!谢谢!

[ 本帖最后由 一米沙滩 于 2011-12-11 15:16 编辑 ]

发表于 2011-12-11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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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米沙滩 于 2011-12-11 13:45 发表
有孩子这种处境,在申请人在澳洲生活并且有澳洲孩子的时候,最终甚至可以通过开庭获得澳洲签证。

但在我发那四种能获得澳洲签证的四种处境后,有足友说楼主和孩子中国出生并现居中国的处境,也许是在其它帖子中获得楼主的信 ...


哎 算了算了 我先退一步吧 别争了。。。LZ都不见了。。。只见我们在这瞎嚷嚷
你也承认一下 你前后说话确实矛盾 你让人怎么理解?
OK吧 你说LZ的情况带孩子 一定不行。。。那就不行好了。。。
说来说去真没意思。。。

说实在的 LZ行不行 管我什么事。。。我说了 大家都洗洗睡吧

发表于 2011-12-11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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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肥咪他妈 于 2011-12-10 22:24 发表



你既没看过法条,手册也不看完整,或者是理解不完整~
我就这么说,我还是会坚持我的看法~
大家就自己pick up自己觉得有用的信息吧~~


另外说会lz的事情,我觉得lz一直呆在国内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有澳籍的孩子,但是关系 ...



我不是说得很明确了,lz呆在国内没有办法解决问题咯……

发表于 2011-12-11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l001 9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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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大家都适用的方案,未必适合某个特定的案子,所以有时只好换解决方案。

我只论技术,不爱说原因,并非你想象中的装腔作势。

而是当你试试天天使用一个字比芝麻小,键盘还总戳不准的破爱疯,你也得像我一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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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20: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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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PR生了澳籍孩子后回国发展
没有待够时间
移民律师成功帮忙延了一次
但只此一次

供楼主参考

我不知道那个律师是谁
请不要留言问我

发表于 2012-1-24 14: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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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ngli1023 于 2011-11-28 13:07 发表
转PR时是有居住条件限制的,,好像是申请PR前一年要在澳洲连续呆满一年的,,我LG当时转PR时就没法回去,搞得我们无法回家过年

这个不是的 tr转pr 只要登陆过澳洲 激活签证就可以了 楼主有充分理由呆在中国 不影响转pr

重要的问题是 担保人必须持续担保 双方关系持续稳定才可以拿到100

发表于 2012-3-6 0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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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一句,听朋友说,就是拿了100,要是维持不了以后两年的夫妻关系,这100也是会取消的,是吗?这话对不对,我也想求证一下。

发表于 2012-3-6 0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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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

发表于 2012-3-6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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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utumoon 于 2012-3-6 01:30 发表
我也说一句,听朋友说,就是拿了100,要是维持不了以后两年的夫妻关系,这100也是会取消的,是吗?这话对不对,我也想求证一下。


你朋友吓唬人的,没有的事。100是PR,给了就是给了,不会再有2年婚姻的约束。取消这个PR唯一的原因是发现你们婚姻是假的,所以如果有人举报你们是假结婚,移民局调查出问题来,才有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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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imp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imp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一米沙滩 于 2011-12-11 13:45 发表
有孩子这种处境,在申请人在澳洲生活并且有澳洲孩子的时候,最终甚至可以通过开庭获得澳洲签证。

但在我发那四种能获得澳洲签证的四种处境后,有足友说楼主和孩子中国出生并现居中国的处境,也许是在其它帖子中获得楼主的信 ...

看这帖子被顶上来了就发给移民法的连接,http://www.austlii.edu.au/cgi-bi ... chedule%202Subclass

还有移民没有行和不行,行不行是移民官决定,你觉得行就上诉,法官会决定行不行。具体参照:MRTA CASE PARTNER: http://www.austlii.edu.au/cgi-bi ... ;view=date;offset=0

原帖由 漫步2010 于 2012-3-6 10:10 发表


你朋友吓唬人的,没有的事。100是PR,给了就是给了,不会再有2年婚姻的约束。取消这个PR唯一的原因是发现你们婚姻是假的,所以如果有人举报你们是假结婚,移民局调查出问题来,才有可能取消。

补充一点: 配偶PR下来后,如果被拒签RRV,移民局还是会查100PR的真实性,所以PR 第一个5年最好满足3个月以上,因为3个月的RRV的最低要求是3个月境内时间,MRTA也是这些CASE的,虽然最后法官觉得100PR 还是真实的,但从侧面反映移民局在拒配偶RRV的时候,不单单考虑RRV的基本条件,四个TIE,而且也查签证历史(配偶的真实性),希望大家注意。

对于楼主的情况,个人建议:先处理家里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你的配偶不继续担保你来澳洲,而你也觉得你们会离婚,建议你咨询律师,请律师帮忙就小孩抚养权等等情况以及你自己移民情况给你建议。因为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可能(如果你配偶不配合),是很有可能需要上法庭,有律师FOLLOW到时候不会手忙脚乱,当然这当中也要考虑费用。律师有义务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但家务事还是最好自己解决,有机会庭外解决,对你,小孩,还有你自己的移民都有帮助。

[ 本帖最后由 jimple 于 2012-3-6 15: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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