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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发在人家的贴没有反应,只好另开一帖了。。。
请问,签证中心网站上写的签证有效期为 “自发之日起3个月内赴华有效”。而停留期从入境之日开始算。那么假设某人 2 月 1 号递申请,2 月 4 号拿到签证,那么签证有效期到 5 月 4 号。但如果他 5 月 1 号抵达中国,逗留28 天,5 月 29 号离开中国。请问可以这样操作么? 中国海关会不会因为过了签证有效期而审查? 有没有这样实际操作过的同学呢? 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多谢指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