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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财年做第二份工,是到处跑的field technician,下班后去的。用自己的车,带着一车工具去。一个地点service完后去下一家,开车去。
公司这么操作,第一个客户那不给car allowance,第二家和第一家之间的miles和时间都计算为car allowance。
打进工资里。但注明了是km allowance
那么我报税时,这些allowance是从总收入中扣除,再进行计算tax payable吗?
还是第二种考虑,直接把这些allowance作为income的一部分,按照income进行报税?然后只claim第一份和第二份工作之间的kilometer(km),但是不再claim已经付给allowance的这些travel。
第三种考虑,就是直接把allowance作为income,计算所有的第一份工作之后工作场所之间的km,然后把这些公里数作为deduction
不知哪种正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