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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mada945 于 2015-2-6 12:28 编辑
请专指点:
房A在2009年购入, 一直自住到2013年搬出(因为购入房B), 然后从2013--2015一直出租.
房B在2013年购入, 一直自住至今.
问: 如果现在卖出房A, 需要交cgt 吗?
要是交, 是不是只交2年的? 例如: 增值10W, 50% OFF, 就是5W/6年*2年=2W—加入2015总收入?
要是不交, 把房B算投资 (2013-2015), 将来卖出的时候, 怎么算CGT? 因为一开始6个月没有算作自住房子, 能享受CGT 50%OFF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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