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ouse2 于 2011-10-11 17:53 发表 凡是EMAIL里面有领导的EMAIL,印度同事一定很好,热情。 印度同事在白人面前,绝对是奴隶对主子一样殷勤。 不愧为“阿三”。
原帖由 neilxiong 于 2011-10-10 13:14 发表 参考我的例子:广告上写3-6个月的contract, 当时手头还有几个Perm可能的面试,想着无所谓的态度去看看,反正也不损失什么,拿到offer不接受也可以,增加面试经验。结果给了6个月的contract,工作了3个月,转成了Perm. BTW: 12年工作经验。
原帖由 原来 于 2011-10-10 18:45 发表 俺CPA全过还没六万
原帖由 test1ok 于 2011-10-6 20:20 发表 知道至少几家不错的大公司愿意先非正式沟通,谈下条件,如果你是先口头说再给notice的话。这个算counter offer吗? 有人是直接上来就书面notice的吗?
原帖由 ilchocolate 于 2011-10-9 10:37 发表 大学的那个工作是做系统日常维护的, 不是做项目, 他们说现在很忙, 合同满了会再续。 1000人算大吗? 我以前做的公司都是好几千的。。网络规模也比这个大多了, 所以我只用管一套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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