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大成若缺 于 2011-8-6 15:21 发表 lz快卖照片吧,为了看有才气的美女,我宁愿再次回到光脚时代
原帖由 leobaby 于 2011-11-6 15:33 发表 我想起了那双穿上就再也停不下的红舞鞋。。。
原帖由 大漠侠客 于 2011-11-3 22:52 发表 换做是我,如果孩子都成人了,一定离!并且不会再找!天下好男人少得可怜!只怪咱命不好。
原帖由 nemo258 于 2010-9-19 11:23 发表 那么多的难民,而且这些难民的国家又特别能生 再加上某个宗教的人民也能生的不得了 澳洲移民部长就是SHIT 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拼命收,SB一样
原帖由 righttang 于 2011-10-26 16:51 发表 LZ你还准不准备工作?要是准备工作,毕业之后的18个月是黄金时间 过了之后,你得费尽心思来解释为什么有gap,别人还不信,觉得你能力不够找不到工作,很多GP也对你关上大门。 至于享受,找到工作之后再休假好了,很开心的~
原帖由 DDXXTTDD 于 2011-10-18 22:51 发表 今天是我的生日,记录一下今天一天的点滴: 凌晨一点半,刚睡了不到三小时,小宝哭了,喂奶,再睡 凌晨四点半,小宝又开始哼哼唧唧,很困,想不理,开始大哭,再喂奶, 凌晨五点,躺下继续睡,大宝开始哭,很伤心,老公进了她的房间 ...
原帖由 melkitty 于 2011-10-24 19:26 发表 查一下Teachers Code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就好了。printed by ACT government Teachers serve the public interest by: • acting in a manner which promotes confi dence in the integrity of the public s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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