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eleprincess 于 2011-12-5 20:31 发表 亲戚是要在北京递签676的。。 使馆网站上清单写着54家庭成员表要用中文和英文填写。。。然后表格下下载之后,上面一页中文表,一页英文表,两个表格都写着use english only。。。那到底应该怎么填?有最近申请过的人回答一下么?谢谢了~
原帖由 gracehyh 于 2011-12-2 10:24 发表 正常的,我家人收到FILE NO也是在扣钱之后好几周,从申请寄达到他们扣钱都好几周呢。。。
原帖由 俏君 于 2011-12-5 08:45 发表 如果来探亲1个月的话,大概资金证明需要提供多少??????? 提供30000RMB就可以了。当时我妈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如果工作只提供工资单就行了。
原帖由 东山蟊贼 于 2011-12-4 19:05 发表 Westpac的信用卡。先存款,加上剩余的信用额度,凑够数了,移民局划走。 很简单。
原帖由 Cream宝宝 于 2011-12-4 18:53 发表 谢谢楼上的同学啦!听说配偶移民之所以先给TR后给PR的原因是因为不确定婚姻的真实性。。还说如果有孩子,配偶担保是可以直接拿PR的。。我想咱们都那么大了,难道他们还会怀疑父母婚姻的真实性吗?不过我也不确定究竟是怎么个办法。。你说的挺有道理,他们应该不能够不允许配偶移民吧。。。有没有同学知道,比如妈妈以后申请爸爸移民了,那么爸爸可以申请政府福利的日期,是要从他拿到PR起10年后呢,还是跟随妈妈一起呢?
原帖由 Hardyfarm 于 2011-12-2 22:40 发表 没问题,我身边好几个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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