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ogotohappy 于 2011-4-23 20:32 发表 下面的就不会弄了) • 表明公司已了解并将确保遵守下列要求的证明文件: 1. 工作场所关系(雇主需要了解雇员的权利和福利,并将其体现在如:工资/津贴协议、劳务合约、工作条件协议等文件中); 2. 职业健康及安全法规; 3. 雇员赔偿金法规。 • 书面说明公司就支付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及服从澳大利亚退休金义务方面已充分安排或将充分安排的措施;
原帖由 sesia 于 2011-11-30 22:50 发表 姥姥,姥爷去世很多年了。我妈户口本上没有他们。 我老爸就是找村里出的介绍信,派出所给盖章。我妈出生地的派出所不给我妈盖章。。。。。
原帖由 anne_wang8899@s 于 2011-11-30 16:00 发表 钱先存在澳洲孩子的帐上,等移民局要的时候转过去不行吗?
原帖由 蒙奇奇 于 2011-11-30 15:36 发表 请问我登陆澳洲4年,但pr才一年多一点,也要开这个未籍证明吗?
原帖由 我是话梅 于 2011-11-30 12:39 发表 我直接申请1年的676,汗。
原帖由 EMILYHUANG 于 2011-11-29 23:17 发表 对,是刚回去,可是不是很多人都是刚回去就立刻再申请吗?哎~真是要看他们这些上帝的心情。
原帖由 tina50 于 2011-11-30 12:13 发表 交第二笔钱了,大工即将告成。
原帖由 Cindita 于 2011-11-20 01:11 发表 这300字真是不容易哈!已加分,请查收!呵呵~ 以前我LG办理回国签证,也遇到过类似状况。排队老长,简直是见首不见尾~后来领馆外面的照相馆提供代办签证业务,表格照片交过去,加一些服务费啥滴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看来,这似乎是“签证服务中心”的早期雏形!(monkey13)
原帖由 ballygowan 于 2011-11-25 22:46 发表 年迈父母移民,是有优先权的付费移民么?是143还是其它的? 借宝地咨询下,谢谢!
原帖由 isabelhe2_ojgpa 于 2011-11-27 18:52 发表 移民局的解释是必须提供非常有力的证明另一方不能同时办理。估计一方仍在工作这个理由没有什么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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