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vickymm 于 2007-9-24 21:42 发表 第一条好象看懂了,似懂非懂 第二条真的好像是没看懂。。。。。。:si31
原帖由 iceeyes2000 于 2007-9-21 14:07 发表 MS如果报税的话就要超过法定最低标准工资,老板还要帮缴税啊,似乎不少中国BOSS不想这样做吧.
原帖由 Auburn 于 2007-9-7 20:19 发表 我的情况和楼上一样,去年我们不知道,以为可以退税,所以就稀里糊涂的退税了, 但是今年我的同事告诉我不可以退税的,还告诉我,税务局5年之内会抽查税,如果不巧给赶上了 要罚2倍的退税金,而且银行利息也要算 ...
原帖由 lydxm 于 2007-9-16 17:53 发表 老大你说的BAS 是什么意思 ? 我说的是GST 的 , 是不是前6个月都不用交啊
原帖由 IKEA 于 2007-9-12 16:30 发表 递交完后,是不是需要拿到什么回信,才能做配偶的offset。还是先递交NON-LOGDGEMENT ADVICE,隔天就可以做claim offset了?
原帖由 休 于 2007-9-12 14:00 发表 你们夫妇都报完税了吗?
原帖由 sniper 于 2007-9-6 22:48 发表 请教下这个1655是哪里来的数字呢?
原帖由 yans 于 2007-9-6 19:12 发表 谢谢了~ 金额不大,应该不要紧,对吧~
原帖由 joaquin 于 2007-8-29 18:44 发表 2月是上一年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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