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henhu2000 于 2011-9-22 15:48 发表 你是指option 持有时间超过1年,就只有50%需要交税吗?
原帖由 dongtian 于 2011-9-22 13:41 发表 你的意思就是存在自己的电脑里啦?那没有别的办法啦?可以问Ato 要吗?或者去会计师哪里?
原帖由 颓废的败家子 于 20/9/2011 11:22 发表 always seek second opinion
原帖由 adline0109_cn 于 2011-9-19 23:47 发表 我用去年的那张也不行的,试了前年的那张就可以了。ato说5年之内的任何一张都可以的
原帖由 wim 于 2011-9-14 14:01 发表 8月31号跟LG一起报的,LG的12号到帐了,我的还没消息,难道也悲剧了?
原帖由 lee2267 于 2011-9-14 23:30 发表 哎。楼上的。你先帮你父母 声请到tfn 在说吧。。housekeeper的定义满足了。然后呢父母 也要交税,应为有housekeeping 收入的撒。。 但是呢请问immi能过的了吗? 你父母 签证可以打工? 有时候啊。不要老盯着tax law 。。i ...
原帖由 颓废的败家子 于 2011-9-17 15:10 发表 如果公司被你老板搞破产偿还债务,TAX一类的 你根你老公都有责任 这是partnership的基本常识 而且partner不在享有 固定工资 只有公司挣钱才给钱 根据你门partnership的协议% 如果为了妥善处理 找个律师做个合法协议 在开始弄partnership
原帖由 chriswxy 于 2011-9-17 12:23 发表 如果交了税也应该可以退的吧
原帖由 颓废的败家子 于 2011-9-15 20:49 发表 但是如果你住的房子卖了是不用交CGT的 ATO CGT department的答覆 投资房需要交CGT 50% 12月的concession 50% partnership 你根你老公平分gain 如果纸报 在supplementary section
原帖由 jhsun3 于 2011-4-20 10:06 发表 我在ATO做了11年了,GST刚开始就在那做了,现在在Active Compliance division 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前面我已经以我个人的意见列出来探亲是不可以的,除非已经交了移民申请那就有可能可以硬坳下"You have been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6 months, unless your usual home is overseas and you do not intend to live in Australia". 你可以说是你的accountant同意你那么做或帮你报的,这并不表示你没有责任。当有事的时候,ATO只会找当事人,罚也是当事人。至于你和你会计之间的是非是你们自己的事,对于ATO来讲your accountant is acting ON YOUR BEHALF. 他们所说的不可以代表ATO. 最好的例子是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人经历过2000年初闹得很凶而且惊动朝野的so called Mass Market Schemes, 很多人是听了他们financial planners, scheme promoters, accountants的意见而参与这些schemes而翻船的,你google一下应该可以看到很多相关的news. 在此声明,以上讲的都是我自己的意见,不代表ATO。最权威的就是有ATO official letter head 的回复,或是official email 回复,那些都是经过审核才发出的, 电话回复最好是名字加他的user-id.其他所谓权威都和我一样,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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