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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品] 尘凡无忧的短篇小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7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尘凡无忧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尘凡无忧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尘凡无忧 于 2014-11-3 13:55 编辑

《礼貌性》


几乎是一夜甜梦。

她沉溺着不愿醒。还是手机的提示音唤醒了她。

翻开手机短信,昨夜长聊互道晚安她睡着之后,他竟然又追发了那么多条短信。无非是重复那些说过上百遍的话:我想你。我好想你。我要你。我好想要你。真的好想,现在……

这些琼瑶男主角式的追女人的话语,当初她听到都会起一身鸡皮,如今听他这样喃喃地翻来覆去地说,竟然有些顺耳了,竟然让她不自觉地心旌摇荡。

他还要她。在时隔多年之后。在他功成名就,应当也阅女人无数之后。他依然这么执着地想要她。像个孩子似的对着她索取,缠绵而依赖。她花费了很大力气拒绝。很大力气的绵绵无力,在酒后。

她哪有力气抵抗。在如今她的处境里。她太需要爱了,太需要被人要。

她轻轻咀嚼着这个“要”字。不单有欢爱的色彩,更有不放弃的珍惜和相厮守的深爱。

他是爱她的吧。很多年前是这样。现在好像依然是这样。一晚上竟然能发几百条短信。少年人似的痴狂。

她怎么能够拒绝一份坚持了这么多年的真情呢?



“傻丫头。醒了没有?我在宾馆里等了你整整一晚上。一晚上都是与你有关的梦。”他又发来短信。

昨晚他不肯回家,借口喝多了硬是住进了宾馆。我等你。他说。

她看看时间,从他的凌晨时分最后一条短信到现在,只有三个小时的间隔。时时刻刻想念,就是这样吧。那么他说的是真的了。这么多年他真的时时刻刻想念她。

“刚醒。”她避重就轻地回复。

“想你。”他的话通过冷冰冰的手机屏幕又软绵绵地贴到她的耳根旁,痒痒地挠着她的心。

“上班去。”她板着脸提醒。却是藏不住的体贴温存。

“不想去上班。就想你。”他又撒娇。这样平面的话语几乎就是立体活动的了,可以自己长出一双嘴唇,落下去便是温柔绵密的吻。

“不要。先上班去。”她命令。面颊上竟飞起少女似的红。

“那你答应我今天晚上跟我一起吃饭。”他提出条件,像个懂得怎样可以讨到糖的机灵的小孩。

今天晚上。娟约了她一起喝酒。

不过她几乎没有犹豫地答应:“好。”娟会明白她为什么这样做的。爱,比友谊更重要。

“真不想去上班。好想现在就把你抱在怀里。好想现在就要你。”他还是一副深醉未醒的语气。

很多年以前她会觉得这样是被冒犯,而现在这种言语却让她觉得被爱。虽然她还没有最终决定把自己交给他。可是他却让她有了爱的感觉。那种很多年都不再有的爱的飘飘然的感觉。

只在他这里,她还是从前那个美丽的女孩,女神一样让人渴慕的女孩吧。

就像昨晚,他借着酒力把她拥进怀里,紧紧地拥着,在她耳边呢喃:“丫头,十年了!你想死我了!”

那一刻她挣扎着推开他。十年未见,乍相逢她还不能确定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现在,一个晚上之后的现在,几百条酒后爱意浓浓的短信之后的现在,她信了。他还是当年那个一心一意爱着她视她为珍宝不敢碰她一下手指头的男孩。

所有的一夜之间就都回来了。所有的,梦想,激情,爱,还有……天真。



“晚上我定在’相遇’,我们以前经常去的那个酒吧。到时候我来接你。打扮漂亮点儿啊。”娟还是像从前一样,打来电话,便会一股脑儿地先说完自己想说的话。

她笑。她喜欢所有还像以前的人。她害怕距离,那种近在咫尺却时空浩荡的感觉。

娟是唯一一个知道她这次回国目的的人。她是回来散心。她的婚姻在崩溃的边缘。

真的很闷啊。那样的生活。她向娟抱怨。

哪儿那么多抱怨啊。闷有什么不好。等你找个不闷的男人你又会觉得太刺激了。相比之下,闷还可以忍受。娟一副过来人的口气。

娟的确是过来人。她离婚两年了。老公外遇出轨,却不肯离婚。娟自己净身出户。

这种偷嘴的男人不要也罢。省得平白被他连累辱没我。娟一向通透。

“刚答应了一个约,不好意思亲爱的,我们换个时间吧。”她赖着脸说。她跟娟从来都是这样。有时候,女人有至好的闺蜜真的胜过有情人。

“咦?谁能让你毁我的约啊?”娟大惊小怪地叫。几秒钟之后,恍然大悟似的更大声地追问过来,“不会是陈昭吧?!”昨晚娟目睹了陈昭拥她入怀的那一幕。

她握着话筒不出声地笑,算是回答娟。

娟的语气却立即变了。“昨天刚刚一起喝完酒,又搂又抱。今天又约你吃饭。陈昭这是一鼓作气要拿下你的节奏啊!你可要小心了!”

“有那么严重吗?”她笑着问,不以为意。娟知道陈昭年轻时追求过她很多年。

“你是在国外呆太久了,不了解国内现在这些中年男人了。他们可不是当初那些清纯的小男生了。现在整个社会都是性饥渴状态,恶补当年的规规矩矩。一个个看上去人模人样的,私底下不知道都在干什么龌龊的勾当!”娟义愤填膺。

她在这边止不住地笑。“有没有这么夸张啊。整个社会都性饥渴。”

“你听我的,无论陈昭怎么诱惑你,你都不要上当。什么情啊爱啊的,说白了就一个字:欲。除非他现在立马离婚!否则他说什么你都不要信!”

除非他现在立马离婚!听得她心里咯噔一声响。她还没想过这个。

“他做不到吧?他现在事业一帆风顺众人眼里成功人物怎么可能会为了所谓的爱情自毁前程呢!你别听他喝醉酒之后的那些话,那都是迷魂药。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得到你。你要是信了就是你傻了!”娟简直是一把机关枪。

握着话筒不作声,她已经开始觉得一些心痛了。

“我跟你说,你可想好了,今晚你见他的后果。看这架势,他是不上床不罢休了。你不知道现在男人追女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口号是:越无耻越真诚。”娟不厌其烦地教诲。

越无耻越真诚。她笑起来。好像蛮有道理的。



他们在料理店坐下来的时候,偏巧遇到了陈昭的同事,前一晚在酒桌上也遇到过。

“啊,漂亮的女同学!”那个同事向陈昭眨着眼睛,嘴里恭维着她。

“女同学”这个词让她皱了皱眉头。这么纯洁的名词刚刚被一件广为人知的风流韵事毁掉,惹得新潮的女性们纷纷拒绝做女同学。

“一起吃?”陈昭客气了一句。

“不打扰了。你们这么好的气氛。多年未见,对漂亮女同学一定要有礼貌啊!”那个同事阴阳怪气地说着,做告辞的手势。一边走一边又回头浪笑着加了一句:“昨夜,你礼貌了没有?”

陈昭哈哈笑着,没有回答。等那个同事离开了,才用粘稠到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她,“昨晚上我礼貌了,但是没礼貌成。”

大概陈昭的语气里充满暧昧,她忽然醍醐灌顶地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礼貌性上床。她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个词。曾经一度,网络里疯狂传播时髦至极的一句话:对异性朋友,最礼貌的招待是,邀请其上床。

她暗自出了一身汗。昨晚在陈昭的盛情邀请下,不胜酒力的她差点就被礼貌了。而今天来这里赴约,她也是做了这种准备的。她不是放荡的女人,但也不是呆板的女人。两情相悦是人生至美。何况陈昭那么爱恋着她,而她,曾经也是喜欢过陈昭的,虽然那不是爱。

她认真看着眼前的陈昭。仿佛刚刚注意到,陈昭其实并不是她记忆中的样子了。他变胖了,眼角眉梢都是世俗的精明和圆滑。

距离。她忽然意识到了距离。正了正跪坐在榻榻米上的身子,她感觉到时空重又浩浩荡荡地奔流起来。

礼貌性邀请上床——难道,她只是不小心遭遇了一把时尚?



“你……爱我吗?” 房间里只剩下她和陈昭两个人的时候,她直视着陈昭的眼睛问。

“傻丫头。”陈昭下意识地伸手去拂她额前的长发,像前晚一样。她却僵硬地躲开了。

“你会跟我结婚吗?”她又问。

“你说呢。”陈昭略微尴尬地收回手。

“要你说。”她语气很轻却很坚定,神态里有了从前的骄傲。

“唉。”陈昭叹口气。低下头去。

他一直是这样对着她叹气的,从跟她重逢之后,每一次叹气都会让她对他生出几分怜惜,觉得他好像真的很不开心有很重的心事,觉得他这样好像是因为爱她想她,觉得他婚姻不幸福都是她的责任,觉得他是把她当作至爱,不需多言,只一声叹息,她便应当尽知之后的无数言语。她甚至都忘了真正不开心的那个是她自己。

而这一声叹,忽然让她觉得冷了。毛发耸立的冷。

“先吃饭吧。这家算是京城顶级日本料理店了。你尝尝。”陈昭的语气里是说不出的温柔。

她微笑,顺从地夹起一粒饭团往嘴里塞,慢慢地咀嚼着。

“我们这样是不是很像夫妻?”陈昭突然问。声音没有刚才叹气的悲郁低沉。眼光里重又是浓浓欲滴的爱意,混合着情欲渐渐澎湃的味道。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得很甜的样子。



然后她想起娟的话:现在的这些男人追逐女人,可不像当初了,他们的口号是“越无耻越真诚”。

越无耻越真诚。她的嘴角持续地上扬着。真的是这样呢。再精确不过了。

她联想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的绅士样子,对着多年未见的异性朋友,略略欠身,日本人一样严谨到一丝不苟的礼貌,脸上是深沉到如丧考妣的悲痛,眉峰紧锁仿佛聚集着万壑深情,用一种缓慢却无比诚恳而凝重的语气,与其说试探性邀请不如说自负式命令,不过说的不是一起吃个饭吧,而是:“一起……上个床吧!”

他一定也自信地以为会收获日本女人小碎步似的忙不迭充满着无语凝噎的一声回应:“咳!”那一低头里,没有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这样想着,她就兀自笑起来。

陈昭不明所以,目光无辜地看过来,暧昧地附着一张笑脸问:“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太滑稽了!”她想掩住笑,却愈发放肆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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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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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写的厉害。不过,国内现在都用微信联系吧,短信什么的很少见人用了。

发表于 2014-10-7 11: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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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让人距离太近了容易失去美感。。她跟他显然没有微信啊。。

发表于 2014-10-7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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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和文学城的同名ID是一个人吧?经常追看文学城上你的小说。

发表于 2014-10-7 12: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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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lily01 发表于 2014-10-7 12:02
LZ 和文学城的同名ID是一个人吧?经常追看文学城上你的小说。

是同一个人。。太不好意思了。都看过了啊,那我是不是多余发在这里了。。。

发表于 2014-10-7 12: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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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凡无忧 发表于 2014-10-7 12:07
是同一个人。。太不好意思了。都看过了啊,那我是不是多余发在这里了。。。 ...

肯定有很多人没看过的,我也可以重温一下,不用去那边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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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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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lily01 发表于 2014-10-7 12:51
肯定有很多人没看过的,我也可以重温一下,不用去那边找了。

谢谢。真安慰。我再试着发几个吧。。

发表于 2014-10-8 23: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何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何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有意思的礼貌性。。

这个是中篇还是短篇?

发表于 2014-10-9 00: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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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木 发表于 2014-10-8 23:52
很有意思的礼貌性。。

这个是中篇还是短篇?

是短篇啊。已经结束了。

发表于 2014-10-9 00: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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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凡无忧 发表于 2014-10-8 23:12
是短篇啊。已经结束了。

以为还有...

陈昭真的是礼貌性?感觉都是听说的多点..
I

发表于 2014-10-9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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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像可以写续集。。
不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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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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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凡无忧 发表于 2014-10-8 23:33
呵呵,好像可以写续集。。
不然是什么呢?

好像也确实是,发了那么多微信,迫不及待,然后女主人公问他结婚离婚的事低头。。

在‘她’头脑里,爱性婚姻是一体的,好完美。。
I

发表于 2014-10-9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北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北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发表于 2014-10-9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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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木 发表于 2014-10-9 12:55
好像也确实是,发了那么多微信,迫不及待,然后女主人公问他结婚离婚的事低头。。

在‘她’头脑里,爱性 ...

女人多是如此完美吧。。

发表于 2014-10-9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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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的主题思想是这句话吗?

一切不以结婚为代价的上床都是耍流氓

这是女性霸权主义啊。从一个弱男子的角度出发,俺们觉得一切以结婚为代价的上床都是精虫上脑
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赞叹。

发表于 2014-10-10 0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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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也不是这样理解的。
是她觉得他其实并不是真的爱她,只是欲在发挥作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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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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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个很有道德的老和尚说过,男女之爱有三重境界,欲,爱,情。次序乱不得,乱了的都是自欺欺人。听他老人家这么一说,我立刻不纠结,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臭流氓,战战兢兢,怕被看破,现在坦荡了。王小波冯唐什么的都写反了。是那话先挂下来,人才在天上走,胯下的小兽先咆哮,颈上的仙人才唱歌,而不是反之。
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赞叹。

发表于 2014-10-10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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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tong 发表于 2014-10-10 00:32
曾经听个很有道德的老和尚说过,男女之爱有三重境界,欲,爱,情。次序乱不得,乱了的都是自欺欺人。听他老 ...

嗯,这大概只是男人的顺序。女人正好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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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tong + 2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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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wzjoshu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wzjoshu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osstong 发表于 2014-10-10 00:32
曾经听个很有道德的老和尚说过,男女之爱有三重境界,欲,爱,情。次序乱不得,乱了的都是自欺欺人。听他老 ...

是从男女出生论起,人之欲,到爱,再结束于情。有欲,有爱,容易,知情难。

发表于 2014-10-14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nzaitiany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nzaitiany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尘凡无忧 发表于 2014-10-10 00:36
嗯,这大概只是男人的顺序。女人正好反之。。

再握手吧。

太精辟了

发表于 2014-10-14 22: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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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zaitianya 发表于 2014-10-14 21:46
再握手吧。

太精辟了

呵呵。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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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riswx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riswx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呵呵

发表于 2014-11-3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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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之恋》


肉身以人的模样在风中行走
灵魂以鱼的姿态在梦中游弋
上帝给予过我们翅膀
光阴又将它轻轻折断
而我相信,有人,极少极少的人
他们一生都在飞翔。
                                                                           -------题记

我认识柏拉图的事,第一个知道的就是陈菲。
柏拉图。干嘛起这么个名字。太经典的东西随便用就容易流于烂俗。他不会是打算跟你来个柏拉图之恋吧。陈菲哈哈大笑。豪爽不失当年。
飞尘啊,省省吧,现在谁还玩网恋。早过时了!陈菲笑罢不忘一本正经地提醒我。
飞尘是我的名字。
陈菲是第一批玩网恋的人。她有资格说这种话。
或许也不尽然。陈菲的网恋婚姻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而世界,是日新月异的。网络世界更是如此,它架在一架已经发射出去的冲天火箭上。
寂寞了?一夜情去吧。听我的,网恋你玩不起。别那么天真了。陈菲的脸慢慢阴沉下来,仿佛一只巨大的飞鹰扇动翅膀缓缓遮住了前一刻灿烂明媚的太阳。
我忽略了陈菲脸上渐渐弥漫的阴影。她不会真的懂我。她的生活那么热闹丰富,丈夫孩子朋友事业……她像阳光在人群中闪耀着。而我,我是被遗忘的角落。
喧嚣和岑寂是两个世界。陈菲体会不到我的寂寞。一个人在长夜里独自漂泊的寂寞。而柏拉图的出现,结束了这一切。

如陈菲所言,我是柏拉图的线下一只等待被钓起的鱼,他只要放饵,哪怕只有少得可怜的诱饵,我便会一口咬住,鲜血淋漓地咬住。
没有什么。我只是寂寞。无边荒野一样的寂寞。荒野,何曾能拒绝一只飞鸟的投影,它是那么热切地任一条影子漫不经心地犁开自己无人问津的心田。
所以我相信,寂寞的时候,人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即使意识清醒,沉沦仍旧是唯一的选择。
我像饥饿的婴儿,一口衔住靠近嘴边的乳头。是谁的乳房重要吗?只要她有乳汁。
何况爱情,是一种太甜蜜的诱惑。尤其,对如今的我而言。他让我重新找到一种飞翔的感觉。

柏拉图应当也是寂寞的。我是软弱的寂寞,被动承受;他是霸道的寂寞,主动侵略。其实并没有本质区别。
我相信,历史上的那个柏拉图一定也是寂寞的,所以他才会大张旗鼓地推崇精神之爱。他知道一棵稻草可以救人。他没有说的,是如果被稻草缠住,也会勒死人。而我们,总是太过迷信这些伟人们说了什么,忽略了他们没有说的那部分。这被有意或无意忽略的部分,有时候,比真理更像真理,足以置人于死地。
我是怎样陷进去的?无数个黑夜,我辗转反侧。答案始终如薄雾后面的山景,呼之欲出,却永远朦胧。
我其实不愿意承认,这一切源自我自身。有人愿意承认吗?自己的欲望如深壑。

你试过这种感觉吗?与一个人互为水蛭。
相互吸附,相互依存,相互吞噬。所有的,不过是为了证明一件事,存在。
这个世界太大了,大到让人感觉虚无。我需要确定,自己真的存在。这大概也是很多人明知爱会痛却依然爱的缘故吧。
痛,说明还有知觉。有知觉,即存在。

你这个就会做白日梦的傻瓜!外面大好山河,帅哥一把。你却天天窝在电脑前面空等一个叫柏拉图的人。太虚无了!你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马龙•白兰度还是卡西莫多。
陈菲拍着我的电脑桌,嘲笑的声音轻易穿透了眼前飞扬的尘土进入我的耳朵。醒醒吧。柏拉图早就死了。柏拉图之恋,哪里有活生生的身体相恋来得真实可靠?!
我颓然地盯着电脑屏幕发呆。身体?身体是真实的吗?触觉是真实的吗?我看看自己的手,它握住过很多东西,最后却都消失了。有什么是可靠的?
而柏拉图在电脑另一端的轻声呼唤,却又如此具体可感。没有谁这样深情呼唤过我。尤其隔着屏幕,隔着生活,隔着万千想象。他的呼唤就有了彩虹的眩目。
曾经有很多年,我一直安静地存在,循规蹈矩地生活,按部就班地老去。红尘物欲横流,我始终侧身而过。直到遇见柏拉图。
他用爱拦住我,说,我们一起走吧,一起走一辈子。这句话太有诱惑力了。像一圈温暖的绳索,顺利地套到我的脖子上去。我像一只被驯服的绵羊,乖乖地跟在柏拉图的身边,毫无选择。

灵魂不该是孤单的。不见面也并不意味着不相爱。恰恰相反,永恒的距离造就了永恒的美感。柏拉图的话,总是很“柏拉图”。
我们是不能够随心所欲的见面。那种很远又很近的感觉,有一种异样的刺激和向往,催生着灵魂的深度沉溺。
距离产生美。美维持爱情。爱情创造奇迹。这,我是相信的。就像柴可夫斯基和梅克夫人。他们绝世独立的爱,成就了人类音乐史上的不朽。
只是,我们,我和柏拉图能成就什么?
我一直没有跟柏拉图说,我没有想过成为梅克夫人,我只想成为他的夫人,哪怕失去所有。

你真是走火入魔了!陈菲用力地推开窗户。出去晒晒太阳吧。你已经在黑暗里呆得太久了。
阳光有些刺目,我不由自主眯起眼睛。顺着敞开的窗户,我闻到秋叶的味道。其实,正是盛夏时候。
陈菲知道我。我是热爱光明的。而柏拉图说,爱情,真正的爱情,是灵肉结合。不论这种结合是在阳光下,还是黑暗中。
只是柏拉图给我的,永远只有黑暗里的爱情,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没有一丝丝的光。
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到阳光底下去。我会离婚。我只爱你。柏拉图在黑暗里对我说。

黑暗里的爱情。你被柏拉图彻底洗脑了!陈菲已经开始对我不耐烦起来。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停地碰倒东西。仿佛乒乒乓乓的声音可以赶走黑暗,呼唤来光明。
爱是光,是眼神对视相互迸发的光芒。这种光芒会让所有人看见,会让所有人羡慕,会让所有人理解和爱护。这才是真正的爱情!让人骄傲昂首挺胸的爱情!它既不会被道德的教条打倒,更不会惧怕道德的指责!
爱是不顾一切!爱是高于一切!你们不配谈论爱情。你们那是暧昧!真正爱你的人早就飞奔到你身边了!
所有见不得光,不敢见光的,都不配谈论爱情!陈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咄咄逼人。
她原来不是这样的。她原来总是笑笑的。对什么都宽容,对什么都友好。也许,我真的是太不可理喻了吧。为了一份柏拉图之恋,连陈菲也开始鄙视我了。

是啊,爱情,为什么不能在阳光底下。即使死,也要死得大义凛然。我一向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柏拉图,他让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怕光的女人。而怕光,在我的意识里,是猥琐的代名词。
或许我是猥琐的吧。不顾自己的身份与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是猥琐是什么。我们的确不配谈爱情。
我像吞苍蝇一样吞下猥琐这个词。而我一直不敢承认、不愿面对的是:我爱上的是一个猥琐的男人。
柏拉图许诺我的婚姻遥遥无期,而我却在泥沼里越挣扎陷得越深。我说的深是指,我把现实生活也拖进了网路里。等我发现时,一切都太晚了。
爱情相识于网路,却忽略了网路,本是多么虚无的一条路。像黄泉路一样虚无。

我不知道历史上真正的那个柏拉图是如何与女人保持精神恋爱的。我只是慢慢知道,网络里的所谓的精神恋爱,其实是大鱼吃小鱼的游戏。
我是被吃掉的那一个。并且看到更多的小鱼,被源源不断地吃掉。
失身?你笑死我了。精神也有处女膜吗?都什么年代了?失身就要跟他结婚。你的脑袋呢?陈菲毫不客气地指着我的脑袋问。
况且姑娘啊,那哪里叫失身,不过是意淫而已。如果这叫失身,那么你看书看电影有了反应,都可以叫精神上的失身。你的所谓灵魂之身,早就被人类的文字和画面还有各种男人的目光意淫过千百遍了!见过土的,没见过你这么土的!你无非是给自己的无力自拔找借口!陈菲咬牙切齿。
即使万分不肯,我还是知道,陈菲是对的。
当年未婚的陈菲第一次无意闯进成人聊天室,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一个男人用文字三下五除二剥光了衣服。吓得陈菲一路狂奔,男人的话却追在耳边,晚了,你是我的女人了……陈菲为此做了很长时间的噩梦。

总有些人在我们的意想之外。总有些事情在我们的猜度之外。网络里的众生灵魂之复杂,之脆弱,之虚假,之丑陋和变态,绝无前例地凸显在我的面前。
我感觉我跟柏拉图那么纯美的精神之爱快要在陈菲的鞭笞下灰飞烟灭了。
纯美?拜托!不过是你的臆想罢了!你在黑暗里能看见纯美的东西吗?所有的美都需要光亮的投射,即使那样会有阴影。他纯粹就是在玩弄你们这些个女文青!
陈菲重重地摔打我从图书馆借来的柏拉图文集。我又看见满天的灰尘在阳光下闪亮着,仿佛是漫天的七彩泡泡在不停地爆破,又恍惚像是纷纷扬扬的雪从天而降。

而雪还是来了。
是的,我忽略了叙述秋天。秋天的时候,我总是不能自抑地悲伤。而悲伤,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判断。
比如柏拉图不再提我们的婚约。比如他开始找种种借口不在线上。比如他总是说他跟那些打情骂俏的女人们没有任何关系。对这些,我失去了自己一向敏锐的判断。
柏拉图一再说,他从不说谎。而我直觉,一个说自己从来不说谎的人,偏偏是最擅长说谎的角色。
在一种暧昧关系里,制定游戏规则的那个人,往往是掌握着保护自己的主动权的人。就像《catch 22》里的军规,永远是给被执行者制定的。执行者,他们总是会看似巧妙实则无耻地从一个又一个逻辑漏洞里毫发无伤地逃出惩罚。他们所倚靠和卖弄的,无非是一种最廉价的智慧。
我慢慢发觉,柏拉图就是这样愚弄我的。

撒谎无非是因为害怕。我想我也是怕些什么的,比如因果,比如未知的惩罚。我开始可怜柏拉图了。他心里的恐惧一定不比我少吧。
你都是在吃无名的飞醋。你自己去问。你自己去找她们说对质去。我只爱你。柏拉图言之凿凿,浩然正气的样子。
而我,已经开始不再相信一个人的言辞了。无论听上去多华丽,无论多铿锵,也无论多诚恳。
这,也是我的悲哀吧。我只相信事实。只相信真相。
只是真相总在言辞之后。总是以不可告人的面目存在。看见它的人,听说不是死掉,便是疯掉。

尼采说过,长久地凝视深渊的人,深渊也在长久地凝视他。世间人事,就是这样彼此吞没的吧。尼采后来就深陷精神的深渊无力自拔。
柏拉图是我的深渊吗?我曾一直回避这个问题。现在我想,答案是,是的。
真相不是人人都可以承受的。陈菲说。经过这个冬天,她好像突然安静下来。不再颐指气使,也不再摔摔打打。
她坐在窗户前,外面正飞着早春的雪。有一瞬间,我觉得她像雪一样洁白。
你以为偷情是光彩的事吗?要到处去宣扬。你以为的爱情,见不得光的话,不过是奸情。你偷情还想轰轰烈烈,真是嫌死得不痛快。陈菲责备的语气里多了些心疼。
她终于有些理解我了。而我也慢慢觉得,现实,或许真的就是像陈菲说的那样。不是有很多女人专门喜欢抢别人的爱人以证明自己的魅力,而有很多男人专门喜欢猎取各式各样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能力。
说到底,不过是人类的虚荣和贪婪在作祟。

没有人会告诉你真相的。没有人是傻瓜。你没看到那些看上去君子淑女的人,画皮被撕下来之后是怎样的男盗女娼!
陈菲忿忿地说。旋即又沉静下来。不要去试图探求真相。那些没有灵魂的人,那些有着丑陋灵魂的人,他们制造的所谓的真相,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我不得不暗叹,经历可以深刻一个人的眼光。
爱情,根本不值得期待。陈菲的声音空空的,回荡在空空房间里,不值得……不值得……期待……期待……待……

绝望之冬远去,我想我快要摆脱柏拉图了。人只有勇敢地蛰伏在绝望里才会孵化出脱胎换骨的希望。
你说,张国荣为什么选择愚人节去飞翔?陈菲看着窗外的天空问我。她的声音像一枚秋日干枯的枫叶,在风里不停地飘,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
春天是轮回时候。哥哥选择在春天开始的时候走,我想,他是选择放弃了轮回。
放弃人世,要有多厌倦,要有多透彻,要有多勇敢,要有……多懦弱。

春天快来的时候,我的失恋即将痊愈。陈菲却离婚了。这是我没有想到的结果。
所有的秘密都有不再是秘密的一天。所以,不要抱有幻想,也不要试图掩盖。时间会揭开所有。陈菲说。她开始像个思想家了。
痛苦会让人深刻。不过,究竟是现实的痛苦可以摧垮一个人,还是虚幻的痛苦摧毁力更大?没有人比较过。
我知道给陈菲致命一击的是现实。而现实,本就是不堪一击的。陈菲的老公有了现实的第三者,陈菲是出局的那一个。在婚姻里,同样是出轨,是肉体的出轨,还是精神的出轨具有更强的杀伤力?哪一个更值得原谅和宽恕?
我不知道。我只看到了陈菲的结局。
所有的错误都会有相应的惩罚等待在某个路口。陈菲从镜子里望着我笑。那镜子是完整的,而陈菲的笑在我眼里却是碎的。

我们都是孤单的小孩。在人生的路上唯一做的事,就是寻找自己。陈菲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地方,有缥缈而又阔大的时空在她的眼神里浩浩荡荡地来去。
我忽然觉得我们相隔很近。其实我们一直都懂得彼此。我一直深深地热爱着她。即使被生活,还有一些别的隔着,这个世界上,我们是彼此唯一的知己。没有人,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陈菲,你还有我。我忽然很想对她说这句话。我觉得此时此刻她会需要这句话。

我慢慢走近陈菲时,她正站在41层大厦的阳台边上。向下看,世界那么小,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把它收入怀中。
陈菲——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她,陈菲便轻轻地飞了出去。
她回过头来冲我笑。云朵一样洁白嫣然的微笑。
我忽然发现她还是那么美,像我第一次遇见她,那种不属于人间的美。
每一个人都是一片光阴的羽毛,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乘着时间飞翔,然后你会看到,迎面而来的风里都是金色的阳光……我看见陈菲的眼睛里有这样美丽的句子。
我张开双臂追上去,紧紧抱住陈菲。
真好。走了这么久,我们终于再次合二为一,终于可以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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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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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之道》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须臾蹉跎,浮生已过。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窗外,表情缥缈而迷离,好像那里有什么动人的风景,让他一瞬间忘记了自己。
我扶着他的肩膀向外看。什么也没有。只有一轮血红的夕阳在远处的山头上调皮地支着脑袋。我知道,它又要玩捉迷藏的游戏了。下一步,它一定是钻到山背后去。

我也老了。他回过神来,抚摸着我。是快落山的太阳了。他的手比他的声音缺少温度。
我抬头看见他头顶和两鬓又多了很多白发。眼神像窗外的天色,暮气沉沉。
还没有等我安慰一下他,他便起身。不用问,他是要去开灯。
他好像越来越怕黑。每天太阳还没有下山去,他就会把屋里的灯都打开。有时候,一整夜都不会关掉。

任先生好像真的老了。
从前他不是这样的。我跟在他身后,叹息着。现在都没有人叫他任先生了。那些跟他在一起的女人们,最初会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喊他任先生,然后唤他甜心,再过些日子就喊他混蛋了。
我始终不明白,相貌堂堂,看上去彬彬有礼的任先生怎么就是混蛋了呢?
想来,是那些女人们不对。每次她们声色俱厉地喊过他混蛋之后,他都会微笑着回敬一句,彼此彼此。如此看,至少他是有风度的。

我们吃饭吧。他喊我。
他现在越来越喜欢跟我说话。这让我很开心。以前他很忙,总是周旋于各种女人中间,很少有时间顾及我。
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个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在我面前摆下一个盘子。
连安妮也不要我了。女人真是靠不住的动物。他开始狠狠地切手下叉住的一块牛排。

安妮是有些日子没有来了。自任太太离开后,她几乎是这里的女主人。是他在离婚后交往最长久最稳定的一个女人。安妮很像从前的任太太。安静温柔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力量。
你知道,我已经打算跟她结婚了。什么爱情,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此生不渝,都是骗人的鬼话。他嘴里气呼呼说着,手下用力,切下一块牛排。

要是你是我的儿子,或者是女儿就好了。他把那块切下来的牛排给我放在盘子里。我知道,他又开始想任小姐了。
任小姐自从她母亲去世以后只回来过一次。
从前都是母亲逼我来看你的。现在我终于可以决定自己喜欢见谁或者不见谁了。我不喜欢见到你。任小姐放下她母亲身前交代给他的一些遗物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那之后,他一下子沉默了很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带女人回来。连安妮都没有带回来过。那些日子,只有我陪在他身边。他连电话都懒得接。
他只是天天翻看任小姐带过来的那一堆相册,里面有年轻时的他和年轻的任太太,还有小时候的任小姐,吊在他的脖子上。
那些照片记录着他们甜蜜的过去。然后,就戛然而止了。仿佛没有后来,仿佛任小姐一直没有长大,仿佛他和任太太一直恩爱,不曾分开。

又煎老了。他一边慢慢咀嚼着嘴里的牛肉,一边无可奈何地对我说。
你觉得牛扒是安妮煎得好,还是自芬煎得好?他问我。
自芬是任太太。
任太太是个外表温柔内心强大的女人。即使如此,他的生活里从不缺乏别的女人。当然,他懂得家里家外的区别,他从来不把那些女人们带回家。他带回来的,只是不同女人的香水味。我可以轻易识别出他正交往的女人的味道。

这牛排的确有些老了。嚼在嘴里像一堆纤维粗硬的干柴。
我觉得,安妮和任太太煎的牛排是完全不一样的味道,大概腌制的佐料不同,不过却都很好吃。
任太太煎的牛排火候掌握得刚刚好,刚好收尽血水,没有一丝夹生的味道,满口肉的熟香。
安妮煎的牛排要嫩很多,一口咬下去,汁和血水混在一起,很有血肉的原味,异常鲜美。
不过,我已经再也没有机会品尝任太太的牛排了。连安妮做的牛排的味道也快要忘记了。

要是自芬还活着就好了。他吞下一大口红酒,眼睛就跟那酒一样颜色了。
任太太最终还是发现了他的秘密。他们的离婚很平静。
不过,我知道他深受打击。他很是颓废了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带不同的女人回来放纵。
我知道,他怕寂寞。

我离婚了。自由了。你是我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我爱你。那段时间,几乎对每一个带回来的女人他都说同样的话。
以至于家里的鹦鹉那段时间都会说了:我离婚了。我爱你。而现在那只鹦鹉会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这个混蛋!

你知道,我们男人都是这样。安于室是女人的事情。现在哪个男人没有点风流韵事呢?我又没有想过跟你离婚。又没有把那些女人往家里带过。逢场作戏,知不知道?最亲近的还是我们一家人。
他曾经这样跟任太太心平气和不卑不亢地解释和挽留。他不会低三下四哀求。那不是他的作风。他这样已经给足了太太面子。
而这个面子,他没有想过,任太太这么不知道珍惜。
任太太带走了他最爱的宝贝女儿沫沫。老婆走了可以换。女儿却不一样。他有一次跟安妮这样说。

你说天底下有不撒谎的人吗?有不撒谎的男人吗?他又开始切另一块牛排。
女人就是蠢。我对着她撒谎是爱她。难道我告诉她我同时有很多女人,她只是我的一个目标而已,这样她才开心,这样她才觉得是爱她吗?
我费尽心力地跟她隐瞒、撒谎,就是因为我在乎她,不想失去她。她怎么就不懂得!
男人被女人吸引,逢场作戏一下,不是再正常再自然不过的事吗?这是动物的本性。天性。他停下动作,认真地看着我,似乎在等我点头赞同。

我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低下头对付盘子里的牛排。他便自顾自说下去。
偏偏要让人违背自然,当个傻和尚。那一辈子不是白活了?就像你,看到一块肉,偏让你把嘴巴缝起来,就是不让你吃。不是故意让你痛苦嘛。人生得意需尽欢啊。她们都不懂。他一边说,一边用叉子把盘子敲得当当响。

关于这一点,我觉得他说得似乎很有道理。我是不能错过一块放在嘴边的肉的。
看到我点头,他继续说,我又不是主动勾引她们,一拍即合的事。还有主动送上门的,像翠翠那样,我拒绝,我拒绝不就是傻子嘛。不吃白不吃。
他往嘴巴里塞进一块肉。而且,我跟安妮说过我要跟她结婚的啊。我是当真的啊。她怎么就不能相信我一次?
他再次目光定定地看着我,好像答案在我这里。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安妮为什么突然就放弃了。安妮一直非常爱他。她跟他的别的女人们不一样。
我还记得她离开那天,她过来的时候,神情跟往常一样。甚至他们缠绵的时候,她都是像往常一样,先帮我准备了一些吃食放在那里,供我打发时间。
不过,我还是隐约嗅出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

我跟她们都是玩玩。我只有跟你是认真的。我跟翠翠说我爱她那是假的,骗她的。
你真把翠翠当成好朋友了?翠翠她是嫉妒你。她知道我不是真的喜欢她,她才告诉你。她就是为了拆散我们。
你真的要离开?就这样结束?可是我是真的想跟你结婚的啊。
你走了就不必回头了!

那天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激动,把我暖融融的午休给打断了。
安妮却自始至终很安静。安静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安静地离开。
不要再玩弄女人了。这是安妮离开前倚着门框轻轻说出的一句话。然后推门出去。我在她身后目送了她很远,她都没有回头。

她会回来的。那天我从外面回来,看见他正靠在窗前,向外看。我走过去,爬上窗台,从那里看下去,正好可以看到走在不远处人行路上的安妮。
她是爱我的。她也知道我是在乎她的。她会回来的。他说,声音里都是疲惫。
他摸摸我的头。或许明天她就回来了。女人嘛,就喜欢耍小脾气。就喜欢让人像宠物一样宠着。他好像在给自己打气。
我其实不相信安妮还会回来。她甚至没有回头看过我一眼。我会想念她的。她是除了任太太和任小姐之外,对我最好的女人。

走吧,出去透透气。他一口气把酒杯里的酒喝掉。
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也觉得这个屋子里快闷死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他一边说,一边摇摇晃晃地从衣帽钩上取下一顶棕色鸭舌帽,又穿上一件黑色风衣。外面已经很有些秋凉了。他在镜子前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就跟我一道出门了。

刚走出电梯,我便听到珍妮的声音。甩开他,我向着珍妮的方向跑过去。
嘿,吉姆,你这个家伙,重色轻友。他在身后一边喊一边追。
就在楼头拐角,我看到季太太牵着珍妮很优雅地走过来。我迎上去,亲吻珍妮。我已经有好些天没有看到她了。

这个老家伙,还这么好色。他在我身后说。他总是在人前喊我老家伙,好像这样显得他很年轻似的。
再怎么老,他也是条男狗啊。季太太嗲嗲地说,然后咯咯咯地笑起来。
季太太的笑声,仿佛带着电磁波,肆无忌惮地向四周震荡辐射出去。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跟着颤抖摇晃了一下。

回头看,街上的霓虹灯正在流进任先生那双阴沉了一个下午的眼睛……
他果然被点亮了。




发表于 2014-11-4 02: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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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鼠到猫》


1,

你不会打赢他的。

杰克,你只会死得很惨。

快停下来吧,你太不自量力了。

让他去送死吧。

这个乳臭味干的小子,不听人劝,死不足惜……

这是我的同伴们送给我的祝福。



2,

我把嘈杂的声音扔在身后,慢慢从洞口走出。

此时,我的眼睛和头脑里没有任何事物,除了他,这只守候在洞口快一个月的野黑猫。

他让我们吃光了所有储存的食物,并且开始虎视眈眈地盯视自己的同类。已经有两只刚刚出生三天的小幼鼠莫名其妙地死掉了。

刚刚在给它们举行传统土葬的时候,一只两个星期大的幼鼠忍不住偷偷咬了一口死鼠的小手。那种强烈的肉香随着血液流淌出来,诱惑在空气中快速弥散着,鼠群左右相视,只矜持地僵持了一分钟,然后不约而同,众鼠纷纷扑上去撕咬。可怜两只小幼鼠,顷刻间尸骨无存。

我忍着晕天旋地的饥饿感,拼命控制住双脚向前扑的欲望。不,我不能那样做。已故的母亲曾经告诉我,宁可饿死也不可以吃自己的同类。那是畜生做的事。

鼠头攒动的时候,我看到两只小幼鼠的母亲玫瑰躲在角落里。这只我曾暗恋过很久的美丽老鼠,如今因为生产和饥饿,憔悴无比。她一脸哀伤,两只手紧紧护住她余下的几个孩子。我几乎能听到她唇边漂游的痛苦的呻吟。

玫瑰是我之外,唯一一个没有参与这场撕咬尸体的成年老鼠。连两只幼鼠的父亲亨利,都心满意足地咽下自己孩子的一只腿。我看着那只因营养不良发育瘦弱的小脚一点点消失在亨利的嘴角时,我的血直往上冲。这个残忍无耻的家伙,那是他的孩子啊。难道他没有看到玫瑰眼睛里的绝望?

我远远地看着悲伤无助的玫瑰,忽然无比愤怒。饥饿改变了我那些同类道貌岸然的面孔。这些平日里看上去斯文有礼的家伙,如今是一群邪恶可怕的疯子。相比他们,我觉得洞口外的那只黑猫实在不算什么了。

我就是这样慢慢走出了洞口,把一群疯子甩在身后。



3,

我一步一步走向黑猫。用力踏踩脚下的大地,我感觉它在伴随我的步履轻轻摇晃。

这只黑猫实在不算什么。除了身材比我高一些,腿比我长一些,手比我灵活一些,眼睛比我大一些,还有牙齿……我轻轻地打了个不易觉察的寒战,他的牙齿只不过比我的尖利一些。

他正盯着我看。仿佛刚睡醒的样子,朦胧的迷惑荡漾在他的目光里,只有看到不解之谜的好奇,却没有警觉,甚至没有敌意。

我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脚步和眼睛上。如果我的眼神可以杀他,我想,我已经杀死他了。

也许,我也是疯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没有存留的空间。

我从来没有恨过谁。世界在我眼里是美好的。我也没有恨过猫。即使他们是我们的天敌。天敌也可以共处。我一直这样以为。世界这么大,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各不相干。猫除了老鼠还有很多可以吃的,就像我们一样。老鼠只是猫的一顿法式大餐,就像鲜美香甜的奶酪对我们老鼠。可是,法式大餐不是必须的。平常家宴才是真正的生活。

但是此刻我恨透了眼前这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野猫。他可以不这样逼迫我们的。他有很多选择,可是他偏偏跟我们过不去,他竟然在这个洞口耐心地守了一个月。他想把我们活活饿死,或者让我们自相残杀,或者像供奉上帝那样,每天毕恭毕敬地推出一只倒霉的老鼠做他的大餐。

想着那两只被争食的幼鼠,想着玫瑰哀伤的眼神,想着亨利他们那些已经丧心病狂的家伙,我已经出离愤怒了。这所有的,所有的不幸和罪恶都是这只黑猫造成的,他撕碎了我们平静安宁的生活,也撕碎了众老鼠的最后的尊严,更撕碎了我内心里那个一直和谐美好的世界。

在离他十步之遥的距离,我停下来,稳稳地站住,像一块巨大磐石深深插入泥土般沉重而迫人地站住。

这个魔鬼。我盯着他,把牙齿咬得嘎嘣响。那响声像是天雷,轰隆隆地向着黑猫劈过去。



4,

黑猫终于被我的眼神盯醒了。

他好像终于明白我出现的意图了。一丝轻蔑的笑讥讽地挂到他的胡须上。

他其实已经很老了,胡须都泛着白光。这么一把年纪,却依然这样贪得无厌,置人于死地而后快。难道他不知道吗?因为他,我们忍受饥饿。因为他,两只幼小的老鼠死掉了,并且被自己同类残忍的分食。因为他,那些老鼠都疯了,露出了最丑恶的鼠相。

难道老鼠的生命对于猫来说,就不是生命吗?难道他没有自己的孩子吗?难道他没有频临绝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时刻吗?一定要这样赶尽杀绝吗?

他为什么这么冷血。简直畜生不如。我在心里搜刮着那些被我踩在脚下的词语。愤怒和仇恨充盈着我,我几乎要厌恶他了,忘记了该有的恐惧。

我觉得有些什么在我身体里膨胀着,被充气似的一直膨胀着。我怀疑我现在看起来跟他一样高大健硕。



5,

我们就那样僵持着。空气是冻住的。连洞穴里那些叽叽喳喳的老鼠们都没有了一丝声息。

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时间,我的眼睛因为用力盯视开始发酸。由于饥饿,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睡觉了。

我从来不知道饥饿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每次族长发放少得可怜的食物,我的那一点点吃的,总是在我送入嘴边之前被一只不知从哪里伸来的手夺去。

他们比我更饿。我每次都这么想。可是天知道,我有多么得饥饿。平生头一次,我意识到,活着,其实就是为了吃饭。

我强忍着,不要自己丝毫困怠。我要打败这个家伙。我必须打败这个家伙。拯救所有还活着却不知何时会死去的幼鼠,拯救那些疯狂的丧失鼠性的老鼠,拯救我的整个鼠族。

黑猫开始迈着四方步慢慢向我踱过来。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不,确切地说,他根本没有把我当作对手,他把我当作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看待。现在,他只不过是准备开始用餐了。我想,他或许还会以为,我是被众鼠奉献出来供他享用的羔羊。我几乎能看见他嘴角处亮晶晶的口水。

他一边踱着步子,一边嘴里发出慵懒的喵喵的声音。像是在安慰我,没关系的,小可爱,我的牙齿很锋利,我会一口一口慢慢地吃掉你,让你死的知觉一直存活到最后一块被吃掉的肢体。这对你来说,将是多么有趣的经历啊。



6,

他越来越近。他的鼻息像浪潮一样向我覆盖下来。当他把握十足慢悠悠伸出手要抓住我时,我飞快地从他的两手之间钻过去,直扑他的小腹,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在他下意识用一只手护住腹部的当口儿,从他的腹部转到他的左侧,尾巴用力地抽了他的左腿一鞭子。

他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吼。片刻之后,他显然是被我激怒了,喵呜一声向我扑过来。就在他的尖细的指甲将要碰到我的身体的一刻,我感觉脚下有一股神力在推动着我向旁边躲避,然后奔跑。

风在耳边呼啸着迅速后退。

有那么一瞬间,我非常希望我的同伴能在我的身边帮我一把。如果我们齐心协力,说不定能打败他。这只猫已经很老了,他不再年轻迅捷,或许还有可能是只病猫。大概这也是为什么他守在我们的洞口前的缘故吧。他没有能力捉到鲜活灵巧的食物了,他只能坐守。而我们,就快要被这样一只老态龙钟的猫给守死了。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眼下我来不及想任何事,包括玫瑰,包括那群老鼠的罪恶。那些都很遥远,像天空遥远的云朵。此时,我只想如何快跑,如何活下去,如何打败这个又老又坏的黑猫。



7,

已经没有太多时间思考了。我快速地朝着后院那口干枯的老井跑过去。那口井早就废弃了。在那口幽深堆满碎石枯叶的老井里爬上爬下是我小时候最大的乐趣。

黑猫的喘气声越来越清晰地摩擦着我的耳廓。快了,就快了。我给自己加油。我会坚持住的。我一直是长跑和短跑冠军。

我那年迈的父亲曾经抚摸着我的腿说,我多羡慕啊,你有这样一双健壮有力的长腿。因为父亲的这句话,我一直以这双长腿为自豪。而此时此刻,我是多么感谢我的父母亲,他们给我这样一双救命的长腿。

在我感觉黑猫的手已经挨到我的毛发的时候,我到达井口了。

谢天谢地,那棵老柳树还在那里。我张嘴咬住一根枝条,奔跑的惯性再加上晚风的吹动,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轻轻掠过深深海洋般的黑色井口。它正大张着嘴,做好了吞噬什么的准备。

黑猫就那样毫无防备地扑空,像一只笨重的黑熊一样,他的两只手在空中胡乱挣扎了两下,然后就没入井口。几秒钟之后,听到轰地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没有喊完的惨叫,喵。

我继续咬住柳条,轻轻荡着秋千。一边竖起耳朵听井里的动静。没有任何声音。



8,

这个家伙不会是摔死了吧?这么不经摔?

我在柳条又一次轻触地面的时候松开嘴巴,落到地面上。探头看看黑魆魆的老井,里面死一样寂静。

为了确定黑猫究竟怎样了,我壮起胆子,沿着井壁一步步向下爬,越向下越黑,慢慢地,一股新鲜血液的气味升起到我的鼻翼。我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加快向下爬的速度。

到达井底,赫然看到黑猫斜躺在那里,一块尖利的石头深深扎入他的腹部,血就是从那里流出来的。

我慢慢靠近他,不能够完全确定他是否死了。不过石头上的血已经让我相信,他伤害不了我了。

黑猫好像知道我来了。他仿佛轻轻挪动了一下身体,鼻孔里发出几乎听不到的呻吟声。他还没有死。他的眼睛好像还睁开看了看我。或许他在希望我救救他吧。

靠近那块扎进黑猫腹部的石头时,我忍不住舔了一下上面正流淌着的仍然温暖的血液,很香。

我从来没有吃过肉食,更不要说活物的肉体。母亲绝对不允许我吃有生命的动物的身体,说他们的魂魄会仍然附着在他们的血肉里。那是十恶不赦的罪愆。那些吃活体的动物最后都会变成魔鬼……

母亲的话历历在耳。可是,我顾不得了。我忍了很多天的饥饿感一下子占有了我所有的理智。

从小口小口撕咬黑猫的肉,到大口大口狼吞虎咽,我在黑猫气若游丝的身体上尽情地弥补了这些天的缺食。这不是一顿法式大餐,这是一顿天堂盛宴。

我一边吃一边想起那些疯狂地争抢撕咬小幼鼠的同伴们。那些傻瓜,那些可怜虫。要知道,这只猫,多肥啊。



9,

直吃到我的肚皮快薄成气泡表面的那层膜了。我怕我再多吃一口肚子就会噗地一声像气泡碎掉。可是我的欲望好像比肚皮还要大很多,好像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黑猫早就断掉了最后一口气。一点一点折磨,直到死的知觉伴随在最后被吃掉的那块肢体上。这一定是黑猫面对我时的想法。他不知道,他没有做到的事,我帮他实现了。

我慢慢地爬出老井。一步一步向洞口移动。那些家伙们不知道是不是还都躲在洞口里吓得筛糠似的不敢出来。

到了洞口,月黑风高,我停在刚才黑猫趴着的地方,向着洞口的方向张望。我忽然明白了黑猫的心情,那种把活的食物放在嘴边尽情玩弄吞食的想象和实现是一种多么极致的快乐。

我起身慢慢走进洞口。洞口好像一下子小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吃得太多的缘故,我觉得我的身体笨重得像那只老黑猫。

我刚探进身体,那些小幼鼠们就发出惊叫的声音,仿佛是黑猫进到洞里。

吵什么。我说。然后一屁股坐在平日里族长坐的地方。目光扫视着那些同样惶恐不安的成年老鼠们的脸。

你们自由了。你们可以出去找吃的了,你们这些疯子。我一字一顿说。

鼠群很安静。他们依旧充满恐惧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他们的敌人。仿佛,我是一只凶猛的猫。



10,

他吃猫了!他吃猫了!……半响寂静之后,一只幼鼠惊恐地尖叫起来。鼠群被他的叫声掀起一阵慌乱的波动。

你吃猫了?一只年长的老鼠约翰问我。他在族里辈份很高,平日里我很敬畏他,今天,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很让人讨厌。他刚才争抢小死鼠的模样可真是恶心。

是,我吃猫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我一边说,一边用手下意识地擦擦嘴巴,摸到一根带血的猫毛。

啊----鼠群惊恐地向四周散。如临大敌的样子。

这算什么,你们这帮胆小鬼。你们应当感谢我,打死了黑猫。要不是我,你们要么饿死了,要么都疯了。我轻蔑地环视着他们笑。

鼠群中我看到玫瑰,她用一双小鹿般的眼睛同样惊恐地望着我。而她旁边的亨利,则在我注视他的时候,胆怯地低下了头。这个平日里霸道嚣张的家伙专门喜欢欺负我。现在他也会怕我了。

我的目光冷漠地扫过亨利,重新回到玫瑰身上。啊,美丽的仙女,你将是我的了!

鼠群依旧紧张而迅速地向四周散开,很快我的身体四周出现一个巨大的空白的圆圈。

猫是我们的天敌,是魔鬼。吃一只还没有死去的猫是我们鼠类的最大禁忌。他的魂魄会依附到你的身上……约翰颤巍巍的声音继续说,人类的一位思想家尼采说过,与魔鬼对峙的人,小心自己也变成魔鬼。孩子,我是说杰克先生,你要小心了!

老约翰竟然开始用尊称来称呼我了。

魔鬼?我怎么可能变成魔鬼。再说,变成魔鬼又怎样。他们都怕我。这种感觉太好了!

尼采,尼采是谁?思想家?八成是个疯子!我居高临下地看着约翰他们,放声大笑。

发表于 2014-11-4 0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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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三哭》


何三姑被人称作何三哭是因为她在坊间流传的著名的三次哭。


第一次哭是在一家洋人店里。那时三姑刚到加拿大不久。对三姑来说,没见过的一切都新鲜,英语更是新鲜得仿佛自己没长过耳朵。三姑常常带着小外孙跟着在公园里认识的早些出来的老大爷老太太们四处逛。

那个寒冷的冬天,无处可去的三姑就跟着一位老姐妹走进一家洋人店。平时也有很多中国人出入那里的,偏偏那天天气很冷,又是上午上班时间,偌大的商店里只有疏疏落落的几个洋面孔。三姑跟着老姐妹看得兴起,两岁半的小外孙在手推车里却不耐烦,扭来扭去,吵吵嚷嚷的。三姑怕被洋人听了笑话小孩子没有规矩,就把小外孙从手推车里解放出来。玲琅满目的货品一下子伸手可触,小外孙便安静了,不声不响地跟着三姑她们逛商店。



从紧张情绪里同样放松下来的三姑终于有心情认真地看一眼货架上的东西了。虽然那些扭着腰跳秧歌般的字母她不认识,不过不妨碍跟同样不懂英文的老姐妹投入地猜一猜。

这是多么惬意的时刻啊!三姑来加拿大说不久也一年多了,不过整天在女儿家里照顾一家大小其实没有时间这样享受一下的。等三姑心满意足地从货架上移走眼光的时候,忽然想起,小外孙呢?!



我的孩子呢?!三姑的声音立时充满惊恐。刚才的喜悦和满足荡然无存,她有一脚踏空的感觉,整个身子都跟着软绵绵地往下沉。

孩子呢?三姑开始在货架之间慌张奔跑。老姐妹在身后急步跟着。

转了几个高大的货架都没有找到一个人影儿的三姑慌掉了。她甚至听不见身旁老姐妹的安慰。血往上涌,淹过耳朵都是轰鸣的声音。三姑张开嘴就是一声怆然大哭: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三姑在几个洋人店员惊诧不解的目光里哆嗦着,双手胡乱地比划着,意识到没有人会懂她在说什么,三姑几乎绝望了。拉长的苍老的哭声在空荡荡的商店里越发凄厉起来。她像个疯子似的在整个商店里跑,那么多货架像在跟她作对似的挡着她的视线。天要塌了,这些货架怎么还不塌?!三姑想把它们全推倒,推倒了,她就可以一眼找到她的孩子了。

虽然语言不相通,大概哭声是相通的。在三姑快要彻底吓疯掉的时候,一个店员把一脸懵懂的小外孙领到三姑面前。三姑几乎是扑跪过去抱住孩子:你这个孩子你跑去哪里了!你要吓死我啊小祖宗!

三姑悲喜交加差点背过气去。魂飞魄散她是懂得了。



这件事之后,即使三姑再三跟同行的老姐妹说不要告诉自己的女儿,不过三姑并不介意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同样带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们:可得盯紧了啊,人老了精神头儿不够用了,万一出点什么岔子,真就没法活了啊。

那一段日子,凡是听过这件事的老人都忍不住把目光盯紧了自己手里的孩子。不过终究是老了,比不过年轻时候,精力再集中又能集中到哪里去呢。公园里还是时不时就会发生小孩子走丢了半天爷爷奶奶们才意识到的惊险事。

好在都是有惊无险。日子还算平稳地过下去,并没有真的发生过小孩子被看丢的事情。爷爷奶奶们一波一波地轮换着,三姑的哭说起来就慢慢地像个笑话了。



如果不是三姑那天敲开另一位老姐妹的家门,在那里一坐三个钟头,眼泪滂沱得有了第二次哭,谁也不知道平日里笑嘻嘻大大咧咧,张口我女儿长闭口我女儿短的三姑原来对女儿也有那么多抱怨。

三姑是来加拿大给女儿照顾孩子的。一呆几年,移民身份也拿到了,在一帮还在为身份发愁的老人群中,三姑说起这个就显得很鹤立鸡群的样子,就像三姑的女儿那么清高的模样。



三姑的女儿是博士,据说还是双博士,在一家著名大公司做技术骨干。三姑说起女儿总是掩不住的自豪:我女儿从小学习好,一口气读完两个博士。我女儿挣得多,老板很器重她,总是给她加薪。我女儿长得年轻漂亮,皮肤好,一点都不像四十岁两个孩子的妈妈……

不过谁都没有见过三姑的女儿,如果隔着一副宽大的墨镜看见一个人不算见过的话。有人在商场里见过三姑的女儿跟三姑一起买东西,三姑给介绍,结果她女儿在大商场里还舍不得摘下超大墨镜,俨然超级明星。于是有人说三姑的女儿气质是时髦的,相貌…..大概是好看的。老人们只会用好看这么朴实的词语。



也有人去过三姑女儿的家里,装修是很豪华入时,不过也只是趁着三姑女儿女婿不在家时老人们才进去看一眼,坐一会儿,然后盯着时间,做贼似的在三姑女儿下班回家之前赶紧离开。原因是三姑刚来时不懂规矩,拿着女儿家当自己家,大大方方地极其热情地招呼老人们有时间到家里玩。这边太寂寞了,老人们凑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的,太阳的腿就仿佛长得长一点,跑得快一点,一转眼天就黑了,一转眼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三姑的女儿却没有那么热情。几次不请之客来过之后,三姑的女儿女婿着实认真地给三姑上了一课:不能随便邀请别人来家玩;他们回家时不能有陌生人在家里;客人来之前必须先电话要约,这是西方的规矩。老外都这样……三姑看着女儿的脸色,体会到这里不是自己的家的感觉。



三姑在女儿家里不能做任何主张。三姑不可以做太多她想做喜欢做的事情。几年了,三姑忍下来,两个小孙子渐渐可以脱手了,上学了,三姑闲下来,除去收拾家和做饭,好像没什么事情可做了。

没什么事情可做的三姑天天在家里闷着,忽然觉得日子难熬起来。听说有人请保姆,三姑便兴冲冲去做。反正是抽着空档,也是过去给人家带带小孩,洗洗涮涮,又好打发日子又能赚点零花钱。三姑刚过来时女儿也提过给三姑零花钱,三姑说自己整天在家用什么零花钱,女儿就再也没提这件事了。



有了自己赚来的钱的三姑腰板都挺直了,很有一种在这里扎根做主人的感觉。拿到第一笔收入的三姑美美地走到附近的洋人店买了一堆平日里自己很想吃的活鱼活龙虾,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想给女儿一个惊喜,结果那顿晚饭成了灾难。

女儿得知三姑背着自己偷偷跑去做保姆,几乎是立即火冒三丈:谁叫你出去做这种事了!是没有你吃还是没有你喝啊?!没事儿干在家里好好呆着不好吗?!跑出去干这种事干什么?!你不要这个脸面我还得要这个脸面呢!你出去做这种事人家会怎么看我啊?!



女儿委屈的样子几乎要哭了。仿佛三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事。仿佛她受了三姑给的多么大的冤枉和压力。

三姑的嘴巴张着,连话都说不出来。在她看来保姆是不那么体面的职业,不过,也没什么好丢脸的,赚几个零花钱,说明自己还老有所用,贴补女儿一下,至少在女婿那里她没有感觉自己在白吃饭。女儿怎么就恼怒成这样。

不由三姑争辩,女儿就打电话给那家人家,说她母亲不能再过去帮忙了。三姑的女儿用的是帮忙这个词。



于是满腹伤心在女儿家哭不出来的三姑在别人家里失声痛哭。

她讲起自己是怎么从小顺着女儿的意凑钱供她读书;讲起她怎么帮女儿独自带三个月的大孙子回国;讲起她在国内怎么一个人吃苦受累二次当妈地拉扯大孙子;讲起她又怎么来这边一口气没有喘地接着帮女儿带老二,三姑女儿娇气,不喜欢带孩子,嫌累嫌麻烦,宁愿不休产假把几个月大的孩子撂给三姑她早早回去工作;讲起她怎么尽职尽责打理一整个大家庭,当然还要看女婿的脸色,那毕竟是个外人……



末了,何三姑还是擦干眼泪,等眼睛消了肿,说,今天的话别传给我女儿听啊。我就是这一肚子浑水沤得难受,跟你倒一倒就好了。

听的人也直唏嘘地点头,天涯同是沦落人地懂得:放心吧。说出来就好了,就没事了。我们都这把年纪了,还得顺着儿女的意,没办法,谁叫我们老了呢……以后得靠他们啊……忍口气,好好过日子吧……



只是日子不是那么容易过下去的,一旦心里有了结,疙瘩只会愈结愈紧愈死。

几个月之后,漫长的冬天终于再次过去,加拿大最美的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何三姑要回国了。

十几个相识的老人一起约定到饭馆里聚聚,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还能不能再见。



三姑开始是高高兴兴的,一杯接一杯地喝,竟不像年近七十的老人。几杯酒下肚之后,不知谁提起中国和加拿大这两边的好处坏处来,说起现在中国的雾霾到处都是,容易得肺病,老年人还是躲在外面比较好,至少可以多活几年……

三姑忽然就落下泪来。

起初大家以为是三姑不舍这份老兄弟姐妹的情谊,却不是。原来三姑是被逼回去的。她女儿嫌她现在越来越多事,让她回国呆一阵子。说是一阵子,三姑知道,真的这一走,她是不会再回来了。女儿请她她都不会回来。她伤透心了。



而其实三姑不想回国。

这么些年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寂寞但是也悠闲自在。风景美丽宜人,人际关系也简单,而且女儿在这里,她当自己的儿子般带大的两个外孙子也在这边,她离不开他们。

这是剜心啊。她那么一心一意地帮助女儿,本是不求回报的,不过她也一直认为她这样帮助女儿,女儿总会给她养老送终吧。况且她现在生活完全能自理,还能做饭收拾家,还有用处,女儿怎么就像打发佣人回家似的打发自己了呢?



想想回去一个人的家,三姑的胃就往上泛冷气。她对女儿说,你妈我这些年是怎么伺候你们一家子的你都忘记了吗?我这些年什么都没有要你的,尽心尽力伺候你,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以后吗?你怎么能打发佣人似的打发你妈呢?

这本来都是三姑肚子里的话,人老了,心里有话也压不住了,直接就从嘴里蹦出来。

三姑实在太意外太失望了,自己掏心掏肺地对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冷酷地对待自己。她怎么能忍心让自己回国去呢?在自己帮了她这么多年之后,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她可以松口气好好享受一下这里的时候。



你是帮我们了,我们不也是管你吃管你喝管你住带着你到处玩吗?!没有我们,你不是也出不了国门一步吗!你在这里这些年,不也是已经享受了这辈子都没有享受到的吗?我们怎么就欠你那么多了?!……

这是女婿的话。冷面无情地从一旁插进来,像一把刀硬生生切开何三姑和女儿的最后一丝联系。

三姑看着女儿无动于衷听着女婿讲那番话默不作声的脸,忽然觉得女儿无比陌生。这里真的呆不下去了……



真他妈的!简直就不是人说的话!有老人借着酒劲儿粗声大骂:你还跟他们住一块儿干什么!让他们远着点扇着!要是我女儿女婿跟我这么说话我非扇他们不可!把人用完了就翻脸不认人了!真是白养这些兔崽子了!

其他人沉默着,没有应和,没有反对。

幸好啊,你国内的房子还没有卖,回去还有个地方住。我们家的当初傻的房子都卖了,回去都不知道住哪里。半晌,有人开始抽抽嗒嗒地插话进来。

一时间一群老人勾起了各自的伤心事。人在异乡为异客。而他们是异客的异客,双重的漂泊。



那次送行散时,三姑还是叮嘱,老哥老姐们,看在我的份儿上,别把今天的话儿传出去啊……

没有人传话出去。何三姑自己把话传出去了。

离何三姑定下来的回国日期不到半个月的时候,何三姑夜里突发脑溢血,走了。



何三姑都走了半个多月了,有一天公园里一位老太太随口问起来,三姑最后还是回国了吗?她闺女没改主意让她妈留这儿吗?三姑那么喜欢这里。

还什么回不回的。人已经没有了。一个声音窜出来,透着沧桑和无奈。

啊?人没有了?死了吗?

这个消息像根绳子一样把公园里原本散在各个角落的老人牵引成一圈,大家默默站着,目光彷徨,空洞洞的,不知该落到哪里去。



三姑这一死她闺女该醒过来了,该后悔死了,三姑对她闺女多好啊,帮着她做那么多事,没有三姑,她哪能那样。现在的子女啊,指望不了了……有人在叹息。

人都死了,后悔,后悔有个屁用!活着时候干什么去了!这些过河拆桥没良心的兔崽子!一个声音在激愤地说。



那个小小圈子里的人一个个更沉默了。大家呆呆地相对着,静止般不敢移动,仿佛怕稍稍转身,就会看到死亡,或者比死亡更让人心凉的真相。

他们就那么站着,许久,怀着满腹心事各自懒懒地带着各家玩够或者没有玩够的孩子们回家。

正午的艳阳下,何三姑的名字和她三哭的故事,也跟着轻轻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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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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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信仰!》


我不敢亵渎你,因我怀揣着黑色的秘密。
                          ——题记

在她来敲我 的门之前我就有种感觉,总有一天,她会来找我的。
纸怎么可能包住火呢,虽然人喜欢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包得住。即使往事已经火过为灰,也总有人可以循着灰烬的轨迹找到来处。比如,她来到我的门外。

所以我看到她时毫不惊奇。
“我可以进来坐一会儿吗?”她问,神情有些紧张局促。想来她知道自己这样做有多冒昧。
她比家缅葬礼那天看上去憔悴了很多。一身黑衣宛如丧服,僵硬地裹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逝去。

她其实这么年轻,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
二十年前,若是换作我,大概也会像她那样在葬礼上不顾一切地冲向家缅的棺木吧。然后像她一样,从此裸露着尽人皆知的秘密,忍受世人目光的鞭笞。
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疼。

我心中掠过家缅的样子,他在看着吧,看着身后的这一切,悲剧和闹剧。
“我们的孩子啊,我们的孩子怎么办啊,家缅!…… ”她拍打着家缅的棺木,撕心裂肺的哭声又钻进我的耳朵。
可怜的孩子。我心中轻轻叹息着。

“听说您也是基督徒,是吗?”她从这里开始。因为紧张她的声音微微颤抖。问完便低下头去,看手中的茶杯。她端着茶杯的手指细长苍白,轻轻摩挲着光滑杯壁,像在寻找依赖,又像在寻找一个并不存在的出口。
“曾经是。”我淡淡地说。“后来放弃了。”
她抬头迅速看了我一眼。轻轻地哦了一声。停了一会儿又犹豫着追问,“为什么,后来,又放弃了呢?”

我微笑。她到底是个可爱的女孩子。而可爱的女孩总会面临着更多的陷阱,如果她的人生不是足够幸运的话。
遇到了家缅,便是她的劫数,就像是我的劫数一样。
我不由暗自猜想,我的故事她听到了多少呢?又有多少是真实的。谣言总是会有很多版本,原版只有当事人所有。甚至日子久了,连原版都字迹模糊,无从分辨当时。

曾经……我该怎么告诉她呢。开始与后来之间若是大相径庭的两条路,一定是有非同寻常的过程。
她还是这么年轻的女孩。即使已经被命运摧折,她依然有很长的一条路走。而我由衷地希望她能够得到该得的幸福。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说。

“有一个女孩,她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有妇之夫。” 我缓慢而稳健地进入往事。
“是不是很庸俗的故事?”我停下来问她。的确很庸俗。可是谁让我们身处在这么庸俗的世界里呢。
见她摇头,我就继续,“你知道,一个经历过女人的男人比没有经历过女人的男孩危险得多。”
她若有所思地点头。

我相信她懂。
“如果只说梗概,这其实是个千人一面的故事。希望你不会觉得枯燥。”我微微笑。
“对于这段感情,女孩开始也是抗拒挣扎。不过一只扑火的飞蛾能挣扎多久呢?尤其对一只没有见识过火的威力的飞蛾来说。”

“她爱上那个男人,连带着也爱上他的信仰: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四处奔走布道,传递福音。他的面孔看起来真的很像天使,真诚,安宁。
他们是同事。女孩常常听他讲各种圣经故事,听他神色激昂又无比谦卑地讲他的天父,讲他听到见到的那些神迹。他把女孩引到一个不曾到达的信仰世界,女孩觉得他的灵魂就像他讲述的信仰那么干净,圣洁。然后……”

“然后就是相信了。”她轻轻笑着,突然插进话来。
我莞尔。她果然都是懂的。
一个人最成功地征服另一个人,就是占有他(她)的灵魂了吧。
我想,我们都虔诚地跟从过。

“是,然后就是相信了,完整的彻底的相信,以及同样的给予。你知道一个女孩可以给予一个男人什么。我们都知道,爱着的女孩是多么美好:露珠晶莹的清晨,羞赧绽放的花蕾,月色皎洁的夜晚……”我说。
我的心忽然一阵莫名灼痛。很多年前的那些日子翻卷而来。我是那么相信并且给予过。
她不看我,也不回答。只是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茶。

“那个男人对女孩说,基督和爱情是他一生的信仰。而她,是上帝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你知道,所有这种婚外的故事几乎都是有着相同的婚内背景:他的婚姻不幸福。却又不能够离婚,因为他有责任。他要负责,不单是对他的妻子,更要对他的孩子。他的信仰也不允许他抛弃自己的妻子。
总之男人会有各种借口和理由,让她相信,他是命运口中那只无辜的羔羊,她需要爱他,仿佛那是神赋予她的神圣的使命,并且不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因为任何要求都是对她的爱的亵渎。何况男人已经足够痛苦,她不可以再增加他一点点的负担。”

“她是真的爱他。”她轻轻说。目光转向窗外。一朵云正在急速地经过我们面对的窗口。
那一刻,我几乎相信,我们心上想起的应该是非常相似的情景。我的胸口因而再次疼痛。
我们都是真的爱过。爱过同一个男人。
只是这个庸俗的世界没有逻辑,只有悖论。真的爱,就容易被操控,被利用,被伤害。因为简单,因为纯粹,因为相信。
这世上有多少爱不曾被伤害?

“可是爱又如何呢。有些爱注定不被祝福,无论你的爱怀有过怎样美好的初心。 ”我看着窗外,像看着那些仿佛于己无关的曾经,淡淡地继续我的故事。
“他们在一起六年。几乎是美好的六年。直到有一天女孩怀孕了。那个年代未婚生子意味着一生一世要遭人唾弃。可是她仍想为所爱的男人生下一个孩子,属于他们的孩子。 ”
我的声音不自觉地颤抖起来。耳边又传来她撕心裂肺的哭喊: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怎么办,家缅……
打掉他!打掉他!我仿佛能听到家缅的声音,温柔的,冰冷的,逼迫的,气急败坏的……

我用目光的余光看她, 她依旧低着头看茶杯,身体仿佛在微微颤动。
“男人告诉女孩,她必须打掉那个孩子。他不能让一个孩子损害他在世人眼中的形象,破坏他的大好前途。女孩不肯。他们开始争吵。从未有过的争吵。
你知道,只有分歧会让人看到不曾看到的东西。那些被美好的表象掩盖的东西。轻易不能触摸到,而一旦到达那里,你便无法再回去。”

我深深吸口气。她会明白这些吗?
她那么年轻,即使她已经有了家缅的孩子,也许还不曾走到我走的路。家缅的离去让一切戛然而止。这种终止,对她来说,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那么,后来呢? ”她轻轻问。 “女孩打掉那个孩子了吗? ”她转向我,急急地追问。她眼里热切的探询让我不忍直视。
想来她还年轻,喜欢急匆匆地越过那些琐碎的细节,那些决定我们来去的细节。
“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打掉了。”我冷冷地说。“幸好她不再对男人抱有幻想,打掉了孩子。女孩辞掉工作跑到乡下外婆家休养了一年。再回来时,那个男人已经有了新欢。”
我注意到她的肩膀剧烈抖动了一下。

半晌她说,“会不会是他们之间有误会。男人……也是爱女孩的吧。”
我不由苦笑。
爱,爱是什么。这个世界有多五花八门,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有多千奇百怪。一生是爱,一夕也是爱。相守是爱,分离也是爱。追求是爱,放手也是爱。只要人有行为,都可以用爱这块遮羞布来挡住真正的意图。我们永远无法知晓,取掉那块布可以看到什么。如同一些人的信仰,洁净的外衣下遮掩了多少内里的肮脏。

“一个不停追逐,不停让女人怀孕,不停抛弃的男人,也是有爱的吧。至少他口中有爱。” 我淡淡回答。事到如今,我已经不想评论什么了。
“他不是这样的男人!”她突然语气尖利地打断我的话,脸色煞白,目光有几分神经质似的看着我。
这一点都不像她的沉静。

“时间会告诉你一切的答案。没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爱上的是个丑陋的灵魂。接受这一点非常艰难。但是,事实的确如此。”我微微笑。
“你知道,对于一件事或者一个人,你相信的时候,你在之内。你不信的时候,你在之外。之内和之外的区别在于,你可以看到完全不同的事实。后来女孩知道,其实在她以为的他们相爱的那六年里,他还有好几个情人……”说到这里,我不由停下来,她能懂得吗?

“但是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是一个热心的传道者。圣经里说,教徒都该是圣洁的,教徒不可以犯奸淫罪。”她天真的逻辑让我哑然失笑。
圣经里有那么多诫命。圣经里有那么多自相矛盾的言辞。圣经里有那么多不可恕的宽恕。圣经已经被别有用心的人无所不用地使用。
我相信每个自称是教徒的人的心里都有一本自己的圣经,庇护着自己的言行和贪心,他们在自己的内心里与神达成协议,才能理所当然地做着一个没有信仰的人都不齿的事。

可是,看着她涨红的脸,我忽然不想打碎她的梦。我知道重建一个世界有多不容易。
“或许吧。或许所有的谣言都是曲解。或许事实上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忠于自己的妻子,并且从不曾踏过雷池半步。”我轻轻说。
我只能说到这里了。她若懂自会懂,若不懂便不必懂。

“后来呢?那个女孩后来呢?她幸福吗?”空气凝滞了很久之后,她追问。
“后来……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她一个人,放弃了信仰和爱情。”我说。后来,总是被轻描淡写掠过的部分。
“就放弃了吗?”她轻轻问。我注意到她的语气一直很轻很柔。若不是我听到过她怎样撕心裂肺喊过,我不会想象得到她会有那么巨大的爆发力。
真正的爱,就是那样不顾一切吧。不顾一切地爱,然后,不顾一切地承受伤害。

“有些东西碎了就是碎了。她只是看透了吧。总要痛彻心扉过,才会幡然醒悟。那个时候,心底澄明而安宁,无求无欲,无畏无惧,便也不再需要信仰这根拐杖的护佑。
何况,在这个庸俗的世界上,谁见过爱情呢?这就像在问谁见过上帝一样。不如安安分分地过生活。”我淡淡地说。
她听我说完这些话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起身告辞。

走到门口,她忽然停住,回头问我:“那天……你也在吗?”
我点头。我知道她说的是家缅葬礼那天。
“你都看到了?”她轻轻问。直视着我的美丽的眼睛里慢慢聚集晶莹的水汽。

“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快速回答。我不想让她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她便明白了。朝我轻轻低下头去,“那么,今天冒昧了。多谢您。我走了。”她俯下头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徐志摩的那首诗: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
这世间的凉风,那么凉。

“你稍等一下。”我不知道为什么喊住她。
返身走进睡房,取出一个相册,拿到她眼前,翻到一页指给她看:“你看,这是我女儿。她已经十六岁了。”
她万分讶异盯着我,又盯着相片好久,手指不停地摩挲着相片上女儿的脸。她会认得那张面孔的,跟家缅几乎一模一样。
半天,她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问我:“他……他知道吗?”

“不知道。”我说。我的声音平静而淡漠。
这个世上有太多的事我们不知道,或许是无从知道,或许是不需要知道,也或许是不配知道。
她抬起头,用一双泪眼看着我,夕阳的光芒洒在她的脸上,像圣洁的女神。我不由叹息,女人都是美的,是谁摧残了这些美?
“那么,我告辞了。您多保重。”她转身走出去。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我怔忡地看着她消失的背影,想起了仓央嘉措的追问。
我也曾这样追问过。后来选择放弃回答。就像我选择放弃了信仰。

门外空荡荡的,仿佛不曾有人来,也不曾有人离去。
天黑了。
我回身,轻轻关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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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叔的秘密》



洪叔已经七十三岁了,不过看上去顶多六十出头。浓眉俊眼,细高身量,腿直背硬,加上一身显山显水知识分子特有的斯斯文文,说洪叔只有五十岁大概也会有人信。
本来洪叔还可以看上去更年轻些。洪叔的妻子三年前突发脑溢血离世,这给洪叔致命的打击。原本说话就轻言慢语少言寡语的洪叔愈发沉默了。而这沉默却平添了洪叔一份深沉的气质。

洪叔有一儿一女。女儿远嫁国外,几次邀请洪叔出国同住,洪叔都以不想拖累女儿为由婉拒。其实洪叔是不肯放下知识分子的清高身份。虽然洪叔也能应付几句英语,不过在女儿那里,他到底是个吃白饭的外客,看洋女婿的脸色他不乐意,不看洋女婿的脸色又好像有些失礼,他毕竟是寄人篱下,即使这个人是自己心爱女儿的丈夫。
洪叔的儿子倒是在洪叔近前守着。只要洪叔儿子不出差,隔三差五必过来陪洪叔坐坐。一对父子都是讷于言的人,相对无言坐着,客厅里洪叔妻子在墙壁上温存的微笑便显得生动活泼起来,愈发衬托出父子二人的一筹莫展。

洪叔的儿媳妇也很孝顺。也常常会说请洪叔搬到他们那里一起住,照顾起来更方便。洪叔没有把话说死,只是说现在自己还能动,等过几年真的老得不能动了再说。
其实洪叔的妻子去世后,洪叔的儿媳妇曾经极尽委婉地跟洪叔说起续弦的事情,被洪叔一口拒绝。洪叔跟妻子的恩爱尽人皆知,他们结婚几十年,几乎没有红过脸。他怎么可能再看上别的女人,对不起死去的老伴儿。何况已经这岁数了,土都没过眉毛了。续弦,听着就像个笑话。难不成他洪叔是个离不开女人的老花花?!洪叔阴沉的脸色让儿媳妇再不敢提这个话头。

时间一晃三年而过。
洪叔还是活得好好的,除去鬓角多见了一点白,耳朵开始有点背之外,时间对洪叔格外宽容照顾似的,洪叔一点儿也不见老相,除去镜片后面一双眼睛里的生气不足。不过,谁又看得到眼睛里的东西呢,何况还被厚厚的镜片遮挡着。就像人思想里的那些秘密,被一副皮囊严严实实地包裹着,不到自己袒露出来,谁都不可能知道都是些什么。就像如果洪叔自己不主动摊牌,洪叔的儿子儿媳妇都不会知道洪叔在他们眼皮底下做的事情一样。

那天洪叔把一脸懵懂的儿子儿媳妇急匆匆叫到家里来,然后对着卧房喊,“出来吧——”
应着洪叔的叫声,一个年轻女人就从里面姗姗走出来。把洪叔的儿子儿媳妇看得一个目瞪口呆:洪叔什么时候学会变戏法了,一变竟然变出个大活人来。
女人一看就是妖冶的人,画着粗糙的浓妆,没有任何气质可言。不过行事却很老道,八面玲珑地招呼着他们喝茶吃水果,俨然这个家里的女主人。
洪叔儿子儿媳妇那两个O 字型的嘴巴相对深呼吸一下,又一同转向洪叔和女人,打了石膏似的继续张着,一百个一千个问号惊叹号无声地在空气里飞……

也是洪叔这一招让他们太意外了。
洪叔看上去一直是那么正经正派不苟言笑的一个人,一辈子小心谨慎没有做过一件出格的事情,更不要提这么……这么时髦新潮的事:未婚同居。从卧房里出来的人必是早已经过了卧房里的事吧。
可是洪叔明明自己亲口拒绝了再婚,却又搞出这么一出戏。
洪叔的儿子就那么张着嘴巴,时不时伸手扶扶鼻梁上纹丝不动的眼镜,却怎么也不好意思向洪叔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洪叔则脸涨红着,清了几回嗓子都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倒是儿媳妇见识多灵活一些,估计也是听到过不少街头巷尾相似的故事。儿媳妇主动跟那个女人聊起了家常。
没有比女人的好奇心和软舌头更能探听出花花世界的本来样子了。很快,儿媳妇迂回婉转旁敲侧击地问了大概:女人自称快50岁了,不过保养很好,看上去年轻不止十岁。老家在南方,家里有个儿子,已经结婚了。她的老公没了。是她的一个同乡给她介绍到这里来。
“我们见面第一天就在一起了,才告诉你们。”女人说着瞥了洪叔一眼,颇有埋怨洪叔闷声快活的意味。“我们在一起快一个月了。”女人大大方方旁若无人地袒露着秘密。这句话听起来很像是在说:饭都煮熟一个月了,你们看着办吧,怎么端这碗饭。

“在这里……住……得惯吃……得惯吗?”儿媳妇对着这个简直比自己还小的女人不知道该以什么口气问询寒暖,怎么拿捏自己的神态和声调都不对劲。
“什么习惯不习惯的。在一起住久了就好了。”女人说得随意自然,时不时拿眼睛看着洪叔,目光里没有爱意也没有情欲。
一旁的洪叔或低着头搓手指或左顾右盼心神无主,却自始至终没有开口说一句定音的话。
洪叔的儿子也是,眼光再也没有多看女人一眼,只把头对准洪叔的一举一动。

几个人就那么各怀心事地坐着。除了儿媳妇偶尔一句问话牵出一大堆女人的话语来,就是女人不停歇地招呼,那种招呼客人的周到热情却总是隔着厚厚一层陌生的语气:喝茶吧,吃水果吧……
女人一直在说,而空气却僵硬极了。仿佛除了女人是一个活物,其他三个都是雕塑。
最后洪叔儿子连洪叔都不看了,只低着头看着脚下,仿佛在找掉下来的眼珠子。

从洪叔家出来,洪叔儿媳妇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洪叔儿子:“都行啊!我是彻底土掉渣了!”
洪叔儿子阴着脸,也不接话,只摘下眼镜看了看,长出一口气,然后自顾说,“我该换副眼镜了。”
洪叔儿媳妇就笑:“跌碎了吧。”过了一会儿,又无比惆怅地感叹:“怎么跟做梦看电影似的啊。天上掉下来一个妈。可是这个女人怎么看都觉得别扭啊,简直比我还小…… ”

儿媳妇的好奇心被洪叔的秘密极大地刺激起来,女人天生的包打听让她很快又翻出更多新闻:那个女人是洪叔同一栋楼里的一个老大爷家的小保姆介绍的。说是小保姆,其实就是同居。
小保姆说,那个女人其实还不到四十岁,家里还有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她老公也不是死了,而是进城打工去了,女人耐不住农村的苦,就跑城里来找幸福了……
“别让你公公把工资都给她。一个月给她两三千就够了。 ”小保姆最后挤眉弄眼压低嗓音跟自己人说话般贴心体己地在洪叔儿媳妇的耳朵边加了这么一句。

儿媳妇心里豁然明白,一定是小保姆看不惯后来的同乡比她拿钱还多,气不过才把那女人的家底都抖露出来。
这些秘密本不该被得知,却天时地利不合不巧都被洪叔儿媳妇探听到了。儿媳妇被知道的消息惊得一再无语心跳加速:那个女人怎么没有一句实话啊?这是社会上流传的骗婚么?专门骗那些单身老男人。洪叔这是老糊涂了吗,什么样的女人都敢往家里带。

洪叔儿子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给洪叔打电话。然后不放心,当天晚上就拉着老婆跑到洪叔那里去了。
那个女人开的门,脸色却不是上一次的脸色了。
“我以前怎么样跟现在有什么关系?!我有小孩有老公又怎么样?!我跟他们在一起不幸福!我们那里穷,过不上好日子。你们城里人不都是讲究追求自我吗?我们怎么就不能也追求自己的幸福了!”女人爆豆子似的数落,理直气壮,压根儿没有因为洪叔儿子他们到来而收收语气。
“你至少得跟我说实话啊。你那两个孩子还那么小。你怎么能忍心扔下他们不管呢…..”洪叔笨嘴拙舌地争辨。因为意识到儿子媳妇在眼前看大戏似的看着便无端地更觉得词穷气短。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老了他们又不会管我!我现在也犯不上为他们毁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人就这一辈子,我们怎么就不能享受了。我们也是人!难道做了妈,就一辈子被孩子绑死吗?!我们怎么就不能趁着年轻好好享受享受!”
女人的嗓门越来越高。仿佛她在演讲,几个人不知所以地听着。而因为听众的存在,她就愈发兴奋,义正言辞地,听起来好像是一场人生的讨伐了。

洪叔不说什么,只是一脸又急又恼还有说不出来的疲倦。洪叔的儿子更不能说什么。
儿媳妇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就又觉得插不进去话。明知道女人的话里有错,逻辑不通,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拿捏什么样的分寸说。谁知道呢,洪叔心里究竟怎么想的。
洪叔儿子和儿媳妇又坐了一会儿,便郁郁告辞。出了门,儿媳妇叹口气:“爸的运气不够好啊。这可不是好惹的。”洪叔儿子没说话就冲进夜色里。

第二天是星期天,洪叔一早给儿子打电话,“你现在过来一下。一个人过来就好了。”洪叔又追加了一句。
给儿子打开门的洪叔好像突然老了。一双眼睛在镜片后面灰灰的。
“我让她走了。”这是洪叔见到儿子的第一句话。“这个月的工资也都给她了。原来说好的。”洪叔垂着眼睛说。
洪叔的儿子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洪叔,只伸手抚摸一下洪叔的手,被洪叔立即抓住稻草似的反握住,在手里用力搓捻着。那么用力,以致于洪叔儿子可以感觉到洪叔手掌上那些粗深的纹路。

“我老了……有时候啊,真的害怕一个人……真的很害怕……孤单啊,真的很孤单……孤单得心里发空……以前我不这样的……唉!”
父亲老了。洪叔儿子忍不住想。转头看墙壁上母亲的照片,突然觉得那照片里母亲面容上的笑其实特别凄凉。
洪叔低着头长长地叹着气。   “老了。老了。儿啊你说,你爸是不是真的老糊涂了…… ”

洪叔这样说的时候,洪叔的儿子感觉到自己手背上一滴一滴地落着冰凉凉的东西。
有那么一恍惚的时间,洪叔儿子不能确定,那是窗外阴沉的天飘进来的雨滴,还是洪叔老咸的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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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2: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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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软的路》



“你是……敏贞?”身旁一个女人突然问。
敏贞刚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拍着身上的雪一边疑惑地打量着说话的女人。好像很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真是老了。敏贞心里暗自叹气。
倒不是为了认不出眼前的女人,而是刚才摔的那一跤。她在回来的路上看见了这个张着口的下水井,还提醒自己一会儿记着绕过去。临到跟前还是忘记了。雪地湿滑,匆忙躲避中她便一跤摔在那里。

好多年没摔跤了。这一摔就仿佛摔出很多在冰面上打滑的年月。
上一次摔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十几年前吧,那时她还怀着孕,骑着自行车回她母亲家,不小心就摔了一跤,孩子竟然没事,她的腰却痛了很久……

“你没事吧?”那个女人打断了她的思想。
“没事。”敏贞轻声应着,嘴角却忍不住咧了一下。怎么会没事,说起来快是老胳膊老腿了。
“这么巧。”女人搭讪着,“你是不是认不出我是谁了?”女人面容上的笑很勉强,冷风一吹,看起来就显得格外僵硬。

这次敏贞认真地看女人的样子。大概有五十几岁了,头发明显染过,刺目的白在头顶端无情泄露着极尽遮掩的年龄的秘密。女人的脸显然是化过妆的,不过并不精致,那种粗糙的妆容还不如素颜来得清爽宜人。不过眉眼看起来还算清秀。
敏贞在心里努力地想,还是想不起这是谁,只是脸上已经堆起了亲切的笑。女人能叫出她的名字,想必一定是曾经熟悉的人。熟络的笑总是健忘的弥补。

“我是……大表嫂啊。你忘了吗?世峰姑姑家的大表哥。”女人尴尬却又执着地提醒着敏贞,仿佛事已至此,无论如何都要说清楚她是谁,才好收尾。
世峰姑姑……大表哥……大表嫂……敏贞在心中搜索着这些词语相对应的脸庞,神情茫然地逡巡着女人陌生的面容。
然后仿佛被锤子猛然锤了一下后脑勺:大表嫂!敏贞心里的一声惊呼没有钻出嗓子,嘴巴却还是不自觉地拢成O型。
真的是大表嫂!记忆中的那张脸孔从厚重的岁月之下清晰地浮上来,跟眼前的女人交错着,让人恍惚如梦的感觉。

快二十年了吧。
那时候敏贞还是世峰的女朋友,过年时在世峰家的亲戚圈里挨家挨户地亮相,备受瞩目。也是在那个时候,她与大表嫂有过一面之缘,因为娘家在同一个市区,彼此说起话来就亲切得多。只是敏贞刚结婚没多久就听到大表哥他们离婚的消息。
二十年前的大表嫂是个美人,骨子里透出一种不安分的风骚,这是敏贞对大表嫂的第一印象。所以当他们离婚,敏贞并不吃惊。大表哥看上去太木讷了。太木讷的男人是一只四角严实的铁皮箱,连蟑螂都会被活活闷死在里面。而当年的大表嫂显然离不开男人目光的滋润。

难得她还记着自己。敏贞眼神里的迷茫散去,多了几分清晰的笑意。
“大表嫂啊。你看我这记性。你还好吧?”敏贞干干地问。
敏贞不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女子,更不要提对方是很多年前没有太多交道的前表嫂。此时此刻此种情形,即使有话也问不出口,何况大表嫂的情形一眼就可以看出八九分。

“凑合着混日子呗。快二十年了,你也变样子了。要不是你嘴角的那颗痣,我也认不出来你了。”女人轻笑着说,言语里有二十年光阴匆匆流过。
女人最后这句话在敏贞听来格外刺耳,是说她也老得快认不出来了吗?敏贞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希望能抿掉那颗痣。都是这颗痣,引来这场尴尬的重遇。从来没有过,她痛恨这颗痣了。

“日子过得快啊,都老了……”本是应景地说两句,看着大表嫂的苍老,像猝不及防直面一柄刺目的镜子,敏贞的心情陡然复杂起来,物是人非就是这样的吧。
敏贞急忙低下头作势整理自行车,准备要走。她其实跟眼前的女人没有丝毫关系。难不成还要抱头痛哭一下无情而惘然流逝的岁月吗?她还要去上班。她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她没有时间在这里感慨沧海桑田。

“可不是。一晃眼都老了。你那时候多水灵啊。”女人显然不赶时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并且摆开了他乡遇故知相对话从前的架势。
“世峰还好吧?你们要小孩了吧?”女人问。

敏贞不耐烦起来。低头左看右看她的自行车,半晌忽然下定决心似的,抬起头来说,“有小孩,生了个闺女。我跟世峰……离婚了。已经离了三年了。”
话说出口时,敏贞忽然觉得一阵快意,这半天心里的不舒服得到了痛快地释放。她们是一样的了。二十年前她们相遇时会知道有一天她们都会从那个家族中走出来么?

“你们也离婚了?!你跟世峰也离婚了?!”女人瞪大眼睛一字一句地问。字句间透着一股逼人的冷气,仿佛她嘴里在嚼着个嘣脆的冰。
女人那吃惊的表情说明,她对前夫家里的事情已经一无所知了。
敏贞不说话,只是笑,鼻子里轻轻嗯了几声算是回答。那么清楚的话,女人显然听明白了,没有必要再重复。

“唉!——”半晌缓过神来的女人重重叹口气,一脸的乌云密布像是苦难盖住了生活原本敞开的盖子。她张张嘴,想说什么到底没有说出来。
敏贞猜,大概她想问自己和世峰为什么离婚。

离婚稀奇么?如今不离婚倒是稀奇了。离婚也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原因。有水到渠成的结婚,就有水到渠成的离婚。
她也曾想过跟世峰一生一世的,可是,不再爱的时候,一生一世就显得太长了。那时候她觉得那个婚姻是地狱。她不能在里面多呆一刻。她觉得随便在大街上拉一个男人过来都比世峰好。

于是离婚。仿佛密封的铁皮箱被噗地划开一个巨大的口子,她是一只鸟儿从里面飞出来,直凌云而去,伴着轻快婉转的鸣啼……
当然,这都是她的曾经以为。其实她没有真的飞那么高。她在完全自由的天地里看清楚其实自由的代价是昂贵的。绝不仅仅指赫然推至眼前的生存问题。还有她最爱的女儿跟她的疏离。还有孤独,四面峭壁般绝立……

敏贞看看女人。心上忽然就苍凉起来。她前些天刚听芊芊说起过,大表哥家的女儿虹悦结婚,都不肯让她的亲生母亲来参加婚礼。
要是请她,我就不结婚。那个将要做新嫁娘的女孩子虹悦这样说。
敏贞在听到女儿转述这句话时,冷不丁地打了个寒战。虹悦真的没有让她妈妈参加她的婚礼吗?敏贞像个无辜的小孩一样茫然地问着女儿,却已然明了:情分,母女情分,因了分离,真的就这么薄了。

算是报应吗?
敏贞看着女人的白发和皱纹,心里都是料峭冷峻的答案:是吧。是血淋淋刺目的报应。
即使虹悦是被女人以追求自己幸福的理由舍弃在大表哥家里,女人也是爱着虹悦的。有什么能割断母亲对女儿的牵挂和爱呢。孩子是母亲心上最柔软最甜蜜的地方。对于跟孩子分离的母亲,也是最脆弱最不可碰触的地方吧。

虹悦一定忘记了,她小的时候她母亲,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曾经很多次偷偷跑到学校去看她,偷偷塞给她零用钱。
畏畏缩缩的母爱不过是因为有一份良心的亏欠在里面而格外低微。女人一定是觉得自己亏欠虹悦的。
可是虹悦呢?那个渐渐长大的女孩子在最终拥有自己的幸福时却绝然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已经风华不再老态渐露的母亲,始终没有过上曾经追求的幸福生活的母亲。

听说女人为之拼死拼活离婚的那个有妇之夫并没有真的娶她。女人后来的生活直线垂落。敏贞今天见到,便知道那些听说的事多半是真的了。一个女人的落魄都直白地写在脸上。
活该!敏贞几乎能听到虹悦一脸冷漠无情地谈论她自己的母亲。
想来这世上到底更多的是狠心的子女,不顾惜自己朝向亲人的刀刃的锋利,即使自己的亲人已经是手无寸铁的弱者。

敏贞的眼睛莫名酸胀起来。今天是怎么了,这么不顺心。
先是早晨出门匆匆忙忙,到了单位却疑惑地想起,她好像忘记关掉烧水的燃气炉子了。越想越不能确定。越不能确定的念头越折磨人。她便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她怕万一真的没有关掉,屋里起火怎么办。那是她的家,她唯一的窝了。她给女儿芊芊打电话,想让芊芊帮她过去看看,万一没有关掉炉子帮她关掉。

有比芊芊的态度更让她觉得冷的吗?已经14岁的芊芊懒洋洋地说着没事,你肯定记错了。完全没有去帮她看看的意思。天气是有些冷,可是芊芊从她的家里赶过去只要骑车10分钟就够了,而她从单位赶回来少说也要半个小时。何况芊芊放寒假在家并没有事情拦着她。
她握着电话用几乎是哀求的语气请芊芊帮她过去看一眼时,眼泪几乎掉下来。她的生活怎么这么失败呢,自己记性一团糟不说,需要的时候连个帮手都没有,她连请自己的女儿都请不动。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那么累,忽然不想再跟芊芊多说一个字就挂断电话。然后转身去跟经理请假。她必须回去看一眼。她不放心。
她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那个住处。
两个小时的假,去掉两个小时的工资,她要买个安心。如果钱可以让她买个安心。

她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燃气炉其实早上已经关掉了。就在她轻轻吁出一口气时,芊芊打开门进来,先是扫了一眼屋子里的情形,确定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然后芊芊一脸漠然地埋怨,“你怎么回来了?我跟你说的吧,没有事。都是你自己大惊小怪。没事找事。”
那一刻敏贞刚刚平复的心情又呼啦啦窜起来。她希望她真的忘记了关掉炉子,希望这时屋子里是满屋的浓烟和火焰。那样芊芊会为自己对敏贞的轻慢和冷漠内疚吗?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满屋子的沉默和安静像是一种剧烈的嘲弄。
她不知道该对芊芊说什么。教育芊芊吗?告诉芊芊不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妈妈。告诉芊芊,妈妈只有她了,不要这么冷漠,不要对妈妈这么漫不经心?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爱她,即使自己不在她身边,即使自己现在只是一个为生存奔波的一无所有的女人,自己还是她的妈妈。她不可以这样。

敏贞有那么多话,在喉咙里奔突着,拥挤着,最终还是一口气吞了下去。
她没有资格教育芊芊了。离婚对芊芊抚养权的丧失让她失去了这个女儿。现在在芊芊眼里她是那么失败的一个女人。
血缘?不,血缘支撑不起任何自己的形象,除非有地位身份金钱做后盾。就是那句话吧,有奶才是娘。

“也是女儿啊。十几岁了吧?”女人干涩的声音扯断了敏贞奔跑的思想。
“你得跟她好好处着啊。女儿需要妈。”女人说。声音突然苍老起来,被风撕成一根根头发线那么细飘飞着的悲伤。
“过得快啊!”女人又哀叹了一声。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你这是赶着去上班吗?你忙吧。我走了。”女人抛下一个空洞洞的笑,开始掉头往另一个方向走,背影看上去有些蹒跚。

敏贞却忽然想拦住她,问问她,她知道虹悦结婚了吗?她知道虹悦不让她参加婚礼吗?她知道她什么时候把虹悦丢掉了吗?
这半天她们都没有说到虹悦。敏贞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提到虹悦。
敏贞还没有说什么,女人忽然转过身来,隔着一段距离对她说,“早点再找一个吧,找个好的。别像我这样。趁早再找一个吧。别把自己耽误了。走了啊!”说着便真的头也不回走了。只有她的声音,几分苍老的声音在风里迷茫无主地飘着:“早点再找一个吧。找个好的。”

好的。什么样的算是好的?她想起芊芊的话,“好的就是有钱的。再找个有钱的是你的本事。”芊芊说这话的时候清秀的鼻子喷着市井人才有的轻蔑之气。芊芊轻蔑的自然不是有钱的。芊芊轻蔑的是敏贞。芊芊从心里认定敏贞没有本事再找到好的。
“要是虹悦姐她妈妈现在跟朱玲玲一样再嫁个豪门,你看她会不会让她妈来参加婚礼。求都来不及。”芊芊说这话的世故完全不像一个14岁的孩子。

那个朱玲玲她知道。50岁再嫁豪门羡慕死老老少少的女人。可是多少人有这样的运气呢?世上又有多少豪门?
难道贫穷低微的母亲就不是母亲了吗?难道亲情也需要金钱调剂润滑吗?没有钱,就断绝血缘关系吗?
这是多么邪恶冷漠的世道啊!

敏贞骑上自行车,朝着单位的方向用力蹬过去。风在耳边呼呼地吹着,她的记忆也被风丝丝缕缕地拉长。
她想起当初跟世峰结婚,母亲不同意。因为世峰穷。最终她嫁给世峰让母亲伤透了心却还是离婚收场。现在,她该嫁一个有钱人吗?至少她不会再失去芊芊。

她记得当听说有人给她介绍一个年老有钱的台湾人时,芊芊眼里瞬间涌现出的热烈的羡慕。那段时间芊芊的态度极其乖巧。只是敏贞左想右想还是觉得年纪大了些拒绝了。
“有钱大27岁算什么。人家大四五十岁的都有。”芊芊说话的语调明显又不屑起来。
前两天那个台湾人又找人来说,就是看上了敏贞的身家干净,气质端庄,问敏贞可不可以再考虑一下。

“有什么好考虑的!”耳边是芊芊不屑的声音。
那个台湾人虽然年纪大了些,却一点儿不显老,也不讨人厌。敏贞对着他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
“有这么个人不错了!”芊芊斩钉截铁的口气,仿佛她见过这个台湾人,仿佛敏贞能够嫁给这样的一个人都是赚到了。
敏贞蹬着自行车的腿忽然没有了力气。难道真的要嫁给钱吗?她曾经那么鄙视嫁给钱的女人们。

天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飘大片大片的雪花儿了。风也一阵紧似一阵地强硬起来。
敏贞卯足劲儿蹬着车蹬子,用力睁大眼睛看着前面的方向。
太用力了,以至于风灌满了眼睛,敏贞忽然觉得眼前的路不再是笔直的,而是慢慢柔软起来,漂浮起来……

发表于 2014-11-4 0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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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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