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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离婚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9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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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双方均为为PR(男方为880独立技术移民,女方为spouse附属移民),在国内办理结婚,这样的话,能否回国立即办理离婚还是必须要在澳洲分居一年才能离婚?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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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2: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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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马上就能离的巴,只有在澳洲申请离婚, 才需要分居1年以上。

发表于 2012-10-10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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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2-10-10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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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你的PR稳当了,再离婚。

发表于 2012-10-10 15: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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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商婚来的吧 ~

发表于 2012-10-10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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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应该可以马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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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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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ina312 发表于 2012-10-10 13:14
国内马上就能离的巴,只有在澳洲申请离婚, 才需要分居1年以上。

谢谢,那必须要自己回去吗?据说让亲属代理也行

发表于 2012-10-11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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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yangtian 发表于 2012-10-10 13:19
确定你的PR稳当了,再离婚。

2007就PR了,那种情况会不稳当?多谢

发表于 2012-10-12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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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能不能找代理,这个还是要本人去的巴。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发表于 2012-10-12 12: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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痒痒 发表于 2012-10-11 15:41
谢谢,那必须要自己回去吗?据说让亲属代理也行

如果你在澳洲,可以不用本人 回去, 办个委托书即可。

发表于 2012-10-12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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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都是pr了,回国立马就可以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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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8: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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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商婚

发表于 2012-10-13 0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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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ina312 发表于 2012-10-12 13:32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能不能找代理,这个还是要本人去的巴。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

谢谢你的信息

发表于 2012-10-13 0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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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ney2 发表于 2012-10-12 13:43
如果你在澳洲,可以不用本人 回去, 办个委托书即可。

谢谢

发表于 2012-10-13 17: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rand12345678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rand12345678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2-10-13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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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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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由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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