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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手续] 中国出入境新规:华侨拿绿卡回国定居须审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4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SAL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SAL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于2012年6月30日予以通过并公布、将在2013年7月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持绿卡中国公民回国定居须审批。这也即意味着,即便只是拥有海外居留身份,以后回国定居将有可能需要办理重重手续。这一新规定在海内外华人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多人都对新规定的执行及其适用范围提出了疑问。

于近日开始执行的《申办中国签证须知》规定,海外华人持外国护照申请回国签证时必须出具由中国国内人士提供的邀请函,发邀请函者要说明自己的身份证号、与受邀请人的关系、受邀者的护照号码,或是提供详细的旅程计划、行程安排、保险及资金证明等。如果说这只是对已经改换国籍的华人“设限”,那么,即将于明年7月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就将限制范围扩展到了持有海外居留身份(PR)的中国人身上。

《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华侨出入境管理进行较大调整和改革,这一新法规的第十三和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时,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若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应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对于这个规定,网友们也在论坛里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对于已经更换国籍的华人实施严格的入境申请和控制无可厚非,但如果将“打击面”扩大到拥有海外居留权的中国人,就有些“过了”。

网友Gemdale就发言称:“拿PR的中国护照,拿PR的中国公民,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回家过年也需要申请吗?中国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国国籍,拿了外国护照,那你针对外国公民,法律应该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中国公民没有意见。”

与此同时,这一条款具体如何执行,如何界定,也让大部分网友感到迷茫。有网友就提出,尽管政策已经公布,但执行起来仍难度颇大,因为很多概念无法明确界定,比如“回国定居”这一说法即存在很大的模糊性。

而对此,中国海外总领馆工作人员则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由于这一新法规明年7月起才实施,他们还未接到关于此事的具体实施办法。


《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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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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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

发表于 2012-9-4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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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吗?
以前一直是转帖。如果真这样,立马入籍。

发表于 2012-9-4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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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须审批。

发表于 2012-9-4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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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持有中国护照。

发表于 2013-7-16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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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ler 于 2013-7-16 11:53 编辑

我一看起初还以为制定这政策的人真没文化,因为不但法理不通而且还不好操作。其实低估了那班人了。这个政策实际上给了当官的一个很有力的工具,一般的话它就没用,但如果有事了,这个条文就是当官的最有力的武器。如果你回国了,和官方有什么争端,比如说你的地或房子被官方强征了,你要上访,或者说你得罪了国内什么官员,他们就可以不用和你讲什么道理,只要用这一条就可以把你赶出你持有护照的国家。牛啊,这不是国际玩笑,是事实存在的可能。听朋友说他家的地在国内,地方政府不敢动,他说你们要公用我支持,要商业开发不行。搞得地方政府不敢动他。现在好了地方政府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我们海外回去的,他们是神来杀神,鬼来杀鬼,太强了。太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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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袋鼠国二少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袋鼠国二少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zjler 发表于 2013-7-16 11:23
我一看起初还以为制定这政策的人真没文化,因为不但法理不通而且还不好操作。其实低估了那班人了。这个政策 ...

之前一直隐隐有这个想法,不太清晰,楼上一说,我才豁然。看中国的法条不能忘了政治啊。。

发表于 2013-7-16 11: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kisek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kisek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袋鼠国二少爷 发表于 2013-7-16 11:34
之前一直隐隐有这个想法,不太清晰,楼上一说,我才豁然。看中国的法条不能忘了政治啊。。 ...

中国特色啊!劫贫济富

发表于 2013-7-16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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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ler 于 2013-7-16 12:10 编辑

我觉得现在有PR的人回国要注意不能和官方有利益纠纷,不能得罪官员,否则你就算暂时回国,他也给你顶个非法入境定居,并送出境,因有非法记录就不能再入境。这种看似无理又含糊不清的法律,是天朝官员最喜欢了的,因它实施起来主观性随意性就更大一些。明显他们是不可能对所有人都实施(不可操作,因为无从判断是永久回国还是暂时,另外成本太高),只会在他们想实施时实施,想搞谁就搞谁。中国要有宪法审查法庭就好了,这条SB法规本身是绝对违宪而无效的。唉,习总老说宪政梦,我看宪政永远只会是个梦。

发表于 2013-7-16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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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ler 于 2013-7-16 12:08 编辑
袋鼠国二少爷 发表于 2013-7-16 11:34
之前一直隐隐有这个想法,不太清晰,楼上一说,我才豁然。看中国的法条不能忘了政治啊。。 ...


这SB法规,我是早上才知道的。唉,都任人鱼肉了。我刚开始还在骂他们这些山寨土鳖的徒子徒孙没文化,认真一想,还是应了国军那句话,是GJ太狡猾了!!!!!其实狡猾是用词不当,应是无耻,一个人/一个组织要无耻颠倒黑白不择手段,搞倒别人没什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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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7-16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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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ler 发表于 2013-7-16 12:00
这SB法规,我是早上才知道的。唉,都任人鱼肉了。我刚开始还在骂他们这些山寨里的土鳖的徒子徒孙没文化, ...

以前就恨死了国军;
现在,更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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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oxgaoc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oxgaoc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的政策啊......

发表于 2013-7-16 1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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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是传说 发表于 2013-7-16 12:06
以前就恨死了国军;
现在,更恨了。。。

哈哈哈。

发表于 2013-7-16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eetig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eetig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在天朝还有哪些方面是没病、是正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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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亚雷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亚雷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东西我觉得实施不起来。。难度太大了。。关于“回国定居”这个词很难很好的定义。

如果只是回国过年都要申请入境。。那还不如加入澳洲国籍算了。。做中国人真难。。。。

如果在国内长期工作需要申请还可以接受

发表于 2013-7-16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ncolli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ncolli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草 拿着中国护照身份证 回家还要审批?天朝真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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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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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是传说 发表于 2013-7-16 12:06
以前就恨死了国军;
现在,更恨了。。。

给你扩展一下

小时候看抗日电影 真是狠死了国军
现在看天朝新闻 更是恨死了国军

发表于 2013-7-16 1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袋鼠国二少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袋鼠国二少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亚雷特 发表于 2013-7-16 12:20
这东西我觉得实施不起来。。难度太大了。。关于“回国定居”这个词很难很好的定义。

如果只是回国过年都要 ...

还没懂么。。就是要搞你的时候,才操作。平时就放着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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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澳洲是传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澳洲是传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亚雷特 发表于 2013-7-16 12:20
这东西我觉得实施不起来。。难度太大了。。关于“回国定居”这个词很难很好的定义。

如果只是回国过年都要 ...

你比较的OUT了,
闯黄灯也立法了,不常回家看看也立法了,尽管他们明明自已都知道人类难以去实施执行的。。。
法在中国,就是忽然要执行了,你和办案员悠点儿就不执行了,这就叫忽悠违禁词,但立法总是要立的,不然没法去忽悠

发表于 2013-7-16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有鼻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有鼻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网上搜搜关于这条新闻的解读吧,实际上早就有这个规定了……

永远执行不起来的,楼上各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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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7-16 12: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亚雷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亚雷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是传说 发表于 2013-7-16 12:29
你比较的OUT了,
闯黄灯也立法了,不常回家看看也立法了,尽管他们明明自已都知道人类难以去实施执行的。 ...

我很久没回国了。很少看中国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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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y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y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理解错了,这里的回国定居不是指回国去探亲。住段时间就走的情况。

主要是指只有中国的护照,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也没有医保的华侨。如果你在国内有户口、身份证和医保,谁会要求你去申请?

发表于 2013-7-16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riplewood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riplewood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到楼上骂的那么多,我来说两句公道话

中国在这方面还是有进步的,以前出国签证超过1年就要取消户口的,回来再补回来

这个政策审批的估计是恢复户口等

发表于 2013-7-16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stinfan200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stinfan200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天朝特色

发表于 2013-7-16 19: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haich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haich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天朝对港澳台湾同胞也没这么凶狠,为何对持有中国护照的PR这么凶狠,要斩尽杀绝?想管管贪官?可是人家贪官有几个户口,几本护照,你也管不住啊?这不是招人骂吗?

发表于 2013-7-18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SAL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SAL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是传说 发表于 2013-7-16 12:06
以前就恨死了国军;
现在,更恨了。。。

很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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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anguix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anguix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叫定居。PR就是来去自由。

发表于 2013-7-18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kxx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kxx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说祖国就是母亲,看来回母亲家也难了

发表于 2013-7-18 1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c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c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人太多了,能赶走就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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