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买卖生意常见的合同项目 (2010-5-2) 悉尼律师 · 爱与自由 ---- 笔记 (坑填完) (2008-9-17) 第一名
· 我和女儿学练咏春拳的第一堂课 (2008-12-21) 风玲 · 12.24 MEL 狗狗聚会照片作业 (2006-12-25) 花无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10263|回复: 107

[移民入籍] 真雷人. 这样都能卡我入籍.. 更新: #107, #106, #103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02: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4/02/12更新: 递交申请 #107

08/02/12更新:咨询归来 #106

03/02/12更新:曙光 #103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入澳籍,可竟然在最有把握的Residence requirement上出了问题.

请教:大家认为我的成功率有几多,更重要的是辩护还能提供什么其他要点? 跪求大家群策群力.

情况:
a) 07年2月入境读书,持有效期到10年3月15号的学生签证.
b) 09年12月申请PR,当天给Bridging Visa A,BR A在主签证,即学生签证,过期后才生效. 10年7月1日下PR.
c) 10年1月16日回国过年,2月21日返澳.

关键事实:在10年1月16日回国前,为确保出境资格,我特地跑去移民局准备申请Bridging Visa B(i.e. BV B). 被移民局的人告知如若在10年3月15号前回澳的话没必要申请BV B,因为当时的主签证学生签证能保障我的出入境资格,于是我便未申请BV B. 另外,他未强调以学生签证出境则BR A作废,需再入境后再申请. 相反,他误导我说入境后不需再申请任何签证,因为BR A会在3月15号后自动生效. 听信其言的我现在麻烦大了,直到3月25号才去移民局咨询时才被告知需再补BR A.

回复:移民局的人认为我在10年3月15号学生签证过期后,和在3月25号再申请BR A前的这10天为Unlawful residence. 于是我持学生签证的3年lawful residence清零,以10年3月25号的BV A再申请日期计算,最早得等到14年3月25号才能再入籍.

一丝希望:The minister has discretionary power to vary the residence requirement if (a) you were in Australia unlawfully as the result of an administrative error, then that period of time may be treated as lawful residence.
我被告知现在还能申请国籍,但需要附上一封关于residence requirement解释的信.
很明显我想通过上面那条赦免条款来证明我10天的unlawful residence是因为administrative error,即移民局员工的错误建议造成的.

问题:虽然这事我有理,但因为是面对面的口头咨询,所以肯定没直接证据.并且事情已过1年多,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及具体咨询日期,只记得地点.
于是我准备晓之以情.
强调当时有朋友在场也听到了相同的误导,并且我本人完全没有任何要非法居住的动机,毕竟当时已递交了PR申请,再申请BV很容易.再说当时我本就打算申请BV B,但对方建议没必要才惹出得麻烦.

请教:大家认为我的成功率有几多,更重要的是辩护还能提供什么其他要点? 跪求大家群策群力.

[ 本帖最后由 a1152915 于 2012-2-24 14:09 编辑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8-5 03: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xfis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xfis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帮 顶~~~~

发表于 2011-8-5 05: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足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足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复杂

发表于 2011-8-5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1152915 1# 帖子

此文章由 Murp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urp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自己的责任。BA上边清楚地写着没有入境资格的,你自己没有看没有办法。

可以申诉的,10天而已,而且根据你的动机,没有必要犯这个错误的。这个貌似不是什么大问题,一个supervisor就能解决?

发表于 2011-8-5 09: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c_cy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c_cy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懂,帮顶。

发表于 2011-8-5 09: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3th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3th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发现这样的由于移民局的错误造成的unlawful stay不仅仅是你一个人。

Case
TR+BVA, TR过期前回了国,导致BVA失效,但是有TR还能回来,但是TR过期了后以为BVA还有效,造成unlawful stay. 曾经被口口声声地告知BVA只有TR过期后才开始生效,谁知移民局的系统是,只要出境BVA就失效,不管你BVA还有没有开始生效。我也被明确告知过“你有TR, 不需要申请BVB”,然后呢?。。。

如果移民局还因为他们的stupid和你交争,这样的国家不入也罢.

建议你写下明确情况,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世上本没有路,走的多了,自然成了路。

但是,尽力而为,不要极端
毕竟这还不是我们的国家,而且也不见得是个有前途的国家。

[ 本帖最后由 3thK 于 2011-8-5 09:24 编辑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8-5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rryw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rryw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R和citizen不就是个投票的区别嘛

再等3年又如何

发表于 2011-8-5 09: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nkielyn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nkielyn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10年补的时候怎么不去问清楚?支持上诉。

发表于 2011-8-5 09: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35946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35946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上诉。
帮顶。

发表于 2011-8-5 09: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yh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yh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那么急吗?再等等不完了。

发表于 2011-8-5 0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i7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i7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人家拿citizenship说不定有用呢 为什么要等。

不过 我记得有个说法,不论你现在拿的是什么签证,如果有新的签证发给你,直接就覆盖旧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8-5 10: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t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t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等等再入籍咯,着急啥

发表于 2011-8-5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gcoolz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gcoolz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玄。。。幸好当年我是从国内回来才申请的PR。。。不然。。估计就要跟楼主一样了。。。
太无赖了。。。。楼主上诉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urphy 于 2011-8-5 08:43 发表
你自己的责任。BA上边清楚地写着没有入境资格的,你自己没有看没有办法。

可以申诉的,10天而已,而且根据你的动机,没有必要犯这个错误的。这个貌似不是什么大问题,一个supervisor就能解决?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不过好像你有些误解,BA的确没有出入境资格,不过当时的主签证学生签证有.

第二,我的确完全没动机,但对方说这种情况除了写信说明情况没其他办法.

我需要的大家帮忙想申述的理由..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ai76 于 2011-8-5 09:55 发表
人家拿citizenship说不定有用呢 为什么要等。

不过 我记得有个说法,不论你现在拿的是什么签证,如果有新的签证发给你,直接就覆盖旧的?


谢谢支持. 的确拿CS后再读书能申请贷款,而且是全家人的希望.

我现在拿885PR,你说的覆盖签证怎么弄?能详细点说明么,谢谢

发表于 2011-8-5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ublesev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ublesev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ai76 于 2011-8-5 09:55 发表
人家拿citizenship说不定有用呢 为什么要等。

不过 我记得有个说法,不论你现在拿的是什么签证,如果有新的签证发给你,直接就覆盖旧的?

不一定的,看条款。
比如lz当时bridging A,需要等到现有签证过期,才生效的。
听说working visa也是这样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3thK 于 2011-8-5 09:12 发表
我发现这样的由于移民局的错误造成的unlawful stay不仅仅是你一个人。

Case
TR+BVA, TR过期前回了国,导致BVA失效,但是有TR还能回来,但是TR过期了后以为BVA还有效,造成unlawful stay. 曾经被口口声声地告知BVA只有TR过期 ...



看来大虾和我的情况相似咯. 你的case最终是如何解决的?有没申诉?都用了什么理由,谢谢

发表于 2011-8-5 10: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mD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D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懂,帮顶

发表于 2011-8-5 10: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ublesev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ublesev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5 10:38 发表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不过好像你有些误解,BA的确没有出入境资格,不过当时的主签证学生签证有.

第二,我的确完全没动机,但对方说这种情况除了写信说明情况没其他办法.

我需要的大家帮忙想申述的理由..


这个BA和BB的情况,我不知道当时你申请PR时候是怎样的
我申请PR后第2天拿到BA,上面条款其实说的很明白,的确BA一出境就作废(哪怕当时不是用BA签证出境)。虽然有点拗口,但是读2遍也就清楚了。

现在你只能试着抓着移民局工作人员的失误来说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jerrywang 于 2011-8-5 09:17 发表
PR和citizen不就是个投票的区别嘛

再等3年又如何


不仅仅是投票的区别~

另外,换成大虾你碰到这种情况,因为对方这种低级失误让你白白再等3年能这么坦然接受么?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oubleseven 于 2011-8-5 10:45 发表


这个BA和BB的情况,我不知道当时你申请PR时候是怎样的
我申请PR后第2天拿到BA,上面条款其实说的很明白,的确BA一出境就作废(哪怕当时不是用BA签证出境)。虽然有点拗口,但是读2遍也就清楚了。

现在你只能试着抓着移民局工作人员的失误来说了。


因为现在的签证都是paperless,所以根本没贴在护照上.为了谨慎起见才特意跑去咨询的,可居然发生这样的闹剧. 费力不讨好阿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8-5 10: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ublesev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ublesev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5 10:47 发表


因为现在的签证都是paperless,所以根本没贴在护照上.为了谨慎起见才特意跑去咨询的,可居然发生这样的闹剧. 费力不讨好阿


我们也是电签啊,关键给我BA的时候有email来着。
你那时候时间早点,也肯定会有email或者mail。电子的条款你不查不等于没有。

所以尝试说工作人员误导,
然后想想,如果人家驳回你的投诉,说所有条款都在vevo或者email里能查到,你还能反驳什么。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frankielynna 于 2011-8-5 09:22 发表
你10年补的时候怎么不去问清楚?支持上诉。


实话实说,我一直到现在才了解到之前有那10天的unlawful stay. 如果之前visa真有这么大的问题话,不懂为何会批准我的PR.
10年补的时候移民局的人完全没有提到unlawful stay的事实,所以我才一直被蒙在鼓里

发表于 2011-8-5 10: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s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s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除了投票和读书贷款,还有啥区别?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oubleseven 于 2011-8-5 10:49 发表


我们也是电签啊,关键给我BA的时候有email来着。
你那时候时间早点,也肯定会有email或者mail。电子的条款你不查不等于没有。

所以尝试说工作人员误导,
然后想想,如果人家驳回你的投诉,说所有条款都在vevo或者email里能查到,你还能反驳什么。


情况和你说的一样. 该说得情况都说了,我现在需要的上诉时的建议,你能想出什么好的么?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isa 于 2011-8-5 10:52 发表
除了投票和读书贷款,还有啥区别?


福利差别不算太大
主要是家人的期待,不想因为这么一弄让他们夜长梦多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yan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yan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3thK 于 2011-8-5 09:12 发表
我发现这样的由于移民局的错误造成的unlawful stay不仅仅是你一个人。

Case
TR+BVA, TR过期前回了国,导致BVA失效,但是有TR还能回来,但是TR过期了后以为BVA还有效,造成unlawful stay. 曾经被口口声声地告知BVA只有TR过期 ...


毕竟这还不是我们的国家,而且也不见得是个有前途的国家

这话真恶心,哪个国家都不会欢迎你。

发表于 2011-8-5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t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t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5 10:47 发表


因为现在的签证都是paperless,所以根本没贴在护照上.为了谨慎起见才特意跑去咨询的,可居然发生这样的闹剧. 费力不讨好阿

没有电话通知?没有电子邮件?没有任何信息?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8-5 12: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tm 于 2011-8-5 12:35 发表

没有电话通知?没有电子邮件?没有任何信息?


没电话通知,但的确有电子邮件,也有相应说明,但因为不放心才去当面问的. 确实有一部分我的错,但那人的误解的确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所以现在为了上诉必须说明实情,并强调本人无任何非居住的动机,主要是误导所致...

拜托大家再多想些我申诉的理由.

发表于 2011-8-5 13: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urp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urp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5 10:38 发表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不过好像你有些误解,BA的确没有出入境资格,不过当时的主签证学生签证有.

第二,我的确完全没动机,但对方说这种情况除了写信说明情况没其他办法.

我需要的大家帮忙想申述的理由..

哦,表述没有很清。我的意思是,ba出境就无效了,也就不能入境。

你的ba无效,然后学生签证过期10天以后才有新的签证。你觉得你有ba但是实际上把已经失效了。所以才造成10天的非法居留。

我认为,你要申诉,如果人比较tough的话,很难申诉成功的,因为你没有证据而移民局有证据。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沟通,说不定那个有权限的官运能把你的这个非法居留给豁免也说不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