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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经营] 急急急!请各位同学想想如何减人工的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10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qyay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qyay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下个星期一要接手一个店铺,以前从来没有进过店详细了解过国。这个星期试店,发现问题多多,首先是人员,好几个全职工,至少有两个形同虚设,完全可以炒掉!但怎么做才合理合法呢?
1.可以在接店当日炒人吗?
2.需不需要赔付什么?
大家有啥妙招,请不吝赐教!一定分分伺候!多谢了,下星期一接店,急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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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0 2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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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 帮顶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0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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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顶

发表于 2009-11-10 2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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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来个懂的呀!

发表于 2009-11-10 23: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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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发表于 2009-11-11 06: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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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顶,我也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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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0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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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06: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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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时候不是应该有个条款是否接手原有员工吗?如果签了应该要接手啊,CASUAL还能减少时间,PERM. FULL TIME就不知道了,不过如果鬼佬觉得和你打工无趣也会自己走掉吧。

发表于 2009-11-11 0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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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人一定会影响士气,会影响其他员工与你的配合,给大家一个缓冲期,顺便自己适应环境,等自己完全上手,才考虑炒人,马上炒人的机会成本太高,虽然他们什么也不干,但是他们可能什么都知道,就为了这个还得暂时留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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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8: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ckji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ckji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从来没有进过店详细了解过就盘店了,LZ厉害啊。

发表于 2009-11-11 18: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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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什么类型的店,请问是鱼薯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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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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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qyaya 于 2009-11-10 23:07 发表
下个星期一要接手一个店铺,以前从来没有进过店详细了解过国。这个星期试店,发现问题多多,首先是人员,好几个全职工,至少有两个形同虚设,完全可以炒掉!但怎么做才合理合法呢?
1.可以在接店当日炒人吗?
2.需 ...



发表于 2009-11-11 19: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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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布鞋能加分吗?

8过,你炒人也不用当天吧?你怎么知道谁干的好,谁干的不好呢?
至少观察几天吧?

发表于 2009-11-11 19: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a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a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jqyaya 于 2009-11-10 23:07 发表
下个星期一要接手一个店铺,以前从来没有进过店详细了解过国。这个星期试店,发现问题多多,首先是人员,好几个全职工,至少有两个形同虚设,完全可以炒掉!但怎么做才合理合法呢?
1.可以在接店当日炒人吗?
2.需 ...


要有合理的理由吧,不然要根据awards的条款来赔偿员工

发表于 2009-11-12 23: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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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给个28天notice.叫哥几个赶紧自己找后路去...

发表于 2009-11-12 23: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宁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宁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谈合同的时候让前东主了结FULL TIME 的LONG TERM SERVICE ENTITLEMENT,你和他们从新开始签新的合同,3个月的ASSEMENT TIME,如果他们通不过直接走人。
或者让前东主了结他们的ENTITLEMENT后,你不续约,让他们直接走人,不推荐,比较影响士气。
细节问题要向律师咨询,基本思路就是这样了。

如果回答满意,楼主请加分哦,我出来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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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gadi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gadi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咱家的超市,接手的时候炒了3个full time,2个part time,只留了一个最老实肯干的part time。同时打广告,找人,再加上家里人帮忙,很快就上手了。原店主付的赔偿。强烈建议你应该征求一下他的意见。老油条,磨洋工炒了绝不手软。
Engadine

发表于 2009-11-22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不睡觉的小朋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不睡觉的小朋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好不要马上炒人,影响士气,过了缓冲器再炒

发表于 2009-11-22 19: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xyfoo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xyfoo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宁冉 于 2009-11-12 23:36 发表
谈合同的时候让前东主了结FULL TIME 的LONG TERM SERVICE ENTITLEMENT,你和他们从新开始签新的合同,3个月的ASSEMENT TIME,如果他们通不过直接走人。
或者让前东主了结他们的ENTITLEMENT后,你不续约,让他们直接走 ...

非常正确。这些应该在买卖合同中就让律师帮你做好的。一个是方便你炒人,另外一个万一前东主拖欠员工工资,你重新签合同的话就不存在替他还债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09-11-23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gt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gt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请注意原来的老板跟员工签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是full time还有这假那假的比较麻烦。像楼上说的,最好重签合同,全部on call. 干得好的多给时间,干得不好的少给时间,干干他们也觉得没意思,主动要求走人了

发表于 2009-11-23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小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小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减少工作小时~~ 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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