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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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4-2-16 09:1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24-2-16 10:23 编辑
在澳洲,如果当事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当事人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定遗产分配规则(the rules of intestacy)进行分配。
1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而没有子女,则该配偶有权享有全部财产。
2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和子女,而子女是配偶的子女,则配偶有权享有全部财产。
3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和子女,但子女不是配偶的子女,则配偶有权享有:
(1) 逝者的个人物品;
(2)自2005年12月起, $350,000的法定遗产加上CPI的调整,以及在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全额支付法定遗产的利息(有关法定遗产的定义,请参阅《继承法》第106条);
(3) 剩余财产(如果有)的一半。另外一半归去世配偶的子女。
注意:
配偶的定义: 在逝者去世前即与逝者结婚或在去世前即为家庭伴侣的一方(可能包括事实上的配偶),但不包括前配偶(请参见《继承法》第104条)。
事实上的配偶可以是注册的关系(a registered relationship)或者同居关系至少持续两年,或者有孩子出生。
再婚家庭,立遗嘱也是只能处理自己的一半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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