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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父母从去年十一月一直留在澳洲,期间重新办过两次600签证,分别给了三个月和六个月,一直都没有8503。现在打算再办第三次,但如果办下来,一共的居留时间就会超过12个月了,所以是否应该在Exceptional reasons for extended stay in Australia as a Visitor (beyond 12 months)这里按照要求提供一些信息呢?如果就说我们居住的城市没有回国的航班可以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