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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入股我一远亲的其中一个小生意,自己也研究过有不少好处,但是就是对这生意的用工模式很不放心。
生意雇了5个人,全部都是用ABN的方式支付工资,按照小时计算工资。其中2人算是PT,就是这两人有正式的不错工作,只不过有行业经验顺便周末来这里接点私活做做填补家用。第三个人应该也是PT,负责文书等工作,也就是说她的全部收入来自这个小生意。剩下的2个人是算是全职了,每周的工作时间都不同,但基本上每周能到办公室4天,也就是说他们全部收入都来自这个小生意,其中一人是我的表亲,所以我或多或少了解了这个生意的模式。
我总感觉这个用工模式有问题,所以也不清楚会有什么后果。
1. 那两个“全职”员工算是全职吗?虽然通过ABN支付工资,但是我感觉是contractor,而不是原主说的sole trade。目前他们的super都是员工自己交,我感觉是违法的。这两个“全职”员工算是什么用工形式啊?如果被告了会有什么后果?
2. 第三个PT员工,需要员工自己交super吗?
3. 加入这个生意在金钱上对自己有一些好处,还有自己收入那块可以转到一个全职名下,因为是自己的非常亲的表亲,帮助他买房贷款。请问银行贷款是按照自雇的方式贷款(要至少一年税单)还是按照conntractor的方式(6个月工资单)给贷款?转收入对我税务有什么影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