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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真的很看不起那些自已钓鱼又整天说别人这不该那不应的.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2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samxu0001 于 2015-5-12 21:11 编辑

你说人家又没违规,不就人长得喜感点嘛.就这么大讲人家,是不是过份点啊.这鱼板本来就是大家交 流钓鱼心得和钓鱼有关的,你说你这么说人家好吗?对吗?扣心自问吧。再说人家犯法有警察,渔政、用得你
这么操心吗?最后顺便上今天的渔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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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skyline + 3 我很赞同
aus_sylvia + 3 我很赞同
wangsam + 5 对,自己的道德标杆别强加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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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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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呢??求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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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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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1: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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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好久不见,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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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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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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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

发表于 2015-5-12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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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mxu0001 于 2015-5-12 23:17 编辑

今天这鱼尾巴被别的鱼在尾啃了二口呢

发表于 2015-5-12 21: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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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5-12 21:13
来了来了,

想说这条鱼真美
此id评分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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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1: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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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cheung17 发表于 2015-5-12 21:16
想说这条鱼真美

吃起来更美,话说我这是拉仇狠吗?
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5-5-12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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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哥,谢谢加分啊.你那晚上龟最大的错误是没过来车我一块去,而不是我画你圈圈

发表于 2015-5-12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中国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中国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蓝几kg

发表于 2015-5-12 2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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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 发表于 2015-5-12 21:43
大蓝几kg

没称,目测够尺寸了,六至七 K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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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妇 + 2 拉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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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5-5-12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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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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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wha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wha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newhand 于 2015-5-12 22:25 编辑

龙锅容洒家在你这BB几句啊
1钓鱼就是以伤害 鱼类的身体以及性命为目的的。一次伤害10条鱼,带走1条自己够吃的。就可以说自己是道德帝?每次跟环卫工人一样,将釣点的鱼打扫干净的人,就应该将其置于死地?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做了同一件事伤害鱼的性命。
2抱着小蓝照相的大师,只不过弄死条鱼,特么的道德帝就将绳子收走,想搞死人家这特么的蛇蝎心肠,禽兽不如。万一小蓝哥爬悬崖摔死,警察素素不会去爆你菊花?
3都是海边混的爷们。整天顶风冒雨,出生入死的都为图一乐。 有事当面沟通,别你妹对同胞背后插刀
说的不周之处  请大师们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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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h + 2 你太有才了
samxu0001 + 6 你太有才了
coolmate + 5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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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征: 贤淑厚道女结发。本人 :体健貌端,厚道懂生活.....

发表于 2015-5-12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bbott198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bbott198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本渔民开始同情雪梨大师们。。。 雪梨这样的大城市江湖太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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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h + 2 你太有才了
laoshaan + 6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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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2: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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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发表于 2015-5-12 22: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幻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幻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newhand 发表于 2015-5-12 22:04
龙锅容洒家在你这BB几句啊
1钓鱼就是以伤害 鱼类的身体以及性命为目的的。一次伤害10条鱼,带走 ...

没有不周之处!不敢加分:)

发表于 2015-5-12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舟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舟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龙哥你这是又要干嘛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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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公平孩子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公平孩子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公平孩子街 于 2015-5-12 22:46 编辑
newhand 发表于 2015-5-12 22:04
龙锅容洒家在你这BB几句啊
1钓鱼就是以伤害 鱼类的身体以及性命为目的的。一次伤害10条鱼,带走 ...


法律是约束人类行为的最低标准,如果人们以法律作为约束行为的最高标准了,这件事情本身就很可悲。


1.你这种非A即B的逻辑本身就是偷换概念。人类进化出社会行为的那一天起,人类就不是以你这种非黑即白的模式判定是非的。我们在自我和超我的狭间游走,在本能苛求和道德需要的中点划下界限。人类的历史,也本就是在这种纠结下缔造的。

所以,在有些人选择滥杀的时候,有些人选择不滥杀。正因为这样,不是所有的猎人都要把山上的飞鸟打光,不是所有的渔人都要把水里的游鱼杀绝。这就是所谓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有些人在选择杀生的同时,也在杀生的程度上划下界限。生死为大,所以他们选择尊重被自己亲手屠戮的生命,不滥杀,杀了也将其作为猎物(而非从市场买来的肉块)来信息保存烹饪,物尽其用。而不是钓一大堆鱼却不好好宰杀,任其口感劣化;而不是将成批成批的与塞入冰箱,让它们最后变得还不如市场上买来的好吃;更不是把自己亲手杀死的生命,弃如草芥。

“对动物表现出的残忍和轻蔑,是反社会型精神分裂最初也是最具有定义性的特征”

因为中了钓鱼的毒,我们需要通过垂钓,通过某种程度的杀生来释放我们的享乐本能。但我们也决定尽量减少享乐所带来的损害。这绝对不是五十步笑百步的滑稽剧。而是逃离战场五十步的人,在五十步处驻足,反向战场,决意在这五十步处再不做丝毫退让。这五十步和一百步之间的距离就是我们引以自律的道德。

2.相比于大自然的可爱,人类真的不可爱很多。

3.我没有背后捅刀子的习惯,所以我也不会跟我觉得当面劝不动的人一起去钓鱼。打起来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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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向我狠狠砸分

发表于 2015-5-12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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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错,还没吃过大蓝的表示羡慕嫉妒
下次去悉尼一定要去尝一尝

发表于 2015-5-12 23: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rotos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rotos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道德帝越来越多,鱼板渔获越来越少,唉...

龙哥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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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3: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鱼肉丸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鱼肉丸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公平孩子街 发表于 2015-5-12 22:44
法律是约束人类行为的最低标准,如果人们以法律作为约束行为的最高标准了,这件事情本身就很可悲。

这个说的最给力!!!!!!!!!!!!!!!!!!!!!

发表于 2015-5-12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鱼肉丸子 发表于 2015-5-12 23:47
这个说的最给力!!!!!!!!!!!!!!!!!!!!!

看来你是其中之一啊,你说鱼板来个新人容易么?就给你们这样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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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矮丑挫撸 + 2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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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ijiaob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ijiaob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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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馆长 + 6 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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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00: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ojiash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ojiash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情况这是?谁把绳子拿走了?钓鱼当然杀生,有种别吃肉啊,龙哥这个主题到底在讨论啥?

发表于 2015-5-13 00: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rg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rg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漂亮的大蓝。

发表于 2015-5-13 0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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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5-12 23:59
看来你是其中之一啊,你说鱼板来个新人容易么?就给你们这样赶走了。  ...

我并不是其中之一,我只是赞同我认为对的事情而已。我也一样不喜欢自己违规还在指责别人的人!我也希望鱼版人气越来越旺,但不是无原则的追求这个目的!!!!!!如果他因此而退出鱼版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呵呵

发表于 2015-5-13 00: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meon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meon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帖子我都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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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公平孩子街 发表于 2015-5-12 22:44
法律是约束人类行为的最低标准,如果人们以法律作为约束行为的最高标准了,这件事情本身就很可悲。

法律应该是约束人类的规则而不是最低标准。法治国家,以法治国.人家都没违法,你看那些人讲什么?好象其中有个人说他知道还要去解绳子呢.丫的,我下钻石湾次次都有绑绳子,够胆来解我的绳子啊,看我灭了 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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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jiaobu + 2 我很赞同
穷矮丑挫撸 + 2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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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5-5-13 0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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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5-13 00:10
法律应该是约束人类的规则而不是最低标准。法治国家,以法治国.人家都没违法,你看那些人讲什么?好象其 ...

谴责解绳子的人

发表于 2015-5-13 0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解人家绳子的人和砸钓鱼人的车玻璃,砸车胎的人有啥区别,将心比心'吧,人家下崖没绳子怎上来,车没玻璃怎上路.轮胎没气怎么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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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孩子街 + 6 我很赞同
又十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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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01: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mkzb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mkzb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好省省了 还看不起人. 谁不知道大师你一天j bay 拉几条蓝 别告诉我你自己要吃,你是不是要我告诉大家你卖给哪个饭店啊? 就只能你废点不能我们提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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