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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owermao

梦游香港 —— 一个从未去过香港的人眼里的香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5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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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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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mark

发表于 2015-2-16 0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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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n次,人頭湧湧的.純粹買買吃吃.最近鬧完一樣是一樣的,最近几年都不想去.

发表于 2015-2-16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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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5 0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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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美食太多了!!!

发表于 2015-3-5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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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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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潮,受不了

发表于 2015-3-5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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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8: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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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香港的东西完全被大陆人给哄高价了!  不再是购物天堂了, 比澳洲没免税的价格还贵,不论奢侈品还是到普通的用的穿的吃的。  都贵了!  

发表于 2015-3-16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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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1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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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4 16: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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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82312 发表于 2015-3-6 08:19
现在香港的东西完全被大陆人给哄高价了!  不再是购物天堂了, 比澳洲没免税的价格还贵,不论奢侈品还是到 ...


吃穿用还是比澳洲中国便宜的,只是既然人家都不想外人打扰那我就再也不打扰了,也不是缺那几个钱,香港有的东西现在哪个地方没有,又不是买不起,受那气
孩子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没有文化,以后就只能去修一辈子面包车了,知道不?

发表于 2016-7-7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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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888 发表于 2016-7-4 16:39
吃穿用还是比澳洲中国便宜的,只是既然人家都不想外人打扰那我就再也不打扰了,也不是缺那几个钱,香港有 ...

如果你只是从电视或新闻上看国内同胞被欺负了,就理解成全香港人都那样,以偏概全,那就太狭隘了,按照这么说难道全河南都是骗子,全西藏都是违禁词么?每个城市哪可能没有几个人渣,被媒体故意放大来播放了

发表于 2016-7-7 1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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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ncheng0706 发表于 2016-7-7 09:13
如果你只是从电视或新闻上看国内同胞被欺负了,就理解成全香港人都那样,以偏概全,那就太狭隘了,按照这 ...

家在深圳,以前每个月去上一两次。如果只是从电视或新闻上看的说大部分人对大陆友好那就真的是被蒙蔽了双眼,就像教科书里说台湾同胞天天盼着回归一样。

老一辈香港人是对大陆友好的,接触了很多二十几岁的香港人发现真的是骨子里的不可一世看不起大陆,即使大陆比他有钱多了。没办法,FB玩多了脑子不灵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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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没有文化,以后就只能去修一辈子面包车了,知道不?

发表于 2017-7-8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succes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succes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w82312 发表于 2015-3-6 08:19
现在香港的东西完全被大陆人给哄高价了!  不再是购物天堂了, 比澳洲没免税的价格还贵,不论奢侈品还是到 ...

去香港,是在澳洲换好港元还是拿着澳洲信用卡去就行?

发表于 2017-7-10 2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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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好要去玩,mark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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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04: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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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眼花缭乱,要收了细细研究。同问换港币合适呢?

发表于 2017-9-3 05: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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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照片好有东方之珠的感觉

发表于 2021-6-23 19: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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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請各位再來發表感想!

发表于 2021-6-23 19: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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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山民 发表于 2021-6-23 19:06
挖----------------------------------------------------請各位再來發表感想! ...

收得皮喇,仲有乜諗法
应许之地

发表于 2021-6-23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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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beta 发表于 2021-6-23 19:12
收得皮喇,仲有乜諗法

否極泰來也未一定!香港次次都大步躝過!

人們總是把幸福解讀為{有}, 有房 有錢 有权。但幸福其实是[無] 无憂 无慮 无病 无災 有, 多半是做給別人看的,無, 才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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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17: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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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肯定是太平山顶了。

发表于 2021-7-12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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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往后还有去看的? 去看深圳市铜锣湾区?

发表于 2021-7-13 01: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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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主要还是吃为主 牛腩金钱肚面真的好吃

发表于 2021-7-13 01: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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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美食,其实不好吃的难吃的也不少,但是真很少有吃完觉得坑爹的东西,服务水平虽然是冷冰冰但是童叟无欺明码标价。

发表于 2021-7-13 0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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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bie2018 发表于 2021-7-13 01:27
香港的美食,其实不好吃的难吃的也不少,但是真很少有吃完觉得坑爹的东西,服务水平虽然是冷冰冰但是童叟无 ...

https://www.clic.org.hk/zh/topic ... sumer_protection/q3


是因為香港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就算是街市賣菜阿婆不夠秤,香港海關也會檢控商家。



有些奸商會以錯誤資料誤導消費者。我如何獲得保障以免受虛假說明所誤導?


《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禁止商戶作出與貨品(第7條)及服務(第7A條)相關的虛假商品說明。



與貨品相關的虛假商品說明



任何人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



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
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
管有任何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即屬違法。



與服務相關的虛假商品說明



任何商戶如-



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提供的服務;或
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
即屬犯罪。



商戶在營商時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即屬違法;《商品說明條例》第IIB部列明以下五種情況屬「不良營商手法」。



第13E條:誤導性遺漏



以下情況可被界定為具有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



遺漏/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
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或
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而如該消費者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是不會作出該項交易決定的。
第13F條: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以下情況可被界定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該營業行為以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損害一般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及
導致該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而如該消費者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是不會作出該項交易決定的。
第13G條:餌誘式廣告宣傳



在顧及有關商戶經營業務的市場性質和有關宣傳品的性質後,如某商戶作出廣告宣傳後-



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商戶能在廣告指明的價格供應某產品;或
沒有在合理期間內,按廣告指明的價格,以合理數量供應某產品,
該廣告宣傳即屬餌誘式廣告宣傳。



在以下情況,有關廣告宣傳將不會被界定為餌誘式廣告宣傳:



有關宣傳品清楚述明以該指明價格供應該產品的期間或數量;及
該商戶述明供應該產品的價格、期間或數量。
第13H條: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任何商戶以指明價格邀請消費者購買某產品,而該商戶其後基於促銷不同產品的意圖而-



拒絕向消費者展示或示範使用有關產品;
拒絕接受有關產品的訂單或在合理時間內交付有關產品;或
展示或示範使用有關產品的欠妥樣本,
即屬違法。



第13I條:不當地接受付款



如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



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
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
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商戶將能
在其接受付款或代價之時或之前所指明的期間內供應該產品;或
(如在接受該付款或代價之時或之前沒有指明期間)在合理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
該商戶則屬不當地接受該付款。



《執法指引》



香港海關是主要的執法機關,會根據《執法指引》決定有關營業行為是否涉及不公平營商手法。至於涉及電訊及廣播的營業行為,則由通訊事務管理局擔任執法機關(第16BA及第16H條)。



這份《執法指引》只可用作指南,指示甚麼營業行為可構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的公平營商條文,並不旨在指示商戶以某一特定方式經營業務。



指引既無法律約束力,亦非附屬法例;商戶不會僅因為違反指引而招致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根據第30L條,執法機關可接受觸犯相關罪行的商戶作出書面承諾,不再繼續/重複/從事違規行為或類似的行為,以取代刑事檢控,解決事件。不論接受或撤銷有關承諾,均須徵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執法機關可將商戶的承諾發布,不過,一旦有關承諾獲接受,執法機關便不可展開調查和法律程序,已展開的調查和法律程序亦須停止。



此外,執法機關可向法庭申請強制令,要求商戶不再繼續/重複/從事相關的違規行為(可參閱第30P及30Q條)。



如事件涉及的營商行為嚴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執法機構很可能會根據以下非盡列的因素,刑事檢控商戶,而不考慮接受承諾:



該行為是否已持續一段長時間,或是否涉及連串針對同一受害者或同一群受害者的行為;
受害者的人數以及他們蒙受或可能蒙受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害;
該行為是否經事先計劃而作出的不當行徑;
受害者是否特別容易受左右;
該行為是否普遍,以及會否對社會帶來影響,包括會否對公眾健康及安全以及環境構成風險;
該行為有否導致或可能導致受害者受到騷擾、產生焦慮或感到困擾;
該商戶有否試圖隱暪其身分(不論直接或間接),致使執法機關及/或受害者難以確定或追查其身分;
該商戶是否缺乏悔意;
該商戶以往是否守法及有否定罪記錄;及
該商戶有否在調查期間妨礙執法機關採取合法行動。
如欲查閱《執法指引》的全文,請按這裡。



黃金或白金製品



《商品說明條例》亦有對黃金或白金製品作出特別規定。



根據《商品說明(標記)(金及黃金合金)令》(香港法例第362A章)及《商品說明(標記)(白金)令》(第362C章),所有黃金、黃金合金或白金製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附上標記,註明黃金或白金的純度。如果製品由不同純度的黃金或白金組成,或製品由黃金或白金及其他金屬組成,亦須清楚註上標記。



手錶



《商品說明(原產地)(手錶)令》(第362D章)第2條訂明,任何地方,如在其內製造或生產手錶機芯(即手錶的主要部分但不包括錶帶),則該地方須視為在其內製造或生產該手錶的地方。此要求卻不適用於根據「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由香港出口或擬出口內地而可享零關稅的手錶。



食物及藥物



《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附表3訂明,除非獲該規例豁免或另有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有以下的資料,並以中或英、或中英雙語列明在標籤上:



食物名稱;
配料表;
「此日期前食用」或「此日期前最佳」日期;
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陳述;
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名稱及地址;
食物的數量、重量或體積。
如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中英文兼用,則食物的名稱及配料表亦須以中英文列出。



《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香港法例第132W章)第4A條列明,預先包裝食品,須依照附表3所訂明的方式,加上標記及標籤。而在附表4列出的項目,就按照附表4的規定,可獲豁免而不受這項條例規限。



附表3的第7段,列明對數量、重量或體積的標示要求,第8段則規定要使用的適當語文。



第4B條列明,預先包裝食物要符合附表5第1部的規定,在標記或標籤,列明食物的能量值及營養素含量。



獲豁免而不受附表5第1部規限的項目,列於附表6。



任何人為出售而宣傳、為出售而製造、或售賣任何預先包裝食物,而:



(a) 未有根據第4A(1)條或第4B(1)條訂明的規定,加上標記或標籤;或

(b) 標籤上的營養聲稱,不符合第4B(5)條的規定,



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第5級罰款(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 附表8)及監禁六個月。



附表7列明營養標籤下,不同營養素的參考值,而附表8就列出有關營養素含量聲稱的條件。

修訂日期: 2020年 , 02月 , 26日

免费的最贵!吃亏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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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0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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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同胞被坑的不少。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 ... D%E5%83%B9%E9%8C%A2

藥房違商品說明條例收取顧客商品160倍價錢

消息指,海關接獲多宗投訴後展調查,發現位於灣仔駱克道522號一間藥房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例中的「誤導性遺漏」,將一種石斛的中藥產品,故意向顧客講成168元「一斤」,並迅即打成粉,再改稱是168元「一錢」,收取達2萬多元,兩者相差達160倍價錢。行動中,海關拘捕了一名姓梁(30歲)男店員。

海關在涉違例藥房檢走大批證物,包括磨碎機、價錢牌、石斛等
▲ 海關在涉違例藥房檢走大批證物,包括磨碎機、價錢牌、石斛等
據悉,海關今日派出一名關員僑裝成內地遊客進入店舖,聲稱要購買石斛,店員隨即表示168元一斤,其後關員表示要一斤,該店員未有諮詢下已將石斛打成粉,然後開單收取2萬多元,關員表示價錢不對,此時,店員改口是以「錢」計,同時展示價錢牌,關員付錢後表露身份。



消息指,同一位置店舖前身亦曾觸犯類似法例,懷疑有人「改名換性」再度行騙消費者。店舖行騙手法,首先將貨品放於難以看見價錢牌位置;價錢牌又以紅底黑字寫成,令顧客難以看清;店員以誤導性講出錢;最後將貨品改變形狀,逼使顧客購買。

海關提醒市民,年近歲晚購買參茸海味,或名貴藥品要小心,最好到有信譽店舖購買,同時,切勿輕易被人改變貨品形狀等。任何人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誤導性遺漏」,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免费的最贵!吃亏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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