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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第一名

学钢琴 ---- 献给那些苦恼的家长们 [复制链接]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J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J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iaopangzi 于 2009-11-16 11:09 发表
如果真要有小圈子,那么建个QQ群比较合适,要不让坛子里开几个小房间,想开小房间的同学用分分买,然后看着可以进去的放进去



这个主意好呀! 这样可以鼓励大家使劲挣分, 然后就有资格开小房间了, 阿丝考虑下吧, 功德无量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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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g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g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ifejoy 于 2009-11-16 11:08 发表
我来足迹就是来收集信息,看看别人有什么好的观点和想法能否启发我, 别人的一些攻击性的言论和言语我从来过目就忘了。。。

   有的时候,根本不用在乎别人的那么多想法。工作,家庭,要我们操心的事多着呢,哪里 ...


说得好, 不过你有信息最好也和大家分享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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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ada 于 2009-11-16 11:14 发表


基本同意,但是论坛的主体应该是对大众公开,只有小部分是对一部分人开放的。
其实我觉得就算这样,该吵架的还是要吵架,有人就有矛盾。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大堂就是主体啊

发表于 2009-11-16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bourner19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bourner19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JuJu这个话题很好,代表足迹将来的发展方向,是想向沙龙发展还是商业化面向大众,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作方式,也代表不同的target群体

发表于 2009-11-16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云淡风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云淡风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JuJu 于 2009-11-16 10:50 发表
上回V版好好的一个帖子, 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好的帖子也有人看不顺眼, 非要来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现在V版也不来跟我们分享女儿的事了

有时候"他人即地狱"的话还真没错.

其实阿丝再考虑下, 新来的ID们可以 ...

我觉得新足迹之所以吸引大家就是有这些愿意和大家分享经验的帖子。在这里能够看到每个人最真实,最底层的东西。而不是高屋建瓴,锦上添花,或者唠一些看着只想吐的废话。如果这些人性的精华,新足迹的精华都被禁锢到一个个小房间里,我们还能拿什么去发扬壮大足迹呢?
有人说足迹是阿丝的,可我想阿丝创办新足迹的目的也不会想只要一个圈内朋友的聚会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当你打开窗户进来的就从来不会只有新鲜的空气。当然,我们可以按纱窗。关键是这个纱窗是安在能够拒人以外的表面呢。还是放在我们自己的心里,产生抗体。做分清是非的永久抵御呢。
我不是版主,也不是管理员。但我真心希望足迹能够越办越好,影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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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522 + 3 我很赞同
woodream + 3 有共鸣
rb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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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一家睚眦必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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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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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ada 于 2009-11-16 11:07 发表


楼上是典型的叶粉。

我还真不是。从来就没有当过任何人的粉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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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fejoy 于 2009-11-16 11:08 发表
我来足迹就是来收集信息,看看别人有什么好的观点和想法能否启发我, 别人的一些攻击性的言论和言语我从来过目就忘了。。。

   有的时候,根本不用在乎别人的那么多想法。工作,家庭,要我们操心的事多着呢,哪里 ...


所以夸你心胸宽, 我也一般不在乎, 不过觉得应该鼓励大家多来分亨, 有些专门搅事的真的让人懒得分享

发表于 2009-11-16 10: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msid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msid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弱弱地问第一名,发帖很辛苦的,你码了这么多的字,不知道删除前你自己保存了一份没有?如果没有,那么我想让你知道,我曾经保存过第一楼的内容。你可以告诉我你的邮箱,我转发给你。你可以或者恢复第一楼的内容,或者自己留着,毕竟也是自己呕心沥血总结出来的。

请你相信我,我不会随便拿出去给别人的。当时保存是为了和中国的钢琴老师交流观点的时候有个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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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n + 1 你太有才了
+ 3 你太有才了,Can you pls send a copy to me ...
usyd + 3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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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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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009-11-16 11:18 发表
其实JuJu这个话题很好,代表足迹将来的发展方向,是想向沙龙发展还是商业化面向大众,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作方式,也代表不同的target群体


可以兼容, 大堂面向大众, 小房间搞沙龙, 比如咱们, 还可以搞个IT类的小房间, 可以在外面说的在外面说, 不能在外面说的里面说, 多好! 想看里面东东的人就要在大堂上多作贡献才行了

发表于 2009-11-16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usy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usy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ermside 于 2009-11-16 11:31 发表
弱弱地问第一名,发帖很辛苦的,你码了这么多的字,不知道删除前你自己保存了一份没有?如果没有,那么我想让你知道,我曾经保存过第一楼的内容。你可以告诉我你的邮箱,我转发给你。你可以或者恢复第一楼的内容,或 ...


来晚了一步,能发一份给学习学习吗,谢谢了!
欲辨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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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6# 的帖子

此文章由 91联队帅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91联队帅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的观点是要么有话直说,要么就不说,拐弯抹角说话反倒增加关系建立成本。我交朋友,做事都如此。

至于你,倒是可以把这个到处煽风点火,惹是生非的娘们习惯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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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yang + 8 安慰一下。你回去看我的回帖,哪个不是挺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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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摄影初学者

发表于 2009-11-16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igu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igu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来这个论坛起,叶多妈妈在教育上的许多理念我由衷赞同,原帖是一个很好的关于音乐教育的帖子。

作为音乐老师,叶多妈妈绝不需要靠吆喝招揽学生,相反她是有选择的收徒,作为家长,如果你认同她的教育观点,那她绝对是一个难得的好老师。

第一名有充分的理由生气,有十分的必要回击。但我不赞成楼主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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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oupassi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oupassi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无奈啊。这位同学也作为一个钢琴教师,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啊。为什么要用马甲发攻击性的帖子!

这种马甲的恶意攻击行为只会大大打击大家发帖分享经验的积极性。对于真心发帖的同学除了伤心删帖还能怎样?要说不生气那不可能,除非你是神!那如果连反击这种恶意言论都要被说成“非高素质”,那不是逼着大家直接闭嘴潜水好了。
卿若下厨,便是晴天
www.weibo.com/uucherrylove

发表于 2009-11-16 11: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msid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msid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usyd 于 2009-11-16 11:40 发表


来晚了一步,能发一份给学习学习吗,谢谢了!

不好吧。我那个问题是问楼主的,是希望她保存了自己的文章。我们再等等,楼主或许有恢复第一楼的可能。其实你从回贴里也可以学到很多的了。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1: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ylittlelov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ylittlelov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很赞同Meigui的观点,其实叶多妈妈根本没有必要费心费力写这样一个帖子,而只是为自己招揽生意,这个我想大部分的人都应该心知肚明吧。在这种情况下,把这么好的一个帖子删了是不是有点冲动了,我真的很希望叶多妈妈冷静下来以后能把帖子恢复了,像前面很多TZ说的,就算是为了支持你的那些TZ们也好。如果这个帖子最后只能沦为没有主题的吵架贴的话,那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而这都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事情。

另外,围观TZ发言请注意用词,不要再徒增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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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Ju + 2 我很赞同
patrickzhu + 6
astina + 8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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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山岗立 深深海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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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2009-11-16 11:42 发表
我的观点是要么有话直说,要么就不说,拐弯抹角说话反倒增加关系建立成本。我交朋友,做事都如此。

至于你,倒是可以把这个到处煽风点火,惹是生非的娘们习惯改改。


你时不时搞错了啊?我什么时候惹到你啊?你回去看我的回帖,哪个不是挺练钢琴的?

发表于 2009-11-16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7# 的帖子

此文章由 小V熊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V熊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这位的话里丝毫感受不到对音乐的热爱,只有愤怒和挑衅。
我小时候也学过几年钢琴,没有考过级,没有什么“结果”,父母为此花了不少钱,我就是你说的不是那块料的人。但到今天我依然对钢琴、音乐充满了爱,功利的说,学钢琴至少可以锻炼协调能力、反应能力、理解能力、控制力、鉴赏能力--这些不都是开发智力吗?
虽然我的孩子还小,但我已经打定主意让她以后学钢琴。同样我也从来没想过让她能在这方面有什么“结果”,也不想让她觉得太辛苦,也不会觉得这种投资是浪费金钱。相反,我觉得和孩子一起练琴将是增进我们感情的一种方式,我更能理解她的心情,教导她怎样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每取得一点小进步那种收获才是真的快乐。--这不也是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吗?
孩子纯洁,钢琴无罪,错的正是你这样的钢琴老师对学钢琴、对音乐这种不纯粹的想法,不仅影响了学琴孩子的家长的心态,更会毁了孩子对生活对音乐最初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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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ncingKey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ncingKey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作为老师,我钦佩第一名的魄力,写这么详细全面的文章,不是她信口开河,随手拈来,这是她深思熟虑的心血,很多观点有理有据,同时还要担着作为教师不误人子弟的道德风险,她容易吗?!那位马甲却用欺骗等词来诽谤她,我真是无语了

作为从小被父母领进音乐大门多年寒窗苦练的学琴者,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了这条路,甚至我还庆幸我有这个专长,很感谢我父母让我有比不学琴的孩子多一个选择。尽管在童年我失去了很多玩的机会,大多数时间都用来练琴;尽管我的数理化确实很差;
尽管毕业后生活的压力,找工作的无奈和社会世俗的眼光让我一度放弃我的专业(是的,有两年,那两年对于我来说是黑暗的,没有色彩的)。
但这么多年回过头来看,这些都显得无所谓了。因为我所失去的我都从音乐中找到了。在我欣赏/演奏音乐时的那种特有的尽自淋漓愉悦是其他事物不能比拟的。

作为妈妈,我将来一定会让我的孩子学琴的,至于成不成家就看TA兴趣了,我不会逼TA,但一定会给TA机会,让TA能有多一个选择。只要TA能体会到音乐的美,能做到在欣赏/演奏音乐时陶醉和享受,我就无憾了
开发智力见仁见智,大多数的我们都是那95%的正常人,只有5%是天才或智障。我不指望我的孩子能有多
聪明,只要TA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并以此作为职业,就足够了。
全新Schönbrunn钢琴、提琴销售
http://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95081&pid=18544246&page=1&ext

发表于 2009-11-16 11: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epdeepse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epdeepse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帖子是LZ写的,当然有权删掉。只是我觉得一个真正的好贴,一旦写出来,被许多人喜欢,就是大家共同的财富了。就像作家的书,一旦被大众喜爱和接受了,就不仅仅再属于他个人了。所以,LZ明明知道这个论坛上有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帖子,却因为一个反对的人删掉,是不是有些冲动和过激了?

虽然有人认为LZ是在欺骗和拉生意,但我想多数看过帖子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至于被某一个人的言论误导。这方面,我觉得LZ该有足够的自信啊——对自己长期在坛子上建立起的良好声誉以及这篇帖子本身的质量和诚意的自信。从这个意义上讲,原本是不必生那么大气的。

至于版主和一些网友给那个人加分,我相信并不是认同他/她所说的那句关于欺骗的话,而是他/她对是否让孩子学钢琴的那3点看法。那3点看法本身对家长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所以有人给加分也是正常的。如果版主和管理员在加分或者发言时都要畏手畏脚,生怕得罪了谁,甚至站出来说几句请大家不要相互漫骂的话,也会引来更大的愤慨和更冲动的行为的话,这个论坛还真就变得复杂难为了。

唉,我又多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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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81 + 4 不多嘴!我绝对支持!!!!!
patrickzhu + 10 说的很好
degra + 5 没多嘴,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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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ONEXF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ONEXF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在上海音乐附中,音乐学院读书的时候,班里弹琴最好的女生,从小到大,数学就没有及格过,更别谈理化了,
我的同学很多都是特招的,可想而知文化课的分数。
请不要为了拉揽生意,说一些美妙的话来欺骗家长。"


由音乐附中的女生成绩差推出音乐不会益智逻辑上不通。再由一个错误的推断对他人恶语中伤就更不对了。

体校,大家都知道吧?在体校练体育的,有谁的成绩好?我的一些同学后来进了体校,几乎都是半文盲。但由此你就得出体育阻碍智力发展的结论就很可笑了。他们只是把90%的时间和侧重点放在体育上而已。

137楼分析问题的方式很幼稚,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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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16 13: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a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a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知道我说出来要被很多人批,不过作为外行人我觉得137楼除了说叶多妈做广告很不应该很伤人外,其他的到也合情合理,没有必要一拥而上痛打落水狗吧?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缓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缓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anada 于 2009-11-16 14:13 发表
我知道我说出来要被很多人批,不过作为外行人我觉得137楼除了说叶多妈做广告很不应该很伤人外,其他的到也合情合理,没有必要一拥而上痛打落水狗吧?


上论坛这么些天,我琢磨明白一件事:说话一定要严谨。

很多时候一个帖子被人群殴,就因为那多余的一句话。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16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a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a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妈妈 于 2009-11-16 14:19 发表


上论坛这么些天,我琢磨明白一件事:说话一定要严谨。

很多时候一个帖子被人群殴,就因为那多余的一句话。


明白,不过更觉得是为了群殴而群殴,为了擦鞋而群殴。

我支持并欣赏叶多爸妈维护自己的态度,但是其他的人不用把这么把137#的话一字一句的拿来一遍又一遍的批判和反驳吧?甚至觉得很多所谓的批判本身就比较搞。

[ 本帖最后由 panada 于 2009-11-16 14:28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6 13: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z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z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面对挑衅依然能保持自信而谦和"
此乃庄子所指“举世而非而不加诅”,凡人做来谈何容易。

[ 本帖最后由 hezi 于 2009-11-16 14:53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6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ina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ina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妈妈 于 2009-11-16 14:19 发表


上论坛这么些天,我琢磨明白一件事:说话一定要严谨。

很多时候一个帖子被人群殴,就因为那多余的一句话。

我琢磨不明白怎么严谨,就只好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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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fejo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fejo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恩,我觉得不难啊。。。。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缓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缓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ifejoy 于 2009-11-16 14:51 发表
恩,我觉得不难啊。。。。

  


对孩子的性格培养,从这堂课开始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4: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J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J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ifejoy 于 2009-11-16 14:51 发表
恩,我觉得不难啊。。。。

  


这年头, 脸皮不厚没法活啊

我LG教导我说, 对看不顺眼的东西, 要象蛛网一样轻轻抹去

咱不生气

退役斑竹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11-16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ck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ck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本月开始, 大家一起学习买房子
“怎样练成大条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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