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婚姻就是一纸对赌协议,不可预见。婚前唯一有用线索就是对方的父母和家庭 (2014-4-3) Hillwang · 面对09危机征文 ---- 平淡看待,从容应对 (2009-2-17) 丹儿
· 如何让宝宝听话---2岁宝宝经验分享 (2011-12-3) 小川妈 · 今天学做了一次酱鸭 (2005-6-26) yoocool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1380|回复: 8

[移民入籍] 173签证转143签证 顺利下签 需要出境么, 现人在澳洲境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18 15: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angtangtu20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angtangtu20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题,老妈终于下签了,签证官的信反复读了,还是不放心来请问大家是否需要出境再入境激活签证呢?另外medicare需要重新再申请么还是继续用之前的呢?
谢谢各位!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11-18 15: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ining100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ining100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先恭喜一下。不用出境的。我妈妈也是这个签证。medicare需要重现办一下,变长期的. 但是如果还没过期,也不用着急办

发表于 2014-11-18 18: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ghaitao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ghaitao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恭喜!你的173转143是什么时候申请的,到下签一个用了多长时间啊?

发表于 2014-11-19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k8tamoi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k8tamoi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请问什么时候申请转的143?我是2014六月,翘首期盼中。

发表于 2014-11-19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旺旺小狗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旺旺小狗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k8tamoi2012 发表于 2014-11-19 12:05
恭喜!请问什么时候申请转的143?我是2014六月,翘首期盼中。

我比你早一个月,你是否做完了AOS 在等消息?

发表于 2014-11-19 17: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k8tamoi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k8tamoi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旺旺小狗马 发表于 2014-11-19 14:10
我比你早一个月,你是否做完了AOS 在等消息?

是啊。就等着交那最后4万呢。前几天我看一个5月4的批了。你是5月底的?下了短消息我一下哦,我就有希望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11-22 12: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ghaitao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ghaitao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恭喜!你的173转143是什么时候申请的,能说一下吗?先谢谢了!!!

发表于 2014-11-22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ghaitao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ghaitao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恭喜!你的173转143是什么时候申请的,能说一下吗?先谢谢了!!!

发表于 2014-11-24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澳莉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澳莉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请问楼主,173签证的贡献费是申请的时候就交60%,还是等分到co再给呀?一般要等多久呢?谢谢哦~~~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