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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口岸艾滋病管理办法》颁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5 19: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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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口岸艾滋病管理办法》颁布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有关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回中国必须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政策日前出台,洛杉矶受访华裔民众认为这项规定使归国手续复杂化,过关时间和费用增加,而且有的还担心会出现健康问题。

目前在洛杉矶的华裔民众中,有许多人还持有中国护照,包括中国留学生、学者和正在申请绿卡和已经持有绿卡的人士,这项规定将直接影响他们每次回国的程序。

有的人认为回国时刚刚经过长途旅行,体力处于最差状态,还要排长队等待采血,这对于年长者和年幼者会有健康隐患。有人还担心采血器不卫生,反而会染上一些疾病。

还有的人持观望态度,认为此规定还未正式使用,目前还没有回国时要求进行艾滋病检测的例子,对于具体实施细则也不甚了解,过些时候再作评论也不迟。

12月2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根据《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申请到中国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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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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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外国人就不用验爱滋了? 外国那些GAY和“蕾丝” 才容易得爱滋呢, 而且鬼佬很多是爱滋不死人, 自己得了爱滋可以到处传播给其它人, 自己却死不了

发表于 2007-12-5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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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律合法吗?在法律面前应该一视同仁。只中国公民验血,难道外国公民可以带爱滋进境。
第一:歧视中国公民,不符合国际惯例。也就是违反国际法。
第二:违反公平交易法,你为什么强迫交80块钱验血。
第三:违反人权。 验不验血是个人的事,强迫违反人权。
第四:歧视爱滋病人。如果验出有带菌是否隔离,如不隔离验它干吗?如果隔离就是歧视。
人贵在有自知。。。。。。

发表于 2007-12-5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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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怀疑这个消息的真实性。模糊记得根据新的传染病防治法,不能强迫人检验的。好像现在入职体检就不允许查乙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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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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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起来都象是一帮猪头在管这事.

发表于 2007-12-5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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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回国从武汉入境,要求做这项检查,没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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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2: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drea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drea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ele 于 2007-12-5 21:37 发表
这个法律合法吗?在法律面前应该一视同仁。只中国公民验血,难道外国公民可以带爱滋进境。
第一:歧视中国公民,不符合国际惯例。也就是违反国际法。
第二:违反公平交易法,你为什么强迫交80块钱验血。
第三:违 ...

别FQ了,FQ没有用滴,乖乖抽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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