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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谁有员工持股计划书范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31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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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员工持股计划书(ESOP)范例?

该公司是一个IT产业,主要方向是关于公司高层的如何持股方案,想用业绩考核配股。

大家伙,有没有相关类似的范本? 我找了很久没找到。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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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7-8-31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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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Wife = Happy Life

发表于 2007-8-31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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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山老妖 于 2007-8-31 20:3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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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a lot!!!!!+++

发表于 2007-8-31 21: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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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 但可能是我的表述方法有问题,我需要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来发股,这不是一家上市公司,需要如何来给员工持股。下面是我找到的一些咚咚,谁有这样的冬冬?

(一)、员工以技术作股
        依公司法272条之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之股东得以公司所需的「财产」出资,充抵资本,所谓的财产,早期多以公司所需之不动产或动产居多。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股东已专门技术作股的案件日增。依科学园区设置条例之规定,技术做股得在投资额的25%之内,科学园区以外的公司,目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相关法规并无额度的限制,但实务上亦多以25%为上限。至于公开发行公司,证期会亦同意增资的以技术做股,且案例逐渐增加中。
    员工以技术做股是专业员工最喜欢的方式,但是早期曾发生公司因为技术层次不足,公司亏损累累而宣告解散,但那些技术不足而令公司解散的技术股东却仍依法参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为了解决此种不合理的现象,目前技术做股,以股东间的合资协议方式衍生出多种技术做股的合资架构。
(二)、员工参与公司现金增资
依公司法267条之规定。公司以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除经中央主管机关项目核定外,应保留原发行新股总额的10%~15%,由公司员工承购,公司可依职级、年资及贡献制定认股办法,但是,转投资公司员工无此项权利,公司亦得限制员工在3年内不得转让股票,但是不得强制员工离职时转让予特定对象。早期,多是由公司主动愿意让员工认股,但近年来,随着工会势力的抬头、员工自主意识的提升及劳资关系的考量,由员工依法认股已是主流。
员工认股在实务上有三个关键,包括:认股时机、如何公平分配和认股价格。一般而言,除非公司前景看好,且以朝申请上市、上柜迈进,否则员工不会轻易认股。一但错过早期认股的机会,而公司申请上市上柜前又无现金增资的需求,员工会认为公司上市上柜却分不到一点油水。二是如何公平合理的分配认股数给每一个员工,以避免员工产生不公平的威觉。最后是员工认股价格的问题,依据公司法之规定,每一次增资时的股价应该相同,认股价格过低会引起原有股东的不满,而认股价格过高则会导致员工不悦。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会计师根据增资计划、有无外界股东介入以及申请上柜上市之资本及股权规划来拟定公司现金增资的细节。


(三)、分派员工股票股利
依公司法第235条及240条之规定,公司应于章程申明定员工分配公司红利之成数,且公司得以股票红利方式分派员工红利。就企业而言,分配员工红利是属于盈余分配,而非营运费用,以员工红利替代年节或绩效奖金会使公司获利能力提高,若企业以股票市价来换算奖金,差异会更大。例如,假设公司员工绩效奖金为1亿元,公司股价为100元,此时公司以股票红利的方式发放面值1千万元的股票给员工,则公司帐上立刻减少1亿元的费用,税前净利多出1亿元,而员工红利在帐上也仅列1千万元。
就员工而言,在税法上,员工红利课税的基础是一千万元的股票面值,只要能将股票卖掉,员工可以立即获得一笔很大的财富。所以分派员工股票红利方式在我国特有的公司法、税法和与美国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下,已成为我国高科技产业一大利器(有关美国员工认股权计划的会计处理方式,稍后说明)。不过,此种入股方式有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公平合理的分配,另一个问题肇因于国内外会计处理的不同,分配股票红利制度依照美国的会计原则是以股票市价列为公司的营运费用,以上述1千万元的员工票为例,在同样的假设条件之下,设立在美国的公司。其帐面的税前盈余会比设立在台湾的公司整整少掉1亿元。因此,美国科技公司常常利用此项差异控告我国厂商「倾销」。为了应付此项控告,很多高科技公司会找会计师设算此一影响数。

发表于 2007-8-31 21:12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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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年法则:服务年满十年,或
2、阶梯式十五年法则:员工服务满五年,可取得应得数额之25%,第二个五年每增加一年就可多得5%,第三个五年每增加一年可多得10%或
3、四十五法则:员工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且年资与年龄的总合为45者,即可提领50%,以后每增加一年即可增加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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