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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herrysss

大家进来评评吧,关于分手,心很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2 08: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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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垃圾绝对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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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08: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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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子太人渣了吧

发表于 2020-1-22 08: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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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看心理医生 找工作 开始新的感情
EX不用放太多精力 靠法律能争取到多少是多少

过好你自己的生活 做好你自己
就是对你最好的馈赠

发表于 2020-1-22 08: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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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48
哎 我觉得也是 人生好难

抱抱楼主 他应该是有准备的人 肯定知道你没办法取消他的pr的 我觉得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搬到大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吧 跟这种人较劲 太浪费生命了 可能现在你觉得花费了这么久时间建立起来的生意是  不跟他理论说不过去 过几年想想就当是生活给你的历练

发表于 2020-1-22 08: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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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47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我现在就是把我们全部的情况告诉律师,请律师衡量。 我现在住在避难所,他知 ...

肯定不算
下一站皇后

发表于 2020-1-22 08: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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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urplelight 于 2020-1-22 09:44 编辑
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22
Cancelling visas is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Department. If we cancel your visa, we may also cance ...


如果你做了假证,你自己当初申请过程中有作假
比如 伪造学位证书 什么的...

然后他作为你申请的附加人, 你和他的PR就可以一起取消了.

如果他的PR的获得方式合法,那么这个Case就此结束,之后你取消你的 就和他无关了
风吹麦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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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08: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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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43
对方父母钱买的店不是他父母的名字,法律上讲是馈赠,馈赠给我们的家庭的,而不是馈赠给他一个人的,如果 ...


当初他父母买店的钱,如果都是转到你的账户上的,问题不大

如果是转到他的账户,没明说是馈赠给你们同居家庭,私下和儿子在中国办了借贷公证,一般应该认为是给自己儿子买店的。
尤其是 国内老人脑子里没有同居分家产这根弦儿.

风吹麦浪

发表于 2020-1-22 08: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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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20
我不是这个意思, 就是我们有两台车, 平时一人开一台。当时买车的时候,我只是用了我自己账户很少的一部 ...


嗯 看了这一段,对你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

如果他们没有在中国做借贷公证,至少可以拿这个店面做条件逼对方让步。 虽然是对方父母的钱想咪有点不仗义,但对方太过分,拿分店当要求(不一定真的咪 看对方诚意决定) 目的是拿回自己合理的车 家具电器 以及两三年盈利收入,都是应该的。

然后仔细想想自己申请Pr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证据模糊的地方 争取给移民局update 你们最新情况,由他们investigate是不是婚姻(同居)目的不纯应该取消PR.
风吹麦浪

发表于 2020-1-22 08: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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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_Black 发表于 2020-1-19 16:09
取消PR有点太极端了吧,你们毕竟有过美好的日子。。

回头渣男把国内初恋弄到澳洲来了,那不气上加气,一辈子走不出来了

发表于 2020-1-22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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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十年,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让他做得这么绝。这男人不行啊。再怎么说也有点感情,不能这样

发表于 2020-1-22 11: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想买房的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想买房的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rrysss 发表于 2020-1-22 08:05
想问大家个问题,我妈妈现在不想让我在澳洲了,想让我回国去工作,如果我像澳洲政府申请取消我的签证的时候 ...

你必须说明他是骗身份的,他的签证才能取消。据你所说,事实也是如此。你是在做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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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hxepho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hxepho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楼主不管做什么,不要意气用事,告诉对方去威胁他什么的。
应该打枪滴不要,悄悄地进村。
让对方没有准备。
你什么都哇啦哇啦告诉他,会请律师告他什么的,他就躲在中国一阵子拖着你,你怎么办?

骗他,说你打算回国了。期间多收集证据,比如你在他店里上班时的同事,证明你的工作。
等他回澳洲,打个措手不及。

发表于 2020-1-22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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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light 发表于 2020-1-22 09:31
当初他父母买店的钱,如果都是转到你的账户上的,问题不大

如果是转到他的账户,没明说是馈赠给你们同居 ...

姐姐,澳洲的法律和中国是不一样的。中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全部属于个人,这里不是的。

事实婚姻之后所有的财产全部属于双方共有,除非之前有协议说哪些哪些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公共。

举个例子,如果你用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了房,之后和别人同居了三年,那你的partner也拥有你的一部分房产,虽然在房子的title上面没有他的名字,分财产的时候也要分房子的。

所以这个生意也是一样,LZ妹子一定不要心软,要最大化的争取自己的权益!!
被疯狗咬了,只能自认倒霉呗,不然难道咬回去?那岂不是跟疯狗一样?

发表于 2020-1-22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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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tine 发表于 2020-1-22 12:19
姐姐,澳洲的法律和中国是不一样的。中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全部属于个人,这里不是的。

事实婚姻之后所 ...


生意的增值 楼主可以分
但是生意的本钱,是对方父母的

如果作为同居后资产,应该评估现在价值, 然后减去和父母借的本钱和利息

换句话说 人家父母一辈子也不容易,没说送给小两口
父母没错 一辈子存款 没理由送孩子和儿媳。

如果仅仅当作策略没问题,但是如果最后除了自己该得的(包括生意增值), 一定也要求分对方爸妈打来的本钱部分,有失分寸。
风吹麦浪

发表于 2020-1-22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岁月静好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岁月静好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争财产就算了,感觉一共也没多少钱 不值得耗着
取消渣男的pr,才是最该做的 pr应该是目前来说,对他最重要的东西
打蛇打七寸 不要做其他的无用功
他是靠你才拿到pr,你拿走他的pr,也非常公平

走法律程序,是个很漫长的过程。我觉得不值得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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