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悉尼IT找工故事分享 (2010-11-3) letmein2468 · 川味冬菜回锅肉,来啦 (2007-11-4) hattie
· 再请教几个关于 7-11 和 newsagent的问题 (2005-8-21) goodfella · Woolworths入职记—673楼—惊喜获奖+升职后日常 (2021-2-19) milkhouse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20693|回复: 110

[生意经营] 【求助】今天收到了前公司的商业机密条款警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20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jason216 于 2016-7-20 21:05 编辑

事情要从我的前个公司说起

这个公司是以前我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开的,我占10%的share,公司在ebay上卖东西,从国内进货,卖的还不错,因为只有三个人干活,所以人手很不够,我是学IT的,喜欢写代码,就在业余回家的时间(上班的时间比较忙,没时间)兴趣爱好写了一套ebay的订单管理系统,我在公司做了两年,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就退了出来,具体股权的问题因为比较纠结,我也发过贴和大家一起讨论,有兴趣的可以看下我的上个帖子

[创业交流] 一段失败的合伙创业经历,一段非常遗憾的友情

离开了上个公司,本着不违背“机密”的原则,我没有自己在ebay上卖东西,更没有去找认识的供货商卖同样的东西,做竞争,抢生意,所以便想用自己多年的ebay经验,以及一套自己写的ebay出单系统再加工一下,做做IT,看能否找到服务咨询类的市场,卖卖自己的技术,自己的系统。

今天突然收到一份邮件,内容如下:
XXX
XX你好,

根据澳洲法律,你的股权从2016年X月X日起已经全部转让给XXX, 所以在公司成立时签订的商业机密合同正式生效(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1. 鉴于XXXX(我司)的订单处理系统是在三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设计的,所以根据澳洲相关法律以及商业机密合同中条款明确定义了这是属于我司资产。请从此邮件发出日起,停止一切这个订单处理系统的商业销售行为,否则我司将启用一切法律诉讼权利。
2. 根据商业机密合同中条款,从离职起不可以把我司的相关商业信息以各种形式传授给其它相同类型公司。以我司收集的信息,你已经在不少于两家同类公司就职并与他们交流相关商业信息,请停止一切违反商业机密合同的行为,否则我司将启用一切法律诉讼权利。

在此期间违反商业机密合同就职的公司信息如下:
XXX
XXX

商业机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原件在我司妥善保管,如果有异议请与我司联系。商业机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中的相关条款已在如下列出,请查阅。

1.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can be described as and includes:
Invention description(s), technical 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proprietary ideas and inventions, ideas, patentable ideas, trade secrets, drawings and/or illustrations, patent searches, existing and/or contemplated products and service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duction, costs, profit and margin information, finances and financial projections, customers, clients, marketing, and current or future business plans and models, regardless of whether such information is designated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t the time of its disclosure.

2. The Recipient agrees not to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btained from the discloser to anyone unless required to do so by law.

3. This Agreement states the entire agreement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ing the disclosure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y addition or modification to this Agreement must be made in writing and signed by the parties.

4. If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are found to be unenforceable, the remainder shall be enforced as fully as possible and the unenforceable provision(s) shall be deemed modified to the limited extent required to permit enforcement of the Agreement as a whole. WHEREFORE, the parties acknowledge that they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this Agreement and voluntarily accept the duties and obligations set forth herein.



我不知对错,但是我个人的看法:

1. 我并没有和其它公司交流过,或者透露过任何关于前公司的信息,我只交流ebay的买卖心得,如何能提高销售,如何能提高处理效率,如何能避免批量发货出错

2.出单系统完全是我个人在下班时间,兴趣爱好写的,也是出于对公司有利,我无偿提供给公司,并且在离开后依然允许公司使用

3.在职期间(两年),我全部的收入,从公司,为18000,两年,没有分红,已经远远低于正常收入,并且在离开时,我经协商要回了投入的本金,就等于两年无息贷款给公司,而且劳动力两年只有一万八的工资,我觉得我已经做的够仁至义尽了,结果刚把share转走就收到了这样的邮件

4.我与前公司的合伙人,都是在前公司之前的一家公司打工,那家公司也是做ebay,并且一起合伙的公司有部分产品是和该公司相同,想法也是来源于该公司,说白了就是挖了墙角,并且出单系统起初在打工的公司已经有了概念并且有了初级的版本(在自己合伙开公司时进行了优化)



我有点说不出的滋味,不知该如果面对这份邮件,该如何回应,我不是很懂这方面法律,足迹的网友有什么样的见解?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6 收起 理由
滚滚雷声 + 3 鼓励一下!好好努力!
unicornyue + 3 安慰一下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7-20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ntones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ntones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等lxd明白人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7-20 2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得打。
要知道几件事:
1)你有钱不?
2)你公司有钱不?
3)所谓的机密资料有多机密

业余时间编程,理论是是归你。但这个是知识产权范畴,不是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劳工法又是一个可以争论的地方。


在这里我不确定你所谓的机密是啥,所以没法给意见。但我咋看之下,觉得这是恐吓多于准备诉讼。

为什么问你们双方有钱不,是因为:
如果站在起诉方,我估计要收$2000才愿意真正起诉,还不包出庭费。
站在辩护方,$1000可以够初期的文件费,多500帮谈判,不包出庭费。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1 收起 理由
gifox + 11 谢谢奉献

查看全部评分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7-20 2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得打。
要知道几件事:
1)你有钱不?
2)你公司有钱不?
3)所谓的机密资料有多机密

业余时间编程,理论是是归你。但这个是知识产权范畴,不是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劳工法又是一个可以争论的地方。


在这里我不确定你所谓的机密是啥,所以没法给意见。但我咋看之下,觉得这是恐吓多于准备诉讼。

为什么问你们双方有钱不,是因为:
如果站在起诉方,我估计要收$2000才愿意真正起诉,还不包出庭费。
站在辩护方,$1000可以够初期的文件费,多500帮谈判,不包出庭费。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8 收起 理由
steveking + 8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管理人员评分

dingyipu  在2016-7-20 22:33  +8分  并说

发表于 2016-7-20 2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ck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ck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小公司哪里有钱打官司?吓唬一下罢了

发表于 2016-7-20 2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ubao 发表于 2016-7-20 21:29
有得打。
要知道几件事:
1)你有钱不?

1) 没钱,但是一两千还是没啥问题吧。。。
2)公司也不是很有钱,公司不大,原来是三个人的公司,现在是两个人的
3)机密?机密就是自己写的系统,以及两年积攒的经验,另外关于公司的资料,这个我从未透露给任何人和公司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7-20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1~2千只够前期的文件费。
pre-court conference 谈判破裂才是开始烧钱的开始。
上庭的话,估计要烧掉当时他给你的半年工资。

考虑到你提供的资料,我觉得对方赢面不大。如果对方输了,还要赔你律师费。
同理,如果你上庭挑战,输的话,也要赔对方律师费。
所以我估计这信是吓唬的。

不过,信里面的法律是正确的。但是否在这件事上适用,就有争议了。
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16-7-20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可以起诉,既然承认你是他们是你的前雇员,不知道你工作时是否支付你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part time. 是否有交各种保险?你也可以找个律师写一封信给他们。

发表于 2016-7-20 21: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onmi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onmi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签employment agreement吗?

发表于 2016-7-20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本 发表于 2016-7-20 21:55
你可以起诉,既然承认你是他们是你的前雇员,不知道你工作时是否支付你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part time. 是否 ...

他是说我作为一个Director的隐私条款,但是我的系统是在业余时间写的,经验是在作为雇员,上班的时候得到的

就像说,我在一个公司工作的经验,都算是公司的吗?

发表于 2016-7-20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ionmic 发表于 2016-7-20 21:56
有签employment agreement吗?

没有employment agreement,只有个作为director的agre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7-20 22: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ebe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ebe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主要担心你转让,帮其他人或者公司,所以提前吓唬你!

发表于 2016-7-20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ason216 发表于 2016-7-20 22:00
他是说我作为一个Director的隐私条款,但是我的系统是在业余时间写的,经验是在作为雇员,上班的时候得到 ...

director也要发工资的,不过就是吓唬你的!所以你也吓唬下他们咯!

发表于 2016-7-20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cebear 发表于 2016-7-20 22:01
主要担心你转让,帮其他人或者公司,所以提前吓唬你!

谢谢回复,我现在在做的就是用我自己坐的系统帮助其它公司提高效率,理解是,这个系统是我自己在业余时间完成的,属于我自己的知识,更未接受任何公司的培训,所以这个系统的所有,应该是我自己的,也并没有因为这个损害公司的利益

发表于 2016-7-20 22: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wn-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wn-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认为对方是恐吓你罢了,认真打起官司来,你的赢面大过对方;但对方真要和你比烧钱,你又不愿奉陪的话,那你又可能会处于不利局面了

发表于 2016-7-20 22: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ffight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ffight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记得楼主以前的帖子,安慰一下。 这是什么朋友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7-20 22: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hsun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hsun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jhsun3 于 2016-7-20 22:32 编辑

如果你是雇员那你受雇期间所开发的都属于公司。。。但你是director就没问题了,股份转让时并没有明确说你开发的系统一起转让了吧。。。你作为owner当时开发的东西,你有知识产权,特别是对方没有证明有以公司的名义买下你的系统的情况下,或当年分股份时特地写出你们股份分配时,你是以现金和一套ebay系统来换取你所得到的股份的。。。。你其实到现在还是对这套系统拥有知识产权,你爱卖给谁都可以。
这世上,只有挣不完的钱,没有输不完的钱。

发表于 2016-7-20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kx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kx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markxie 于 2016-7-20 22:52 编辑

首先不用太紧张,这是一封警告信而已, 你的CASE大概2个方面, 1 CONFIDENTIAL agreement 2 invention ownership . 首先你要明确自己是否有签署一个confidential agreement 以及附属协议, 商业机密在法律上来说,不是一个永久禁令,是有时效的,主要涉及TRADE SECRETS and Customer connection, 但是你的CASE好像还涉及到了TRADE MARK, IP那些,不过原理是一样的,给个简单易懂的例子:A卖餐馆给B,A在一定年限内(2年左右)不允许再同一范围再开一间餐馆,这个你就好理解了,你可以去套你的CASE,然后最坏的结果是,你被RESTRAINT OF TRADE在一定时间内,保密协议涉及核心机密的是有时效的,case by case, , 2 ownership invention 正常来讲,在自己的私有时间使用自己的资源,是属于个人,但是你的CASE会偏向部分拥有,而不是全部,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和公司无关,同时,你还要看你是否有签署任何协议来讨论这个INVENTION的所有权问题,公司花钱雇佣你开发软件,理论上是公司的,但是你私自开房一款不是公司要求的那就部分属于自己,看你是否有使用公司资源,一般多少都会有 3 上庭 , 一般来说,不会直接上庭打官司的,之前会有调解,NEGOTIATION OR MEDIATION, 最好在调解阶段把事情搞定, 一旦上庭,就是个 LOSE-LOSE的局面,公司也捡不了便宜,你也不好过, 4 难点在于你签署的是DIRECTOR AGREEMENT, 也就是说你是作为DIRECTOR在为公司上班,而不是employee, director的义务和责任和普通员工不一样, 我个人认为,涉及这种保密问题的,像你的CASE,你有权要求赔偿你的贡献,最好是通过协议或者调解完成,如果公司太过分,就两败局伤,告诉他们你的想法,不要轻易上庭,但是也不要害怕上庭,在必要的时候,你的CASE赢面是有的,

评分

参与人数 3积分 +21 收起 理由
老婆是CPA + 3 你太有才了
steveking + 10 感谢分享
fubao + 8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7-20 22: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kxie 发表于 2016-7-20 22:34
首先不用太紧张,这是一封警告信而已, 你的CASE大概2个方面, 1 CONFIDENTIAL agreement 2 invention owne ...

谢谢回复,非常详细,我签过confidential agreement,因为根本不想损害公司利益(至少我还在为公司着想),所以也就没有再从事ebay的买卖,目前找我咨询的公司,使用我的ebay系统的卖家,所卖的产品也根本和前公司的产品沾不上一点边

打个比方,一个公司的会计,出来自己做,开了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不知道这个是否属于违约呢?

发表于 2016-7-20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kx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kx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markxie 于 2018-7-22 10:13 编辑

[quote]jason216 发表于 2016-7-20 22:48

发表于 2016-7-20 2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kxie 发表于 2016-7-20 22:55
属于也不属于,看雇主是否和这个会计签署过协议,如果没有,那随它告去嘛,最大判3个月不准开会计事务所 ...

我所签署的协议内容在引用的信中有说明

1.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can be described as and includes:
Invention description(s), technical 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proprietary ideas and inventions, ideas, patentable ideas, trade secrets, drawings and/or illustrations, patent searches, existing and/or contemplated products and service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duction, costs, profit and margin information, finances and financial projections, customers, clients, marketing, and current or future business plans and models, regardless of whether such information is designated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t the time of its disclosure.


但是公司是个进出口公司,方向是在于在ebay上卖东西,我的系统只是一个辅助ebay的工具,并不是公司的产品,也不会因为这个系统获利,我们也没签过任何和这个系统有关的agreement,不知道这个算引用里所说的inventions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20 23: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刘关张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刘关张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你那2个朋友看足迹吗?

可以把足迹这个帖子URL 发给他们,然后你自己继续做你自己的。

发表于 2016-7-21 07: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kx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kx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markxie 于 2016-7-21 08:36 编辑
jason216 发表于 2016-7-20 23:12
我所签署的协议内容在引用的信中有说明


好像我上面说的,你是director,情况会有点不一样,你签署的这个confidential agreement太草率了,基本上把自己给卖了,看了你的内容,这么说嘛,你的公司有权起诉你,但是可能不仅仅是restraint trade,就是说不是仅仅限制你在哪个地方开店,会是情况而定,因为一般来说,confidential agreement 是限制你利用以前的信息造成在同行业的竞争,但是如果商业方面,主要是compensation and damage, 就是说如果你泄漏的information,导致了公司的损失,那么他们可以起诉要求你赔偿,至于赔偿多少,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是因为白纸黑字,你签了!  所以你存在被起诉的风险,前提是你泄露了任何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关于你在别的公司上班这些,他们的要求不是很reasonable,因为你不可能被禁止永久不可以从事这个行业,给你个例子:有个电台主持人很出名,要跳槽,雇主告她,因为有保密协议,法院说不准在电台工作6个月,但是,她还是在电台上班,因为她以清洁工的名义,你大概去理解下,因为法院确实保护商业机密,但是如果放任这种权利,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至于你的invention问题,你的赢面很大,因为毕竟是你自己开发的,最坏应该是双方部分拥有,另外有一点,你在足迹上放这些帖子,包括以前的,会有泄漏confidential information的倾向,自己注意下,总结下你的case, 1 confidential agreement 对方公司有权起诉你,但是处罚百分之90多几率是 restraint trade,即禁止你在一定时间内从事和这个系统有关的一切事宜,申请赔偿的几率不大 ,而且你的这个时间限制估计很短,因为对方公司都傻到告诉你这个系统是在3年基础上做的,那么最坏最坏就是3年禁令,法官judge是有一定原则的,即开发这个软件是否需要3年,以及它的核心程度,还要考虑你本身的贡献,你公司明显是在吓唬你,很大几率不到一年 2 invention ownership, 你有足够的证据,赢面很大 , 所以你可以很自信的回复对方email,这快软件是自己开发,(要有证据)是否已经被对方公司申请了保护权等等,不属于公司,你说如果有异议,可以让公司申请法律程序,你也准备好了官司,因为对于你来说,你本身也想知道这个禁令到底是多长时间,你shi做IT的,不想被这个协议,搞到yibeizi都跟做贼一样嘛,所以,大胆的去,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将来可以干什么,哪些不可以,这样你生活才有意义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瑞米2008 + 4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7-21 09: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jason216 于 2016-7-21 09:18 编辑
markxie 发表于 2016-7-21 07:39
好像我上面说的,你是director,情况会有点不一样,你签署的这个confidential agreement太草率了,基本上 ...


只能说你的回复太精彩了

针对你说的两点

第一,compensation and damage,我所做的东西没有任何一点能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第一,我所做的是辅助工具,第二,我没有泄露任何关于公司的隐私,所得到的经验也都是自然增长,第三,我没有直接从事和前公司相关的事情,没有做ebay产品,只是单纯软件开发。第四,ebay是个大平台,包含的面非常广,我没有直接做ebay,更没有做和前公司同样的产品,谈何竞争?拿你的例子来说,就相当于一个开餐馆的,卖掉了餐馆,但是开了一家理发馆,但他们共通的地方是,都需要租店面等,这些经验是相通的。

第二,软件本身是在业余时间独自由我个人开发完成,在公司只是使用我的这个工具,“三年的经验”只是我个人在工作当中经验的自然增长,公司并没有提出建设性建议,也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开发程序所使用的技能也是我在学校以及闲暇时间自学的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如果这样回复是否合理?

昨天和一个国内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谈了这个事情,他说应该注意两点,一个是职务作品,一个是copyright

发表于 2016-7-21 09: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rett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rett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烂人朋友啊,就凭这种人品眼界,也发不了财。一个破ebay,倒买倒卖,还商业机密呢。

发表于 2016-7-21 09: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on2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on2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retty 发表于 2016-7-21 09:24
什么烂人朋友啊,就凭这种人品眼界,也发不了财。一个破ebay,倒买倒卖,还商业机密呢。 ...

谢谢回复,给你的兔子点个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7-21 09: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urban2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urban2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交的什么狗屁朋友!足迹网友热心又给力,赞一个!

发表于 2016-7-21 09: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yv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yv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ason216 发表于 2016-7-21 09:14
只能说你的回复太精彩了

针对你说的两点

See this article helps you a little.  Still best to seek advice from lawyer.

https://www.business.qld.gov.au/ ... ntractors/ownership

发表于 2016-7-21 09: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o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o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行业得有多小 你单起炉灶了他们就吃不上饭了

发表于 2016-7-21 09: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rcher.zh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rcher.zh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打官司也不一定输。之前没有签过保密协议之类的就无所谓。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