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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erth-newcomer

心里很不爽,上来发发牢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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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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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经验. 本不该告诉公司, 自己要跳槽的. 老板完全有权也应该让不稳定的员工立即走人.

===你本人没多少理由嫌钱少活重. 这话听上去较冷酷, 但没人欠着你. 毕竟是你自愿接这份活的, 不是别人逼你的.

建议男的赶紧找新工作. 女的看在要付帐单的份上, 能忍则忍, 同时暗地里积极找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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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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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不去, 新的不来, 新的一定比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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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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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贴子就感觉是华人公司,原来还真是...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08-7-22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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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楼主要尽快调整好心情,安心带小宝宝。

发表于 2008-7-22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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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是, LZ MM 回去上班以后, 宝宝谁来照顾呢?

发表于 2008-7-22 15: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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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確認一下你的工資不低於標準,可以通過政府的Wageline查詢,如在維州,電話是1300363264。也可通過www.wagenet.gov.au查詢。
你LG也是不能隨便被解職的,即使他說過要找新工作,除非他有嚴重過失,且被公司書面警告若干次。
請在澳華人一定注意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這裡與中國不同,還是法大於權的,千萬別害怕和忍氣吞聲!
Wageline, industry relations, legal aid等都是可以聯係的部門,而且是免費的。

[ 本帖最后由 cl2007 于 2008-7-22 15: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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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15: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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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马

[ 本帖最后由 ddec2007 于 2008-7-22 16: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7-22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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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灰心,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已。

发表于 2008-7-22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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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安慰一下新妈妈,收拾一下心情,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公司前台的工作好像是会比较杂,但是LZ的人工也许是相对太低了。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回这个公司了。

另外你老公并没有犯错,无端端被炒犹鱼, 不是简单的unfair dismissal 的情况, 分分钟是一个 unlawful dismissal 的case。
你可以去google一些资料, 看看法律能不能保护你,至少能制裁那个贱格的老板


An unlawful termination occurs if an employee is dismissed:
for a prohibited reason;
without the appropriate period of notice or 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 or
in circumstances where an employer is required to notify Centrelink of proposed terminations.

发表于 2008-7-22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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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keep all the evidence, don't do anything, wait till them fire your husband,

Then GO TO COURT!

You will get everything back.

发表于 2008-7-23 13: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样的薪水应该很容易找到比这好的工作。作收银什么的也行啊。别委屈自己。

我也支持收集证据去法庭。威胁他们以下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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