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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wilson

[生意经营] 恳请各位帮助,我的生意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0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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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thyjhz 于 2011-12-20 16:25 发表
合伙经营,在澳洲基本上是一个大忌,50%对50%是大忌中的大忌。不过lz吃一堑长一智,相信你会度过难关的。


好奇,为什么说50 对50是大忌呢
我想买个小小店。有消息的tx短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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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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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ki 于 2011-12-21 00:59 发表


好奇,为什么说50 对50是大忌呢

同问,那么30%对70%会怎么样?

发表于 2011-12-21 05:2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乘物以游心 21#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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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哥,俺对你这段分析超级敬仰。

发表于 2011-12-21 0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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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ki 于 2011-12-21 00:59 发表


好奇,为什么说50 对50是大忌呢



控股要达到51%以上,才有决断权
四大皆空

发表于 2011-12-21 08: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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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让他的弟弟去偷了老板的40多万的跑车,然后卖掉了", 这个怎么看起来像是合伙骗保险, 他老板是受益人而非受害人.

发表于 2011-12-21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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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tou 于 21/12/2011 08:25 发表
"但还是让他的弟弟去偷了老板的40多万的跑车,然后卖掉了", 这个怎么看起来像是合伙骗保险, 他老板是受益人而非受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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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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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乘物以游心 于 18/12/2011 11:24 发表
回复29楼的同学:

楼主就是想卖掉生意,他担心拖久了,可能有租约的关系不好卖。
-- LZ想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想再跟这个伙伴合作了。 如果这个矛盾得以解决,工资再往上涨一涨,LZ不见得不愿意继续经营下去。
不去尝试解 ...



you never know until you tried!
:)

发表于 2011-12-21 08: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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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生意还盈利吗?盈利的话,找第三者把它买下来,再转给你

发表于 2011-12-21 0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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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ki 于 2011-12-21 00:59 发表


好奇,为什么说50 对50是大忌呢

Both are bosses, yet at same time none is the boss

发表于 2011-12-21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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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观点我非常认同,但是就是不清楚LZ和这位合伙人具体经营活动究竟发生什么了?我们毕竟是旁观者,不是很清楚实际情况。

原帖由 Skylover 于 2011-12-21 00:47 发表
看来看去,听来听去,都是觉得LZ太幸运了,我要是能有像你的合伙人这样的合作伙伴就好了。我估计这是你第一次做生意,你把所有你的合伙人给你带来的好东西全看颠倒了。澳洲做生意什么最难?不是没人出苦力最难,难的是你就是24小 ...

发表于 2011-12-21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1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1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orry, I am in office so can't type chinese, I have read some posts, to me, LZ probably need to sit down and talk to his partner, with a list of details that what LZ has done to the business and what the partner has done to the business, so basically, LZ take 50% shares, so LZ entitle to 50% net profit after tax technically, however, LZ also manages business as a managing direcotr, LZ also entitle to a salary based on the market rate. this is your right, so don't think too much into it, you deserve the pay because you are doing good for both you and your partener.

I am not sure why the relationship is worsen between you and your partner, but you need to talk to him without any emotion involved. don't think your only option is to sell, then you put yourself in a very bad situation as you have no other way out, however, your partner seems to have SOOO many options, try to stand tall and tell him that you want to sort it out even asking some legal assistance, now, it seems that your partner is take advantage of you. very bad.

be brave and stand tall, ask what you want and list why you deserve it, this is what I found how to deal with aussies. just in my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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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NMO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NMO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安慰LZ. 问题听你说的困难重重。从目前来看。都是小矛盾。不如静下心好好沟通。
你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过了自己这关。

知道你付出管理也很辛苦。不过合伙本来就是各取所需。想想目前你对人家还有什么价值。他比较在意什么。有感情谈感情。没感情就老实说。。

保护好自己利益。对他人也要公平点。和睦相处是关键。。毕竟自己开心也很重要。

祝你一切顺利。

发表于 2011-12-21 14: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摸着石头过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摸着石头过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的建议
第一如果你管理多付出了劳动,给这部分劳动估个价!什么样的价值能够是你HAPPY的继续做这个工作!估好了价值,想一想这个工资收入水平在市场上是怎么样的!是远远高于市场水平还是差不多!如果远高于市场价格,那就请人来做你的工作!
第二你需要考虑你的家庭,所以要依法办事,不要因为斗气把自己放到一个不利的环境里去。
第三忘掉股份带来了利润吧。尽量的把他量化到工资里去,培养员工上,和其他有利生意的方面!小生意和大生意是完全不同,大到一定规模你可以靠资本去盈利,小生意其实是自雇性质的,这其中要求你尽可能的做大量的工作。小生意从投资角度来讲回报是工资+利润分成。算算这部分和你从前期待投资回报是否对等。
第四尽可能的开始交谈。发EMAIL,把你的想法告诉他,他不回至少他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另外生意不赚钱也是让他和你开始交谈的一种手段。
第五和律师谈谈,收购他的股份或卖掉自己的股份!可以说这次的投资是失败的,怎么能把这个失败控制到最小的水平上是你目前唯一能做的!评估一下自己能负担多少可以使你甩掉这个包袱。
最后祝你在新的一年里好运!你不是孤单的,你的朋友永远都支持你!

[ 本帖最后由 摸着石头过河 于 2011-12-21 15:12 编辑 ]

发表于 2011-12-23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胡思乱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胡思乱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解铃还须系铃人

你放出去的权利,要慢慢的收回来滴,挂空你的合作人,你的合作人会来找你滴,不过你自己也要在店里培养点你的亲信,如果你的团队强大了,你的合作人就着急了波

随便说说,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1-12-23 17: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l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l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再次感谢大家的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其实我现在已经无所谓盈利与否,我就是希望和他好好的谈一次,把什么事情都放在桌面上谈清楚了,要卖就好好卖,不卖就商量后面双方如何合作,我看到大家很多的意见也是需要开诚布公的谈清楚。可是我现在恼火的就是他不给我这个机会,我给他发邮件不回,打电话不接,我也写过郑重地道歉信(实际上就是为了缓和矛盾),他也不回,这才是我现在最头疼的事情,但凡如果我能有机会和他谈一次,那很多事情就清楚了。

现在我正在联系连锁公司的人在中间为我们调和,至少创造一次三方谈话的机会。

另外我想说的是他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我和他其实都不是这个行业的,是当时我们共同决定尝试一下这个我们谁都不了解的行业,因此是双方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且事实证明他在另一个行业的经验在这个行业是完全不适用的。

另外说一句,其实我和他一样,都有另一份全职工作,因此我更需要他的帮助来运营,而不是阻碍我的工作。如果我换作是他,那么我肯定会争取介入多一些,并且多想办法配合工作。有人说换位思考,我倒觉得他没有从我的角度想一想,我也是full time工作,中间利用空闲时间来管理,他应该多为我分担一些,即使不行,至少也不能从中作梗。店里的人其实都支持我们,根本不任何他,这也是为什么他老婆打电话给经理捣乱,经理马上就告诉了我们。

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尽量保持愉快的心情,希望过完圣诞节能有机会和他谈一次。

发表于 2011-12-23 17: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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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tou 于 2011-12-21 09:25 发表
"但还是让他的弟弟去偷了老板的40多万的跑车,然后卖掉了", 这个怎么看起来像是合伙骗保险, 他老板是受益人而非受害人.


哈哈,这个理解很有创意,可惜事实完全和你的想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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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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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weregg 于 2011-12-21 09:49 发表



you never know until you tried!


这句话需要看场合,不是什么都适用的。为什么公司中作风险管理的工资很高,按说他们并没有给公司直接挣钱,但往往挣得比那些直接给公司挣钱的人多得多,原因就是他们做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其实也就是承担着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所以我的意思是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tried,需要评估他的风险,如果值得才可以try,否则宁可不try,也不能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其实如果我是单身,我早就豁出去了,而且会让他非常难受,当然他很有可能会报复,不过我不在乎,但是我现在有家庭,我就要考虑这样会给我的家庭但来得风险,前面有人说这是软弱,我也赞同我的性格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是另一方面风险是我不得不考虑得。

什么事情你try了才知道,但是try了以后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觉得值得吗?

发表于 2011-12-23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ilson 7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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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祝你早日走出阴霾。多问问几个律师,他们还是会有办法。

发表于 2011-12-24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l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l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reentomato 于 2011-12-23 20:32 发表
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祝你早日走出阴霾。多问问几个律师,他们还是会有办法。


谢谢理解和鼓励。

发表于 2011-12-25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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