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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百味] 后现代婆婆给媳妇的信. ( 男生女生都看过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2-28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msid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msid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转载,很有意思。

亲爱的媳妇:你好!
  在你即将与我的儿子组成新家庭的前夕,为了今后若干年家庭的安定团结,希望我们能够就相关一些问题交换一下意见。
  一

经济问题: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首先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1 我儿子名校毕业,现在看来就算换工作,也基本不用担心经济问题。他现在年收入10万以上。我想,按照北京现在的生活水平,在不负担贷款及房租的情况下,你们两个人生活应该是够了。这个打算是基于你不工作的基础上的。如果你有你喜欢的工作,我为你高兴;如果你有收入好的工作,我更为你骄傲;你们的生活品质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如果你没有工作,我也没有任何意见,男人养家是天经地义,你只管玩得开心就好。作为婆婆我非常支持。
  
2 作为我们老人,在今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向你们伸手的,我们辛苦大半辈子,挣得足够我们的开销了。在这一点上,不劳你们费心,希望你们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建设你们的小家庭,建设得越来越好
  
3 我和他爸养了他20多年,不求回报,也不用你们给什么生活费什么的,但是我们将不会就你们的生活再提供经济支持,希望你们能够自力更生,愉快生活。
  
4 你的家庭养育了你,你应该满怀感激之情。你的家庭没有养育我的儿子,所以请你们不要希望他对于你的家庭有所回馈。如果他基于对你的爱情和对你家人的敬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也理解并且非常支持。但是我和他爸爸将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帮助。这一点请你谅解。当然,如果你的娘家实力比我们还雄厚的话,我们也不会对你的娘家要求任何经济上的帮助的。我们说到做到。
  
5 我们的资产和有价证券将会有律师陪伴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遗嘱的制订。我们会把遗产放在儿子和孙子的名下,当儿子不在世,而孙辈未满20岁时,这部分资金将由专人托管,并有律师监督。你将不会有机会接触到我们的资产。当然你对于我们的房屋是有居住权的。希望你对于我们的决定表示支持,毕竟我儿子今后后挣得全是你们二人的,我们也绝不会惦记。


[ 本帖最后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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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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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
  
1 你们居住的房子我们会提供,保证商品房,四环以里,130平米以上,社区成熟。房子的购买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尽量以你们的意见为主。但是房产证上将不会有你的名字,所以也请你尽量不要在里面接待你的远方的客人。装修及家电给你们20万的预算,希望你们心疼我们,尽量节约,以发票价格实报实销。装修的时候我会尽量控制自己,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我十分理解媳妇对于婆婆提出装修意见时的反感情绪,而且我也同意。
  
2 你们居住的房子我们将保留一套钥匙,主要是为了你们没带钥匙后或有突发事件(如漏水,跑电)的准备。我以人格向你发誓,再没有经你们同意的情况下,决不会擅自进入你们居住的房子。而且我们也不会不打招呼就去拜访你们。
  
3 我们居住的房子你们手里也会有一套钥匙,功能同上。随时欢迎你们来,午夜或凌晨能免则免。保姆总在家,也不怕活没人干。
  
4 以后你们买了自己的房子,我们将会视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祝贺表示心意,除此之外我们将不会指手画脚发表任何意见。
  三

日常相处关系问题:
  
1 儿子是我亲生的,是我血脉的延续,我不可能爱你超过爱他。请你谨记这一点。但你同时也是这世界上除了我老伴和儿子最亲的人,因此当你和外人有任何的冲突时(不管是你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还是来自于我家的亲朋好友)我将坚定地站在你这一边。
  
2 请你要理解,儿子再怎么不好,他在我眼里始终是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可爱宝宝,是那个满脸泥水的顽皮小男孩,而你在我眼里一出现就是个成熟懂事的大姑娘。因此我总会觉得儿子是容易被原谅的。这一点十分不好意思,但我想当你做了母亲就会理解。因此我会尽量在你们有争执的时候偏向你(儿子是亲生的不会记仇)但请你尽量少对我讲那小子的不是,好吗?
  
3 儿子是我生的,我会在你们结婚前尽量客观地把我眼中的她――尤其是缺点部分和你交流一下。但另一方面,丈夫是你挑的,你们结婚以后他的思想教育工作就与我无关了,请你自行进行后期改造,我不会帮忙也不会阻挠的4 对于你,毕竟不是我亲生女儿,我会首先做到尊重,希望能进一步喜欢。你如果有一些什么我看不惯或不喜欢的,如果不关我事,我会闭嘴。如果关我事,我会尽量委婉的与你交换意见,希望我们能得到共识。
  
5 对于我,希望你尊重,如果能喜爱就更好。我如果有一些什么你看不惯或不喜欢的,如果不关你事,请你会闭嘴。如果关你事,请你不要再第三人面前表达,在我们独处的时候请直接坦白对我讲,我们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 本帖最后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1:00 编辑 ]

发表于 2008-2-28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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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问题:我们毕竟不是一家人,没有共同生活的经历,因此总会有磕碰,希望我们能共同遵守以下原则:
  
1 我家有保姆,因此你来我家时不用干活,不过如果你愿意在开饭时摆摆筷子我会非常开心的。
  
2 你家有没有保姆我不管,但是当我们去你家的时候我是不会帮忙干活的。你要是嫌麻烦,我请你们出去吃饭倒是没问题。
  
3 在我的家里,请你遵守我的生活习惯和卫生标准。
  
4 在你的家里,我会尊重你们的生活习惯(年轻人要是喜欢乱七八糟,我就当看不见好了)。不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5 在其他的场合,希望你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让着我,如果我做了讨厌的事或不合时宜的事你也可以直说。
  
6 每年春节、中秋、五一、十一四个大节请你们做如下安排:如果前夜在我家,正日子请去你娘家,如果前夜在你娘家,过节当日请来我家,循环往返,公平安排。
  五

孩子问题

  
1 以后有了孩子,你做月子我不想管,主要是产妇情绪不稳容易拌嘴,伤了和气就不太好了。我会给你雇一个月嫂,雇一个保姆,人请你事先选好,我来付钱。我每隔一天会去一次帮忙采购,如果对我买的东西及品牌有异议的话,请你列出单子,我会照买。如果你的母亲愿意来照顾你的话,保姆月嫂我照雇,另外负担你母亲的费用。
  
2 我支持母乳喂养,我支持孩子每天洗澡,我支持年轻点要……但是一切以你的意愿为重。不过建议你以医生的意见为重。
  
3 孩子的教育问题我觉得是最易引起矛盾的。在我承认最终决定权在你们的手上的前提下,希望我们充分讨论,请教专家,尊重科学,以安全为前提,以培养一个正直的人为目的,健康成长。


[ 本帖最后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1:01 编辑 ]

发表于 2008-2-28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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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两家相处问题
  这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实在不想多谈,但根据我以前的惨痛经历,还是先说的好:总的意见就是:多玩乐,少共事,经济互相不往来,关系互相不借用。如果两家旗鼓相当,以期多多玩乐倒是好伴,如果条件相差太远,最好两家少来往
(我不是嫌贫爱富,要是你娘家十分显赫,我们其实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综上所述,亲爱的媳妇,如果我们能共同遵守,相信我们能快乐相处,其乐融融。
  最后祝你们小家和美,好好过日子。
  
――你未来的:婆婆


[ 本帖最后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1:02 编辑 ]

发表于 2008-2-29 0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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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自己做。是朋友转发给我。我看了猛笑,又频频点头,所以转贴过来。

如果每个婆婆都在儿子结婚前在这封给媳妇的信上签字,不知会怎样?SY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当然,不可能每个家庭都做到这样。首先,不是每个婆婆都这么有钱,这么出手大方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0 收起 理由
patrickzhu + 10 谢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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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04: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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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纯属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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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07: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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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中旗 于 2008-2-29 05:55 发表
这纯属扯淡

agree

发表于 2008-2-29 07: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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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2-29 0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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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婆婆厉害得很。。。如果我结婚前收到这种信,肯定会很慎重地再考虑考虑。。。

发表于 2008-2-29 07: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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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黄蓉也做了婆婆时,应该会这样吧,
不过她家老三年纪太小就战死在襄阳了,尚未婚配,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2-29 0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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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l162401 于 2008-2-29 08:49 发表
当黄蓉也做了婆婆时,应该会这样吧,
不过她家老三年纪太小就战死在襄阳了,尚未婚配,


估计是。。。她越老越招人烦。。。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f (! turnback) {
forget = false;} else if (! possible) {
promise = null;}For (events in life) { // Where as water leaves no scar;
While (day == true and night == true) {
road = null;
person = "stranger";
Return road, per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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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07: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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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什么都不能看续集,点到为止.

就像大宅门里面的香秀,第一部多牛啊,第二部你再看看,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2-29 08: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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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的吧。。

这个口气太盛气凌人,其实对她儿子的家庭和睦没有好处。若是真的,我估计用意也是以故意气走这个媳妇为主啦。

发表于 2008-2-29 08: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08-2-29 08: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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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ngle 于 2008-2-29 09:03 发表
搞笑的吧。。

这个口气太盛气凌人,其实对她儿子的家庭和睦没有好处。若是真的,我估计用意也是以故意气走这个媳妇为主啦。


这大概是拉姑对张柏芝说的,

发表于 2008-2-29 08: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TFAU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TFAU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话盛气凌人,家里经济条件一定很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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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08: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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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原来大家都持不同意见的,觉得瞎扯。

其实我自己觉得搞笑之余,有些观点是很有利婆媳关系的。两个不同的家庭,大家保持距离其实就是互相尊重。有的矛盾就是因为走得太近,恰好个性不合造成的。

有些是大实话来着。我欣赏的是以下这些。当然很少有婆婆能够真正做到。

1)如果他基于对你的爱情和对你家人的敬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也理解并且非常支持。但是我和他爸爸将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帮助。
2)儿子是我亲生的,是我血脉的延续,我不可能爱你超过爱他。请你谨记这一点。
3)对于我,希望你尊重,如果能喜爱就更好。我如果有一些什么你看不惯或不喜欢的,如果不关你事,请你会闭嘴。
4)每年春节、中秋、五一、十一四个大节请你们做如下安排:如果前夜在我家,正日子请去你娘家,如果前夜在你娘家,过节当日请来我家,循环往返,公平安排。
5)以后有了孩子,你做月子我不想管,主要是产妇情绪不稳容易拌嘴,伤了和气就不太好了。
6)孩子的教育问题我觉得是最易引起矛盾的。在我承认最终决定权在你们的手上的前提下,希望我们充分讨论,
7)多玩乐,少共事,经济互相不往来,关系互相不借用。如果两家旗鼓相当,以期多多玩乐倒是好伴,如果条件相差太远,最好两家少来往

发表于 2008-2-29 08: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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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9:55 发表
:o   原来大家都持不同意见的,觉得瞎扯。

其实我自己觉得搞笑之余,有些观点是很有利婆媳关系的。两个不同的家庭,大家保持距离其实就是互相尊重。有的矛盾就是因为走得太近,恰好个性不合造成的。

有些是 ...

其实说的都对。 但这么一条条列出来,像大户人家座规矩一样就有点过了。这种东西跟儿子说说就好了。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发表于 2008-2-29 09: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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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不是写出来的。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2-29 09: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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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rmside 于 2008-2-29 09:55 发表
:o   原来大家都持不同意见的,觉得瞎扯。

其实我自己觉得搞笑之余,有些观点是很有利婆媳关系的。两个不同的家庭,大家保持距离其实就是互相尊重。有的矛盾就是因为走得太近,恰好个性不合造成的。

有些是 ...


观点是对的。。。但是不应该说出来。。。难道媳妇不懂这些道理么?说出来就有贬低别人的意思了。。。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f (! turnback) {
forget = false;} else if (! possible) {
promise = null;}For (events in life) { // Where as water leaves no scar;
While (day == true and night == true) {
road = null;
person = "stranger";
Return road, person;
}}

发表于 2008-2-29 09: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潜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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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2-29 09: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婆婆很难相处的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8-2-29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黑山老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黑山老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强!

发表于 2008-2-29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婆婆看似聪明,其实非也非也~~~

发表于 2008-2-29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n77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n77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些内容应该是写给儿子的. 然后再由儿子在生活中贯彻并向LD灌输.

发表于 2008-2-29 12: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tam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tam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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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牛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牛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写的不错。

发表于 2008-2-29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妖气凛然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妖气凛然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想想是这个理,咋看着就这么别扭呢

发表于 2008-2-29 16: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msid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msid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许多误会和积怨就是因为大家说话没有说到明处。这时候,还不如象这样明文条例下来呢。你自己心里明白,但你确认别人也和你想的一样吗?

实际上我认为这是一个媳妇写出来的。她创造了一个我们理想中的完美婆婆。彼此尊重,不干预对方生活。请看这句:在你的家里,我会尊重你们的生活习惯(年轻人要是喜欢乱七八糟,我就当看不见好了)。不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想来我是老了,以上只代表我这一代人的看法。年轻的一代希望长辈可以贡献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有个名词叫“啃老族”。

发表于 2008-3-2 01: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sho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sho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很赞同这位婆婆的观点,说的都很在理,也确实可以解决问题。只是作为中国人,包括我在内,很难接受这种方式。唉,死要面子活受罪啊。很多事情如果双方拿到台面上来说,一清二楚,容易多了,很多矛盾和误解可以消灭于萌芽。可是大部分家庭内部的矛盾都拿不上台面,尤其对于以要面子为特质的中国人来说。而且很多事情说出来伤感情(特别是谈到钱的问题,大部分人嘴上都说最在乎的不是钱,可是其实所有人都在乎--这种潜规则使得说出来的一方会让对方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了,呵呵),于是双方都把矛盾埋在肚子里腹诽,表面上仍装得和和气气--说的好听,以和为贵嘛。可等哪天牢骚积累到足够多,从量变达到质变从而爆发,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什么不堪的事情都能抖出来,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能翻出来了。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委屈,忍耐了对方那么久,一般走到这一步再回转就很难了。。。家庭的矛盾激化了,又一个家庭悲剧开始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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