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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有才了

[个人所得税] 关于父母在澳居住半年以上是否能做OFFSET , 今天ATO终于给了答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7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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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gong 发表于 2013-3-7 00:39
你这些我知道,我相信楼主也知道。

因为你说,重点是否是TAX RESIDENT,同时ATO 认为楼主的爸爸是不能OF ...

我的看法是,ato 说,lz 爸爸是676签证,所以对不起,他不是tax residet, 不能offset.  

问题是,你用tax tool 时候,就算是visitor , main resident 在海外,一样有可能被界定为tax resident. 既然tool出来的结果是tax resident ,那就有理由和ato 争了,至少,不能因此罚款。

至于ato 不和我们争论是不是有海外收入的问题,是因为,既然tax resident 都不是,那我何必浪费时间和你争论有没有海外收入,有没有financial support 的问题呢?

所以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到底是不是tax resident.

lz 的母亲在这里,父亲过来住一起,是tax resident 的几率还是很大的,这一点,用tax tool 多试试就看的出来,有配偶一起来澳,和一个来澳一个在国内,结果是很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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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0: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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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签证满足183days test 而且配合其他条件 是有可能被定义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的 ATO的判断很多时候都不公平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论据充足的话 应该考虑做objection.   
联系方式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2814

发表于 2013-3-7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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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说的pr是付费还是不付费的,有区别和影响吗?
付费的pr也可以替我们免税吗?按理说付费pr有assurer 负责经济担保,那还能退税吗?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3-7 21: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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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break 发表于 2013-3-7 21:49
旅行签证满足183days test 而且配合其他条件 是有可能被定义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的 ATO的判断很多 ...

我就是objection的啊,objection已经否认了,再不同意就上庭了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3-7 21: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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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CLO_C 发表于 2013-3-7 21:07
我的看法是,ato 说,lz 爸爸是676签证,所以对不起,他不是tax residet, 不能offset.  

问题是,你用ta ...

objection虽然没提及海外收入,但是已经否认了676签证,如果我再继续搞下去,就上庭了,上庭肯定要涉及海外收入部分,所以就此打住了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3-7 22: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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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2011 发表于 2013-3-7 22:01
请问你说的pr是付费还是不付费的,有区别和影响吗?
付费的pr也可以替我们免税吗?按理说付费pr有assurer  ...

这个跟付费不付费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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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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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3-3-7 21:55
我就是objection的啊,objection已经否认了,再不同意就上庭了

Before going to AAT you can apply to have the decision reviewed by the ATO internally.
联系方式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2814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3-8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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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break 发表于 2013-3-8 09:11
Before going to AAT you can apply to have the decision reviewed by the ATO internally.

哦? 那我的DECISION 上面说, 如果不同意, 可以去申请法律申述, REVIEW的费用是100刀, 然后给我一些相关的资料啥的

我想这个结果也是可以接受的了,真的没精力去上庭了, 不知道还有INTERNAL REVIEW一说

不过后来想想,ATO不就是想多呕点钱吗? 一人让一步, 否则弄到最后非要抠海外收入等,那就是精疲力尽啊

发表于 2013-3-8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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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选择是明智的。

发表于 2013-3-8 1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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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雪满楼 于 2013-3-8 10:27 编辑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3-3-6 22:30
探亲,未申请PR, 住满183天 ,难说,有个很关键的地方  Are you a member of any clubs, churches, comm ...


上次给我妈妈办offset,ATO要求出示证据,我妈妈是探亲来的,也没递交PR申请。于是我递交了护照及签证还有出入境章的复印件,有他的名字和地址的收件信封,以及ATO这个resident tool的结果(183天,非PR,不是任何club什么的会员,但是结果说我妈妈是tax resident)

然后就顺利退下来了……可能我运气比较好?
^_^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3-8 10: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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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满楼 发表于 2013-3-8 11:24
上次给我妈妈办offset,ATO要求出示证据,我妈妈是探亲来的,也没递交PR申请。于是我递交了护照及签证还 ...

我公公婆婆也照样退了, 还是活生生的例子呢

所以说: RP很重要。 ATO里面良莠不齐的,谁知道碰上谁呢

不过跟ATO搞, 去年的退税都等到今年的退税时间了,HOLD了大半年,今年还没利息给,还有要准备一大堆材料,有耐心的不怕麻烦的,可以去尝试

不过我自己来说,明年退税676的签证我就不想再尝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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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0: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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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oshou 于 2013-3-8 11:47 编辑

"ATO里面良莠不齐的" 这话说的对!
别跟这些中低层的ATO职员纠缠啦,越搞越糊涂。
ATO是按国会的法律办事,但他们对法律的理解会出现偏差的。所以,要想搞明白,就要找权威的人来解释。ATO也会按权威解释办事的。
上面有同学提到Ombudsman,好像那里有专门律师的,监督ATO办事的合法性。
还有就是法院啦。
真要搞明白,还是别在ATO折腾啦

发表于 2013-3-8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e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e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3-6-16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以了,楼主顶呢!心态很好!

发表于 2013-6-16 19: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nks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nks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013年打算报父母offset的筒子要注意了,新的法律可能再27号通过,到时会有更苛刻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