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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澳小朵2014

[NSW] parramatta 的何老师补习学校撕学生的笔记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2-18 1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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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态度恶劣的补习学校竟然还能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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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8 2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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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过何老师几次,反而很友善哦!跟她谈话她都脸带笑容。但这事绝对主持楼主,学校处理不当。

发表于 2018-2-18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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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记笔记,课上光出耳朵听?好恐怖

发表于 2018-2-18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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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18-2-8 09:51
太粗暴了!可以找媒体曝光的。

即使是知识产权,你们交了钱上课也相当于是购买行为,已经购买了的产品,为 ...

完全同意!!!

发表于 2018-2-19 16: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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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国内开始整顿补习学校了。

发表于 2018-2-19 16: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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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生意,国内补习学校上市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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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8-2-19 17: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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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ko 发表于 2018-2-19 16:56
好像国内开始整顿补习学校了。


恩...我大概是吃过苦头了,所以一听到国内整顿,一般都会联想到是因为分配不均或有人眼红
我倒是希望澳洲也出个如同myschool一样的补习班信息共享网站,标明补习学校的资质

现在的话可以在google搜索Super Coaching Centre,然后在右侧有学校的信息,楼主可以去把真实情况写在评论上,让更多人可以看到。
想念变成一条线 在时间里面漫延 
长得可以把世界切成了两个面
他在春天那一边 妳的秋天刚落叶 刚落叶

发表于 2018-2-19 18: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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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傷害小孩子的自尊,

发表于 2018-2-19 18: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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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澳小朵2014 于 2018-2-19 17:36 编辑
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8-2-19 16:05
恩...我大概是吃过苦头了,所以一听到国内整顿,一般都会联想到是因为分配不均或有人眼红
我倒是希望 ...


发表于 2018-2-19 18: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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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_candy 发表于 2018-2-18 14:21
真的跟月子餐那个帖子里的老板一样,以为发一封所谓律师信就能让别人闭嘴了。
完全意识不到本身的问题, ...

完全赞同

发表于 2018-2-19 20: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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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成长 发表于 2018-2-18 20:06
接触过何老师几次,反而很友善哦!跟她谈话她都脸带笑容。但这事绝对主持楼主,学校处理不当。 ...

是的,孩子几年前在那补习过,同何老师谈过几次,很nice 的一个人,也给孩子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不敢相信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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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9 2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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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off 于 2018-2-19 23:22 编辑
澳小朵2014 发表于 2018-2-19 18:37
完全赞同


本人认为,学校的行为确实令人反感。但是,就目前所揭露岀来的问题来看,只能算是“misconduct”。根本就谈不上你所说的“child abuse”、“严重的侵犯人权”。千万不要把你想说的“欺负小孩”,翻译成“child abuse”。二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一旦上法庭,你无法证明这个撕笔记的行为是child abuse,并且多次在论坛里引用child abuse,学校也许真的会告赢你,“网络………”。
至于版权问题,是二个不同的问题,没侵犯你的版权,这个跟你无关。但是,如果你有确凿证据,证明:办学中的不正当行为,什么途径得到这些题目,等等,送交给有关部门,相信这个一定会有人出来管。

发表于 2018-2-20 03: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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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相信事情演变成这样,还cyber attack?把楼主当黑客啦?太没水平了吧,什么老师阿?还自称老师?
这很搞笑吧 笔记本本来就是私人物品,何老板的助手根本无权开撕。没经过孩子或家长同意就撕掉笔记本身就是不对地。再者当着未成年人的面干这事?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合适吗?最后那个笑掉大牙的律师信,可见何老板的水平.遇到这事还不跟家长积极沟通,取消这个不良的学校规定,还在网上一个劲的自黑,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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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0 08: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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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ff 发表于 2018-2-19 22:37
本人认为,学校的行为确实令人反感。但是,就目前所揭露岀来的问题来看,只能算是“misconduct”。根本就 ...

如果是没收笔记本,还能叫做misconduct,撕掉孩子的笔记本真的只是小事吗?我有同学小时候被老师撕过卷子,回家路上一直在哭,神思恍惚,差点被自行车撞倒。人也总低着头,没有自信了。

发表于 2018-2-20 0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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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ff 发表于 2018-2-19 21:37
本人认为,学校的行为确实令人反感。但是,就目前所揭露岀来的问题来看,只能算是“misconduct”。根本就 ...

谢谢关注,下面是有关“Child Abuse"的定义:
There are four different types of child abuse:

physical abuse
sexual abuse
emotional abuse
neglect.
Child abuse can be a single incident, or can be a number of different incidents that take place over time.

Under the Child Protection Act 1999, it does not matter how much a child is harmed, but whether a child:

has suffered harm, is suffering harm, or is at risk of suffering harm
does not have a parent able and willing to protect them from h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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