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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生命里唯一一次真正的爱情,惊天动地,却又悄无声息。一切都安静而执着地发生在我心里。
那极致的爱情让宗瑞成为我曾经唯一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人。只是这样的爱情在它快要消逝的时候才接收到他的回应。而那时宗瑞已经结婚了。
在我二十八岁的生日那天,一别十年音讯杳无的宗瑞不知从何处得到我的联系方式,一个人驱车一千里路到达北京。他从宾馆里给我打电话,说他非常想念我,想立刻见到我,他想看看他思念了十年的女孩变成什么样子了。
如果这一天早一些到来,我们的人生该多么完美!
现在的我越来越怀疑,掌管人类命运之神只对残缺情有独钟。他让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接受残缺,赞美残缺,热爱残缺……直到那时我们的生命才实现真正的完美。
那天任凭宗瑞苦苦哀求,倔犟的我终究没有如他所愿见面。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完全忘记了那么多年我是怎么思念他的,忘记了我是多么渴望这一天的到来,我的脑海里只有无限放大的一句话:宗瑞是别人的丈夫了。
无论我多么爱他,他不属于我。而我绝不会做出伤害另一个女人的事。
那是个深秋时节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再没有像那一晚那么痛快淋漓地哭过,仿佛往事是一条再也围堵不了急于冲出身体的河流,我把我的一生都哭过去了。
我用十四年等待的爱情,在那一晚完整得到,也在那一晚彻底失去。
也是在那一晚,我下定决心,带着一颗埋葬了的心和完整的身体走向杰森。当然生活完全背离我的想象是另一回事了。
又是十多年过去,宗瑞他还好吗?幸福吗?我多么想看看宗瑞现在的样子,那个梦中无数次再现的白衣少年。
当我被想念宗瑞的念头百般折磨的时候,冥冥中耳边旋起父亲的话:“你只需要走一条端正的路,剩下的交给命运去处置。”
我终于压制住内心近乎疯狂的迫切冲动,选择了保留宗瑞的旧模样,让他在我心里,永远地跟我的青春洁白无瑕地在一起。
告别了母亲,我去曾独自生活了十年的北京故地重游。那是我的青春真正挥洒的地方。我见到了很多大学时代的朋友,从他们的眼眸深处看见了那个曾经青春飞扬的自己。
我的灵魂在这样的重聚中充满着欢喜,也凝聚着只有我可以感受到的哀愁。我把自己遗忘得太久。
不需要任何叮嘱,杰森表现得很令我满意,我们看上去就像一对无比幸福的夫妻,绝对不会让人察觉一个月之前,我们几成陌路。
那一次我自然见到了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苏和她的丈夫康哲。我一手促成了他们的婚姻。我同样没有识破苏和康哲的表演,他们表现得是那么和谐。而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他们的婚姻也处在岌岌可危的悬崖边缘。
只有在回头观望的时候,我才能发觉,生活是一出充满讽刺的戏剧,我们不知何时都学会了极尽夸张地表演自己。我们到底算什么呢?谁赋予了我们那些形形种种不得不出演的角色。我们的灵魂都被什么捆绑,让我们不得不背负着各自痛苦的茧子,踽踽独行在万物静默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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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那次回国之行我一直在当下的平淡和往日的辉煌这两股力量激荡交错之间承受冲击,努力不受失落情绪的干扰,极力维持自己内心的平静,而和韩彻的重逢则彻底打破这脆弱的平衡。
我几乎忘记了这个男人曾经十年如一日地追求过我。那时我的心里只有宗瑞而坚如壁垒。如今我的心空空如也。几乎死掉的婚姻把我洗劫一空了。
当我面对未受邀请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十年未见的韩彻那双夹杂着爱慕惊喜渴望幽怨诸多复杂情绪的眼睛时,我快被他周身散发的浓烈的爱的气息熏晕了。逝去的岁月给了韩彻昔日不曾具备的从容沉稳,却丝毫未减他内心的青春活力,那更胜往日的狂热感染了我。
我几乎要在韩彻的目光里沦陷了。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可是依然像一朵毫无顾忌围绕着我热烈盛开的火焰,有令人晕眩的色彩和消融冰雪的温度,霸道又谦卑地呈现在我眼前,等待着我去采摘像最英勇的骑士等待尊贵女王的青睐。
当韩彻众目睽睽之下宣告他对我多年不曾改变的爱意,借着酒劲,不顾一切将已有醉意的我拥进怀里,那一刻我没有替我们两个感到羞耻,反而感觉到韩彻对我的珍爱。
除了杰森,在我几十年的生命里,我不曾允许第二个男人牵过手,宗瑞也不曾。那一刻我没有替我们两个感到羞耻,反而感觉到韩彻对我的珍爱。
他是爱我的。我醉眼朦胧地想,失去了从他的怀抱奋力挣扎出来的力量。
在那一段最低潮的日子我多么需要爱,来自自我世界以外的爱。
或许是韩彻的火焰燃烧得太热烈了,他简直想在我的怀里融化掉。当韩彻身上散发的那种男子特有的雄性气息钻进我的知觉里,有一瞬间我忽然特别渴望。
那是在我身体里始终像休眠的火山一样储存着的渴望,因长久压抑而日益走向爆发的危险。
杰森曾经可以是打开那座火山的唯一,而他坦白的真相让他失去了这个机会。只有我知道,我的身体从未被杰森唤醒过。我始终不能完全消化掉自己脑海里出现的那些杰森和别的女人纠缠的画面,这让我从内心里产生抗拒。
当我用尽最后一丝清醒推开韩彻从酒店房间夺门而出的时候,在那一条昏暗摇晃仿佛永无尽头的走廊里,我的灵魂拍击着翅膀盘旋于我的头顶,向着狼狈奔逃的我发出轻微的讥笑:“你完蛋了!茉莉,你完蛋了!”
我的灵魂并不总是会先于身体看到那些危险的信号,但是这一次,它是对的。
当我放任自己被韩彻拥在怀中,让自己贪婪地呼吸那类似爱情的感觉,竟有催眠一样的疗伤效果。它让我恍惚回到过去,回到那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时光,即使从未得到我想要的爱情,却从不缺乏爱慕者的眼光滋润。
那些被异性隔着一个安全的距离宠爱的日子已经恍如隔世。我把我自己牢牢地关在婚姻里。即便如此,还是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婚姻,更不要提我想要的爱情。
我需要。原来我也需要。原来我比谁都需要。我在泪流满面一路狂奔逃开近在脚边的深渊时绝望地意识到这一点。
那是一条艰难的逃离之路。
我以为我逃开了。而我身体里被那一个深情拥抱唤醒的欲望却一路追随着我,直到把我推进丹尼尔的陷阱。
所以我后来想,与其说是丹尼尔用拙劣的手段勾引了我,毋宁说那时的我总是需要一场爱情焚烧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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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两个月的赫曼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天,你终于回来了!”他的眼中迸发的欣喜像一个天真的孩子那样不加掩饰。
“我十分想念你。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我去过中国,那是个迷人的地方。”赫曼解释。
那是我离开中国之后第一次回去那么长时间。我也梦想着回去再不回来了。即使在很多人眼里它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国家,但是它是我的国家。可能我永远都无法真正地回去了,但不妨碍我属于那里。
我在我不在的地方——这是我每每想起故乡都挥之不去的郁结的情绪,而每一年秋风萧瑟的那些日子尤其加深这种忧愁。
我想我那么执迷于中文写作,除去文字对我的灵魂有梳理抚慰的作用之外,另一个深层原因是,文字可以缓解我的乡愁。我居住在我的母语里,就像居住在故乡的摇篮里。
“你知道吗?有一些日子我在想,为什么我这么盼望着见到你?后来我明白,你就像我的小女儿。非常相像。”赫曼的感情流露真诚直率,让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言辞夸张。
那是赫曼第一次跟我提及他的小女儿。
后来我才明白,赫曼口中的我跟他的小女儿非常相像指代的是什么。我和他的小女儿一样,都是非常执着之人。用赫曼的话说,我们的神情里有一种执着的印记,那是柔软云朵里的一根坚硬的刺,要么刺伤他人,要么刺痛自己,要么两败俱伤。
一年之后赫曼小女儿发生的事印证了他的观点是对的,我为她难过的同时,暗自感恩从遇到赫曼那天开始,因为他的年纪,也因为他的敏锐和纯净,对他的话我始终处于接听的状态,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