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al 于 10-6-2009 12:08 发表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mmon_Chinese_surnames
原帖由 azurechris 于 2009-5-11 18:13 发表 是多个国家的签证。。。那就拿俩护照好了,感觉这个还比去所有的大使馆lable方便,反正也不是成天跑
原帖由 bulaohu 于 2009-5-17 19:03 发表 你不能指望这里的任何人来帮你负责任地解释法律合同。你要买房子,没有雇solicitor吗?你的solicitor有责任把合同条款给你解释清楚,他/她的解释是你能信任的唯一版本。
原帖由 steprego 于 2009-6-3 19:47 发表 昏倒,那不算说脏话吧,只是引用。。。。不然咋说啊。
原帖由 adacz2007 于 2009-6-3 19:33 发表 rita成了英文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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