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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离婚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12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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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好意思,但是走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了。准备离婚了,但是,还是有些细节问题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有没有筒子见识多些,可以提个建议。

夫妻两个都是PR,一个孩子。丈夫常年在中国,妻子带着孩子在澳洲已经住了快一年了
。如果离婚,

1。如果孩子判给父亲的同时继续跟着母亲在澳洲生活,还能不能从centrelink领取牛奶金?

2。想把孩子判给父亲,并不是想交给他抚养,而是等到孩子入籍以后,父亲可以借他的名义继续申请PR? 因为父亲并不想来澳州住移民监,本来是想有娘儿俩在这里就够了

3.是不是有一种方法,比方说,孩子的监护权在几岁以前归母亲,几岁以后归父亲呢?

哪位好心人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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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6-5-12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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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孩判给父亲了还要跟母亲在澳洲生活啊, 直接判给母亲不好麽??

发表于 2006-5-12 20: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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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句话:有没有所有好事都归自己,所有坏事都归其他人的处理办法?

发表于 2006-5-12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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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律师,不知怎么回答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6-5-12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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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若果夫妻协商好了,法院不管。

原则上孩子跟谁过,福利部就给钱谁。现在领单身很多手续,好象还要2个证明人或律师信。

发表于 2006-5-12 21: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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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墨尔本办理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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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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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ang888  在 2006-5-12 20:40 发表:

简单一句话:有没有所有好事都归自己,所有坏事都归其他人的处理办法?


发表于 2006-5-12 2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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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点误解。因为怕父亲以后没有身份啊?PR5年到期以后,怎么办?如果孩子判给爸爸,不是就可以了?

但是,因为不放心爸爸一个人带孩子,所以,妈妈想带着孩子,当然也想领牛奶金的。

发表于 2006-5-12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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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两个都是PR,还是中国国籍的话,就必须按照中国的婚姻法来离婚,而不是澳洲的,所以你必须得回中国一次办理正式得离婚手续。

按照你的想法,其实离婚后,就算小孩得护养劝判给你,你老公一样要承担一半得抚养费得,而且这样你一样可以领取CENTRELINK得费用。还有就是你儿子长大成人后,如果你老公还是想来澳洲得话,一样不成问题。因为就算你儿子得护养劝归你得话,你老公仍然是你儿子得亲生父亲,他到时还是可以申请过来得。

请注意:你们仍然是中国国籍,所以是按照中国得婚姻法来解决问题得。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问偶,因为偶以前在中国是学法律得。这点小事还是懂得。可以直接发我得MSN: LORINDA_LONG@HOTMAIL.COM

发表于 2006-5-12 2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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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是公民,一个是PR呢,如何离婚?

发表于 2006-5-12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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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nda  在 2006-5-12 22:23 发表:

如果你们两个都是PR,还是中国国籍的话,就必须按照中国的婚姻法来离婚,而不是澳洲的,所以你必须得回中国一次办理正式得离婚手续。

中国国籍,澳洲PR并且至少有一方生活在澳洲,如果办理离婚的话,既可以在中国办理,也可以在澳洲办理,在哪里办理就适用哪里的法律。
即使在中国办理,也无需当事人亲自回国,可以在中国驻澳洲的使领馆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国内的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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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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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么多人要离婚吧?傻啦!

发表于 2006-5-12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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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奉劝给为一句,不要搞假离婚,到时候会弄巧成着!到时候会害了自己得。

发表于 2006-5-12 22: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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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是澳洲公民,一个是中国公民,看是谁起诉谁,如果中国公民起诉得,则在中国受理,如果是澳洲公民起诉得则在澳洲受理。当时不管是谁起诉,涉及到中国得财产分割,都有中国公民所在地得法院管辖。这种跨国婚姻是很复杂得,涉及到国际司法得援助和交涉。

不过还是不要离婚吧,这么麻烦!

发表于 2006-5-12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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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nda  在 2006-5-12 22:55 发表:

还有就是奉劝给为一句,不要搞假离婚,到时候会弄巧成着!到时候会害了自己得。


基本都会弄假成真的。

发表于 2006-5-12 23: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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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zealander  在 2006-5-12 10:52 PM 发表:

中国国籍,澳洲PR并且至少有一方生活在澳洲,如果办理离婚的话,既可以在中国办理,也可以在澳洲办理,在哪里办理就适用哪里的法律。
即使在中国办理,也无需当事人亲自回国,可以在中国驻澳洲的使领馆办理委托公 ...



之前在中国的时候曾经接触过这一类的案件,并不是所有PR都是这样的,LZ刚才已经说啦,她是刚来还不到一年的,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PR,只有2年等候期过且没有加入澳洲国籍的,才合适在澳洲起诉并办理。LZ这种情况就必须回中国办理。因为他们双方都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PR。

没错,LZ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律师或者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起诉应诉,当时关系到财产分割和抚养劝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才行,第三人是不可以代劳的,包括律师在内。所以偶认为LZ的离婚不适用澳洲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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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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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个xiaohutu一点也不糊涂啊。聪明。但愿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就行啦!

我这点法律知识也只是班门弄斧,献丑啦!

我也糊涂啦,还是睡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