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appy521 于 2012-6-22 20:11 发表 可以租给父母,arm length relationship,租金可以比market price少一些,但是,不能太少。例如,400的租到300,应该是可以的。不过,这个租金是要有真实支付的,最好有银行帐来往,比较好。还有,LZ父母是临时住还是常住?要是常住,还不如算是自住房划得来,不然,以后还是有capital gain的问题。
原帖由 kenlau0709 于 2012-6-22 01:12 发表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 通常做 negative gearing 都是那些高收入的人士,像你的案例 合并收入才7万,不建议做NG。 而且澳洲报税是个人的,不是家庭形式的。 每周500 租金收入,收cash 就好了。 自住房搞 rental income 比较麻烦,需要证明你的那些 expenses 是怎么 proportion, 而且将来卖屋也会 trigger CGT event. 不值得。
原帖由 1919 于 2012-6-20 00:49 发表 为什么新西兰中国除外?
原帖由 shirleyhelj 于 2012-6-21 11:38 发表 如果你打工,就是你payment summary 上的reportable superannaution一栏,一般是指salary sacrifice super,或者超出正常范围的super,就是你有权利影响得到多少的super. 另外还有deductible super contribution,就是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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