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标题: 周末和朋友浮潜,朋友射了一条1.1米多长的blue groper [打印本页]

作者: 炊事班长    时间: 2012-2-20 13:05
标题: 周末和朋友浮潜,朋友射了一条1.1米多长的blue groper
就在离岸边四五米远,水深3米不到,鱼头比人头还大,估重45-50kg,拉上来之后大家都兴奋了。。。鬼佬说这鱼至少五十岁,每天吃起码吃两周。。,晚点儿上图
作者: 未名湖    时间: 2012-2-20 13:07
mark先
作者: 夜游神    时间: 2012-2-20 13:09
我的妈呀~~~
作者: tanji    时间: 2012-2-20 13:12
哇,太强了。。。。。
等待图片。。。。

下次去钓鱼,也带上我的鱼枪。。。钓不到鱼,就跳下水射鱼。

[ 本帖最后由 tanji 于 2012-2-20 13:14 编辑 ]
作者: groper    时间: 2012-2-20 13:12
楼主删贴吧,你这被渔政抓住麻烦大了去了。
作者: 老树子    时间: 2012-2-20 13:14
马克土温。
作者: groper    时间: 2012-2-20 13:15
原帖由 groper 于 2012-2-20 13:12 发表
楼主删贴吧,你这被渔政抓住麻烦大了去了。

靠,没看清西澳的。楼主威武!
作者: gordon37    时间: 2012-2-20 13:24
期待上图
作者: 鱼叉    时间: 2012-2-20 13:35
期待图片。赶紧移民西澳
作者: bt123123    时间: 2012-2-20 13:40
wait photo
作者: zhongbingo    时间: 2012-2-20 13:42
其实, 我觉得大鱼不好吃, 而且这种巨物, 活着多好. 为什么要射杀?
作者: Gamafisho    时间: 2012-2-20 13:46
恩,富含各种重金属,乃滋阴补阳的极品。各位看官,不来一发么?
作者: woowoo99    时间: 2012-2-20 14:10
就算是不违法,这么大的鱼也不好吃啊。留着它多好。
Groper不怕人,用鱼枪射也不值得有什么骄傲的。还是积点德的好。
作者: 梦呓人    时间: 2012-2-20 14:20
上图,我想见识一下比人还大的鱼。。
作者: Gelen    时间: 2012-2-20 14:24
不是说这个只有nsw才有?
作者: Y叔    时间: 2012-2-20 14:41
可惜了
作者: brucerofl    时间: 2012-2-20 15:03

作者: zhangjk0618    时间: 2012-2-20 15:14
明显违法
作者: netstat    时间: 2012-2-20 15: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ACIFIC    时间: 2012-2-20 15:47
Groper的样子很善良
作者: 作业本    时间: 2012-2-20 15:52
这条大蓝阴沟里翻了船,可惜啦。 悄悄的问一句, lz还准备上图嘛?
作者: happysee    时间: 2012-2-20 16:08
Groper会从人的手里取食物吃,杀了胜之不武。
作者: kentouyang    时间: 2012-2-20 16:09
45-50kg,好像破纪录了,赶紧申请去。
http://www.westernangler.com.au/ ... western-blue-groper
作者: T.T    时间: 2012-2-20 16:14
just can not C&C ???

what a waste............
作者: 粉猪妈妈    时间: 2012-2-20 16:15
希望你们射中的不是蓝祖。。

这条是受保护的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0 16:16
等图
作者: BLK    时间: 2012-2-20 16:21
说实在的,玩浮潜的去搞groper,就象跳到隔壁家的猪圈里枪击一头猪。

        
作者: daomeidan1234    时间: 2012-2-20 16:23
这么射啊,是自动发射,还是靠胳膊扔?
作者: sunjoy    时间: 2012-2-20 16:45
No Pic No Fact
作者: 12ee    时间: 2012-2-20 16:51
mark
作者: xxfish    时间: 2012-2-20 17:08
原帖由 groper 于 2012-2-20 13:15 发表

靠,没看清西澳的。楼主威武!


有那么多道道啊?看来VIC的要求严格.
作者: yanjzhan    时间: 2012-2-20 17:15
标题: 不支持射杀Gropper
NSW 不可以用Spear Gun 射 Gropper,虽然不清楚WA的规定,但是射杀这么大的Gropper 是不合适的。 再说大的珊瑚鱼富含重金属,吃了对身体有害无益。
以下是上个月NSW渔政处罚射杀Gropper的新闻。
http://www.dpi.nsw.gov.au/aboutu ... roper-killer-caught
作者: redzod    时间: 2012-2-20 17:38
没有羡慕,只有痛心和鄙视
作者: abbott1980    时间: 2012-2-20 17:53
LZ第一次情有可原,说实话要是我能landing那么大一条。出了感谢国家,还是会拍完照放生期待下次邂逅
作者: momotaro    时间: 2012-2-20 18:11
这鱼 鬼佬都说 好吃, 超过50CM 就能带回家,真没有 太大的不能带回家吃的说法
其他州不晓得,但是WA 基本上是鱼多到泛滥了~~~渔政还鼓励大家提供鱼骨头给他们  做RESEARCH
作者: choco2468    时间: 2012-2-20 18:17
对楼主只有 ‘鄙视’ 2个字。

你应该先去了解为什么 大蓝 是蓝色的, 然后再考虑看看你射这只鱼是干嘛用的。

鄙视 鄙视 鄙视 鄙视 无限的鄙视 LZ!!!!! (paopaobing(65)) (paopaobing(65)) (paopaobing(65)) (paopaobing(65)) (paopaobing(65))
作者: 无知的80后    时间: 2012-2-20 18:18
浮潜打G,还打蓝色的。果然是低级趣味啊。1米的G你吃个毛线啊。
作者: mayamaya    时间: 2012-2-20 18:23
lz估计不会上图了····
btw,可惜了,都五十岁了,哎····
作者: hannibal    时间: 2012-2-20 18: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etstat    时间: 2012-2-20 18: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engtao    时间: 2012-2-20 18:28
等图片,不过大蓝跟小蓝相比,真的不好吃。

记得看肉的颜色,如果发现某处有金属色,吃的时候就小心点,因为肯定是水银或者重金属了。

不过水下打G,真的没用什么挑战性可言。
作者: zhengtao    时间: 2012-2-20 18:30
原帖由 netstat 于 2012-2-20 18:28 发表
很多人至于这么激动吗,倒是WA的法规怎么讲的有没有提到不能杀呢?


WA是可以射的。
作者: zhizundabaobao    时间: 2012-2-20 18:33
西澳要是可以用枪打的话,没觉得楼主有什么问题。
作者: hurryuphw    时间: 2012-2-20 18:37
太孙子了,我想射人。
作者: abbott1980    时间: 2012-2-20 19:10
同学们宽容下lz吧, 阿宝早些年跟一个香港大哥钓鱼,他告诉我只要买鱼证就行了没别的规定。 那时候阿宝吃过under size的青衣 under size的鲍鱼。 罪过罪过啊!!!

从这个情况看lz不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没错,大家还是饶了这位施主吧!!!
作者: tanji    时间: 2012-2-20 19:20
标题: 在不犯法的情况下,看不出来有LZ的行为有什么问题
比如:哪天你钓鱼的时候带个僧人,然后你钓鱼,杀鱼。。。僧人肯定和现在大家的心情都一样的。。

所以。。。。同意宝大师的观点,如果WA没有规定不能射杀1.1米蓝色的groper的话,主观上、客观上LZ都没有过错。。。
作者: win7    时间: 2012-2-20 19:23
哪位能普及一下Groper知识吗?
这到底是什么鱼?有什么珍贵之处所以不能捕捞?
作者: banzhiyan    时间: 2012-2-20 19:42
学习
作者: BLK    时间: 2012-2-20 19:47
科普还是自己放狗吧.

俺从自己的角度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很多人不开心LZ浮潜打groper。

Groper是很区域化的鱼,几乎一直在范围很小的地方活动,是潜水爱好者的最爱。

所以LZ朋友打的鱼很可能已经在那里几十年了,有很多潜水的朋友,说不定还有自己的名字。

估计有些孩子下次来这个地方会很伤心地。

大家可以参看俺上个周日在Clovelly 的视频,groper是很容易接近的鱼类,对人很亲善。


http://www.youtube.com/v/JHv_shWRoYE&context=C33b5cebADOEgsToPDskKoMqwFqBYlnRPCzm1la-qE




http://www.youtube.com/v/jvajAgV_MQg&feature=context&context=C33b5cebADOEgsToPDskKoMqwFqBYlnRPCzm1la-qE




据说以前在悉尼的Manly也有local的大蓝,好像叫Fred, 陪伴了人类好多年,后来有一次,被人给射了。

[ 本帖最后由 BLK 于 2012-2-20 19:48 编辑 ]
作者: bluemountain    时间: 2012-2-20 19:49
WA可以射 ,就不违法。
作者: niu    时间: 2012-2-20 19:53
楼主估计不敢上图了
作者: icycaesar    时间: 2012-2-20 19:54
我觉得谴责楼主的人你可以不支持楼主的举动,但是不要用“鄙视”等词语来形容这件事情。 如果WA法律没有说不能杀大鱼,那么楼主的做法没什么太多可争议的。 也不要说什么道德上XXX,伦理上XXX。。 大不是问题,吃猪马牛羊这些的时候也不见大家义愤填膺。楼主只不过是第一次射了大鱼,激动的心情相信钓鱼的钓友没都有所体会。你看看要是你釣上来这么大条鱼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放生不?人的日子现在是过得好了,成为高级生物了,开始爱护动物了。当年鱼和原始人一个等级得时候你看它留情不?楼主比很多钓了under size但是默默的带走的同胞们反到多了一分直率。也许行为不值得大力支持,但是也没什么可谴责的
作者: BLK    时间: 2012-2-20 19:55
按照LZ朋友可以熟练使用spear打大鱼的情况看,应该潜水有些年头了,不应该没有基本常识的。

玩潜水的居然把自己水下的玩伴给咔嚓了。
作者: 沧浪之水    时间: 2012-2-20 19:56
大堡礁有条很出名的,潜水的都跟它合影,是明星来的
作者: kentouyang    时间: 2012-2-20 20:08
原帖由 沧浪之水 于 2012-2-20 19:56 发表
大堡礁有条很出名的,潜水的都跟它合影,是明星来的

是它吗?
作者: zhizundabaobao    时间: 2012-2-20 20:29
原帖由 kentouyang 于 2012-2-20 20:08 发表

是它吗?

隆头苏眉
作者: up2u    时间: 2012-2-20 20:31
原帖由 icycaesar 于 2012-2-20 19:54 发表
我觉得谴责楼主的人你可以不支持楼主的举动,但是不要用“鄙视”等词语来形容这件事情。 如果WA法律没有说不能杀大鱼,那么楼主的做法没什么太多可争议的。 也不要说什么道德上XXX,伦理上XXX。。 大不是问题,吃猪马牛羊这些的时候也不见大家义愤填膺。楼主只不过是第一次射了大鱼,激动的心情相信钓鱼的钓友没都有所体会。你看看要是你釣上来这么大条鱼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放生不?人的日子现在是过得好了,成为高级生物了,开始爱护动物了。当年鱼和原始人一个等级得时候你看它留情不?楼主比很多钓了under size但是默默的带走的同胞们反到多了一分直率。也许行为不值得大力支持,但是也没什么可谴责的

这位写了这么长帖子的是否稍微认真的看了下 lz 的帖子呢???
LZ啥事都没干的,没人“鄙视”lz的,当然lz的做法一点争议都没有的,更和lz的道德、伦理没关系的。
主要是lz没射那条鱼的.....
作者: golden100    时间: 2012-2-20 20:40
无聊,自有法律的管束,何必骂人。
作者: shuyuanli    时间: 2012-2-20 20:47
只是觉得挺可惜的。。。。。。
作者: Gamafisho    时间: 2012-2-20 20:57
原帖由 golden100 于 2012-2-20 20:40 发表
无聊,自有法律的管束,何必骂人。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而已。实际上射这个鱼和射一条想你摇着尾巴跑过来舔你的狗是差不多的概念。
作者: grace_zhao2002    时间: 2012-2-20 21:00
那么nice 的大鱼我也不会伤害的,人类的朋友在海底能有几个呢
难过
作者: xyan1    时间: 2012-2-20 21:01
这么大的鱼,杀了可惜了,放了多好。。
作者: 品龙丘    时间: 2012-2-20 21:03
既然不违法,我只能说无奈。又不是八辈子没饭吃
作者: 天堂猫    时间: 2012-2-20 21:08
这鱼要是鬼佬都不杀,只有中国人杀,就有问题了,而不是法律允许不允许的问题。
作者: DEC    时间: 2012-2-20 21:24
不是楼主射的,受委屈了...
作者: roune    时间: 2012-2-20 21:25
西澳的G 应该就是国内真正意义上的苏眉吧 有一个类似额头一样的东西 虽然是好吃 但是养这么大 真的不容易
作者: bluemountain    时间: 2012-2-20 21:29
楼主没什么问题吧,大蓝在NSW受保护,是因为NSW人太多,射鱼的更多,就GROPER本身来讲,也不是濒危鱼种。
作者: bluemountain    时间: 2012-2-20 21:30
Our Spearfishing National Team Captain of 2008 World's, Gyula Plaganyi, with a nice Blue Grouper shot in Western Australia while diving with his Spierre Pure Carbons.
作者: 管的宽    时间: 2012-2-20 21:41
[attach]528430[/attach]

楼主代人受过了,是他“朋友”射的。个人分析楼主只是和渔版众多钓友一样,因为有那种钓大鱼的兴奋来发帖而已,不料被众多习惯吃小鱼的人鄙视了。
作者: Gamafisho    时间: 2012-2-20 21:41
原帖由 roune 于 2012-2-20 21:25 发表
西澳的G 应该就是国内真正意义上的苏眉吧 有一个类似额头一样的东西 虽然是好吃 但是养这么大 真的不容易


NO 就是Blue groper
作者: mangrove    时间: 2012-2-20 23:47
这样的鱼我钓到肯定放走的
作者: choco2468    时间: 2012-2-21 12:17
祈祷 LZ 下次去潜水的时候遇上 BARAKUDA 然后JJ被咬掉一半....
作者: sunbury    时间: 2012-2-21 12:34
有问题吗? 小鱼比大鱼更该死吗?
作者: 幺矶    时间: 2012-2-21 12:43
原帖由 momotaro 于 2012-2-20 18:11 发表
这鱼 鬼佬都说 好吃, 超过50CM 就能带回家,真没有 太大的不能带回家吃的说法
其他州不晓得,但是WA 基本上是鱼多到泛滥了~~~渔政还鼓励大家提供鱼骨头给他们  做RESEARCH

WA,这种鱼好像也是受保护,不给打的!而且也没多得泛滥,哥们别胡扯

[ 本帖最后由 幺矶 于 2012-2-21 14:44 编辑 ]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2:56
Protect the Western Blue Groper

natural populations of the blue groper are necessary to provide ecological stability to reefs.  This then leads to the reefs being able to support and maintain the population of the many fish that aggregate on reefs like Trevally, Snapper, and other bottom feeders.

http://www.seadragonfoundation.o ... 20Blue%20Groper.htm
作者: pellet_tt    时间: 2012-2-21 12:57
哇塞。。。有一丢丢心痛。。。。我喜欢鱼鱼们。。。。
作者: 悉尼小伙    时间: 2012-2-21 12:57
以后钓到了。抱一抱放了吧,人老人家也挺不容易的。
作者: mylt    时间: 2012-2-21 13:04
这真是不应该
作者: slicendice    时间: 2012-2-21 13:05
正义人士真多啊。
作者: workflow    时间: 2012-2-21 13:06
老人家不容易
作者: sunbury    时间: 2012-2-21 13:07
原帖由 幺矶 于 2012-2-21 12:43 发表

WA,这种鱼好像也是受保护,不给打的!而且也没多得泛滥,哥们别胡扯



"好像也是受保护"?换言之你并不知道?那你胡扯什么?
作者: sunbury    时间: 2012-2-21 13:09
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1 12:56 发表
Protect the Western Blue Groper

natural populations of the blue groper are necessary to provide ecological stability to reefs.  This then leads to the reefs being able to support and maintain the pop ...


It sounds like bloody bob brown speaking...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3:20
原帖由 sunbury 于 2012-2-21 13:09 发表


It sounds like bloody bob brown speaking...


u reckon only bob brown cares about protection of natrual resources...
作者: 暖暖的豆包    时间: 2012-2-21 14:38
杀生造孽。阿弥陀佛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4:54
法律是对众人的,道德是约束自己的。在不犯法的前提下用道德谴责他人本身就是不道德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5:01
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1 14:54 发表
法律是对众人的,道德是约束自己的。在不犯法的前提下用道德谴责他人本身就是不道德

那鬼佬为什么老指责中国人在澳洲随地吐痰呢

在澳洲随地吐痰犯法吗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5:09
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1 15:01 发表

那鬼佬为什么老指责中国人在澳洲随地吐痰呢

在澳洲随地吐痰犯法吗

你去CITY在JC叔叔面前吐吐试试,我们说了不算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5:18
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1 15:09 发表

你去CITY在JC叔叔面前吐吐试试,我们说了不算


难道中国人都是在CITY在JC叔叔面前吐痰的吗

即使不在JC叔叔面前吐痰,犯法的事,为嘛鬼佬光是指责,不打000呢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5:39
LS用不着动不动拉上全中国人帮你做证,亲自试一下就清楚了。反正你觉得不违法,那JC就不能把你怎么样。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5:45
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1 15:39 发表
LS用不着动不动拉上全中国人帮你做证,亲自试一下就清楚了。反正你觉得不违法,那JC就不能把你怎么样。


虽然JC不能把随地吐痰的我怎么样,但指责我不讲公德的是不是应该SHUTUP呢
作者: 梦呓人    时间: 2012-2-21 15:50
我觉得这个帖子既然楼主也不会来更新图片了,那我也就关了吧!
作者: bb33    时间: 2012-2-21 15:57
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1 15:45 发表


虽然JC不能把随地吐痰的我怎么样,但指责我不讲公德的是不是应该SHUTUP呢

随地吐痰好像是littering的吧,应该会被罚款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6:00
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1 15:45 发表


虽然JC不能把随地吐痰的我怎么样,但指责我不讲公德的是不是应该SHUTUP呢

LS你真牛,去吧,回来我给你加分

http://www.newcastle.edu.au/stud ... ralian-culture.html

Spitting

It is illegal to spit in public places, and is an offensive act.

http://www.homestaynetwork.org/public/living-in-australia

Manners and Hygiene
In Australia, it is not acceptable to spit and is against the law to do so in public.

给点意见
1,发言前先动动脑子
2,别老拿中国人说事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6:01
说的是袋鼠,92L误伤
作者: formatted    时间: 2012-2-21 16:20
为什么不带氧气瓶也不能射杀大鱼?我之前只晓得带氧气瓶射鱼是犯法的,但是自由潜水射杀就是合法的。而且鱼是不是只有undersize,难道还有oversize吗?
作者: zhizundabaobao    时间: 2012-2-21 16:34
原帖由 formatted 于 2012-2-21 16:20 发表
为什么不带氧气瓶也不能射杀大鱼?我之前只晓得带氧气瓶射鱼是犯法的,但是自由潜水射杀就是合法的。而且鱼是不是只有undersize,难道还有oversize吗?

有oversize的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2-2-21 16:38
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1 16:00 发表

LS你真牛,去吧,回来我给你加分

http://www.newcastle.edu.au/stud ... ralian-culture.html

Spitting

It is illegal to spit in public places, and is an offensive act.

http://www ...


赶紧给我加分,别含糊

Public spitting was decriminalised in 1993 and is no longer part of the Public Health Act. 。。。our legal advice is that we'll lose the cases if they go to court because it is not a criminal offence.

http://www.dailytelegraph.com.au ... reuy9-1225764525189
作者: 梦呓人    时间: 2012-2-21 16:40
这个贴我想我怎么没锁住,原来我不是鱼版的版主。。。
作者: hellsky    时间: 2012-2-21 17:13
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1 16:38 发表


赶紧给我加分,别含糊

Public spitting was decriminalised in 1993 and is no longer part of the Public Health Act. 。。。our legal advice is that we'll lose the cases if they go to court because it is n ...


真难为你了,居然刨出3年前的新闻。
暂且相信这条新闻的真实性,其中说到"a flaw in government legislation means any fines issued for spitting would be lost in court."
一个是法律明确规定你可以做,一个是因为法律的缺陷而不能阻止你不能做。两者性质一样么?
换句话说,别人能在众人或鱼政前大大方方射鱼。你敢在众人或JC面前大大方方吐痰么?
作者: fred_1999    时间: 2012-2-21 19:49
有多少个在这里吵吵的,以前钓到大鱼,你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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