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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港上诉庭裁定 首宗国安法案件将不设陪审团 [打印本页]

作者: satellite0    时间: 2021-6-22 19:48
标题: 香港上诉庭裁定 首宗国安法案件将不设陪审团
香港上诉庭周二维持法庭不用陪审团审理首宗有人被控违反国安法案件,这个里程碑性决定标志着这个全球金融中心普通法发生了偏向。

上个月,香港高等法院一审法庭裁定唐英杰将会面临没有陪审团的审理,法官引用"对陪审员及其家人安全有感知风险"。他的律师提出上诉。

法官潘兆初,杨振权,林文翰在判决总结中说:"虽然陪审团审理是一审法院的传统审理方式,但这不能被认为是刑事程序中取得公平的唯一方式。"

"当陪审员及其家人安全受到威胁,并且应有的司法行政受到影响时,那么就会真的有可能达不到陪审团取得公平审理的目标"。

警方说唐去年7月1号在一次示威中骑摩托,后面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标志。摩托车在一条很窄的街上撞倒几个人后他倒在地上被捕。

那天是中国在香港实施国安法的第一天,这个法律针对的是颠覆,分裂,恐怖主义和勾结外国势力。当时24岁的唐被起诉煽动分裂和恐怖主义。

律政司郑若骅二月份通知辩方律师团队,说出于陪审员安全风险,所以唐将会由指定审理国安法案件的三名法官审理。

然后唐申请司法复核,被高等法院一审法院法官李运腾驳回。

国安法第46条表示法院可以可以在三种情况下不使用陪审团:保护国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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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a.news.yahoo.com/news/h ... rity-034232719.html
https://www.todayonline.com/worl ... onal-security-trial
作者: 玉堇    时间: 2021-6-22 20:26
“偏向” or “走向正确的康庄大道”?
作者: jiangxiaowei    时间: 2021-6-22 20:34
街上撞倒几个人后他倒在地上被捕-他是骑摩托车撞警察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2 20:46
jiangxiaowei 发表于 2021-6-22 19:34
街上撞倒几个人后他倒在地上被捕-他是骑摩托车撞警察

这么简单的刑事案件有陪审团不是很正常吗?
作者: linacheng    时间: 2021-6-22 20:51
不設陪審團,不是黑箱作業嗎?
作者: symeteor    时间: 2021-6-22 20:51
牛逼牛逼
作者: jz1215    时间: 2021-6-22 21:03
这是在向世界展示香港是如何被改变的。
作者: ItsThere    时间: 2021-6-22 21:06
有理由和适合的条款,国安案比较敏感。
此案除了撞人不知有无开摩托接送黑暴和器材的部分。
作者: laoqiu    时间: 2021-6-22 21:11
陪审团制度不适合定于一尊的党国国情,跟金正恩想炮决叛徒的时候先通过陪审团一样可笑
作者: 小河    时间: 2021-6-22 21:15
所以为什么香港人不想回归呢!
作者: jiangxiaowei    时间: 2021-6-22 21:31
kokolo 发表于 2021-6-22 19:46
这么简单的刑事案件有陪审团不是很正常吗?

这个要去问判案法官。
作者: sydneyer999    时间: 2021-6-22 21:44
估计被警察设了埋伏拦截,然后告他撞人。怪不得没有陪审团
作者: Coolbananas    时间: 2021-6-22 22:19
RIP Hong Kong
作者: chinahare    时间: 2021-6-22 22:43
唐申请了要陪审团,被法院驳回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2021-6-23 00:48
估计不少中国人理解不了陪审团制度,为什么让一群不懂法律的人决定法官的判决?所以我们看到,西方人和中国人谈人权法治自由民主,基本上都不在一个频道上,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作者: 大钓鱼    时间: 2021-6-23 00:59
国安法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的定海神针
作者: ymyx2303    时间: 2021-6-23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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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rth好    时间: 2021-6-23 01:43
政法委开会了吗?
作者: hanlon    时间: 2021-6-23 02:09
黑箱操作,难以复众
作者: sky101    时间: 2021-6-23 10:32
lucly, 在美国撞警察早就被乱枪打死了,哪还有命去被审判
作者: 白雲山民    时间: 2021-6-23 10:35
香港警察最憋屈!
作者: zhudi    时间: 2021-6-23 10:54
其他国家国安案件都是怎么审理的。
作者: chinahare    时间: 2021-6-23 13:46
zhudi 发表于 2021-6-23 09:54
其他国家国安案件都是怎么审理的。

参考斯诺登或者阿桑奇
作者: bluemountainauV    时间: 2021-6-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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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14:00
本帖最后由 kokolo 于 2021-6-23 16:43 编辑
chinahare 发表于 2021-6-23 12:46
参考斯诺登或者阿桑奇


的确,要是参考那些案例,就会知道那些案子并没有碰触被告宪法权力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这个案件应该剥夺被告用陪审团审理的权利,进而搞一个新的审理流程来审理。

基本法是根本法,这还是原则您说是吧?








作者: felix100    时间: 2021-6-23 14:36
直接判了,
还开什么庭?
夫人已定
作者: ViceMan    时间: 2021-6-23 14:39
司法制度的不同,本来就是当初反送中的根本原因。

而反送中又是游行暴力升级,警民冲突以及之后国安法等等一切的源头。

最终还是逃不过最初想反对的东西啊,可悲。
作者: macro    时间: 2021-6-23 14:41
香港越来越稳定,经济差不多触底反弹了。
作者: flyinfree    时间: 2021-6-23 14:41
你要是直接按刑事伤人罪或交通肇事审判他,合情合理。。。

可要是以“律政司郑若骅二月份通知辩方律师团队,说出于陪审员安全风险,所以唐将会由指定审理国安法案件的三名法官审理。”这理由,我觉得。。。。。。。。。

只能说,难道违反国安法,罪名会更大一些????
作者: robin_ld    时间: 2021-6-23 14:42
好笑,不说在美国,就是在土澳驾车撞警察也被直接击毙了吧
作者: xabsinthex    时间: 2021-6-23 14:44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13:00
的确,要是参考那些案例,就会知道那些案子都是根据案发当时的现有法律审理的,

而不是根据犯罪后的出台 ...

今天若公开召集了陪审团,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这要怎么解决?如果是你被召集去陪审,你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和后果吗?

若非公开召集陪审团,你肯定又要说这是黑箱作业,贼喊捉贼,找几个自己人来滥竽充数。

所以,鉴于案件在当下社会氛围的敏感性,不召集陪审团无可厚非。


作者: symeteor    时间: 2021-6-23 14:48
xabsinthex 发表于 2021-6-23 14:44
今天若公开召集了陪审团,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
,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你的这个理论适合于任何案件,按你的说法,任何审判都不能有陪审团,因为罪犯家人可能会去欺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作者: click    时间: 2021-6-23 14:48
香港的高法还是英美法系的大法官
看来这么做真是担心陪审的安全
香港社会的撕裂很严重
作者: 喜欢蓝天    时间: 2021-6-23 14:50
香港就是内地的一个城市,牛!
作者: miles    时间: 2021-6-23 14:51
其实不需要法官也可以公正审理,这个还要说,多余
作者: yuanlin1988    时间: 2021-6-23 14:53
人在做,天在看,早晚遭报应
作者: 夕阳明灭乱山中    时间: 2021-6-2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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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15:03
本帖最后由 kokolo 于 2021-6-23 16:46 编辑
xabsinthex 发表于 2021-6-23 13:44
今天若公开召集了陪审团,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


首先,trial by jury 是英制法律体系下公民的权力,基本法尊重香港回归前法律体系的同时保障了这个权力。因此您要先接受这个前提才能更好理解下面。

(1) 陪审员怕被肉搜,这个风险每个案件的陪审员都要面对,而且您认为法官就不会被肉搜?

(2) 陪审员是电脑随机抽出来的,这早已行之有年,没有黑箱的说法,而且被接受前还要接受双方律师的鉴别,这些都是公开的,

(3) 最后您说 “ 鉴于案件在当下社会氛围的敏感性,不召集陪审团无可厚非 ” 我不知道您的想法是哪里来的,这个案件就是因为他的敏感性才需要被主流民意检验。还是您的意见是,广大民众检验小事就可以,大事或敏感事让政府指派的法官来决定,民众顾着吃瓜就好?

(4)最后,国安法是一个新法,你让一个新出台的法律剥夺一个基本法保障的权力,这不是很奇怪吗?



作者: cantonese    时间: 2021-6-23 15:13
https://tw.news.yahoo.com/%E9%BB ... 3%95-160000341.html


黎智英案法官遭恐嚇 港府:恐觸「港版國安法」
青年日報社
2020年12月6日·1 分鐘 (閱讀時間)
記者郭曉蓓/綜合報導

「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3日遭電話恐嚇,當天稍早曾審理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詐騙案,並拒絕黎的保釋申請。港府指有關行為「可能觸犯法例及港版國安法」。

香港律政司呼籲,停止以任何手段攻擊司法制度,指有關行為或違反法例及「港版國安法」;港府發言人指,絕不會姑息違法暴戾行為。但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攻擊個別法官,應不會違反「港版國安法」。

據報導,蘇惠德3日遭電話恐嚇,對方在電話中稱「炸死你、老婆、同你個仔(和你的兒子)」,蘇惠德遂報警。司法機構指事件已交警方,警方列刑事恐嚇查辦,暫未有人被捕。


作者: xabsinthex    时间: 2021-6-23 16:02
symeteor 发表于 2021-6-23 13:48
你的这个理论适合于任何案件,按你的说法,任何审判都不能有陪审团,因为罪犯家人可能会去欺凌陪审团成 ...

不,我这个理论完全不适用于绝大多数案件。你在偷换基本概念。

修例风波期间,黄丝们肉搜意见相左者或警察的个资,甚至去牵连相关人士者的孩子,过失伤害、杀害无关人等,这些系统性的威胁都是历历在目、屡见不鲜。

拿这种高发群体性事件集合的概率跟普通刑事案件中个别嫌犯报复陪审团的概率相提并论完全是无稽之谈。

总之,如果风险是时时存在于你身上时,我不觉得你还会有这份坚守程序正义的心态。


作者: RADEON    时间: 2021-6-23 16:12
设一个革命委员会就可以。
作者: miles    时间: 2021-6-23 16:24
xabsinthex 发表于 2021-6-23 15:02
不,我这个理论完全不适用于绝大多数案件。你在偷换基本概念。

修例风波期间,黄丝们肉搜意见相左者或警 ...

在西方社会保证你个人安全的就是这个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都没有,结果正义只能靠祈祷

本来很多案子也可以不需要陪审团,你自己放弃这个程序,不代表你有权利要求别人放弃

如果澳洲也有这么个老大随便定义什么是对的,别人还不敢质询,你怕是不会留在这里了

作者: sydneytoyota    时间: 2021-6-23 16:27
xabsinthex 发表于 2021-6-23 13:44
今天若公开召集了陪审团,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

我觉得这理由有些牵强。杀人放火黑社会的好多都是陪审团,那些不怕报复,就这案子怕?陪审团这制度也不少一天两天了,保护陪审员或是法官律师之类的应该已经有一套成熟做法了
作者: wjwangjin1    时间: 2021-6-23 17:15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13:00
的确,要是参考那些案例,就会知道那些案子都是根据案发当时的现有法律审理的,

而不是根据犯罪后的出台 ...

这个明显是国安法实施了之后犯的事,别的观点不说,就这一点你的言论有误导性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17:39
本帖最后由 kokolo 于 2021-6-23 16:44 编辑
wjwangjin1 发表于 2021-6-23 16:15
这个明显是国安法实施了之后犯的事,别的观点不说,就这一点你的言论有误导性 ...


多谢指正。被告的脱序行为是在2020年7月1日发生的,国安法是2020年6月30日颁布的。

先前发言有失严谨非常抱歉,已更正。

但希望有关基本法下的若干原则性的问题仍然值得大家思考讨论。
作者: hac    时间: 2021-6-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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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oqiqi    时间: 2021-6-23 17:47
hac 发表于 2021-6-23 16:46
事实不清楚的,需要陪审团;这种事实清楚的,要陪审团干什么

事实清不清楚谁说了算?还不是要审理以后才知道。否则直接判刑就好了
作者: hac    时间: 2021-6-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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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meteor    时间: 2021-6-23 18:23
hac 发表于 2021-6-23 18:16
这个罪犯,打着颠覆香港的旗帜,冲撞警察,明显违反国安法。还要狡辩吗?

而且,这种涉及政治的案件,确 ...

再明显,没有开庭并宣判之前,也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程序没有走完之前,嫌疑人的权利是需要保障的

涉及政治的案件对陪审员危害大?我怎么觉得涉黑的对陪审员危害更大呢? 现在不说黑社会杀全家了?
作者: steven_sa    时间: 2021-6-23 18:32
xabsinthex 发表于 2021-6-23 14:44
今天若公开召集了陪审团,如届时嫌犯被认定有罪,那事后黄丝去肉搜陪审团成员个资,霸凌陪审团成员家人, ...

那段时间香港警察的很多个资被泄漏,家属受到各自骚扰和霸凌。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19:29
hac 发表于 2021-6-23 16:46
事实不清楚的,需要陪审团;这种事实清楚的,要陪审团干什么






连被告辩护要用的论点是什么都还不清楚前,

就已经觉得事实都已经清楚了,







真的很难跟这种思维争论。。
作者: 挑灯亮剑    时间: 2021-6-23 20:07

作者: motov66    时间: 2021-6-23 20:15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14:03
首先,trial by jury 是英制法律体系下公民的权力,基本法尊重香港回归前法律体系的同时保障了这个权力。 ...

你先要理解基本法,基本法原文 "第八十六条 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有原则二字存在,根本原因旧有体系里陪审制本来就是常规模式并非唯一模式,实际也并不是百分百在香港法庭使用,这并不是无保留权利,也不是无保留保障,没有能不能剥夺的问题。

所以你无法argue国安法写明可以某些条件下不适用陪审制和基本法有法理冲突,你只能质疑不适用理由的使用是否充分合理。而最终判断权力属于律政司实际上这也是旧有体系,只不过这次被国安法明文补充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20:31
motov66 发表于 2021-6-23 19:15
你先要理解基本法,基本法原文 "第八十六条 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有原则二字存在, ...



您的意思是,因为八十六条里面有“原则”两字,所以要求陪审团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因此被告能否行使,或在什么情况下行使,这个权力是要司法机构(或立法机关或香港律政司)来帮被告决定?

这种理解我还真的是第一次听过。。。。。建议您参考下港府自己的说法哈

https://www.judiciary.hk/zh/jury/jury.html#1



作者: motov66    时间: 2021-6-23 21:03
本帖最后由 motov66 于 2021-6-23 21:12 编辑
miles 发表于 2021-6-23 15:24
在西方社会保证你个人安全的就是这个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都没有,结果正义只能靠祈祷


你想用程序正义呵护陪审团,然而陪审团的结果,反应的却不是正义而是民意,这本身就很矛盾不是吗?

民意是有偏差的,恰好香港目前偏差的很明显,要是陪审团选择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国,现在的双方估计就要反过来了

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所以为什么非要陪审团?是想借程序的表,用民意的果;律政司为什么非不要?双方都是故意的。最后是律政司利用程序正义,解决民意的偏差(这里并无褒贬)。说来说去,求仁得仁。

作者: motov66    时间: 2021-6-23 21:07
本帖最后由 motov66 于 2021-6-24 01:21 编辑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19:31
您的意思是,因为八十六条里面有“原则”两字,所以要求陪审团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因此被告能否行使,或 ...


根据你认可的基本法和尊重的旧有体系就是这样,根据程序正义觉得不对你可以向法院提告,这里驳回写的理由比主楼详细一点

https://www.hk01.com/%E7%A4%BE%E ... &itm_medium=web

另外看起来法理原则对你很重要,但你贴的不是法律,也看不到哪里说必须要陪审团,申请陪审团还必须被批准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3 21:11
都走到国安法的今天了,又嘟嘟囔囔陪审团,有意义么?回得去么?

早知道有今天,当初林郑撤回送中条例,运动就告一段落,不是皆大欢喜么?

香港就断送在一帮自以为是的蠢货手里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3 21:24
motov66 发表于 2021-6-23 20:07
根据你认可的基本法就是这样,觉得不对你可以向法院提告,不过之前有人提告过已经被驳回了

https://www. ...



现在可议的就是这个驳回 。。。。。

看来之前大家聊的没有交集啊。
作者: Questions    时间: 2021-6-23 21:39
想问一下,澳洲所有大小的刑事案件,都有陪审团吗
作者: 李十三    时间: 2021-6-23 21:43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3 20:11
都走到国安法的今天了,又嘟嘟囔囔陪审团,有意义么?回得去么?

早知道有今天,当初林郑撤回送中条例,运 ...

所以你认为现在香港是“断送”了?你涉嫌违法国安法
作者: Questions    时间: 2021-6-23 21:47
简单搜了一下

南华早报的分析

Have courts in Western countries tried national security cases in the absence of a jury?

Yes, but to a limited extent. The most notable example was the Diplock Courts in Northern Ireland between 1973 and 2007, which dealt with terrorist-related offences arising from conflict there between the 1960s and 1990s.
The non-jury setting still exists, although it is no longer automatic and requires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there to determine on a case-by-case basis.

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law-and-crime/article/3121493/national-security-law-what-you-need-know-about
作者: yishaou    时间: 2021-6-23 21:48
看足迹的讨论,等到强国把澳洲华人社团全部招安,华人变成粉红,就会申请取消澳洲的陪审团
作者: 鄭森    时间: 2021-6-23 21:49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作者: hac    时间: 2021-6-23 21: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otov66    时间: 2021-6-23 21:55
本帖最后由 motov66 于 2021-6-23 20:56 编辑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20:24
现在可议的就是这个驳回 。。。。。

看来之前大家聊的没有交集啊。 ...


哦倒也是,忘了,但是这个新闻看起来法院的法理依据很充分,这个楼里并没有提到,而且看起来你并没有什么法理依据判断这个驳回有问题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3 21:58
李十三 发表于 2021-6-23 20:43
所以你认为现在香港是“断送”了?你涉嫌违法国安法

呵呵,老伙计,您就别装了,哈哈
作者: 李十三    时间: 2021-6-23 22:00
淪陷
作者: australiaed    时间: 2021-6-23 22:04
kokolo 发表于 2021-6-23 14:03
首先,trial by jury 是英制法律体系下公民的权力,基本法尊重香港回归前法律体系的同时保障了这个权力。 ...

习惯了就好了。沙特肢解记者的时候疼了几天,后来不也都习惯了吗?
作者: bluebird1999    时间: 2021-6-23 22:52
香港的法制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被摧毁,确实悲哀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2:53
australiaed 发表于 2021-6-23 21:04
习惯了就好了。沙特肢解记者的时候疼了几天,后来不也都习惯了吗?

沙特这事,天高皇帝远,大家看热闹的成分居多,

坦诚的说,世界上多一个阿拉伯人少一个阿拉伯人不影响时间运作。。。

香港这事,我担心可能比较没那么简单。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2:54
本帖最后由 kokolo 于 2021-6-24 12:12 编辑
hac 发表于 2021-6-23 20:54
辩护,论点?

你玩过家家呢?


哈哈

I rest my case








如果您在澳洲,看来出国对您的公民素养没啥提升啊

另外多说一句,您的名字后面少了个 “ K “

作者: benny2002    时间: 2021-6-24 13:02
直接送到内地法院审理不是更快捷更方便吗?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11
benny2002 发表于 2021-6-24 12:02
直接送到内地法院审理不是更快捷更方便吗?


的确有可能,审理快捷方便这个是香港没有的制度优势,













不过怕的是香港公众可能宁可慢点也要一个大部分民众可以认同的判决。
作者: anthcho    时间: 2021-6-24 13:14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2:11
的确有可能,审理快捷方便这个是香港没有的制度优势,

现在的法官都是红的。 有良心的的做不下去了
作者: benny2002    时间: 2021-6-24 13:14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3:11
的确有可能,审理快捷方便这个是香港没有的制度优势,

一个中国的前提下,香港公众怎么想重要吗?一尊怎么想最重要。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15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3 20:11
都走到国安法的今天了,又嘟嘟囔囔陪审团,有意义么?回得去么?

早知道有今天,当初林郑撤回送中条例,运 ...

完全同意您说的,

唯一不明白的是您说的 ”一帮 “ ,

是一个,

两个,

还是两百多万个?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20
anthcho 发表于 2021-6-24 12:14
现在的法官都是红的。 有良心的的做不下去了



继续做的也要良心的,



不然怎么交给特区政府保管?
作者: anthcho    时间: 2021-6-24 13:22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2:20
继续做的也要良心的,

继续做的只有红心没有良心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23
benny2002 发表于 2021-6-24 12:14
一个中国的前提下,香港公众怎么想重要吗?一尊怎么想最重要。

当然,一中是前提,

不过两制要是还存在,样子要摆出来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25
anthcho 发表于 2021-6-24 12:22
继续做的只有红心没有良心

我们已经说到同一点上了

不过我还是相信有些红心跟良心可以并存的,

不过判决书怎么写就要考研政治智慧了。







您要是对这个主题有兴趣可以看下这个案例,

https://www.lawteacher.net/free- ... aw-of-hong-kong.php



作者: ninegumtrees    时间: 2021-6-24 13:42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4 13:49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2:15
完全同意您说的,

唯一不明白的是您说的 ”一帮 “ ,

这个重要么?

如果不能反省反思,自我检讨,自我审视,下次的结果还是失控,然后失败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3:58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4 12:49
这个重要么?

如果不能反省反思,自我检讨,自我审视,下次的结果还是失控,然后失败 ...



是不重要,因为不影响香港未来已经断送的结论,

我只是好奇,您说的一帮蠢货指的是林特首(因为她没有及时收回法案),那上街的两百多万人(因为他们没有在最重要诉求被满足的时候收手),还是其他人。

我好奇的原因是因为您的回应是少数能理性回复中最平和的,所以如果您不介意我很期待您能分享下您的高见。
作者: australiaed    时间: 2021-6-24 14:11
本帖最后由 australiaed 于 2021-6-24 13:13 编辑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1:53
沙特这事,天高皇帝远,大家看热闹的成分居多,

坦诚的说,世界上多一个阿拉伯人少一个阿拉伯人不影响时 ...


你说的这个坦诚,有点尴尬。。。
作者: australiaed    时间: 2021-6-24 14:16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3 20:11
都走到国安法的今天了,又嘟嘟囔囔陪审团,有意义么?回得去么?

早知道有今天,当初林郑撤回送中条例,运 ...

是啊,但是说到底香港也还是炎黄子孙。他们也是被利用了。背后的势力是主凶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4:19
australiaed 发表于 2021-6-24 13:11
你说的这个坦诚,有点尴尬。。。

请舒心,

没啥尴尬的,

英法殖民,老美无人机

杀的人还嫌少吗。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4 14:31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2:58
是不重要,因为不影响香港未来已经断送的结论,

我只是好奇,您说的一帮蠢货指的是林特首(因为她没有 ...

你觉得是谁?
作者: felix100    时间: 2021-6-24 14:34
anthcho 发表于 2021-6-24 12:22
继续做的只有红心没有良心

红心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4:35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4 13:31
你觉得是谁?



我觉得是林特首,寿终正寝这四个字拖了那么久才说出口,

之前要是好好说没准不会弄的那么僵最后群众愤怒中央没台阶下局面没法收拾。
作者: hac    时间: 2021-6-24 14: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5:00
hac 发表于 2021-6-24 13:51
您的素养是靠出国提升的啊?


靠国外出生


:)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4 15:06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3:35
我觉得是林特首,寿终正寝这四个字拖了那么久才说出口,

之前要是好好说没准不会弄的那么僵最后群众愤 ...

寿终正寝是大约2019年7月份说的,反对派又开始不依不饶,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运动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新加坡总理直言不讳,这种要求,根本就毫无道理,属于无理取闹,是港府和中央绝对不可能接受的要求,只能将港府和中央推离谈判桌。。。
作者: 红高粱    时间: 2021-6-24 15: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5:22
红高粱 发表于 2021-6-24 14:13
唉……
年轻人的热血,往往会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洒。谁都会有为了理想奋不顾身的时候吧
如果在胡温时代,这些 ...

的确,

同是读书人,知道读书人的价值。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5:36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4 14:06
寿终正寝是大约2019年7月份说的,反对派又开始不依不饶,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运动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



反对派那些人说穿了只是利用了当时林造成的群众怒气来达成他们的自私目的而已,说穿了他们只是整个过程的挟持者,所以他们不傻,但是不可原谅,一个都不该放过。不过他们应该不是您说的那 “ 一帮蠢货 ”,因为 “蠢 ” 这个字挂不上去。

新加坡那些人,说穿了只是自我解放后的马来韭菜,说的话听听就好。
作者: icelemontea    时间: 2021-6-24 15:48
s4048987 发表于 2021-6-24 14:06
寿终正寝是大约2019年7月份说的,反对派又开始不依不饶,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运动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

事件不是孤立的,占中雨伞运动是前奏,一年抗争,选举民主派压倒性胜利才是高潮。当初选举能进行时是中共和建制派错估了形势,民主民意一彰显,国安法就必须出台打压了。讨论和反思民主运动该如何进行,何时适可而止,就好比研究被强奸女生是不是穿衣太少了。本质是强奸犯和女生穿什么没关系。中共本质就是不会与民主自由共存的,和平和暴力民主运动都是被镇压抹黑的结局。香港是64重演而已。

作者: s4048987    时间: 2021-6-24 15:57
icelemontea 发表于 2021-6-24 14:48
事件不是孤立的,占中雨伞运动是前奏,一年抗争,选举民主派压倒性胜利才是高潮。当初选举能进行时是中共 ...

如果你都认定他是强奸犯了,那就不是上街游行喊喊口号、完事了领个叉烧油鸡便当就能解决问题的了,你需要去推翻它,打翻那个强奸犯

现实是,既无人敢揭竿而起,成为现代黄兴,亦无人愿引颈受戮,成就当代谭嗣同,那还有什么可谈的?

感谢你分享自己的见解。
作者: icelemontea    时间: 2021-6-24 17:54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4:36
反对派那些人说穿了只是利用了当时林造成的群众怒气来达成他们的自私目的而已,说穿了他们只是整个过程 ...


李显龙说给自己国民听的,李光耀死后,年轻人追求民主自由声渐起
李光耀看的明白早在香港回归前就告诉香港民主派年轻人了,现实不会总得到想要的,中共是枪杆子出来的政权,后句就不说了, 各自体会了。
作者: kokolo    时间: 2021-6-24 18:01
icelemontea 发表于 2021-6-24 14:48
事件不是孤立的,占中雨伞运动是前奏,一年抗争,选举民主派压倒性胜利才是高潮。当初选举能进行时是中共 ...



可惜从香港只能看见胡锡进,看不见胡耀邦
作者: icelemontea    时间: 2021-6-24 18:07
kokolo 发表于 2021-6-24 17:01
可惜从香港只能看见胡锡进,看不见胡耀邦

香港看到了64,30多年,年年纪念,
胡耀邦的结局更清楚
所以他们的坚持,不知道别人,我是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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