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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Wolli Creek楼盘房主起诉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毁约案败诉 [打印本页]

作者: BOC    时间: 2015-10-8 16:09
标题: Wolli Creek楼盘房主起诉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毁约案败诉
本帖最后由 BOC 于 2015-10-8 17:28 编辑

Wolli Creek楼盘房主起诉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毁约案败诉。

在试图阻止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取消合同的集团诉讼败诉后,一个由34名首次购房者组成的团体说他们感到绝望。

他们在2009年到20110年4月间购买了Wolli Creek的一个楼盘94套公寓中的34套楼花。

今年初他们启动了对开发商Kaymet 公司的诉讼,后者在2013年3月取消了购房合同。

他们称开发商没有付出合理的努力完成楼盘的建设,并在日落期结束前完成登记手续。

由于Wolli Creek的2房公寓价格已经从2009/10年的50万上涨超过75%达到接近90万,Kaymet公司将可以用现价把公寓售出而额外获得1300万的利润。

原告方面并没有提出开发商有意拖延工期从而获利的论点,所以法庭在判决时并未考虑这个因素。

周二在新州最高法院,Stevenson 法官驳回了此案,说原告无法证明任何拖延是导致楼盘未能在落日条款日前注册的原因。

他说他的判断基于工程测量公司Washington Brown的一份报告,说开发商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楼盘的注册手续。

“所以,原告必须展示出拖延是被告未能尽到合理义务而导致的”

Kaymet公司说因为商业安排是“非正式的”,并没有楼盘建设的书面合同,他们也没有保留工程进展的详细记录。

“公司遭遇了由于施工方延迟交付,拥堵,刮风,下雨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来解决问题。”公司的律师说。

结果是法官不得不主要依靠测量公司和被告方的证词。

“他们都给我留下诚实可信的印象,所以我接受他们的证词”

在原告指责被告没有尽力的11段时期中法官只认可了其中一个6周的期间。

“这个延迟没有导致被告在截止日前未能注册”他认定。

“原告没有证明如果原告尽了努力,楼盘注册会按期完成。”

原告中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人说她无法相信法庭只是听取了开发商的表面说辞。

“他基本上根据开发商的证词就做出了判决。”她说“我无法理解他怎么能这样。”

除了将近80万的诉讼费用以外,原告还被下令支付开发商的诉讼费用,导致他们的损失可能远超过100万元。

由于Kaymet公司依然保有他们的5万元定金,这群原告说他们可能拿不回来一个子了。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财物负担”这名女性说。

“我基本上失去了一段时间内进入房市的机会。”

她说已经“失去了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开发商需要卖出一定比例的落花来获得银行贷款,然后他们可以免费使用我们的资金。”她说。

“我感觉被利用了,我感觉整个事情都很不公平。”

原告大部分是本地人,另外还有几名海外买家,他们有28天的时间提出上诉。

她说他们将在周五碰头讨论未来的选择。

“有些人希望能止损,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希望继续上诉”她说。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买家说他感觉5万元打了水漂。

他说不管合同本身的内容,开发商有道义的责任。

“难道不应该是君子协定吗?这件事100%取决于开发商如何处理。”

Kaymet公司发言人说他对判决表示满意,因为“正义得到了体现。”

他说这是一份很明明白白的合同。

“2年期间,双方都可以退出,就是这么简单”他说。

“我们本来打算给他们200万和解,但是他们不接受,他们说我们什么都要”

“我们说好吧,让法庭来判决。他们发起集团诉讼很过分,我们损失了超过200万的租金。”

“你们对媒体胡说八道,我知道你们想要什么。但是结果就是这样,这就是这个国家的正义。”

在被问及如果房价下跌而不是上涨时,他们还会让原告继续完成买房手续时,发言人说“我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attach]1406791[/attach]
http://www.news.com.au/finance/real-estate/they-were-very-cruel-people-developers-13-million-payday-as-class-action-fails/story-fndban6l-1227562065008

作者: nbnbren    时间: 2015-10-8 16:09

作者: liu88    时间: 2015-10-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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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88    时间: 2015-1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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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SK    时间: 2015-1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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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88    时间: 2015-1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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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888    时间: 2015-10-8 16:14
法官也不是可信的代名詞。
作者: 天涯浪客    时间: 2015-10-8 16:15
我只能说:汗!
作者: gracegenie    时间: 2015-10-8 16:15
珍惜生命,远离楼花

作者: liu88    时间: 2015-10-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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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qu    时间: 2015-10-8 16:17
贪婪
作者: oppstuu    时间: 2015-10-8 16:17
这个就是买楼化的风险 本来就该明白的 估计大部分中国人?
如果这几年房价是下跌的 从50万到30万 估计这些人又会打官司 说要求开发商取消合同了 反正是谁都不想吃亏
作者: zhujun1993    时间: 2015-10-8 16:18
法庭讲法不讲情,怎么办。
判开发商败诉,于法无依,怎么办。
作者: liu88    时间: 2015-1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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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大可    时间: 2015-10-8 16:23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消息。。。远离小开发商楼花。。。
作者: waterforce    时间: 2015-10-8 16:25
在原告指责被告没有尽力的11段时期中法官只认可了其中一个6周的期间。

“这个延迟没有导致被告在截止日前未能注册”他认定。

----

根据法律的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确实需要对质疑的地方进行举证

但是,如何对房产开发商的进度进行举证?如何证明他们有意或者无意的拖延?

从原告的角度来说,确实很难很难……

而且,作为建筑公司和利益相关的第三方机构来说,都是有着密切的联系,利益攸关的。同时,证明故意拖延,也是一个从伦理和技术上两方面来讲,都是十分困难的地方。所以,在法律审理过程当中,强攻这点就落入了圈套。。。

有没有办法避开这个圈套从另外一个地方入手来攻辩呢???从日落条款本身?

“原告方面并没有提出开发商有意拖延工期从而获利的论点,所以法庭在判决时并未考虑这个因素。”

新闻当中有这一条,貌似是以前主要攻辩在于 - 是否拖延

但是加入“拖延而导致获利”的时候,获利这点可以十分容易的证明

那么,是否可以改为:”利用日落条款而不正当获利“,避开证明”拖延“而着重强调”获利“呢??

有哪位学习法律的朋友,可以一起探讨一下吗?
作者: qq888    时间: 2015-10-8 16:25
liu88 发表于 2015-10-8 17:20
对自己结果有利就是可信, 对自己结果不利就是不可信?

「有利」和「可信」也是兩個概念
作者: August2010    时间: 2015-10-8 16:25
买楼花就像赌博一样
作者: watson    时间: 2015-10-8 16:30
liu88明显就是既得利益者

看他的回帖就知道了,链接如下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 ... rom=space&page=
作者: sushier    时间: 2015-10-8 16:31
正义,资本家的正义
作者: watson    时间: 2015-10-8 16:38
目前的法规确实有漏洞,nsw已经要修改这一法规

作为买家只能考虑最大的发展商,他们为了口碑还会认真做事,贵点但将来更值钱
作者: sushier    时间: 2015-10-8 16:42
简单的一个规定,开发商违反合同,赔偿公寓当前市场价,看谁还敢,可惜政府不去做
作者: cjx007    时间: 2015-10-8 16:42
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5-10-8 17:44 编辑
waterforce 发表于 2015-10-8 17:25
在原告指责被告没有尽力的11段时期中法官只认可了其中一个6周的期间。

“这个延迟没有导致被告在截止日前 ...


开发商故意拖延而导致可以使用日落的话,这是不正当得益;但要是开发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拖延的话,他们根据合同启动日落条款就是合法的,这样子,得益也无所谓正不正当了。反过来看,假如房价下跌,购买者启动日落的时候,购买者重新买房省下来钱也不是不正当收得益。

不过,话虽这么说,我个人认为这条款是不公平的,毕竟信息都掌握在开发商手上,但是以条款不公平起诉的话。。。我只能说澳洲的法官都比较自由派。。。。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通过立法机关来进行保护。
作者: 雾沉半垒    时间: 2015-10-8 16:47
议会赶快修改法律吧
作者: 蔻宝宝    时间: 2015-1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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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nnifercd    时间: 2015-10-8 16:57
这真是太恶心了。
作者: 多米尼克    时间: 2015-10-8 17:02
法律是维护挖坑人的利益,你自己跳下去被埋那是你自己的责任,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跳坑人自理并沒收跳坑人之前勇跃报名的费用!
大法官:活该,让你们丫的爱占小便宜!
开发商:活该,让你们丫的买房梦发财!

作者: liuweiqw    时间: 2015-10-8 17:07
楼花
作者: watson    时间: 2015-10-8 17:08
本帖最后由 watson 于 2015-10-8 18:13 编辑
蔻宝宝 发表于 2015-10-8 17:55
开发商送套房子给法官?


现在的法规就是这样,要证明开发商是故意拖延,这是很难做到的。如果你无法证明,或者律师等等方面不够给力,给不出足够的证据,法官没有办法判你赢。所以才要改法
作者: phoenix-gu    时间: 2015-10-8 17:11
法官在判决里已经暗示了原告选择案由有问题,所以导致了他无法考虑因为其他案由判胜诉的可能性。看他们上不上诉吧
作者: winforjewellery    时间: 2015-10-8 17:11
最好以后没人买楼花 也许他们会收敛
作者: zhoukainj    时间: 2015-1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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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米    时间: 2015-10-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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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in_king    时间: 2015-10-8 17:14
真正的赢家是律师,输赢都有钱拿
作者: netstat    时间: 2015-10-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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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hj    时间: 2015-10-8 17:19
没有陪审团?
作者: DwyaneWade    时间: 2015-10-8 17:20
2年前的5W,加上房子升值了75%,大概40W.

加一起45W,再加上2年的机会成本算上5W

一共损失50W.

人生只能从头来过,一声叹息
作者: 01121999    时间: 2015-10-8 17:20
这也叫正义么
作者: netstat    时间: 2015-10-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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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There    时间: 2015-10-8 17:25
开发商损失的两百万租金是付给谁的?
作者: 大江东去    时间: 2015-1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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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多米尼克    时间: 2015-10-8 17:28
开发商:之前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不知这帮傻逼房主是智商有问题还是不认字,不骗他们上帝都不答应,不骗他们都不足以平民愤!呵呵。
作者: 01121999    时间: 2015-10-8 17:30
楼花的风险是人皆知
作者: netstat    时间: 2015-1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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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年一剑    时间: 2015-10-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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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江东去    时间: 2015-10-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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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su    时间: 2015-10-8 17:41
oppstuu 发表于 2015-10-8 17:17
这个就是买楼化的风险 本来就该明白的 估计大部分中国人?
如果这几年房价是下跌的 从50万到30万 估计这些 ...

开发商按时建好,买家根本不能用sunset这条
作者: Grace1127    时间: 2015-10-8 17:46
80万律师费?难怪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
作者: diniwang    时间: 2015-10-8 17:49
最近无良的开发商怎么那么多。明显买楼花缺少法律保护啊。不重视的话,还没等到条款修改,又会有大批人中招。
作者: qq888    时间: 2015-10-8 17:55
本帖最后由 qq888 于 2015-10-8 18:58 编辑

这事要明白几条:
1、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都是要维护资本权益的。并且首先要维护的是大资本。
2、律师们只是为了挣钱,是多挣少挣最多不挣的问题,但决不会赔偿判案失败的损失。因此,律师的责任心也是可有可无,可轻可重,可能抓到官司要害也可能就是等著失败。
3、一切要拿金钱来说话的。如果沒有雄厚资金支撑,没有能力支付高昂律师费,支付官司失败赔偿费的准备的话,还是劝你有理沒钱不要到法院来。
4、任何事都有运气,法官也不是正义的代名词。法官也有个人爱好和倾向,如不是重大刑事案件,又无陪審团,那就要看你是遇到怎样的法官了。
5、华人是少数族裔。虽说现在政府也支持多元文化民族平等,但是真的遇到官司事件,华人可能还是会吃点亏,遇到不公平待遇。
6、楼花是个法律不健全领域,最好远离。除非你不怕打官司。
作者: waterforce    时间: 2015-10-8 17:58
cjx007 发表于 2015-10-8 17:42
开发商故意拖延而导致可以使用日落的话,这是不正当得益;但要是开发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拖延的话,他们根据 ...

反过来看,假如房价下跌,购买者启动日落的时候,购买者重新买房省下来钱也不是不正当收得益。


我觉得这个不对,因为日落条款的一个前提是“没有完工”,初始用以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而不是开发商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延迟不交付,购买者有权获得赔偿(我记得是有赔偿金的,而不是简单退回)

所以,如果房价下跌,只要可以及时建成,购买者是无法启动日落条款,也不存在购买者会利用日落来获利。除非证明:购买者的原因而延误了交房,比如玩消失什么的

业绩是说,在这个事情上,其事实是:根据市场行情,由于日落条款的存在,开发商获利,而购买者损失(至少损失了本金在这几年当中的利息,还要算上CPI变化)。那么就违背了日落条款的初衷。当然,我相信这点在庭辩的时候肯定已经有所提及,但是可能没有在这个上面做文章吧?

不过anyway,已经有消息说要废除日落条款了
作者: banana4apple    时间: 2015-10-8 18:21
不合理
作者: happysee    时间: 2015-10-8 18:26
楼花的风险不仅仅是落日条款,所以废除落日条款也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买楼花真正的风险是counter party风险,如果对方是一个刚成立的皮包公司,你敢和他签合同只能说明你胆子大。楼花也不是完全不能买,但是买之前要了解一下开发商成立多久了,实力如何,之前有多少成功的楼盘开发记录,其老板有没有什么不良记录等等。作好这些调查,就算有落日条款又如何?
作者: 老衲    时间: 2015-10-8 18:31
这开发商是什么人?难道又是奥本副市长?
作者: oz2009    时间: 2015-10-8 18:37
老衲 发表于 2015-10-8 19:31
这开发商是什么人?难道又是奥本副市长?

中东兄弟。而且一个被杀。法庭上原告被中东人威胁。被法官制止。
作者: 说你胖你还真喘    时间: 2015-10-8 18:38
跟楼花本身没有关系。是开发商不好。
作者: jack2116    时间: 2015-10-8 19:13
从这种垃圾开发商手中出售的房子一定问题多多的,希望同胞们慎重,最好不要接盘,也劝告周围的朋友们不要接盘。也请做中介的朋友深思,不要助紂为孽nie
作者: cjx007    时间: 2015-10-8 19:14
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5-10-8 20:21 编辑
waterforce 发表于 2015-10-8 18:58
反过来看,假如房价下跌,购买者启动日落的时候,购买者重新买房省下来钱也不是不正当收得益。


首先,sunset clause 是双向了,购买者也可以选择启动,只不过启动了购买者能得到什么?原额退回的定金,然后再上庭要求赔偿损失?更别说在楼价上涨的这个阶段,购买者顶多也就要点赔偿,而不会真的去启动。

其次,sunset clause 的愿意是保护双方,而并非只有开发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个条款确保了在到期之前,购买者不可以无损失取消合同,对购买者而言,这个条款确保了他们不用为了不想蒙受任何经济损失而等上一辈子。

最后,sunset clause 不是在某一方故意拖延导致可以启动的立意下设立的,故意拖延那直接就是breach of contract  ,sunset clause 本意是建立在开发商主观不拖延,但真的是无可奈何完不了工的时候的。这时候,楼价下跌,开发商玩不了工,购买者自然可以启动。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就是工程的进度掌握在开发商手上,他们可以想方设法拖,而购买者连想方设法的机会都很难。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这个条款不太公平。

但是,只要开发商尽到自己解释合同的义务,而购买者还签下这份合同的话,在澳洲这些自由派法官眼中,即便不是自由派,但别忘了,购买者是应该有自己的律师的,没有完整说明合同的法律风险,那也是买房律师的责任,所以这就是一份完全公平的合同。

所以,他们的class action 只能针对开发商有主观延误做文章。
作者: BOC    时间: 2015-10-8 19:41
ItsThere 发表于 2015-10-8 18:25
开发商损失的两百万租金是付给谁的?

楼盘建成后开发商已经全部出租,但是这34套因为打官司而无法出租,所谓损失的租金就是指这个
作者: Paul5005    时间: 2015-10-8 20:50
waterforce 发表于 2015-10-8 17:25
在原告指责被告没有尽力的11段时期中法官只认可了其中一个6周的期间。

“这个延迟没有导致被告在截止日前 ...


作者: 大葱和葱花    时间: 2015-10-8 21:10

作者: xixixierbiliu    时间: 2015-1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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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1:35
   民事法律关正义有毛关系?

    楼花才五万,如果房价跌了,你最多损失5万,如果房价涨了,你想挣几十万。就是做梦。

    楼花必须要有落日条款 。
作者: garysu    时间: 2015-10-8 21:39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2:35
民事法律关正义有毛关系?

    楼花才五万,如果房价跌了,你最多损失5万,如果房价涨了,你想挣几十万 ...

很稀奇么?楼花settle挣了二三十万的本来就有,mirvac的就是,好好的交房了。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1:42
garysu 发表于 2015-10-8 22:39
很稀奇么?楼花settle挣了二三十万的本来就有,mirvac的就是,好好的交房了。 ...

     很稀奇么,楼花是保证你挣二三十万的吗?楼花只是个购买优先权。

     有这样的生意,花五万,保证两年后能挣二十万,如果你有,多介绍给我。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1:46
    权证本来就是一个投机工具,和股票差不多。

    如果民法判开发商败诉,那整个capitalism的机制要全部改写了。
作者: 博闻    时间: 2015-10-8 21:48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2:46
权证本来就是一个投机工具,和股票差不多。

    如果民法判开发商败诉,那整个capitalism的机制要全部 ...

投机工具,你的股票赚了,券商可以跟你说不算,退钱给你么?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1:53
博闻 发表于 2015-10-8 22:48
投机工具,你的股票赚了,券商可以跟你说不算,退钱给你么?

      股票要交割才算亏盈,楼花不是股票,更象是股票权证,约定价格的购买权,你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作者: 爱天蝎的巨蟹    时间: 2015-10-8 21:54
,这个日落条款一定要被取消,垃圾条款,无耻开发商还说正义?狗屁!
作者: 博闻    时间: 2015-10-8 21:55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2:53
股票要交割才算亏盈,楼花不是股票,更象是股票权证,约定价格的购买权,你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

现在的问题是,股价涨了,你要行权,但是券商说权证作废了,原价退给你。可以么?
作者: superdollar    时间: 2015-10-8 22:00
cjx007 发表于 2015-10-8 17:42
开发商故意拖延而导致可以使用日落的话,这是不正当得益;但要是开发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拖延的话,他们根据 ...

重要的是工程进度掌握在开发商手上,在进度可以完成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完成也可以不完成,这怎么公平法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2:01
博闻 发表于 2015-10-8 22:55
现在的问题是,股价涨了,你要行权,但是券商说权证作废了,原价退给你。可以么? ...

    当然可以啊,只要合同中写明了,不可抗力造成的因素,有免除合同履行的条款。

     民法本来就是契约法,只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什么合同,法官都不会管,除非造成大量的,极坏的社会影响。

   
作者: 肥羊    时间: 2015-10-8 22:07
远离楼花吧
作者: garysu    时间: 2015-10-8 22:14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2:42
很稀奇么,楼花是保证你挣二三十万的吗?楼花只是个购买优先权。

     有这样的生意,花五万,保证 ...

你说到好像如果赚了,开发商就很应该故意延误把钱占去
作者: garysu    时间: 2015-10-8 22:15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3:01
当然可以啊,只要合同中写明了,不可抗力造成的因素,有免除合同履行的条款。

     民法本来就是契 ...

你这是强辩,股票option可以赖了不给么
作者: cjx007    时间: 2015-10-8 22:16
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5-10-8 23:19 编辑
superdollar 发表于 2015-10-8 23:00
重要的是工程进度掌握在开发商手上,在进度可以完成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完成也可以不完成,这怎么公平法 ...


法官:被告尽到他们解释合同的义务,我相信原告的律师也已经完整解释这份合同的法律风险(没找律师?come on, it's a 500k apartment, u must have these reasonable cares)。

是的,法律上,这份合同就是这么公平。

而在你说的开发商可以掌握开发进度,故意拖延的情况,这是breach of contract,有道理,但是举证责任在原告。。。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2:18
garysu 发表于 2015-10-8 23:14
你说到好像如果赚了,开发商就很应该故意延误把钱占去

     非常应该,以小博大,而且没风险,比银行家还能挣钱,这个才不正常,开发商的见利起义,就是风险之一,不是鼓励投机获利吗?

      我的理解,capitlism的私法原则,就是收益和风险一样高,就是私法的公正。
作者: cjx007    时间: 2015-10-8 22:20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3:18
非常应该,以小博大,而且没风险,比银行家还能挣钱,这个才不正常,开发商的见利起义,就是风险之 ...


故意拖延是breach of contract 来的,这是另一个故事了。不过,站在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假如真的能用,开发商当然应该用,不用那也就是因为声誉的受损导致的经济损失比直接执行日落大。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2:22
garysu 发表于 2015-10-8 23:15
你这是强辩,股票option可以赖了不给么

    合同没有的条款 ,才叫赖,合同有的条款,甲方只是充分利用了,而你的律师也看过,也告诉你其中的风险,你也愿意赌上一把,双方充分,自由,平等下的合同,怎么叫赖?

     顶多叫贪婪下的无视风险罢了,这个才叫capitlism。
作者: cjx007    时间: 2015-10-8 22:24
我去,怎么突然间这么激烈了。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2:24
cjx007 发表于 2015-10-8 23:20
故意拖延是breach of contract 来的,这是另一个故事了。不过,站在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假如真的能用,开 ...

    对啊,理性经济人的契约关系,就是理性公正的。
作者: liushui0729    时间: 2015-10-8 22:54
楼花啊
作者: garysu    时间: 2015-10-8 22:56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3:22
合同没有的条款 ,才叫赖,合同有的条款,甲方只是充分利用了,而你的律师也看过,也告诉你其中的风 ...

等改了法看你还说什么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015-10-8 22:58
garysu 发表于 2015-10-8 23:56
等改了法看你还说什么

     改了法之后,顶多叫补充,难道你的意思,现在没改法,你就是乱BB?
作者: ivorsyd    时间: 2015-10-8 23:02
除了投资,确实有不少人买楼花是自住的,这个条款很不合理
如果房价跌,我相信开发商会赶工提前settle
作者: yourock    时间: 2015-10-8 23:26
DwyaneWade 发表于 2015-10-8 18:20
2年前的5W,加上房子升值了75%,大概40W.

加一起45W,再加上2年的机会成本算上5W

只能说楼市太疯狂了。仅仅投入5万,连利息都不用交,过了两年净赚50万!大伟也做不到吧?
作者: 博闻    时间: 2015-10-8 23:28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3:01
当然可以啊,只要合同中写明了,不可抗力造成的因素,有免除合同履行的条款。

     民法本来就是契 ...

如果那合同里真写着如果开发商到期不能交房,可以退钱毁约,那就是买的人有眼无珠。不过目前这个看上去,是这个法律的据说本意要保护买家的日落条款,隐形地给了开发商这个后门。而不是明白写在合同上的吧?
作者: simonwang    时间: 2015-10-8 23:40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2:53
股票要交割才算亏盈,楼花不是股票,更象是股票权证,约定价格的购买权,你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

搂花怎么是权证?这个类比没有道理。
作者: simonwang    时间: 2015-10-8 23:58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0-8 23:01
当然可以啊,只要合同中写明了,不可抗力造成的因素,有免除合同履行的条款。

     民法本来就是契 ...

如果你说的民法是指civil law,那你就忽视了澳洲是common law system。其实有一位已经提到了,法官暗示买房者用错误的理由起诉开发商,没有办法举证开发商故意拖延。

实际上,common law system在关于contract 和property有一个独特的系统,称之为 Equity Principle。简而言之就是从良心来判案,而非简单的只看合同。最近的例子就是客户和银行有合同,晚还信用卡要付late fee,尽管这是符合合同的,但是“Breach of a contractual term is a necessary element of the penalty doctrine at law but not in equity,所以法院判决银行输了。

这里的购房者应该不要去争论开发商的恶意,而是应该要求运用Equitable rules,要求继续执行购房合同。

顺带回答几位认为资本主义法律就是维护资本家的,可以研究一下这个Equity Principle,看看这是如何保护弱者的。
作者: draco    时间: 2015-10-9 00:06
还是别买楼花了,宁可选个旧房子住,折腾不起啊!n
作者: qq888    时间: 2015-10-9 01:42
本帖最后由 qq888 于 2015-10-9 02:56 编辑
xixixierbiliu 发表于 2015-10-8 22:22
一派胡言,法律比这个要复杂多了,用这种简单庸俗的说法来评价法律是对法律的亵渎。 ...


看来你懂法律,你可以去打这个官司。希望你打上这个官司并胜诉。你还可以通过打官司赚钱。
作者: Simonjo    时间: 2015-10-9 02:35
本帖最后由 Simonjo 于 2015-10-9 03:40 编辑
simonwang 发表于 2015-10-9 00:58
如果你说的民法是指civil law,那你就忽视了澳洲是common law system。其实有一位已经提到了,法官暗示买 ...


感谢分享!过两天有分了加给你。
我觉得也是,应该聚焦在开发商为什么要取消合同上面。
Sunset启动对开发商来说并不是因为可以终止建房,而是因为原有合同获利不如重新卖来得多,这并不是out of good will,也不是任何情况所迫使他做出的唯一一个选择。
原告方找的律师不给力啊!看得出法官的同情。
其实原告完全应该就settle的金额好好和开发商谈谈,这事情明显settle更好。
作者: xixixierbiliu    时间: 2015-10-9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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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888    时间: 2015-10-9 05:38
本帖最后由 qq888 于 2015-10-9 06:40 编辑
xixixierbiliu 发表于 2015-10-9 06:25
法律和打官司两码事,打官司不过是一个法律事件而已,和法律体系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


第一句话有明显语病。打官司如果与法律是两码事的话,呵呵,这打官司是否也不需要律师了啊?

作者: sushier    时间: 2015-10-9 06:08
双方平等的条款
谁都可以退出
只能说被开发商钻空子,利用了而已
只要楼花这个还是生意,这种事就免不了
政府必须修改法规,偏向消费者一些,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作者: baobeibei    时间: 2015-10-9 06:29
房主们被无良开发商坑得好苦!


作者: alee79    时间: 2015-10-9 06:33
楼花啊!
作者: chenzn    时间: 2015-10-9 07:08
望能尽快修改法律吧
作者: xyouc    时间: 2015-10-9 07:12
楼花风险太大
作者: 七瓦    时间: 2015-10-9 07:29
开发商没有工程进度记录这事无法举证故意延误。一个图纸修改审批就可以无限循环。

现行法律下此案很难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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