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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izzypiggy

和阿三干了一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8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engt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engt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izzypiggy 于 2009-1-8 15:21 发表


你好DANDAN, 您有心了。。。谢谢。。

昨天警察说曾打电话给证人, 但没人接, 警察说再过几个星期后再打。。。。

补充一下昨天和警察的电话谈话:

* 我尝试和解, 警察说再过几个星期后再打给证人, 因 ...


这就是一民事纠纷,用不着Criminal Lawyer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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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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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zzypiggy 于 2009-1-7 14:42 发表
打回警察局了:

* ‘可能’ 两个月后会收到传票, 但要看车里乘客作的证词。。。
* 警察会打电话给阿三Taxi Driver, 我要不要上COURT 取决于他愿不愿意 CANCEL COMPLAIN, 或接受PRIV ...


好汉不吃眼前亏,说点好话,要求PRIVATE SETTLE,以后有机会再打阿三一顿,在周围没人的情况下。

发表于 2009-1-8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中国小牛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中国小牛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在mel还是syd?mel打criminal官司的律师我知道一个,鬼子律师,帮一学生打过官司,官司赢了,不过收费不便宜,好像两千刀吧。地址是:suite 9 (或者7,11,不太清楚), Level 2, 118 Queen Street, Melbourne, 3000
祝lz好运!

发表于 2009-1-8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7j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7j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b 于 2009-1-8 15:28 发表
俺感觉lz尽量跟他们拖着,扯皮来扯皮去的,本来就是P大点的事情,最后大家都不耐烦了就不了了之了,关键是找到足够多能充分扯皮的事情,只要不能轻易解决的就好,呵呵,拖他个半年以上再说。

举双手赞同这个战术!经常看到坛子里有人讲开车被别人撞了,找人家修车被拖着,然后大家都出来劝事主算了算了,最后事主一句“破财免灾”自我安慰就结了。现在也用这个方法对付阿3试试。
做个看帖不回的足迹好网民。

发表于 2009-1-8 19: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西关少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西关少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normally indian man drive like women.

发表于 2009-1-8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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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人,找几个不在你车内的,证人,
你过去和他理论,阿X动手打你,然后自残,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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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00: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ityofmelbour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ityofmelbour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双方的种族影响了大家对这件事的判断没,如果楼主是印度人,出租司机的华人,大家又会怎么想。

发表于 2009-1-9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oala200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oala200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些人尽出歪主意,比如找人做伪证之类,lz千万别听他们的。别为了掩盖一个小问题,犯更大的错误。假的总会有漏洞的。而且估计lz也找不到做伪证的人,因为这是确确实实的犯罪行为。那样会得不偿失。正确的方式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按最坏的情况做个估计,这样lz自己心里就有底了。别人都只能是帮着lz瞎琢磨,只有lz最清楚是怎么回事。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09-1-10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l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l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有两个非常不利的地方.
第一.没有录象的情况下你没有让行.
第二.你停车下车去找他的车,他在车里.

我觉得不论调节还是上庭,面对警察的时候都要注意这两点.

让行的问题躲不过去,就强调根本没看到对方,因为你转弯的时候路口还没有车,他开的太快,对方是出租车,警察会理解你的疏忽.

你下车的问题要强调你下车是complain他闪灯鸣笛的危险动作,被打一拳,为防止自己继续被侵害才反击.

发表于 2009-1-10 13: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idail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idail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lz就错在没有挨了第一拳以后直接报警,后来虽然动手把对方打爽了,但是法律方面还是很被动.

发表于 2009-1-10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林草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林草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右转是应该给三让路的.三是左转,不用给你让路,你还跑到人家前面去了 ,是你违规在先的.
但是三不应该动手打人.他如果一动手,你就该立刻报警,把他的 车号记下来,把自己的脸拍下来.把证人的号码要过来.保证整死他.在这里,动拳头反击根本就不是明智的选择.你报了警,别忘了再给他一个胜利的微笑..哈哈...
当然,你选择了武力解决.还破坏了他的财产.上法庭.你比较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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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贝贝妈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贝贝妈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严重喜欢67和85楼同学的帖子。
俺的忠告是:没事别找事,有事别怕事。
深切关注后续事情发展。

发表于 2009-1-10 22: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nklas2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nklas2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帮不了什么忙,宽慰一下lz,从个人角度,我很欣赏lz的做法。有些时候,事已发生,就不要再说早该如何的话了,尽量把损失做到最小咯。反正又没死人,不要太过担心咯,这里的法治还是要健全些,多多少少公平些,尤其对我们这些没有什么社会背景,关系的人来说,还是要好些。对于阿3,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们,不光是中国人(不包括喜欢阿3的中国人),我遇到的很多当地鬼佬也是很烦他们的。总体来说,很多阿3都是那种“穷乡除叼民”。还有就是中印之间本就没有多好的友谊基础,敌对多国友善。

发表于 2009-1-11 0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天蓝水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天蓝水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印度人对中国人有敌视,估计是从小被教育出来的。

亲眼看到这样的: 在火车上,一个鬼子把脚放在凳子上,一个华人mm也一样(长途车)。 然后几个鬼子检票的都没所谓,偏偏一个印度女,非要罚款(最后还真开票了)。 但是她没开鬼子的。

还有一次,是银行某个服务台的,有鬼子,有各类其他国家的, 那个服务的是个印度的。明显针对中国人。

太多了。

有空的去看看讨论战争的论坛,整天是小印度装b的。
本人在论坛任何发言均为探讨与搞笑,不属于任何建议。
发言绝对不热情,拒绝强制答复,拒绝细节解释。

属于:纠错小马达,或负面消息制造机。

发表于 2009-1-11 0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angmh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angmh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煞笔阿x    干丫比养的~~~

发表于 2009-1-11 18: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林草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林草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去看过一个印度医生,真不怎么样,没说两句话,就用很鄙视的语气说,要不你去看中国医生吧?意思是嫌俺的英语不好.
我在澳洲,还真没一个人嫌过我英语不好呢.就这个自己本身英语还带强烈咖喱味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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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ceango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ceango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09-1-12 2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nd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nd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此看来那个乘客根本还没有做证。那他以后做证的可能性更小了。说不定对于阿三追着你拼命闪灯和首先袭击你非常气愤也说不定。所以我觉得楼主根本不需要要求提早判决什么的。你现在就当没这回事,能拖就拖。

发表于 2009-1-14 23: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7j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7j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对,能拖才是王道!阿3有本事就别去拉活,整天东奔西跑去打官司。

发表于 2009-1-23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p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p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是阿三闯红灯了吧

发表于 2009-1-27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洛水凝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洛水凝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阿三动手打人在先,如果楼主当即报警,肯定弄死这个臭阿三。但是你也动手了,这个跟正当防卫没什么关系吧,虽然很想通过这个来给楼主辩护。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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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0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7# 的帖子

此文章由 dizzypigg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zzypigg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ill keep this thread updated if there is anything happened in the future...

发表于 2009-1-30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新风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新风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09-2-25 23: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7j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7j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没动静啦?看来啊3打了就白打了?

发表于 2009-2-26 0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估计没啥事了,lz有空更新下情况。

发表于 2009-2-26 11: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zzypigg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zzypigg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7jf 于 2009-2-26 00:22 发表
怎么没动静啦?看来啊3打了就白打了?


有更新啊...在一楼...
08/01/09
昨天警察说曾打电话给证人, 但没人接, 警察说再过几个星期后再打。。。。

补充一下昨天和警察的电话谈话:

* 我尝试和解, 警察说再过几个星期后再打给证人, 因为车里乘客不会偏袒。。。但好象当时他是帮阿三做笔录。。。
* 我要求可不可一尽量提前判决, 因为我的VACTION PLAN 可能APRIL 才回OZ, 警察说不行, 那得等我后来后, 得等到JUN 或JULY 以后了。。
* 提出想告阿三先动手和 FLASH HIGH BEAM 的事, 警察说要听乘客证人怎么说。。。还有我应该当时报警。。
M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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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1: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mp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mp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zhengtao 于 2009-1-8 16:30 发表


这就是一民事纠纷,用不着Criminal Lawyer吧。

assault is criminal.
Doh

发表于 2009-2-26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林草123 于 2009-1-10 15:34 发表
楼主右转是应该给三让路的.三是左转,不用给你让路,你还跑到人家前面去了 ,是你违规在先的.
但是三不应该动手打人.他如果一动手,你就该立刻报警,把他的 车号记下来,把自己的脸拍下来.把证人的号码要过来.保证整 ...



不知道这位同学的右转要给左转让路的规定是哪里学来的,我从vic roads的规定上学到的是左转要给右转让路。

退役斑竹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9-2-26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tou2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tou2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不懂法律哈,但是我想问一下,那阿三光凭一张他被打的照片就说是你打的,他有录像证明是你打的吗?

发表于 2009-2-26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olf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olf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ONeal 于 2009-2-26 14:10 发表



不知道这位同学的右转要给左转让路的规定是哪里学来的,我从vic roads的规定上学到的是左转要给右转让路。

You are wr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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