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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四十八:Kathy林说,她丈夫当晚没有离开过他们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7 0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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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kam 发表于 2015-6-27 00:50
对的,警察take statements 的时候,他敢不说?这么大的动静随便哪个邻居都有可能提供证词、也可能匆忙中 ...

看#227
如果谢是凶手,警察问他他肯定不说的,因说了死路一条,不会从宽的。而不说还可以搏一下,希望邻居没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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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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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7 00:34
如果考虑买凶杀人,那买的人不应该是谢。

关于谢杀人的动机学,警方自相矛盾。之前为了反对保释,说谢很 ...

如汇钱100W回中国属实,岂不是有洗钱之嫌?

发表于 2015-6-27 0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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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发表于 2015-6-27 01:03
如汇钱100W回中国属实,岂不是有洗钱之嫌?

可以这样说,但这样更说明警方对谢作案动机的解释站不住脚。

发表于 2015-6-27 0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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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kam 发表于 2015-6-27 00:50
对的,警察take statements 的时候,他敢不说?这么大的动静随便哪个邻居都有可能提供证词、也可能匆忙中 ...

连警方都没要求他解释那鞋。鞋子不在的理由太简单了,最常见的是破了扔了。警方说看到谢在2006年穿着一双跟作案现场脚印同款的Assisc鞋的照片,离发案3年,鞋子早该破了。

发表于 2015-6-27 06: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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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n123au 于 2015-6-27 07:34 编辑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7 00:34
如果考虑买凶杀人,那买的人不应该是谢。

关于谢杀人的动机学,警方自相矛盾。之前为了反对保释,说谢很 ...


好像林死前,也向国内汇过钱,如果是真,我很怀疑他参与洗钱,警察一开始也是这么怀疑他的死跟洗钱有关。按英文clean车库,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就是把东西放放整齐,把树叶扫走或用水冲一下地面和车道。偶然之举,无可非议。人吗,有时会心血来潮,也可以理解。如果我们不先入为主,打扫车库有何不妥。如果打扫车库是发生在案发之前一星期,我看没有问题,只是大家都带上有色眼镜,不管控方和辩方都觉得很不正常而已,才发生辩论。如果大家无业或退休在家,都做什么,邻居大妈无事,天天扫她家门前的树叶,大叔一个星期洗一次车。还都是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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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7: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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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爷 发表于 2015-6-26 18:10
他们自行脑补的信息就是他们所谓的“独立思考”。
搞半天几号洗车库还不明确,这上个啥子庭嘛!这些 ...

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应该双方肯定有共识,18号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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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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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5-6-27 07:32
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应该双方肯定有共识,18号可能性很大。

我一直都说,关于next morning 的解释,的确是大胆,因我想不出别的解释。那是在比较早期,只是怀疑,还不敢肯定警察会作假,为了替警方解释才想出来的。现在已经发现,警方的几个证据全部作假或有严重问题,而且选择不回答另外几个指向凶手另有他人的证据。可以说现在已经不需要next morning 的解释了。

18号或19号其实不重要。
关键是“谢若是凶手,又赶在作案后那天早上清洗可能遗下的犯罪痕迹,他绝不会自己向警察透露这消息的”。

基于这一点,只能有2个可能: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或加货。

发表于 2015-6-27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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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6-27 14:33 编辑

跟这案件,讨论了这么久,对检察官Mark的作为有些体会。

因为这案件的调查的困难性,加上跨文化,跨语言,相信像Mark这样的顶尖检察官都可能犯判断错误。本来Mark的专长在于做成案子/影响陪审团,不在侦破,但因为他如日当天,不可一世的地位,加上这案子的重大,他很可能早期就影响案子的主办警官,而妨碍侦查过程(主要在于过早停止对其它线索的追踪侦查)。

Mark一直用的控诉谢的几个证据,几乎都作假,但他这样做,有他的道理:

1。他明知7月18日那天谢妻血液检查里没发现安眠药,却几次对陪审团说谢妻的证词不可信,因她那天晚上被下药了。因为即使这荒言被辩护律师当堂戳穿,他只需望向在庭上的警官,表示:这是真的吗?(血检查阴性)。他的威望和可信性在陪审团眼里还是得以维护,因他毕竟是人,这么久的事了。

2。一开始就用大量怀疑的证据甚至谎言攻击谢,会对悉尼居民洗脑,一旦形成初始印象,很难再改,因为一旦带了有色眼镜,对任何事情的理解和考虑都变色了。而陪审员们都来自于悉尼。林家血案是百年不遇的案子,民众之关心不言而喻。追悼会州长,各反对党领袖都参加了。利用民众对案子的强烈关注,不断对潜在陪审员洗脑,Mark 在这案子几乎已经赢了大半。

3。即使办成案后疑犯上诉成功,检察官声誉不但不受影响,反而名声上涨。前面提到的Gordon Wood Aquittal 就是个例子,据说Mark因这案子而名声上涨的程度,比另外几个成功的大案的还大。因为他做成了无米之炊。

4。Mark这样做是这个司法制度安排的。他当黑脸,辩护律师白脸。各自朝单方向全力努力,各自不考虑真相,道德等因素,因为就是不知真相才需要审,而这2人的判断不免带入个人成分,不被需要。结果是双方不带包袱的拼搏更淋漓尽致,真相更接近,判决更公正。也因为排除了个人判断的主观因素,结果更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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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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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还在折腾。
再不破案,要成为百年悬案了

发表于 2015-6-27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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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7 12:37
跟这案件,讨论了这么久,对检察官Mark的作为有些体会。

因为这案件的调查的困难性,加上跨文化,跨语言, ...

一旦带了有色眼镜,对任何事情的理解和考虑都变色了----- 有道理,

发表于 2015-6-27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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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5-6-27 14:19
一旦带了有色眼镜,对任何事情的理解和考虑都变色了----- 有道理,

估计足迹上绝大多数TX都是这样或多或少被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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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5: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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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dean 发表于 2015-6-26 12:19
没那么上岗上线的制度且不说你说的对不对,
有脑的同学再认真想想,案发当天洗车库是怎么一回事?还不懂啊, ...

“没那么上岗上线的制度且不说你说的对不对,”

Mark这样做是这个司法制度安排的。他当黑脸,辩护律师白脸。各自朝单方向全力努力,各自不考虑真相,道德等因素,因为就是不知真相才需要审,而这2人的判断不免带入个人成分,不被需要。结果是双方不带包袱的拼搏更淋漓尽致,展现在陪审团面前的正反证据更接近真相,使得判决更公正。也因为排除了个人判断的主观因素,结果更客观。

很明显司法制度的这种安排使得检察官的办案动机过强,还有内部的权力和便利,造假容易发生也缺乏惩罚机制,使得案子的天平倾向于检察官。但对检察官的任何惩罚机制都可能影响检察官使命的有效执行,从而影响司法的公正。取而代之的是由几个因素组成的造假对抗纠正机制:1。辩护律师, 2。进入Jury审判之前的committal hearing, 3. Jury 审判之后的上诉法庭,4。严格的检察官挑选制度,还有 5。历史大概能证明在这制度下漏网的还是远多于被冤枉的这事实。

这个制度明显还有缺陷,但为了最大程度达到公正,这些缺陷几乎都是难于避免的。

如果理解了这些,估计你就不再会说 “没那么上岗上线的制度”。
天朝由于缺乏真正独立有效的辩护机制,警察同时扮演黑脸和白脸,就是那些没有明显腐败的案子,都会掺入个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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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monteawithi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monteawithi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她丈夫第二天早上(2009年7月18号)起床时,和晚上穿的绿色运动裤一样,没有换过。"

人家出門前后换过裤子不太難吧...

发表于 2015-6-28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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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teawithice 发表于 2015-6-28 01:50
"她丈夫第二天早上(2009年7月18号)起床时,和晚上穿的绿色运动裤一样,没有换过。"

人家出門前后换过裤 ...

是的。估计她这样说是想让陪审团知道,她连这样一件小事都记得,那她说“她很清楚,谢那天晚上没离开家”是可信的。

一方面是有辩护律师指导,一方面她现在也应该知道了,澳洲的警察和检查官不是天朝的警察叔叔。所以她现在讲话注意了,有准备了,也动用她的权力修改了一些以前讲错或不应该讲的话语。而且她应该也从Mark身上学到了,要说就要肯定,像“可能”就该讲“肯定”了。

发表于 2015-6-28 19: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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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nlineregistry.lawlink.n ... 2522%257D%257D%257D

下周5天和再下周周一都排了庭审。估计之后的4天又留作陪审团闭门讨论时间。
下周的主题会是什么?监狱里那两证据?

发表于 2015-6-28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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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7 11:29
我一直都说,关于next morning 的解释,的确是大胆,因我想不出别的解释。那是在比较早期,只是怀疑,还 ...

不同意你推断的:

”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或加货。“

=======

1. 谢向警方透露他洗车库,和他是不是凶手没有特别联系。

2. 谢若没有清洗车库,又何来警方说谢向警方透露他洗车库?难道谢没有清洗车库,然后自己故意向警方说他清洗了车库?那他一定是疯了。。。呵呵。

洗车库这事,根据你的描述,警方并不是说”谢在第二天早晨洗车库“,而是说”谢向警方说他第二天早晨洗车库“。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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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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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圆玉润 发表于 2015-6-28 20:35
不同意你推断的:

”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 ...

"不同意你推断的:
”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或加货。“

那你同意“谢若是凶手,又赶在作案后那天早上清洗可能遗下的犯罪痕迹,他绝不会自己向警察透露这消息的” 吗?


“1. 谢向警方透露他洗车库,和他是不是凶手没有特别联系。”

我认为关系重大。还是上面那句话。

“2. 谢若没有清洗车库,又何来警方说谢向警方透露他洗车库?难道谢没有清洗车库,然后自己故意向警方说他清洗了车库?那他一定是疯了。。。呵呵。
洗车库这事,根据你的描述,警方并不是说”谢在第二天早晨洗车库“,而是说”谢向警方说他第二天早晨洗车库“。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

这个很同意,我也为这个想了很久,结果就想出如下一段解释。被誉为脑补:

关于谢洗车库一事,就像其他信息一样,很有限。直到近期才有报道明确讲,警方说,这事是谢亲口对一警察说的。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是谢的邻居看到的。

但是仔细想一下,谢若真的涉案,他为什么会对警察泄露天机呢?不可能。至今来自庭审报道的信息,也看不出7月18日那天,谢会有时间清洗车库。那谢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我想了很久,不得其然,只是觉得很不对劲。

很可能的解释是,小小的误会铸成大错:谢与谢妻7月18日上午发现受难尸体,那他指的next morning 是7月19日清晨。而对于警察来讲,案发于深夜凌晨,next morning 当然就是7月18日了。所以警方现在说,案发后的早上谢洗车库。

谢若在隔天的7月19日清晨清洗车库则是合情合理:经历了血腥场面,一夜恶梦,一早起来清洗一下,洗去晦气;再说林老夫妇和林妹也要搬进来了,里外清洗一下是自然的。案发后为了方便警察的安全保护,林老夫妇和林妹都住到谢家了。这段时间谢家24小时有警察来往,谢如果不涉案,见到警察什么都没顾异就讲了clean garage,next morning 这事是很可能的。

但警察对此信息兴奋之后,应该也有分析,有脑的几个头应该不难得出类似以上的可能分析。但已经有录音,用了再说,大家心照不宣。

发表于 2015-6-28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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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8 20:53
"不同意你推断的:
”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 ...

就算是7月19号洗车库也不正常的。

案发后他们全家就都乱了套,这时还有心情洗车库,如果我是警察我也认为很不正常。

发表于 2015-6-28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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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8 20:53
"不同意你推断的:
”1。谢若真的清洗车库,又向警方透露,那他不是凶手;  2。谢没有清洗车库,警方作假 ...

还是那句话,

谢向警方透露他第二天早晨洗车库,和他是不是凶手没有必然联系。

首先这里我们要肯定的是,谢一定是清洗车库了,否则他不会自己承认他洗车库,他一定会在法庭上否认洗车库的。

那么,他为什么事后要向警方说呢?

1. 如果他是凶手,他清洗车库后可能不说,但是如果他不说,警方也可能检查出来,所以不排除他有这样的想法:不如承认洗车库,反正洗车库和杀人是没有直接联系的。总之他承认洗车库当时是怎样想的我们不得而知,但结果是,他承认他洗车库了。

2. 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我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不会在那个时候有心情洗车库,或者,按常理他也应该知道这个时候洗车库是有洗灭罪证的嫌疑的,所以他根本不会选择洗车库。

看到这里,大家就不会觉得警方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了吧。

=====

老猫我觉得你的逻辑很牵强啊,你都是朝着你想要下的结论强行靠拢的,也不管有没有逻辑啊。

发表于 2015-6-28 21: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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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圆玉润 发表于 2015-6-28 20:58
就算是7月19号洗车库也不正常的。

案发后他们全家就都乱了套,这时还有心情洗车库,如果我是警察我也认 ...

不管哪天洗,只要是他自己讲出来,还是那句话。只要你同意那句话,什么问题都没了。

别忘了谢是男人,一家之主,与林家也只是姻亲,经历了血腥场面,一夜恶梦,早上起来有想做点事的冲动是很自然的。

发表于 2015-6-28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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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圆玉润 发表于 2015-6-28 21:09
还是那句话,

谢向警方透露他第二天早晨洗车库,和他是不是凶手没有必然联系。

"1. 如果他是凶手,他清洗车库后可能不说,但是如果他不说,警方也可能检查出来,所以不排除他有这样的想法:不如承认洗车库,反正洗车库和杀人是没有直接联系的。总之他承认洗车库当时是怎样想的我们不得而知,但结果是,他承认他洗车库了。"

根据警方说的,早上洗车库这事是谢亲口对一警察说的,不知是他主动说的,还是被问了后自己讲出来的。且按你认为那样是第二种吧。但我认为谢不会像你说那样:不如承认洗车库。。如果他是谋杀5个人的凶犯,又赶在发现现场之前抢洗了车库,警方问他那天早上做了什么,讲了洗车库几乎是自首,案子这么大,坦白了也不可能从宽减罪。不如搏一下,邻居不一定看到了。若他是凶手,刚做完案,这时候心理的焦虑和紧张还在高涨期,不会愚蠢到自杀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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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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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7-4 12:28 编辑

“2. 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我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不会在那个时候有心情洗车库,或者,按常理他也应该知道这个时候洗车库是有洗灭罪证的嫌疑的,所以他根本不会选择洗车库。”

你这句话也无意中推论他无罪了:“按常理他也应该知道这个时候洗车库是有洗灭罪证的嫌疑的”。你如果不带有色眼镜,先别认为谢有罪,你就会得出:谢就是心中无鬼才会洗了车库,并毫无顾忌地告诉了警察。

而且,你的1和 2 互相矛盾:1 “反正洗车库和杀人是没有直接联系的”
                                              2 “按常理他也应该知道这个时候洗车库是有洗灭罪证的嫌疑的”
请想清楚了再发言。

发表于 2015-6-28 23: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del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del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adelman 于 2015-6-28 23:55 编辑

每天抽空跟一下看看进展,有点跟不上节奏的感觉
不过很佩服不笨的精神,持之以恒,不抛弃(谢),不放弃(漂),不过说实话不笨的条理性还是蛮强滴,态度也积极滴,所以还算名(不笨)副其实
大致归纳了一下,对于此案不外乎下面几种观点,
1 - 猫派,以不笨为旗帜的,谢非凶手论派;
2 - 山派,以山大爷领旗的,谢凶手未定论派,但倾向谢为凶手;
3 - 乱七八糟派,含各色人等,因为谢是大流氓,品行极恶,所以谢就是凶手,即使不是,也该死;
首先,乱七八糟派就不说了,反正深得大部分民意,因为有点道德底线的都很鄙视谢及无底线帮谢脱罪的谢妻。至于是否一定要捍卫罪犯的人权,那另当别论。
其次,目前状况看来猫派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猫派两员大将已把山派搅的鸡犬不宁,大有偃旗息鼓之势,看来主要还是没有组成团队之故,未有猫派干将同进同退之策略。另外亦有托大之嫌,此亦另当别论。
最后,也想讨教一下不笨兄(或叔),以您之缜密逻辑思维,是否当真断定谢没有一点可疑之处?至少小弟感觉您越来越有一种趋势,即先下谢无罪的立命,然后批驳所有可能的疑点,即使某些疑点实际上更倾向于可疑,您仍要凭您那三寸不烂之舌把灰辩为白。在此,拜托您口下留情,千万别要求小弟拿出什么证据,比如您什么时候把什么灰的说成了白的。小弟资历浅,时间也有限,只是粗粗拜读了您的每个评断之后的感觉,确实不记得了到底是哪几十条,还是哪几条,还是就某一条。我只记得自己的感觉。所以凭感觉,我是断然不敢断案滴。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以您这么牛X的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不如玩个角色互换,您试试假定自己是主审官,一定要把谢办了为目标,看看是否能把那些疑点做实?我想象您有这个能力,这样我脚的山派那些虾兵蟹将也就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儿了。要不试试?

发表于 2015-6-29 0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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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7-1 10:45 编辑
adelman 发表于 2015-6-28 23:52
每天抽空跟一下看看进展,有点跟不上节奏的感觉
不过很佩服不笨的精神,持之以恒,不抛弃(谢),不放弃 ...


你搞错了,你再仔细看一下。

我一直是用无色眼镜看这事的。即使严重怀疑某一点,也是先用中性的,不偏向的假设解释。譬如洗车库/next morning/18与19日 那个解释,现在被誉为脑补那个,就是为了解释同时存在的极其矛盾的2点而作。

现在是所有主要针对谢的证据都被发现有假或有严重矛盾,包括洗车库,剪鞋盒,含DNA污迹,谢妻验血结果没报道有安眠药,还有谢杀人动机学,我还是没有很肯定地说谢无罪,在我的语言中你可以看出来。因为上述只说明现在还没有找到证据和怀疑他的动机不成立。虽然我的gut feeling 认为他不是这案子的凶手。

我现在找到足迹上大部分人认为谢有罪,虽然一直证据根本站不住脚的原因 1。早期被Mark洗脑了,带着有色眼镜很难摘下来,  2。大家都没想到澳洲检察官/辩护律师分扮黑脸/白脸的系统与天朝的有天壤之别,都以为Mark 若没有确切证据不会起诉
谢。我也一样,最近才领悟出来。这也不白冤花在这里的时间了。

我不可能扮演你说的角色。我一直跟这连续剧,也是等到45集才提出疑问,是有感而发,不吐不快那种,根本不是你说的那种有组织的演戏。我不是Mark那样的人,不可能做出无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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