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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跟无良中介拼了(今天有好消息,更新在810楼27页开始)28/05一楼顶部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08:53
标题: 跟无良中介拼了(今天有好消息,更新在810楼27页开始)28/05一楼顶部更新。。。
早上送完孩子回来就接到FT的人打来电话,说有关以前租房子退BOND的事。(简单作个聊天记录)
我说:都结束了,有什么问题吗?(刚开始还吓一跳,不要又是判错了,再叫喊退钱回去给他们)
FT人说:我想了解一下有关中介个性报告听这件事,想让你提供原始的检查房子报告。
我说:我也没有,一直想去中介委员会告他们,上次去过一次,但是没有结果,说没找对部门。
FT人说:我就是负责这件事的。你可不可以把详细的经过和材料邮寄给我们。
我:太好了,我今天 刚好有空,可以亲自去你办公室面谈,我花了一年的时间,跟他们上了四庭,他们犯了这么严重的事居然没有得到惩罚,我非常愿意向你提供一切材料。
於是对方也很高兴地说:很好。
於是我们约了十二点半去面谈。
看来FT可能在第四庭结束后将最后结果 告知这个部门了,让他们去调查,所以等以现在才轮到这个案子,所以今天找我来了。
同志们,恶人还是有恶报的。等我的好消息。这么坏的中介,不受处罚谁受处罚,是不是?
接完这个电话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难以形容。。。。。这么长的时间里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所以我第一时间上来表达一下我的心情




大家都知道我与那个RAY WHITE的退房官司吧。连着四庭,耗时一年多,伪造证据,消灭证据,修改证据,法官写错判决等等,不知道的同学请看链接: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ight=%2Bbarry.wang1
经过与无良中介这场退租的官司,明白了很多道理,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自我感觉都可以当相关法律的顾问了 ,原来中介他们经常上法庭,专门钻法律的空子来骗取钱财。
在澳洲听说很多人拿了法庭的ORDER都是没有办法拿回钱的,虽然你赢了,但是要钱这个过程比起打官司差不了多少,所以从今天开始再准备踏上漫长的逼债路,亲自上门要债,看中介能玩什么把戏,希望看结果的同学们请继续关注与支持。。。。。。加分,加分,加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
欠我的钱数不多,总共到目前为止977。原来是BOND金1300,中介伪冒我们签名后把BOND金全部扣走,后来BOND金委员会通知我们,我们才知道,於是我们就想上法庭上去问个明白,这些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
第一庭,我们赢了,中介不可以扣我们那么多钱,因为他们的检查房子报告里根本就写两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当时中介用伪冒我先生的签名来威胁我说:这是你先生的签名,我和你先生一起去检查的房子,你先生在BOND金纸上签名同意我们扣走的。
於是我当庭就打电话向我先生确认,我先生告诉我,他没有签过任何文件。
於是我就更有理由了,我告诉中介,这个签名有问题,我要一份复印件。
哎,说来说去我当时没经验,被她骗了,她说叫我回她办公室给我一份,结果我跟着她去了,她就什么也不给还赶我走。这些都有录音的。
第一庭就这样没有结果的结束了,法庭要中介在一月十六日之前要把所有的文件复印一份给我们,同时提供一份给法庭,可这两份文件中介一直就没有提供出来。
上了第二庭,遇到一个昏官,听完中介叙述后就问我:你有问题吗?
我说:我当然有,我要追究那个签名。
法官说:如果你有问题你再上诉,这一庭结束了。
十分钟不到就结束了,而且到最后连判决书的名字都写反了,写中介要付我们九百多,不打不知道,打了才知道,原来法官也可以犯这种错,而犯了这种错就是再写一张了事了。

於是中介就去把这笔钱取走了。我们输了,那时我真的看破了澳洲这个鬼地方,连个说理的人都没有。
后来我不甘心,继续上诉,我准备了所有的材料,终於CTTT接受了我们的上诉。(因为有时候他们认为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他们不会再为这小事再开庭的)

於是第三庭订在今年七月,我做足了准备,希望可以得到一个讲述的机会。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法官说,你们要把所有的证据给中介一份,於是我们很听话地就给了(包括上诉信),给完了后,法官告诉我们:今天休庭。
我的大脑一下子冲血了,为什么?那我的上诉信,上诉内容他们不是一清二楚了,我又从主动变成了被动。。。。。我的心真的快死了。。。但是没办法,法官说,不能开庭就是不能开庭,因为本庭的法官不应该安排她来开。於是就带着伤心回家了。。。。。

回家等了足足两个月又宣布重新开庭的日期於今年九月二十九号。一开庭那位法官就看上去很慈详,一开口就安慰我们不要着急,一会有话慢慢说。这下我吃了定心丸似的。
可是当法官说:今天本来你是原告,你要先说话,但是今天我先让中介说。
我又急了:为什么?那我不是又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法官安慰我们说:有,等一下到你说的时候你慢慢说,说不来的地方让翻译仔细说。
这样还差不多,我定心了。

就这样,法官问了中介一大堆的问题,这位男中介(中国人)起先是说的条条有理,后来全部都以全是同事TJ所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为由推过去了。
反正法官对他是极度的不满意。举个最有力的地方来说吧,因为不能一一说明,法官问了很多问题,其中有一个是问:你确定这份报告是你从第一庭19/12/2008时用的同一份报告吗?
中介回答说:是。
法官说:你发誓。
中介发誓说:这份报告从头到尾没有变过。
法官说:再给你一次机会,这份报告是你从头到尾用过的,从来没有修改过的那份报告吗?
中介说:是
於是法官搞笑地说:如果这份报告一直是没有改变过的话,那么唯一能说明的就是第一庭的法官眼睛看错了。
中介还说:是
这下法官拿出了第一庭的录音记录和庭上笔录念给中介听,让他听清楚了当庭的法官是怎么说的。
法官说:第一庭的法官XXX提出,检查房子报告里只写明草地没割与窗帘没洗,还重复地问你几遍,你明白吗?而你的回答是:YES I DO。
说明你当时就同意检查房子报告里的情况,而根据现在这份报告里显示的与第一庭的不符。而且中介没有提供原件给法庭,就凭这点法官心中已经有数了,於是转过来问我们问题。

说起来有点搞笑,真的到我说话了,法官问我:你有什么问题现在可以说了。
我一时都乱了(哎,还是不够稳呀),法官看我乱了於是就提醒我说:比如你可以问他,你什么时候打电话找我们去检查房子的?你打过几个电话等等?
於是我就问他打过几个电话之类的,(反正这些过程就省略不写了)

这一庭开了三个小时,法官问完我们一些问题后说:你们可以出去外面等着,四十分钟后回来取报告。

於是我们在外面等,心里已经很稳了,觉得肯定能退回至少五百元钱。
时间到了,我们再次进法庭,法官居然写了整整三页的判决书,各种理由,前因后果写了很多。判他们只能得二十二。其余的钱要於十月十六日之前给我们。

就这样,我们赢了,很开心,真的特别的开心那一刻。。。。。

可是没想到讨债还得花时间。。。。不过没关系了,当做学习,为后人积垒些经验。。。。。



有了结果了:详见23楼。。。。
最近更新:详见37楼。。。。
1/12详见118楼。。。。
最终结果见565楼。。


第一庭法庭全过程,这个过程是我们赢得官司的大功臣:

Ref FILE:09/24967

Transcript of the first court hearing on 19/12/2008

Person name list:
M Brophy: Tribunal Member
John:                 Agent 1
TJ:                 Agent 2
Interpreter: the first hearing’s interpreter for me


M Brophy:         Did you have an agreement?
John:                 Yes.
M Brophy: Are you AI Deller?
John:                 Yes.
M Brophy: this is the tenant?
John:                  Yes..
M Brophy: Christmas spirit doesn’t seem to apply
John:                 Haha
M Brophy:  Now, um, the claim has never been particularized
John:                 Er this is all the invoices for the $433.56 that’s been reimbursed back to the tenants but they basically chucked the chance away.
M Brophy:         yeah but, this is their application prior to today, they have not seen the documentation, is that correct?
John:                         until today, yes
TJ:                 But that’s because couldn’t get in contact with them I tried multiple times to get contact with them on their numbers on our system to get in contact with them on a daily basis before we even proceeded with the cleaning to give them a opportunity to rectify the situation, however after multiple attempts, we were unable to get in contact with them.
M Brophy: okay, well, let’s look at what you claimed here.                        What did you claim?
John:                         $330 for the bathroom, $156 or $165 for the plumbing that was clogged up by oil, also there is $350 as well for the general cleaning of the entire property.
M Brophy: can I say to you now I’m not just hearing about it
John:         Yes of course
M Brophy: now, I’m not hearing the matter, I’m just making observation, you’re claiming……
John:         the whole bond
M Brophy:         just give me the breakdown again
John:         $330 for the bathroom
M Brophy:         what about the bathroom?
John:         painting, and the mould
M Brophy:  you do know that your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 says nothing about mould……
TJ & john:  that’s right
M Brophy: you do understand this represents some problems
John:         yes I do.
M Brophy: your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s blank, ok, what your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 says: grass, not neat and tidy, dusty needs dry cleaning for some curtains, it doesn’t say anything about any other matter, now, for you to claim that bond on that condition report. I’m just trying to save you a bit of time and money, I reckon you might have a problem.
John:         well we should elaborate
M Brophy:         now what does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 tells me about claiming. Tells me that blinds needed dusting and dry cleaning, that’s it
TJ:         We did take all photographs…
M Brophy:        but the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 that is your primary piece of evidence that you rely on. And none of the things that now you claimed are on it. Now that causes a real big problem. And about the mould in the bathroom, there is nothing on the outgoing condition report that contains a record of the condition of the property on the day when the tenant leaves. Now, um, well what I’m saying here is that your contemplating this record, ajouring matter is not going to give you more evidence.
TJ:         We prefer to negotiate and try to make a resolution but they are being very um stand offish today and we prefer to try and explain today and at least get these creditors that have cleaned the laundry with photos that we have got here at least get them to agree to that and offer them the count of the bond that we are willing to give them. We’re not, you know being unreasonable we don’t want to take the whole thing, we’re not being unreasonable
M Brophy:         but from the evidence you are not entitled to. That’s what I’m saying to you.
M Brophy:         Okay what let’s see this person’s application
John:         yea
M Brophy:         I would make directions for the landlord to particularize the claim being made of the bond.
John:         okay
M Brophy:         and to serve all the evidence that you tend to rely on, on the other party, but I’ve put you a notice, now it’s a matter for you ,now with the landlords money you coming here now and I’ve told you in fairly blunt terms what the problem is. Um.
John:        I guess the only 2 things I’m sort of contemplating for would be um the cleaning and the bathroom
M Brophy:         yes so what’s it?
John:         the plumbing
M Brophy:         why plumbing ?
John &TJ:         because the thing’s clogged up in the laundry with oil and they actually have admitted that they have been cooking in the laundry, that’s why the laundry was filled with fat and there was literally like oil as you can see like a fast food place.
M Brophy:         Well you might be able to…
John:         so the bond for the plumbing and the grass
M Brophy:         but did you have the invoice for those things
TJ & John:         yes we do
M Brophy:         then you might have some negotiations in the matter. Okay. Now you understand what has happened? I’ll adjourning the matter as the landlord is to particularize the claim being made on the bond and the evidence relied on to prosecute that claim.
Interpreter: um, men, men, they’ve got a final inspection report that my husband (they claimed that my husband) went for the inspections but he actually he didn't go, but they’ve got his signature on the so called final inspection form.
TJ:         its not final inspection form, it’s the bond form that he signed when he returned the keys. Its not the final inspection form, it is the bond form.
Interpreter:  can we have a copy of it?
TJ:         yeah, of course, all you have to do is to come into my office, and we’ll give u a copy as well as a copy of all the photographs of all the places.

--The En

[ 本帖最后由 barry.wang1 于 2010-5-28 17:24 编辑 ]
作者: tld128    时间: 2009-11-30 08:55
加油!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08:5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哎,只能是一声叹息呀。每次上法庭都会收获到意外,气愤的,开心的,不明不白的各式各样。
今天本以为会象想象中那么顺利,结果是:上诉被驳回。
法庭的理由是:这种要求赔偿的案子不应该属於他们管。
那么我问法庭:第四庭的法官说我们可以要求赔偿,而且还给了我们这份表格,填完后我们上交表格时记得我同时上交两份,一份是要求赔偿的,一份是投诉他们职业道德的。前台的小姐还告诉我说:这份要求赔偿的是在我们这里受理,投诉的要到其它地方去受理。
你猜法官的回答是:前台的小姐就好象是存钱灌,只要你把钱放进去,他们不会不接收的。
哎,然后就告诉我说:这个案子在第四庭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所有的损失都得双方自付,中介的费用也是由他们自己付的。
我说:那如果不是中介伪造证据,修改证据,我们并不需要走过四庭之久的。我并不需要浪费时间与金钱去证明他们伪造与修改证据的。
法官说:我们只处理你们与房东之间的租金纠纷,现在这个属於你和中介之间的事,不属於本庭管理。
我问他说:那么我们是不是去更高级的法院去上诉?
法官说:这个我无权告诉你。也无法给你建议。
反正争论了半天,就是不在这里受理,至於上哪里上诉要自己再去请问律师。

相当的泄气呀。。。。澳洲的法律真的是让你哭笑不得。。。。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今天那个胖老板亲自己带着他的员工出庭。我们刚好是最后一个受理的,所以看他着急着一直看手表的表情我心里也安慰些,至少拆磨到他了。

接下来,那我就只能去投诉他们的部门去投诉了,看看会不会有人管。
如果是这样,中介做了违法的事,一点责任不用付的,难怪中介这个职业可以为所欲为,先下手为强,把租客押金扣了,然后你上诉他就吐出来,一点责任也没有。这里又得说法律保护坏人了。。。。
大家有何高见的不防支个招。。。。。

其实也不算是输掉了,因为是他们不受理,我觉得还有机会。

[ 本帖最后由 barry.wang1 于 2010-2-8 21:38 编辑 ]
作者: cityblue49    时间: 2009-11-30 09:00
祝好运!
作者: Ausiewolf    时间: 2009-11-30 09:08
加油,楼主!不能让这帮该死的中介得逞。
作者: canyon    时间: 2009-11-30 09:10
好运
作者: dbsdsun    时间: 2009-11-3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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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n2000    时间: 2009-11-30 09:31
要是时间不是问题,支持lz的行动!
作者: leoqy    时间: 2009-11-30 09:38
good luck
作者: cdfei    时间: 2009-11-30 09:39
祝福好运,能不能举个牌子站在中介门口呢?牌子上吧判决书复印出来,再加上中介不诚实的一些证据。
作者: 王子    时间: 2009-11-30 09:59
首先支持楼主

你做事情很执琢
幸运的是你在澳洲

如果在国内,
恐怕没这么好的氛围
除非你用钱说话
作者: oceangoing    时间: 2009-11-30 10:09
(paopaobing(58)) (paopaobing(58)) (paopaobing(49))
作者: 买房子啊    时间: 2009-11-3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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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cf    时间: 2009-11-30 10:13
严重支持lz
作者: kawara    时间: 2009-11-30 10:13
原帖由 买房子啊 于 2009-11-30 11:11 发表
实在拿不到钱, 就让那些中介女的陪你一天晚上, 那些中介女的可漂亮了

房子的坏思想又冒出来了。。。

我考虑一下是否去揭发你挣分
作者: hou931    时间: 2009-11-30 10:16
RayWhite 雇的女中介都又胖又丑...
作者: 买房子啊    时间: 2009-11-3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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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su    时间: 2009-11-30 11:47
原帖由 买房子啊 于 2009-11-30 11:17 发表


你这小样, 金手指, 乱举报, 我当时说的是国内的车牌, 害我被扣20, 我记住你


房哥,比金手指笃返几十下,你实银靴变金靴啦,开心都来唔切啦
作者: HakunaMatata    时间: 2009-11-30 12:44
原帖由 买房子啊 于 2009-11-30 11:11 发表
实在拿不到钱, 就让那些中介女的陪你一天晚上, 那些中介女的可漂亮了

不怕得病?
作者: 买房子啊    时间: 2009-11-3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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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fei    时间: 2009-11-30 14:21
现在流感流行呀

原帖由 买房子啊 于 2009-11-30 14:05 发表


得病? 你想到哪里去了,你找女性朋友出来陪你一天, 就得病了?

作者: 游牧人    时间: 2009-11-30 14:28
祝LZ顺利!!!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4:38
上来汇报情况了:早上我去了,拿着写好的纸被那些中介们笑。
我当然不怕他们笑了,有什么好笑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仪嘛。
於是我就坐在他们办公室前面,老板就急了,出来说找我谈谈。
我就跟他进行了几分钟谈话,他说:判决书上写着你要向房东要这笔钱,而不是我们公司。
我才发现:原来判决书上写的房东的地址就是他们的地址。
那么我说:房东的地址就是这里,所以我就在这里等,我相信总有一天房东会出现的。
然后那个死鬼说:但你不可以在我们办公室里坐着。
OK,我心里想,可能今天是星期一,办公室里半个小时不见一个人影,於是我拿着纸就到门口边上坐着,象摆地摊一样摊开了。
这下老板急了,出来说:你不可以坐在我们门口,请你坐到旁边去,限你三十秒之内离开。
我理都不理他,他一直在叫:限你三十秒之内离开,否则我去报警。
我说:欢迎报警呀,我来要债难道还犯法啦?判决书上写着房东的地址就是322号,所以我在这里等,我有时间,你急什么?
於是另外一个女人又出来了说:你如果再不走,警察来了,就会把你带走,而且还要罚款。
我说真的吗?罚款我没钱,时间我有,警察把我带走了,那麻烦警察帮我看两个孩子。
她气的也走开了。。。。
过了几分钟,那个鬼又出来了:一下子把我的纸抢过去撕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他凭什么撕我的纸,那是我私人的东西,上面没有写任何有关他们公司的字眼,只是写着:GIVE ME MY MONEY BACK,这属於我私人物品,他凭什么撕,明天还得去找他。TNND)

撕完了,我就坐着,接着出来一个中国人来当调解员了,问了我一些问题,说等老板气消了跟老板好好谈谈,如果是我们错了,我们会把钱给你的。问我的要求是什么?
我当然要求欠债还钱就走人。。。

於是今天的结果就是这样,我还得赶回家接孩子,所以就先离开了。。。。

欲知后事请明天继续关注。。。。。。。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4:39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今天我没举牌子,只是写了张纸。
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朋友们都支持我这么做,所以就有了信心。
想想不好意思的应该是他们。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4:41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时间现在对我来说有大把,再不行明天带着孩子上门要债。呵,到时候说不定上电视台都有可能。。哈哈,以后谁家要是没时间打官司我都愿意帮忙。。。。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4:42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你给个地址,如果那死鬼婆要愿意出来陪一晚抵债的话,我愿意把机会让给你。让你无条件享受肥婆一晚,哈哈哈
作者: cdfei    时间: 2009-11-30 15:15
支持,还敢用警察来吓人,我们公安城管都见过,怕你警察
作者: asmilesnail    时间: 2009-11-30 15:15
楼主真强,支持!要是再去的话,就请个朋友去录像
作者: canyon    时间: 2009-11-30 15:22
弓虽
作者: 高寿财    时间: 2009-11-30 15:27
希望看到最后结果。
作者: LAFISH    时间: 2009-11-30 15:30
我们每次和中介打交道都非常不愉快,移民澳大利亚8年,没碰到过一个有良心的中介,佩服LZ的勇气,加油!!!回头要我LG给你加分!
作者: tianlin    时间: 2009-11-30 16:02
LZ,明天去之前先在胸口贴好纸,外面穿上外套。到了那里,如果还不给钱,脱了外套坐外面。看谁敢过来撕纸,直接告他性侵犯。
作者: 无翅之徒    时间: 2009-11-30 16:12
支持支持
作者: terran    时间: 2009-11-30 16:33
支持正义
作者: qinyi    时间: 2009-11-30 16:36
大力支持楼主! 很多澳洲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特别看你是亚洲人就更加变本加厉。楼主这样的维权行为就是要给这些人一个教训,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6:39
标题: 回复 35# 的帖子
就是,中国的女人更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6:41
刚才中间调解的人打电话来说:我们老板是很凶的,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最好明天不要再来了。否则你会有刑事责任。
想请问各位:我真的会有刑事责任吗?
TMMD,我就是坐牢也要跟他拼了。气坏了。。。。。但是最好是不要受伤,估计他也不会打人,但是世事难料的,明天我如果不能上来更新的话就是去医院了。。。。。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6:43
标题: 回复 28# 的帖子
谢谢,已做此准备。
明天他要是再撕我的东西,我就跟他拼了。。。。
作者: aud    时间: 2009-11-30 16:47
做在公司门口怎么会有刑事责任??支持楼主!要不带个摄像机去?
作者: 咖啡小木屋    时间: 2009-11-30 16:47
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09-11-30 09:57 发表
谢谢,一有消息立刻回复。。不过要等到晚上。现在走了,祝我好运吧。。。。

看到这觉得挺...怜的, 非常感慨! 慢慢上诉路, 下来要脱层皮, 精疲力尽了! 但还是支持楼主和鼓励 !
虽说是法制国家, (程序又长), 但漏洞等造成要得到公证. 公平也非常不容易. 每天都有房东和房客上法庭 ! 中介费拿着,但不知那些中介尽职没有??!    
是的, 具说法令下来, 不理睬! 无法欠款大的话就请讨债公司, 但费用也很高的. 不良中介  
作者: 1997    时间: 2009-11-30 16: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6:52
标题: 回复 41# 的帖子
是呀,所以明天做好了准备跟他拼了,如果真的不能上来回贴就出事了,请各位继续支持,哎,谁叫我也是拧脾气呢。。。漫漫讨债路,不知何时休了。。。。。
作者: 我家住Bentleigh    时间: 2009-11-30 16:56
在隐蔽处埋个摄像机,把该记录的都记录下来
作者: jo_gugu    时间: 2009-11-30 17:10
唉,楼主你脾气倒是真的很倔呢 ~~~
他们威胁你,像今天这样,,“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话,
其实你可以报警的
明天如果他们严重恐吓你,
或者有肢体上的接触,
你先打电话叫警察,
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和权益。
租房中介,真是最可恶最可恶的行业。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7:12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哎,还不是为了那口气,为中国人争气。。。。倔,我真的很倔。。。
作者: 索菲亚    时间: 2009-11-30 17:15
准备个录音笔啊,再说“什么事都干的出来”这种话,就报警说恐吓!

LZ姐姐你老公呢?只有你一个女人么?真是太不容易了,万事要小心啊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7:17
标题: 回复 46# 的帖子
老公上班忙,这种事女人做就可以了。
我们不可以偷偷录音的,在澳洲,如果录音得经过对方同意才生效,否则我们是违法的。
明天会带着朋友去的,希望不会有事。
作者: skyfeifei    时间: 2009-11-30 17:33
是的,我也觉得要小心点,虽然说澳洲是个文明国家,但是也有很多不讲理的人,特别是这些中介,你毕竟是个女的,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自己吃亏也不划算,所以还是小心为妙,有朋友陪着是最好的了,祝lz好运
作者: 咖啡小木屋    时间: 2009-11-30 17:35
太棒了! 楼主. 你知道吗, 当地澳洲人就这么干的, 有时比上法庭还有效果! 在美国有举拍民众向 "雷曼兄弟" 银行讨债的.(这么大的公司). 华人告你他老板很凶, 是恐吓你, 好让你退缩, 你可告他恐吓罪! 让他们也知道你有权报警!  但要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的安全,  你告诉他们如动粗, 电视媒体的记者就会到, 告他们现还是民事案, 不要到刑事案了!  如警察来拉你离开, 你一定要服从, 千万不要反抗警察. 会告你防碍公务的. 你过两天再去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要注意策略! 千万不要出事哦!  祝好运!!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7:37
标题: 回复 49# 的帖子
谢谢提醒,我知道,如果警察来拉我走开,我只能先走开,但我会经常去骚扰。
作者: 第一名    时间: 2009-11-30 18:06
我建议直接找9号台,或者today night

记者扛着摄像机去陪你等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8:11
标题: 回复 51# 的帖子
如何去找九号台?
作者: jo_gugu    时间: 2009-11-30 18:43
上他们的网站,
channel nine,
a current affair
channel seven
today tonight
直接写信给他们就行了,但是报不报道要看他们觉得你的故事有没有代表性之类的
对警察要合作,
对中介,非暴力不合作,
加油
作者: kkmao2005    时间: 2009-11-30 18:45
必须支持楼主一下
巾帼英雄
偶像
建议足迹组织一个后援团
去给楼主站脚助威
作者: cindy1000    时间: 2009-11-30 18:48
支持楼主,楼主好样的!
作者: radar    时间: 2009-11-30 18:53
楼主是足迹网第一猛人!
作者: radar    时间: 2009-11-30 18:55
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09-11-30 17:41 发表
刚才中间调解的人打电话来说:我们老板是很凶的,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最好明天不要再来了。否则你会有刑事责任。
想请问各位:我真的会有刑事责任吗?
TMMD,我就是坐牢也要跟他拼了。气坏了。。。。。但是最好 ...


他不会打你的,否则他的麻烦会很大。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8:55
标题: 回复 56# 的帖子
第一猛人可能称不上,足迹上猛人太多了。我赢了才算。。。。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8:56
标题: 回复 57# 的帖子
会不会打人不是肯定的,有时候打人就那一秒钟。
不过我做好准备了,打就打了,打死我也要他还钱。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8:57
标题: 回复 54# 的帖子
谢谢支持,看到这样的字眼信心总是增加百倍。
作者: billwong999    时间: 2009-11-30 19:00
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09-11-30 18:17 发表
老公上班忙,这种事女人做就可以了。
我们不可以偷偷录音的,在澳洲,如果录音得经过对方同意才生效,否则我们是违法的。
明天会带着朋友去的,希望不会有事。

没有这种事,你可以录音,但在你使用你的录音前要咨询你的律师。
支持你!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9:13
标题: 回复 61# 的帖子
我咨询过了,上次出庭之前我也偷偷录过音,在我向她要检查房子报告的时候我录的,之前也问过律师,律师说不可以偷偷录音,那是违法的。
后来第四庭时,我也向法庭说我有一份录音可以证明他们说过的话,后来法官也说我不对,但是我说我是为了保护自己,我如果告诉他,他肯定不会说。后来法官说,不提这件事。其实第四庭法官是个好法官来的。
作者: billwong999    时间: 2009-11-30 19:17
不对啊,移民局那个中东人,不就是事主凭录音去举报他的吗?
作者: 走过路过飘过    时间: 2009-11-30 19:23
楼主,你在哪里啊?有时间去声援你!!!陪你要债!

偶没有分分,但有精神支持你!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9:27
标题: 回复 64# 的帖子
你是目前为止最让人感动的一个人,虽然没有分分,但是比一百分还重,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我在CARLINGFORD的。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9:28
原帖由 billwong999 于 2009-11-30 20:17 发表
不对啊,移民局那个中东人,不就是事主凭录音去举报他的吗?



当然,律师说过录音并不是不能做为证据,可以做为参考,但是如果你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录音是属违法,可是什么事都可以随机应变的,如果我们能赢,这种违法也就不过了。
作者: 黑山老妖    时间: 2009-11-30 19:33
其实正常程序上讨债好像是这样的:
1. 写信要求在14天内给钱。如果第一次不给或不回复,14天以后再写一封。如果两次都不回或是不给钱。
2. 然后到地方法院去申请small claims要求执行。由警察出面强制执行。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9:40
标题: 回复 67# 的帖子
这个你没有要过你就不明白了,我们原先也以为如果要不到钱,法庭可以强制性执行。
可是真正走到法庭这一步的时候,法庭要我们提供房东的联系方式,我们没有办法得到。因为法庭说了:中介有权力不提供给我们; 而法庭没有义务要帮我们去查这个联系方式。那么到最后我问法庭:那么这张判决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庭回答说:这张纸永远不会作废,二十年,三十年后你可以找得到,对方要连本代息全部还给你。
现在我们唯一做的事就是请个私家侦探去查房东的联系方式。

你说这事?叫什么强制执行?澳洲的法律不就是让坏人更坏吗?难怪当初中介可以那么大胆伪冒签名,甚至修改证据。简直就是目中无法了已经。
作者: 黑山老妖    时间: 2009-11-30 19:45
到 land title office 去查。
http://www.lands.nsw.gov.au/land_titles
做个title search
作者: realfenglin    时间: 2009-11-30 19:49
判决书上写的是到什么地方要钱,就应该去什么地方吧。
作者: 第一名    时间: 2009-11-30 19:55
原帖由 黑山老妖 于 2009-11-30 20:45 发表
到 land title office 去查。
http://www.lands.nsw.gov.au/land_titles
做个title search

我由衷地感到 --- 足迹真强大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1-30 19:56
原帖由 第一名 于 2009-11-30 20:55 发表

我由衷地感到 --- 足迹真强大



那当然,我如果早上足迹就不会有这么多事发生。
作者: vcf    时间: 2009-11-30 20:17
支持楼主.
其实觉得楼主完全可以报警了,说自己的东西给人撕了,而且已有人威胁你的人身安全.
另外有个意见,楼主能否向律师咨询一下意见,
就是委托律师或者收数公司代理,代理费多少就另算在欠债人头上!
作者: 咖啡小木屋    时间: 2009-11-30 21:06
楼主的朋友可以去, 楼主的老公先不要去,  澳洲也算女权国家, 保护妇女及同情妇女在上峰!  如他们一群大男人围攻你, 让你朋友立马抓拍,  他们看到有人拍照, 会收敛的. 到时你抓住这一点不依不饶, 他们还要顾忌有买家来看房, 影响生意, 那么就乖乖把钱还!
作者: snowolivia    时间: 2009-11-30 21:10
关注中
作者: snowbird    时间: 2009-11-30 21:32
到 land title office 去查。
http://www.lands.nsw.gov.au/land_titles
做个title search

我 记得,如果你当初的房东有债务的话,他的房子地契上,你是可以找律师去加你的债权的。等将来他要卖房子的时候,你不撤销债权,他不能过户。

(律师费用是省不了 200+)
作者: IL_DIVO    时间: 2009-11-30 21:33
感觉lz争的早就不是钱了,是意气
以前租房,西方人的agent扣钱很厉害,我基本上全金覆没。
而香港等人开的中介公司就扣点清洁费两三百。
但是西方人这么不怕纠缠的也很少,lz都追着打官司了,还不庭外和解,一次次上庭不是很浪费他们宝贵的时间么?不解啊~
我觉得lz举牌这招很不错哦,他们很多抗议什么都举牌。
或者还可以说不给钱我就自杀在你们办公室面前~~不过好像有点夸张
不知道怎么帮lz,出点小建议:如果你举牌他们肯定干涉,一定找个朋友录像,之后让朋友作为路人见不平所以配合警察提供录像,这样就不是楼主自己非法录像取证了。如果干涉中对方再出现肢体动作,就更好了!他们怕的是什么?是声誉。如果录像不给警察,发到youtube,肯定会传的很快。关键是lz在冲突中要保持理性,表现出很忍让的态度
you just want justice , good luck!
作者: kevin2005    时间: 2009-11-30 21:37
你举牌子又不犯法,怕什么。不过最好找个朋友一起,免得被欺负

准备好录音,放在兜里。如果对方进行语言威胁,可以录下来。

录音在民事案中是无效的,但他对你进行人身威胁,就属于刑事范畴了,这时录音我想应该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不行可以先录下来,再找人质询。

[ 本帖最后由 kevin2005 于 2009-11-30 22:39 编辑 ]
作者: winsion    时间: 2009-11-30 21:41
支持!!!支持!!!
作者: TomZhou    时间: 2009-11-30 21:44
强烈支持楼主~~~俺们当时就是被LJ HOOKER死皮赖脸地强扣了100块。 因为钱不多,当时想着就当是打发叫花子了。真是太没有立场了,真的很佩服LZ这么坚强。 可惜我在墨尔本,不然一定要陪LZ 一起去找这些无赖讨回一个公道。 支持楼主!!
作者: tyxzh    时间: 2009-11-30 21:47
支持楼主,佩服楼主的勇气,

关于录音的的事情,记得不论打那个电话前面不是都有一个问你愿意不愿意录音的那段话吗?你至少可以吓一吓他们。

另外注意安全,你也要提防中介会不会找别人明天到门口找你的麻烦,有事情一定要报警,

最好有朋友陪同你一起去,而且能够录像最好,这些应该都是证据
作者: leanne    时间: 2009-11-30 21:50
land title office 查到的是房子所有人名字,没有他现住址。这个中介老板是黎巴嫩人,不是澳洲人,也不是华人,所以特别困难。

我几次租房子,都是西人中介,澳洲人,退 bond 都没有问题。 可能是区的原因。

以前都不知道居然中介一上来就要先全部扣钱,然后再等你慢慢要回去。要不回去他们就留了。
作者: robinbj    时间: 2009-11-30 21:50
要是都象楼主这样,澳洲的无良中介就绝迹了!
作者: 心语    时间: 2009-11-30 21:56
原帖由 第一名 于 2009-11-30 19:06 发表
我建议直接找9号台,或者today night

记者扛着摄像机去陪你等

支持这途径,每天6:30的节目,希望在那见到LZ.(7号台,10号台都有这类节目)
作者: napolian    时间: 2009-11-30 22:09
我出一个主意

找几个老外朋友,抗上摄像机,装成电视台的人在中介office门口采访楼主,看看他们着急不着急哈。
作者: yz3183    时间: 2009-11-30 22:48
支持楼主,
作者: Robbie2018    时间: 2009-11-30 23:48
楼主已经搅了他们不少生意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楼主已经胜利了
作者: rainee    时间: 2009-12-1 07:15
我给LZ点首歌——执着!献给维权路上的你!
作者: barry.wang1    时间: 2009-12-1 07:22
标题: 回复 88# 的帖子

作者: 1997    时间: 2009-12-1 07: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997    时间: 2009-12-1 07: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2009-12-1 07:28
楼主还是要注意安全
作者: 1997    时间: 2009-12-1 07: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997    时间: 2009-12-1 07: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o_gugu    时间: 2009-12-1 07:39
加油,BARRY,,,
把中介的名字写出来,
我们租房买房都避开他们
作者: 游牧人    时间: 2009-12-1 07:43
LZ,注意安全啊..你真的该找电视台的人跟你一起.起码有他们在.中介不敢把你怎么样,
还有,记得跟他们算利息,拖一天,算一天的利息...
作者: gloucester    时间: 2009-12-1 07:53
LZ太牛了!如果中国人有一半象你这样据理力争的话,我们华人在外也就没人敢欺负了。
争得就是一口气!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

打电话给today tonight和current affair,让他们出来晒晒
作者: 兜兜里有糖    时间: 2009-12-1 08:16
敬佩LZ!!!
作者: 无翅之徒    时间: 2009-12-1 08:52
恩 接着看
作者: 点滴    时间: 2009-12-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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