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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昆州警察将有权当场给家暴施害者开禁止令 [打印本页]

作者: astina    时间: 2025-4-4 13:44
标题: 昆州警察将有权当场给家暴施害者开禁止令
昆州警员将有权当场给家暴施害者下令。

在目前的法律下,警察只能开五天的保护通知,之后他们被迫上庭要求法官开长期命令。

昆州警察厅长Dan Purdie说政府提议的改革将让警方不用上庭就能开为期12个月的命令。

Purdie说新法将废除警员在处理家暴案件后花数小时整理的文书 的要求。

家暴防止厅长Amanda Camm说这些变化是昆州政府“关注受害人和受害人安全”的议程的一部分。

https://www.abc.net.au/news/2025-04-04/domestic-violence-protection-notice-queensland-police-service/105136724
作者: PeanutJr    时间: 2025-4-4 13:47
好事情
作者: WayneOZ    时间: 2025-4-4 14:11
早该如此
作者: yxfc2003    时间: 2025-4-4 14:11
警察权力越来越大了喔
作者: Simonjo    时间: 2025-4-4 14:23
yxfc2003 发表于 2025-4-4 14:11
警察权力越来越大了喔

我觉得没啥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是没错,但是家庭内部男女天生是不平等的。
男的力量大,女的力量小。
男的赚钱多,女的赚钱少。
本来话语权就不平均了,不能动手是底线。
谁动手谁就应该当天晚上没地方睡觉,警察也大部分都是正常人,到场一看只要有伤痕之类的能确定暴力行为发生,就应该让施暴一方立刻扫地出门。
这是毫无悬念极难冤枉的情形,不需要很多手续的。
作者: b10862035    时间: 2025-4-4 14:49
Simonjo 发表于 2025-4-4 15:23
我觉得没啥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是没错,但是家庭内部男女天生是不平等的。
男的力量大,女的力量小。
男 ...


你錯啦 家暴 不分男女 不是動手動腳 才算家暴

女的不一定賺的 比男的少
作者: nejway    时间: 2025-4-4 15:03
警察也不能只专注风险小的,对所有暴力犯罪都应该一视同仁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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