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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xliu29

[法规和安全] 急急急!关于卖车违反条约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3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光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光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tm 于 2012-7-13 13:08 发表

如果现在答应把车买给她,会发生什么事?

对哦,不知道他还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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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tm 179#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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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她买了另外的车后也想过这个问题。

但,第一,我不会卖车给她。
        第二,我要真卖给她的话,她完全可以卖了以后再买出去,如果不急,多登个2千块卖,到时候还可以赚钱。

发表于 2012-7-13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买家说中文吗?两个中国人在异国他乡,这点事还不好沟通?
楼主是不是开始语气很僵硬,把买家弄怒了,非要和你争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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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3: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ui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ui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诶。。。。怎么说呢,澳洲的法律专管好人的。
这么P大点的事情,让他告去。。。
估计楼主你从一开始就这个态度,人家也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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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 3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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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eal 18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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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真不是,哪怕但现在我也是好好跟她说话。我本身就是个很SOFT的人,加上我一直觉得是自己不好,自己反悔先。所以我不可能语气僵硬。星期二晚上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我就说真的很抱歉我愿意给500+500,她当时就说,你在考虑考虑,你要真舍不得,你可以把车再留一段时间,我晚点拿车也可以。我当时真的觉得自己特别不好,挂了电话后我一直跟我老公说,怎么办怎么办,要不然我们帮她找一辆相似的车之类的话。

结果第二天早上就连续收到两条短信,第一条:”亲爱的,你真的不打算卖了吗" 这条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复结果又收到一条
                                                                     第二条:”其实我也觉得要你改变想法有点渺茫,我刚刚已经问了LEGAL AID,如  果我可以找一个相似的车,你需要帮我出差价。“

╮(╯▽╰)╭,你让我怎么办?

发表于 2012-7-13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夜天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夜天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在多说无益,这个纸条100%就是法律意义上的CONTRACT,就看怎么协商,少赔偿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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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eth_c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eth_c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你真的是弱爆了

买家号称写个律师信,你还没收到,你就怂了?你家男人居然也一起怂了?

澳洲居民要都像lz这家这么遵纪守法,那澳洲还不成人间乐土了(monkey23)

这事儿换我,买家想跟我play tricks,那咱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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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gg + 2 我很赞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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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00056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00056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来没希望和解了,关注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7-13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ys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ys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你就照大家说的做个决定,不需要再纠结这个事了

发表于 2012-7-13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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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人心理素质差别真大啊,和驾照因为醉驾已经suspend,再喝酒就直接判刑的人一起喝过酒,人家照喝不误,喝完叫朋友帮他吹气启动汽车,开车就走
还见过收到罚单直接扔掉,根本不鸟的猛人...
足迹上经常有开着rego过期的车到处跑的...

发表于 2012-7-13 13: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nkielyn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nkielyn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他怎么不去德国买个甲壳虫,路费也算你头上?
原帖由 xliu29 于 2012-7-13 12:50 发表
他们没有去QLD看车,因为是DEALER的车,他们可能觉得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吧。所以他们说,他们为我想,就帮我省这个去QLD的路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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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ruij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ruij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窝囊了

发表于 2012-7-13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华人欺负华人,这个卖主要是鬼老,估计这个华人买主也不敢这么咋呼。
既然这个华人买主这么给咱华人张脸,非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楼主也要争口气。
上庭就上庭,法庭还能判楼主违反合同,必须把车免费送给买主不成?
最多也就赔些来看车的路费时间把,500足够了。
不卖就不卖,至于你还买不买到其他车,多少钱买的其他车,关我屁事。
退步说,这种民事官司,输了又怎样?输了大不了就把车买给她罗。

发表于 2012-7-13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ture25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ture25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律师信就算收到了有毛大不了的啊?

是个民事,跟刑事不靠边,西方国家民事法律不就是用来扯皮的嘛,你怕个啥?

没事没事,不理他,他告你的费用够他喝一壶的。你这回应该强硬点,退你500,爱要不要。再不拿回去,每月资金管理费200,自己看着办吧。
一切法從心想生。

发表于 2012-7-13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nrunn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nrunn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脑子秀逗了,毛大点事. 看另外一个帖子里面一个同胞被无端打了的,这个责任好不好界定?不也还是连开庭的时间都还没排到. 在澳洲,发个律师信又咋了嘛,又不是判决书. 请律师不要钱阿,他能给律师多少?够不够律师讨回中间的差价?其他不说,你等律师信真到了再传上来给我们看看.

像你这种反悔的事情,每天卖车的不知道发生多少起,虽然道理上理亏,这也要上庭可能法庭已经挤爆了.

发表于 2012-7-13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A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A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事, 既然合同成立, 如果我是LZ,
1, 对方是在你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买QLD的车, 这是对方自做主张, 跟你没关系.
2, 问问律师最长交车期是多久, 拖延一天是一天, 如果你想拖的话.
3, 对方RWC太好了, 这车看看挺好的, 开开也挺好的, 但是可能有很多问题过不了RWC,德国车随便修修几千刀就没有了.

如果被逼无奈的话, LZ还应该GOOGLE一下"揭秘修车黑幕", 看看蜂蜜, 巾,糖,盐,水等作料的作用. 没准LZ的车发动机里卖前就有这些东西了, 只是现在不知道而已.

[ 本帖最后由 ASAP 于 2012-7-13 16: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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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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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S13买家真是脑子进水, $500补偿不要, 到最后可能拿到一台要花几千去修好才能过户的车.

发表于 2012-7-13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jw51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jw51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结果第二天早上就连续收到两条短信,第一条:”亲爱的,你真的不打算卖了吗" "
对方买家是个女的?这样搞下去就不怕以后遭报应?
就算这个B真的赢了,买了LZ的车,以后在路上看到Y的车还不玩死她!
刻个大大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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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年轻时代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年轻时代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 你要记住,网络论坛里很多人是看热闹的。 有的是好心办坏事,有的就纯粹是痛快嘴巴的。

原来号称合同不成立的,现在认了;结果竟然又乱出主意。 lz 算聪明的,应该直接问专业人士意见。

再提示一下:最简单的做法,卖了完了。 否则律师费你不定被坑多少进去。不是你的,是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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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_sa + 4 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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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8: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jw51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jw51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不要气馁,大家伙都在帮你想办法。你的口气和做法需要强硬一点,不要在那么Soft, 必要时要你老公和买家沟通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

发表于 2012-7-13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年轻时代 199# 帖子

此文章由 xliu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liu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謝謝你了!特想給你加分、但我找不到送分的地方!

我自己這兩天一直在看consideration的条款,我找到了可以自我辩护的点,而且问了律师,律师说是个很有效的可以帮到我的条款。如果事情顺利解决我就把相关法律条款放上来给大家分享。

此外,我觉得自己还有一点特别冤枉,当时我都没想要deposit,他們說要給的時候我還說不用了吧,到時候交易的時候直接付全款就好了。然後他們一定要給,但說沒有cash,我就讓他們自己直接開我的車去取錢了。deposit付多少都是他們自己決定的。感覺早知道就給車他們去取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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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9:1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jw518 200#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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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mean不給車他們去取錢了。

发表于 2012-7-13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年轻时代 199#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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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關於律師費的方面我也咨詢了、如果真上庭我就自我辯護、說真的我真的覺得我已經很努力的在解決問題,但對方一點都不罷休,我覺得就算判應該也不會真的讓我賠償幾千,因為他們的actual lost很難計算,我在同意後第三天反悔,那麼這三天的actual lost我觉得怎么也不会是几千。此外律师费在初期是自己付,哪怕他官司贏了,如果想讓我付律師費也需要去claim,但如果我在官司期间一直尝试和解,但他一直不同意,那么他是无法向我claim到律師費的。

著兩天真的看了好多條例,問了三個律師或實習律師。感覺,這事要結束了的話,我一定要寫個帖子,關於如何保護買家於賣家的法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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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年轻时代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年轻时代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liu29 于 2012-7-13 19:14 发表
謝謝你了!特想給你加分、但我找不到送分的地方!

我自己這兩天一直在看consideration的条款,我找到了可以自我辩护的点,而且问了律师,律师说是个很有效的可以帮到我的条款。如果事情顺利解决我就把相关法律条款放上来给大 ...


不用加分;你的案例,对知识增长是一个帮助。

聪明的做法就是正常卖掉算了。  打官司,旧车的交易案例在过去很多,基本定论的。当然,也要看对方想打官司的力度。 最终court结果可能是两边都损失。。。 浪费时间,金钱。没意义。你要这样想:如果court,你赢了,取消合同而已。 你输了,损失很大。  

当然,有钱,想争口气的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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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9: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年轻时代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年轻时代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liu29 于 2012-7-13 19:29 发表
而且關於律師費的方面我也咨詢了、如果真上庭我就自我辯護、說真的我真的覺得我已經很努力的在解決問題,但對方一點都不罷休,我覺得就算判應該也不會真的讓我賠償幾千,因為他們的actual lost很難計算,我在同意後第三天反 ...


关于对方律师费这些观点,持保留意见。

慎重啊,慎重。

发表于 2012-7-13 19:3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jw518 200# 帖子

此文章由 xliu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liu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恩,不soft了,我老公已经怒了几天了,说我太把对方当人看,结果登鼻子上脸了。今天已经写了正式的信。I still keep my word 500+500,但如果他們不滿足,所有其它要求我都需要跟律師商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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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9:4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年轻时代 205# 帖子

此文章由 xliu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liu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明白了,我週末繼續研究。做事真的要慎重,我就是太冒失。結果賣又不賣了,給自己惹個打麻煩。sigh!

发表于 2012-7-13 19: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年轻时代 20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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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舊車的case名字吗?我去找找看看。

发表于 2012-7-13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crow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crow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你是不是卖的黄色的甲壳虫?车在city的?然后有没有一个住在blanktown的男的带着他老婆和两个孩子来看过你的车啊?。。。他们是斯里兰卡的。。。

发表于 2012-7-13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A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A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是太老实了. 把车弄坏是最后出气的一招. 其实没有到那个地步.

对方做RWC是LZ 有利的地方, 你可以去和对方商量如果做RWC可能要出几千修车, 就说有个懂车朋友快速看了一下, 认为这样的. 而LZ是车盲, 卖车介绍车时对此一无所知. 希望对方考虑放弃. 直接电话谈, 不要短消息.

把话说到一定的份上, 是个正常的人都会揣500块走人的.

当然, 如果LZ有发过保证车质量等的MESSAGE或者对方有NRVA这类鉴定的, 这招就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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